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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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存货

第一节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确认条件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为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构成。

一、外购存货(重点)

1、工业企业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可以归纳为五部分:购买价款、运杂费、相关税费、运输途

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

在计算存货的入账时应该注意:

(1)运杂费:如果取得了运输部门发票的运费允许抵扣确认部分进项税。

(2)一般纳税人购买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计入成本,相关的税费包括进口的关税、增值税之外的一些税费,如果增值税不能抵扣也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3)运输过程当中的合理损耗应该计入存货成本,非合理损耗部分不可以计入成本。

入库前发生的不合理的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如果是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中。

(4)入库之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应该计入存货成本;入库之后发生的挑选整理费用、保管费用一般应计入管理费用中。

2、商品流通企业在外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

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外购商品的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外购的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3、实际成本法--料单的3种情况。

二、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

1、.委托加工的存货

(1)委托加工的存货的确定

(2)委托加工存货消费税的计算(重点)

收回后如果是用于应税消费品的连续生产,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该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以后环节抵扣。

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就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

例: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

要求:编制相关的账务处理。

答案:

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20 000

贷:原材料2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 000+7 000)÷(1-10%)=3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税额=30 000×10%=3 000(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7 000×17%=1 19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7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应交消费税 3 000

贷:银行存款11 19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10 000(7 00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贷:银行存款11 19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原材料27 000(20 000+7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7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30 000(20 000+1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30 000

2、.自制存货

自制存货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间接制造费用三个部分,其中间接制造费用在企业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时,应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最终计入各项受益产品的成本中。

第二节存货发出的计价

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但资产负债表日均应调整为按实际成本核算。

1、实际成本核算与计划成本核算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多次使用的、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周转材料等存货,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建造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1、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发出的存货,通常还可以采用毛利率法或售价金额核算法等方法进行核算。

1、毛利率法或售价金额核算法

第三节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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