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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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下面是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1.取样人员资质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取样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取样方法、取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取样现场的注意事项。

2.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

取样过程中要避免杂质和污染物的混入,保持取样容器的清洁。

3.取样位置:取样位置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能够充分反映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一般情况下,建筑材料的取样位置应遵循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例如,混凝土材料的取样位置应远离结构缺陷、裂缝和渗漏等问题区域。

4.可见证取样:对于一些特定的建筑材料,如预应力钢筋、钢材等,应进行可见证取样。

可见证取样是指取样过程中有第三方机构或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和确认。

可见证取样可以提高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5.取样记录:在进行取样过程中,应完整准确地记录取样样品的相关信息。

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取样人员、取样方法、取样数量等。

对于可见证取样,还应记录见证人员和见证结果。

这些记录对于后续送检和质量追溯具有重要意义。

6.送检要求:取样后,建筑材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过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建筑材料的送检样品应符合一定的规格和数量要求。

送检样品应完整、干燥,并正确标识相关信息,以保证送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送检结果评定:实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材料的检测和分析,并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检测结果及评定等内容。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评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在建筑工程中,保证建筑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通过规范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流程,可以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督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1.水泥(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水泥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运输环境下,分别取样进行检测。

2.砂(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砂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砂中取样进行检测。

3.石子(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石子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石子中取样进行检测。

4.钢筋(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钢筋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钢筋中取样进行检测。

5.混凝土(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进行检测。

二、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项目1.水泥(1)外观质量(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强度2.砂(1)初强(2)总强度(3)含水率(4)粒径组成3.石子(1)抗压强度(2)吸水率(3)线膨胀系数(4)粒径组成4.钢筋(1)化学成分(2)拉伸强度(3)屈服强度(4)延伸率5.混凝土(1)抗压强度(2)抗折强度(3)柱体压缩强度(4)氯离子渗透深度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要点1.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代表性,避免人为干扰或污染取样。

2.取样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如有污染源要采取相应措施。

3.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干净和无污染。

4.取样时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取样,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误差。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为了便于工程施工现场技术人员与试验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常规试验项目的有关知识,与时准确完成建筑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特将常规试验项目的取样规定整理如下,希望对现场技术员与试验员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未尽事请直接咨询工程检测##〔原中心试验室〕。

一、水泥检测依据:GB175-92 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92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91 复合硅酸盐水泥检测项目:3d〔或7d〕和28d强度、安定性、细度、稠度、凝结时间1.取样单位同品种、同标号、同编号为一取样单位,袋装和散装应分别编号和抽样,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30万吨/年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4--10万吨/年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2.取样方法和数量①从20个以上袋中等量取样后混匀;②从3车罐中等量取样后混匀;3.委托单的填写试验委托单必须逐项填写,如生产厂名、品种、标号、代表数量、工程名称等等。

4.废品和不合格品和标准废品:Mg0、S03、初凝时间、安定性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均为废品。

不合格品: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指标,为为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者,也属于不合格品。

对于不合格品或废品水泥、由检测中心上报至监视总站,再由总站或各分站进展处理。

5.几个注意点1〕所用的水泥必须要有进京准用证;2〕水泥检验一定要与时,只有安定性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最好等3d或强度报告出来后再使用;3〕假设同批水泥存放超过三个月,应重新检验。

二、砼检测依据:GBJ81-85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107-87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检测项目:抗压、抗折、抗渗、配合比设计、和易性试验、容重、初凝测定1.取样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其取样频率为:1.抗压抗折①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的砼至少取样一次;②每一工作班不足100盘〔高精尖指同配比〕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③现浇楼层每层一组三块试块2〕抗渗①水箱每个配合比为一批;②地下室、底板、侧面各为一批;每批二组试块,一组六块2.抗压试块的制作和养护1〕每组三块试块应在同一盘中取样;2〕试模的尺寸大小与粗骨料粒径有关:石子粒径mm 试模规格·mm3≤25 1003≤40 1503>40 20033〕制作①准备工作:将试模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上机油或其他脱模剂〔注意不要太多〕;②成型a震动台成型砼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进内壁用抹刀略加插捣并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要防止自由跳动,振动持续到砼外表出浆为止,然后用抹刀抹平。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规定材料取样方法规定一、水泥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 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牲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转;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二、骨料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建筑材料取样及批量检验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及批量检验规定

主要物物资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工程与取样规定一、水泥2二、粉煤灰2三、砂2四、碎石3五、红砖3六、空心砖3七、混凝土空心砌块4八、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4九、钢筋4十、钢筋连接5十一、防水卷材6十二、混凝土外加剂7十三、苯板11十四、混凝土12十五、砂浆13十六、内墙涂料13十七、桩根底14一、水泥1、试验工程: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细度2、代表批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代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砌筑砂浆及其它用水泥:以同一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3、取样方法:随机从20个部位或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快硬性硅酸盐水泥取样不少于14kg。

二、粉煤灰1、试验工程: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三氧化硫2、代表批量:〔1〕以连续袋一样等级的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2〕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的吨数3、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1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试样,总量至小3kg。

三、砂1、试验工程:筛分析有机物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巩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2、代表批量: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立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缺乏400立米也按一批计。

3、取样方法: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的部位抽取等量的的试样〔每份11KG〕,然后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外表铲除。

四、碎石一、试验工程: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巩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有机物含量2、代表批量: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立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缺乏400立米也按一批计。

3、取样方法: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5个不同的部位抽取等量的的试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至40KG,然后缩分至40KG或80KG送试。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JG190-2006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20t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一、取样的基本原则1、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同一批次材料的整体质量状况。

对于批量生产的材料,应从不同部位、不同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对于非批量生产的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取样部位和数量。

2、随机性原则取样应遵循随机原则,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可以采用随机数表、抽签等方法确定取样的具体位置和数量。

3、规范性原则取样的方法、数量、频率和操作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常见建筑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t,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kg 作为样品。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t,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kg 作为样品。

2、砂、石(1)砂: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 400m³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 400m³或 600t 也按一批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 8 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不少于 30kg。

(2)石: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 400m³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 400m³或 600t 也按一批计。

在料堆上取样时,应从顶部、中部和底部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 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不少于 60kg。

3、钢材(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

超过 60t 的部分,每增加 40t(或不足 40t 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材料送检取样规范最新版

材料送检取样规范最新版

材料送检取样规范最新版建筑材料及制品取样方法指南1、水泥:每批水泥不超过500T(散装)或200T(袋装),随机取样。

袋装水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混合样。

散装水泥从不小于3个车罐中取等量水泥。

进行物理检验12kg,化学分析1 kg(存放期超过3个月必须进行复检)。

2、砂:每批砂为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

取样前先将表层砂铲除。

进行物理检验20kg,化学分析1 kg。

3、碎石或卵石:每批碎石或卵石为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在碎石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各5个部位上,取等量的15份,混均组面一组试样。

取样数量大于40 kg。

4、砼配合比:新进材料必须送检。

若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或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应重新送检。

配合比如下:普通砼:水泥1袋或20 kg,砂70 kg,石80kg(最大粒径≤31.5㎜)或120 kg(最大粒径>31.5㎜),粉煤灰10 kg,外加剂2 kg。

抗渗砼:水泥1袋或50 kg,砂60kg,连续级配石60kg,粉煤灰10 kg,外加剂2 kg;或大/小石80/60 kg。

水工/水下砼:水泥1袋或50 kg,砂60kg,连续级配石60kg,粉煤灰10 kg,外加剂2 kg;或大/小石80/60 kg。

抗折砼:水泥2袋或100 kg,砂80kg,连续级配石140kg,粉煤灰10 kg,外加剂2 kg;或大/小石100/100 kg。

5、砂浆配合比:新进材料必须送检。

若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或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应重新送检。

配合比如下:1包或10 kg水泥,20kg砂,1kg石灰膏,1kg外加剂(石灰膏、外加剂为可选)。

6、轻集料:每批轻集料为同产地、品种、密度和质量等级,每200m3为一批。

取样前先将表层铲除并避免离析。

细集料取10L,粗集料取50L。

7、粉煤灰:每批粉煤灰以连续供应的每200T(按含水量小于1%的干灰的重量计)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那么大全1. 引言建筑材料试验是评估材料性能和质量的重要手段,而标准的试验取样是保证试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

本文档总结了常用建筑材料试验的取样规那么,旨在指导从事建筑材料试验的相关人员,确保取样过程符合标准,并降低误差和风险。

2. 混凝土试验取样规那么混凝土是建筑材料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以下是混凝土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点的选择应在混凝土原材料和成品中具有代表性的位置。

•混凝土取样前应将取样器具清洗干净,并确保不受其他材料污染。

•在取样过程中应防止抽取外表水分过多的样品。

•取样过程中应均匀并连续地抽取样品。

•取样的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编号和标记以防止混淆。

•取样点周围土壤和杂质应尽量防止进入取样容器中。

3. 钢筋试验取样规那么钢筋是混凝土构件中起到加强作用的重要组成局部,以下是钢筋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应从工地抽样,防止从供货商处取样。

•取样时应防止损伤钢筋外表。

•取样的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去除锈蚀局部。

•取样的钢筋应密封并妥善保存,以防止氧化和腐蚀。

•取样时应根据需要进行标记和编号,以防止混淆。

4. 粉煤灰试验取样规那么粉煤灰是一种经过处理的煤炭燃烧产物,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中,以下是粉煤灰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时应从不同地点抽取,以确保样品代表性。

•取样前应将取样工具清洗干净。

•取样时应防止土壤和杂质的污染。

•取样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编号和标记。

•取样后应密封并防潮保存,以防止质量变化。

5. 沥青试验取样规那么沥青是道路建设中常用的材料之一,以下是沥青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前应清洗取样容器,并确保不含油污。

•取样时应防止土壤和水分的污染。

•取样点应在沥青混合料中具有代表性。

•取样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编号和标记。

•取样后应密封并防止暴晒,以防止质量变化。

6. 水泥试验取样规那么水泥是建筑材料中常用的胶结材料,以下是水泥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前应清洁取样容器,并确保不含其他材料残留。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一、试验基本规定1、建筑材料试验应填写委托试验单,根据试验项目应填写“建筑材料试验方法”,并根据试验项目要求,填写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编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

2、按照规定要求取样,取样数量应按规范并符合标准规程要求。

3、建筑材料质量应按规定要求取样试验,并对其产品的产地、规格、品种、标志、批量序号等进行检查验收,进口产品应有商检证明文件。

4、各项试验应有试验报告,报告应按“建筑材料试验报告表”格式填写,并经试验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各项试验如出现不合格项时,由试验室(员)立即通知工程技术部及时处理,对不合格项要单独记录,注明处理办法。

6、在各项试验中,各项制度标淮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并对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做出判断,以确定产品是检验评定,不能做为技术性能鉴定,更不能作为产品性能的仲裁依据。

7、如果各项试验有争议时,应请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核定,各项试验必须在法定检测单位认可的资质范围内进行。

二、见证取样规定1、见证取样的范围: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设计或规范中规定采用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其它材料。

2、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①见证取样由建设单位为委托人并承担费用,受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试验室进行检测。

②取样送检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送检,试件须制作成或取得原状样品,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取样数量不得少于规范规定。

③取样数量:每一有标高的项目为准而取混凝土强度及防水试件各3组;砖每500m3 为一标高为一组;每天砌筑高度在5皮砖或5m 以内砂浆试件一组;每500kg 为一规格为一组;每工作班或每100T 钢筋原材料为一规格为一组;每一规格的钢筋连接接头为一组;每一层楼板为规格为二组;每一配合比水泥砂浆及混凝土各一组;每500m2 防水面积为一组;每一型号开关插座为一组;每200 条电线为一组;每10kg 穿线管为一组。

2024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

2024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

2024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2024年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的,主要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对2024年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的详细说明。

1.取样范围根据建筑工程实际需求,适用于各类建筑材料的取样,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混凝土、砂浆、砖瓦、沥青、玻璃等。

2.取样方式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和取样要求,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取样:-钢材:采用电喷打取样器进行取样,保证取样点的均匀性和准确性。

-水泥、混凝土、砂浆:采用深取或浅取方法取样,深取适用于孔隙率较大的材料,浅取适用于均匀性要求较高的材料。

-砖瓦:采用火花或切割取样方式,保证取样点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沥青:采用钻孔取样或表面切割取样方式,保证取样点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玻璃:采用窗户切割取样方式,保证取样点的平整和无损伤。

3.取样地点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和取样要求,合理选择取样地点。

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选取在材料的中间位置,并且距离边缘一定的距离,避免边缘效应对取样结果的影响。

4.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应根据具体建筑工程的要求和材料的特点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取样数量应满足统计学要求,以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取样方法取样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严格控制取样过程,避免操作人员的主观因素对取样结果的影响。

在取样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杂质的混入,以确保样品的纯净性。

6.取样标识取样完成后,应对样品进行标识,包括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取样人员等信息,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存样品,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7.取样报告对于每一次取样,应编制详细的取样报告,包括取样的目的、方法、地点、数量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专业分析和评估结果,供工程方、监理方和相关部门进行参考和决策。

总之,2024年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过程,提高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企业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加强对取样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管理。

建筑材料取样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标准
3~6厘米、15厘米长各二根
先去掉端头,再按要求长度截取,清除尖刺、反边,并擦洗干净。注意勿损伤镀层。
塑料管材
管件
以同一原料、配方、工艺、规格为一批;按以下数量单位取样:
①管材:排水用PVC—U≤30吨,给水用PVC—U、给水用PE、埋地排污、废水用PVC—U≤100吨,排水用芯层发泡PVC—U、给水用PP—R≤50吨为一个取样单位。
建筑工程污染物
检测项目
取样批量
抽样要求
类别/取样方法
抽检数量
建筑场地土壤中
氡浓度
同一建筑工程地点.
同一地质构造
1、按网格布置检测点,测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0m;
2、工程基础范围内检测点不少于10个;
3、基础范围外的检测点不得少于5个,各测点离基础外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即测点不少于15个).
不同地质构造
每份不少于3kg。
室内回填土比活度
单位工程同一地质构造、地点的为一批(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当采用异地土作为室内回填土时,应对该取土区的土壤进行检测)
随机抽取样品两份,将样品破碎,用塑料袋封装。
每份不少于3kg.
建筑材料如商品砼原材料(砂、石、水泥、粉煤灰)、砂浆原材料(砂、水泥)、预制构件、砌体等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
预压法
压板检测
不少于3点。
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
压板检测
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测点不应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检测点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测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测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的1%,且不应少于3点.
振冲法、砂石桩法
抗渗等级:一组六个
从施工现场抽样,以标准试模制作,稍干后做好标记,同条件养护、标准养护28天。预拌砼厂内和施工现场均按本规定分别抽样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取样方法及取样数量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取样方法及取样数量

材料试验取样方法及取样数量一.水泥(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二.砂(1)砂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取样数量为22kg。

三.碎石(1)碎石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取样数量为40kg(最大粒径≤20mm)或80kg(最大粒径≤40mm)。

四.钢材5根(3根500mm长2根350mm长)(1)钢材试验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每批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厂时间的钢筋组成。

(2)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余热处理钢筋、碳素结构钢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

每批取试样一组。

(3)冷轧带肋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50t。

每批取试样一组。

(4)冷轧扭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10t。

每批取试样一组。

五.钢筋接头(连接)(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若同一台班内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

若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长450㎜)﹑3个弯曲试件(长300㎜)。

(2)钢筋电弧焊接头:在工厂焊接条件下,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每300个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层中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位置,每300个焊接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按一批计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关键信息项:1、建筑材料种类2、取样方法3、取样数量4、取样频率5、取样人员资质6、样品保存与运输要求7、检验项目与标准8、不合格处理流程11 建筑材料种类111 本协议涵盖的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材、砂石、砖块、混凝土、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等。

112 对于新型或特殊建筑材料,应在使用前确定其是否纳入本取样规定范围。

12 取样方法121 水泥:从不同部位的至少 20 袋中等量抽取,搅拌均匀后取不少于 12kg 作为样品。

122 钢材:对于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应在每批中任选两根,在每根钢筋的端部截取 500mm 后,再切取拉伸和弯曲试件。

123 砂石:在料堆的上、中、下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 8 份组成一组样品。

124 砖块:以同厂家、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砖块为一批,从外观质量合格的砖中随机抽取。

125 混凝土: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相关标准。

126 防水材料:根据材料类型和规格,按照规定的面积或长度进行取样。

127 保温材料: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

13 取样数量131 水泥: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 12kg。

132 钢材:拉伸试件长度一般为 500mm 600mm,弯曲试件长度一般为 250mm 350mm,具体长度根据钢筋规格和标准确定。

133 砂石: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砂为 40kg,石子为 80kg。

134 砖块:烧结普通砖、多孔砖每一验收批为 15 万块;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每一验收批为 10 万块。

135 混凝土:每 100m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³时,每 200m³取样不少于一次。

136 防水材料:卷材类材料根据面积确定取样数量,涂料类材料根据重量或体积确定取样数量。

137 保温材料:根据材料的种类和规格,确定相应的取样数量。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建筑材料是指在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如混凝土、砖石、钢材等。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对其进行取样送检。

下面是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一般规范。

一、取样方式:建筑材料的取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 随机取样:在材料堆场或材料批次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材料进行取样。

2. 分层取样:按照材料的分层情况,选取每层的若干个样品。

3. 分区取样:按照材料的区域划分,选取每个区域的若干个样品。

二、取样工具:取样工具应选用干净、无污染的器具,如不锈钢勺、铁夹子、塑料袋等。

三、取样位置和数量:1. 取样位置:取样位置应选取材料的代表性位置,避免取样点处于异常情况。

2. 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估计,确保能够代表整个材料批次的质量。

四、取样方法:1. 材料表层取样:对于表层的材料,如砖石、木材等,可以直接取样。

2. 材料内部取样:对于混凝土、石材等内部材料,需要使用切割设备进行切割取样。

3. 材料粉状取样:对于粉状材料,如水泥、石膏等,可以将材料样品均匀混合后取样。

五、取样包装和标识:1. 取样包装:取样后应将样品放入干净、密封性好的包装袋或容器中,避免受到外界污染。

2. 取样标识:取样后,应在包装袋或容器上标明材料名称、取样位置、取样时间等信息。

六、取样送检:1. 选择实验室:根据需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度的实验室进行送检。

2. 填写样品信息:将取样标识和相应信息填写在送检单上,并提交给实验室。

3. 运输样品:将样品交由专业物流公司进行运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检测结果:实验室将对样品进行分析和测试,并给出相应的检测结果。

以上是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一般规范,通过规范的操作和检验可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同时,在取样收集数据后,建筑施工单位需要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材料配比、更换不合格材料等,确保施工质量。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建筑材料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对于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要求极为严格,其中取样与送检是关键的环节。

本文将阐述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标准要求。

一、取样建筑材料的取样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取得真实准确的样品。

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数量样品数量应根据建筑材料的特性及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每批材料至少取得3个样品。

对于容积较小的建筑材料,应按比例调整样品数量,确保取得的样品代表性。

2、取样时间建筑材料的取样应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或入库前进行,以保证取得的样品能够真实反映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对于长期存储的建筑材料,应按规定周期对其进行检验和检测。

3、样品位置取样位置应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三分同层、九等分”的原则,即将整批材料均匀分为9份,在第1、4、7份处各取1份样品,以确保取到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对于特殊建筑材料,应根据其特性确定取样位置。

4、取样工具取样应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取样工具和器具,确保样品不受污染、损伤和干扰。

取样设备应定期清洁和校准,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精度。

5、取样方式取样应在材料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进行,保证取得的样品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取样时应充分混匀材料,避免样品中夹杂杂质和异物。

对于易分层、分沉等材料,应先进行充分搅拌和混合,再进行取样。

二、送检建筑材料的送检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和可信。

具体要求如下:1、检测机构建筑材料的检测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持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格和检测设备。

对于大型建筑工程,建议选择具有大型检测设备和实验室的检测机构。

2、送检样品送检样品应尽量保证同一批次的建筑材料,同一批次的建筑材料应送至同一家检测机构,降低检测误差。

送检时应填写标准的样品送检单,准确填写样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和取样人员等信息。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一、砂: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

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

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1、执行标准:GB/T50107-2001、GB/T50081-20022、检验批次:(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四、砂浆试块:1、执行标准:JGJ/T70-2022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

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确定六.烧结普通砖:1、执行标准:GB5101-20032、检验批次:每3.5万-15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烧结普通砖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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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证取样范围根据建设部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如业主有更严格要求,则按业主要求执行。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上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上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上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人员见证取样人员由监理部提出人员名单,取得见证取样人员资格证,并经业主授权批准后(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发质监站和试验室备案。

3、试验室审核所送检的试验室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送检前应将试验室相关资质资料报监理审核批准。

4、见证取样工作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由施工单位负责从试验室取回后及时向监理报验。

5、见证取样章格式:
60mm
6、见证取样记录表:见证人员应认真填写,作为监理过程文件备查。

表格格式见附件。

7、见证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规定
见证取样单位和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机构):现委托xxxxxxxxxxx 为本单位建设的xxxxxxxxxx 工程见证单位,负责该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具体见证人员如下:
见证单位地址:邮编:
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
委托单位:
章)
年月日
文件号:
xxxx
xxxxxxxxxxxxxxxx 项
目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记
录表
xxxxx 工程有限公

xxxxxxx 项目(一)监
理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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