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简答题19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一、选择题1. 下列属于行政法的内容的是:A. 民事纠纷解决B. 刑事犯罪制裁C. 行政机关组织与职权的设定与限制D. 个人财产继承2. 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A. 合法性原则B. 事后制约原则C.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D. 民主原则E. 公益原则3. 行政权的来源主要有: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政府文件4.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行政诉讼是由行政机关主动发起的B. 行政诉讼是由被行政机关所侵犯的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动提起的C. 行政诉讼双方一般为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组织D. 行政诉讼主要通过法院解决二、简答题1. 请简述行政法的定义及其研究的对象和内容。
(200字)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运行,以及行政机关与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的研究对象是行政机关,研究内容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的设定与限制、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效力、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等。
行政法研究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益、促进行政机关的合法运行。
2. 请简述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目的。
(200字)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体系。
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的主体、适用范围、起诉条件、诉讼程序、裁判效力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在于维护个人权益,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通过司法程序处理行政争议,实现行政法治。
三、论述题请选择以下两个题目中的一个进行论述。
(900字)1. 行政法的发展与趋势2. 行政诉讼法在保障公民权益中的作用注:为了满足字数要求,请选择其中一个题目进行论述,并逐步展开论述内容。
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的特征:1、行政诉讼审查对象恒定——行政纠纷。
2、行政诉讼当事人地位恒定——行政相对人为原告,行政主体为被告。
3、行政诉讼裁决机关恒定——司法审判机关。
4、行政诉讼诉讼标的恒定——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1、诉讼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2、诉讼的内容不同。
3、诉讼的目的不同。
4、诉讼的程序不同。
5、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责不同。
6、法院的职权不同。
7、结案的形式不同。
8、赔偿的方式不同。
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根据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关系。
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为解决行政争议而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关系。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4、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人民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从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5、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完全对等。
四、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第一、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
第二、有特定的受案范围。
第三、有单独的行政诉讼程序。
第四、有特定的法律适用规则。
第五、行政法院的法官有特殊的地位与保障。
五、英美法系国家行政诉讼制度的一般特点1、行政诉讼由普通法院管辖。
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广泛性。
3、行政诉讼程序具有特殊性。
4、行政诉讼实行司法审查制度。
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特定性。
六、行政诉讼的特殊原则1、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2、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则3、不调解原则4、合法性审查原则5、有限变更原则七、简述不调解原则答:调解原则是我国独创,最初只适用民事审判,既而扩大至刑事及经济案件审判。
而行政诉讼不是用调解原则原因如下:1.行政相对方一方享有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自由的权利,但行政机关一方在多数情况下,并不享有这类权力,即行政机关无权处分其法定职权。
2.对行政诉讼进行调解,对行政相对方也是不公平的。
但是,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先做案外调解促使行政机关改变其行政决定同时原告撤诉。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简答题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简答题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简答题(每题10分,共4道小题,总分值40分?)1.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的行为及其处罚有哪些?答:违反外国人入境处境管理的行为有: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境、出境证件等行为。
处罚措施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安部可以处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处罚。
2.简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答:(1.)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
对所管辖的整个行政区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特殊政令,不是行政立法。
(2.)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3.)区别: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的一个文件,如果同法律违背,则以法律为准。
具体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利的行为。
3.简述行政诉讼程序强化人民法院的庭审功能的表现。
答: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只包括对司法裁判的执行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业已生效的行政裁判得以实现的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从开庭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到宣读判决经历了六个标准的阶段。
行政诉讼的程序标准、环节相扣、明确,高效强化了人民法院的庭审功能。
4.什么是行政争议?答:行政争议是是指因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所引起的争议。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简答题3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简答题(每题10分,共4道小题,总分值40分)16..简述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法。
答: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法有以下三种:1、概括式,概括式是由统一的行政诉讼法典对受案范围作出原则性的概括规定,概括式的优点是简单、全面、不致发生遗漏。
但也有过于宽泛和不易具体掌握的问题。
2、列举式,列举式有肯定的列举和否定的列举两种方法。
列举式的优点是具体、细致,受案或不受案的界限分明,易于掌握,但却有繁琐且难以列举全面的弱点。
3、混合式,混合式是将上述两种方式混合使用,因此合式不失为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较好方法。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确定受案范围上基本采取混合的方法。
17.简述行政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不同的地方。
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原告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的诉讼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其在诉讼过程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
被告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指控犯罪而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人员。
行政诉讼原告的主要权利有:1、起诉权;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3、提供证据和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4、申请回避权;5、补充变更诉讼请求权;6、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权利;7、申请强制执行权;8、申请撤诉权;9、上诉权;10、申请查阅补正庭审笔录权。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权利有:(1)有辩论的权利。
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有进行答辩的权利,以证明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但被告无反诉的权利。
(2)有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3)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4)在诉讼过程中有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
被告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裁定前,有权改变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5)有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有上诉的权利;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提出申诉的权利。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1、行政行为的分类P153(一)以是否具有法律效果为标准,分为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二)以单方意志还是双方意志为标准,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三)以所针对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P191(一)行政权能的存在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或者拥有事实上的行政权能。
这是构成行政行为的主体要件。
(二)表示行为的存在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
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主观方面的要件,也称形式要件。
(关于内部行政行为的认定,是否对外发生法律效力,产生实际影响,否则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无论是内部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均不可诉)(三)行政权的实际运用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即有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客观行为。
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客观方面的要件,也称权力要件。
(系争行为与公务员行为的界定)(四)法律效果的存在行为的功能要件,或称为法律要件、内容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3、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范围P200(一)误写。
这是一种书面错误,包括错别字、笔误、漏字、多字.(二)误算。
既有书面错误又有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三)表述不明。
主要是概念不明确、用语不当。
(四)机械故障。
4、明显轻微的瑕疵的三个标准.P203第一,明显轻微的程序和形式瑕疵.如果是该瑕疵是具体行政行为实体内容上的瑕疵,则不属于明显轻微的瑕疵。
第二,该程序和形式瑕疵的存在,并没有损害当事人的实体上的合法权益。
第三,同一行为的反复被认为不合理.5、重大而明显的瑕疵的类别。
P204(一)主体资格方面的重大而明显瑕疵.(二)权限方面的重大而明显瑕疵.(三)内容方面的重大而明显瑕疵。
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简答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简述行政诉讼起诉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简述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关系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一样,也是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是从民事诉讼法中脱胎而来的。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外,对于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还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例如,民事诉讼中有关回避、证据、期间、送达、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行政案件时可以适用。
但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因此,在具体内容上有显著的不同:(1)诉讼的主体不同。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其他组织、法人和公民之间在行政管理中引起的纠纷。
行政诉讼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关系。
原告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行政复议机关。
而民事诉讼是解决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因而,民事诉讼主体之间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隶属关系。
(2)诉讼的性质不同。
行政诉讼中争执的是关于行政权利义务问题,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提起的诉讼;而民事诉讼中争执的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问题,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纠纷时提起的诉讼。
(3)诉讼发生的条件不同。
行政纠纷发生后,有的争议须经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后,当事人对处理不服时,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民事纠纷发生后,纠纷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程序因此而发生。
2021年最准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最精确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节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法律规范总称。
2、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法律责任组织。
3、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体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权能。
4、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优先条件。
5、行政机关:是指一种国家统治阶级依照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关于法律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事务机关。
6、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工作人员。
7、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权利义务关系。
8、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一部或所有授给非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行使法律行为。
9、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职权范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她社会组织办理行为。
10、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相应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个人或组织。
11、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与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与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监督。
12、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公民、组织。
1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可以产生行政法律效果行为。
14、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活动。
行政允许: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相对方申请,依照关于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学习颁发允许证、执照或批准、登记、承认等方式,容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详细行政行为。
15、资格允许:是容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允许。
118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库(珍藏版)
118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库(珍藏版)118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库(珍藏版)说明:更新至2021年7月试题及答案。
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答: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
被授权的组织是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
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1)性质不同。
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活动。
(2)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从行政法的角度来说,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哪些?答: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1)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答: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作用。
答: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必须接受监督,否则,必然产生失衡、变异、专制、腐败、官僚主义。
行政诉讼法简答
行政诉讼法简答1、行政诉讼法中不可诉的种类: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三)行政指导行为;(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七)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2、简述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简述经行政复议案件的被告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简述起诉条件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
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名词解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及其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特征:1、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2、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3、行政诉讼是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活动4、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法律救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提起刑事诉讼的主体是犯罪行为的被害人(自诉),或者检察机关(公诉),而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诉讼的目的不同。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提供司法救济,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3、诉讼的结果不同。
刑事诉讼的结果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是否犯罪和是否处以处罚的判决,行政诉讼的结果往往是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第二章行政诉讼范围名词解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判权范围”或“可诉行为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即可受理什么样的案件,不能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哪些行政活动应当由法院审查,哪些不能被审查。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行政处罚案件。
包括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行为罚。
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4、行政许可案件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6、抚恤金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二、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名词解释1、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讼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问题的中重要诉讼法律制度(三大本)。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时效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 ) A.一个月内 B.两个月内C.三个月内D.六个月内2.在我国行政复议中能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但在行政诉讼中只能“参照”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是(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C.自治条例D.规章3.李某向工商分局申办营业执照,工商分局以材料不全为由一直未予办理。
李某遂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符合法定条件,工商分局应予办理,于是法院判决工商分局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该判决属于( ) A.确认判决 B.变更判决C.撤销判决D.履行判决4.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的期限为( )A.三个月B.180日C.一年D.两年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效是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A.15日内B.20日内C.30日内D.60日内6.居住所在地在A区,而户籍地在B区的公民,被所在地为C区的公安局收容审查。
该公民对此不服而直接起诉于某法院()。
A.该法院必定是A区人民法院B.该法院必定是B区人民法院C.该法院必定是C区人民法院D.该法院可能是A、B、C三区法院中的任何一个法院7.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报()A.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国务院裁决C.国务院部、委裁决D.最高人民法院裁决8.国务院向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专家颁发500万元奖金,该行为属于()A.行政给付B.行政补偿C.行政奖励D.行政许可9.下列选项中,属于双方行政行为的有()A.某行政机关与某建筑工程队签订职工住房建筑承包合同B.某行政机关与某建筑工程队签订市政工程承包合同C.某行政机关向某农场发布粮食预订计划书D.某行政机关向某家具厂购买办公家具10.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人大制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C.《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制定)D.《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11.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A.只进行合法性审查B.既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进行合理性审查C.有时进行合理性审查D.只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12.某公司经审核取得了“天燃气经营许可”,这种许可是行政法上的( )A.特许B.一般许可C.认可D.核准13.某区税务稽查大队公务员李某因参与聚众赌博被区公安分局处以7日拘留,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李某的拘留行为属于( )A.行政处分B.人身强制C.行政处罚D.司法强制14.张某被当地公安机关违法拘留15日,事后他请求国家赔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名词解释:(全部)1.行政:在行政法上的意义,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公行政:指公共组织,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目的、任务而行驶的执行、管理职能。
3.国家行政: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
4.静态行政:是被赋予相应职能的组织单位和个人,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人员。
5.动态行政:是相应职能的运作,指行政活动、行政行为。
6.形式行政:是根据主体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只有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活动为行政。
7.实质行政:是根据主体活动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不论主体为何公权力机关,只要其活动具有执行、管理的性质,即为行政。
8.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9.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0.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
11.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则。
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
12.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13.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4.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国家公务员、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15.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16.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和论述题)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题1.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有法定依据;3)违法事实确凿;4)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2)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的罚款;2.简述行政征收的作用?1)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2)行政征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3)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各阶层的利益;3.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1)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2)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4)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5)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则,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予以解决。
4.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5.简述我国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2)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等次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4)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其工作,本人拒绝对其的合理安排;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注意:公务员被辞退,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6.简述行政诉讼起诉被受理的条件?1)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要求,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具体清楚地向法院表明控告谁,即被诉行为是由哪个行政主体作出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名词解释重点1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法律事实: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3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4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5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6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7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8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9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0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1 行政法律关系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
1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13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4 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16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7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制定的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通知、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等。
18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的、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A. 行政处罚权B.行政复议权C.行政仲裁权D.行政审判权2. 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 乡、镇人民政府B.公安派出所C.公安局法制科D.街道办事处3. 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A. 有效的行政行为效的行政行为C.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D.需要重作的行政行为4. 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其性质是()A. 行政处罚B.行政处理C.行政强制D.行政给付5.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A. 国家行政机关B.法律、法规授权组织C.行政受托人D.行政相对人6. 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并对其予以警告。
甲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是()A.某市区政府B.某市区公安分局C.某市市政府D.某市市公安局7. 下列选项中,对于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关系表述正确的一项是()A. 二者的责任性质相同,均为国家的法律责任B. 二者承担责任的方式相同,均表现为支付金钱的形式C. 二者发生的时间相同,均是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D. 二者发生的基础不同,赔偿是因违法行政而导致的后果,补偿是因合法行政而产生的8.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A.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承担B. 对行政诉讼中涉及的所有问题都不得适用调解C. 行政诉讼中适用不得调解原则是行政诉讼在程序上区别于民事诉讼的一个显著标志D. 行政诉讼的法定撤诉方式有自愿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种9. 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A. 原告B.被告C.第三人D.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10. 下列何项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效力()A.确定力B.拘束力C.执行力D.裁量力11. 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是()A.支付赔偿金B.返还财产C.恢复原状D.赔礼道歉12. 行政机关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受到损失的相对方()A.应当得到补偿B.应当为公共利益忍受损失C.只能得到赔礼道歉D.不能得到法律救济13. 行政程序由方式和步骤构成,其中所谓方式,是活动过程()A.时间的表现形式B.空间的表现形式C.时限的表现形式D.顺序的表现形式14. 下列何项属于行政裁决()A.行政机关对行政纠纷的裁决B.人民法院对行政纠纷的裁决C.行政机关对特定民事纠纷的裁决D.行政机关对行政区域边界纠纷的裁决15. 吊销许可证属于下列何种处罚()A.科以义务B剥夺行为权 C.限制行为权 D.影响声誉16. 行政立法的主体()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特定国家行政机关D.各级地方人大17. 行政强制执行()A.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院和检察院B. 目的在于惩罚违法的相对人C.不得进行执行和解D.执行罚是一种直接强制执行18. 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A ?省政府的决定B ?行政法规C.国务院的决定D ?规章19. 行政裁决的对象()A .行政纠纷B .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C.所有民事纠纷D .特定民事纠纷20.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A.财产罚B .行为罚C.人身罚D .自由罚21. 适用行政指导最典型的国家()A.法国B .德国C.日本D .英国22.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什么进行审查()A.合法性 B .适当性C.合法性与适当性 D .申请人请求的部分23. 下列哪项权利受侵犯后损害不属于国家赔偿()A.财产权 B .生命权C.政治权利D .人身自由权24. ()可以适用行政诉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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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三.简答题
1.
什么是行政诉讼当事人?
答: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对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在法学上,当事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则仅指原告和被告。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起诉阶段他们是起诉人和应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他们的称谓是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则被称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称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称为原上诉人或原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
当事人的不同称谓表明其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诉讼地位,即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2.
简述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公务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有义务履行该行政主体的代表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两方面。
(1)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
这种关系表现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权限和优先权一概由公务员具体承受;公务员在分享行政机关的职权、优先权和分担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时,行政机关有权对分享和分担物进行“再分配”;公务员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在形式上必须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在实质上必须按行政机关的意志进行;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对公务员的管理权。
(2)公务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公务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对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并依法采用各种处罚和强制手段;同时,公务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有义务履行该行政主体的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接受相对人的监督。
相对人有服从和协助公务员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义务;同时,相对人享有建议、批评、申诉、控告等权利。
上述两方面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公务员代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的关系,是基于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职务关系而发生的,公务员如果不是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便无权行使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行政主体也就谈不上与行政相对人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3.
行政审判依据的涵义。
答: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4.
简述确定人民法院享有行政案件审判权的必要性。
答: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
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行政审判权是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当事人的请求,并在双方当事人的参加下,依照诉讼程序居中审理,裁判行政争议的权力。
行政审判权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
首先,行政审判权是我国的司法主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外国政府和机关不能干涉或者分割。
其次,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定程序确定自己对某一个行政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对此,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人都不得干涉。
最后,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行政审判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全部过程,从最初对起诉的受理,到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实质性审查,再到判决执行都要严格依法进行。
行政审判权,既包含羁束的权力,也包含自由裁量的权力。
当人民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还须公正合理,不得滥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