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验收记录表
说明:1. 本表用于重大效果、安全和功能类分部分项工程的内部联合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2. 重大效果类:售楼部和样板间精装,塔楼公共部位精装,大外立面、景观等。
3. 重大安全和功能类:消防系统、空调系统、智能安防和监控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