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控制菌检查
• 供试品检查
• 阳性对照试验 供试品进行控制菌检查时,应做阳
性对照试验。取阳性对照菌于相应选择性培养基
平皿上划线接种,按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培
养,观察菌落生长情况。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
应的控制菌。
100μl
• 阴性对照试验 取增菌液0.1ml,照相应控制菌检
查法检查,作为阴性对照。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
•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 细的总账及分类账。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 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 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 传代冻干日期和数量。在保管过程中,凡 传代、冻干及分发,记录均应清晰,可追 溯,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 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志贺菌、沙门菌
项目
供试品检查中志贺 菌、沙门菌结果判 定及下一步鉴定指 导
2015版药典
2020版药典
供试品平皿培养24 若有疑似菌落生长, 小时、48小时各观 应进行分离、纯化 察结果1次,若未 及适宜的鉴定试验, 见菌落生长,判供 确证是否为志贺菌、 试品未检出志贺菌、沙门菌或制品中的 沙门菌;若有菌落 目的菌;若平皿上 生长,应与阳性对 未见菌落生长,或 照的菌落比较,并 虽有菌落生长但鉴 做革兰氏染色镜检 定结果为非控制菌, 等适宜的鉴定试验,判供试品未检出志 鉴别是否为制品中 贺菌、沙门菌 的目的菌或志贺菌、 沙门菌。
排除目的菌干扰的
• 因供试品为活菌制品,应选用能抑制目的 菌生长的选择性培养基进行检查。除另有 规定外,营养琼脂培养基用于非致病性杂 菌的计数,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用于真菌 计数。
也可采用其它经验 证的培养基
真菌计数
新版药典培养基介绍

预制培养基
100ml,200ml瓶装 测菌片
生物指示剂
辅助工具
鉴定试剂盒 厌氧发生器
27
默克德国培养基工厂
默克培养基工厂位于德国Darmstadt ,1892建厂,>7500员工。
28
可靠的质量保证
Raw material
Inspected and QA released
Manufacturing
3
新版药典微生物限度——微生物计数法培养基
2010版中国药典 营养琼脂 营养肉汤 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 2015版中国药典 胰酪大豆胨肉汤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沙氏葡萄糖琼脂 沙氏葡萄糖肉汤 马铃薯葡萄糖琼脂 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
4
新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控制菌检查法培养基
控制菌
耐胆盐格兰阴性菌
2010版中国药典
21
培养
需氧培养时,每叠建议放置六块平板,平板间要留有空隙以保证空气流 通,使培养物的温度尽快与培养箱温度达到一致。 液体培养基温度达到一致取决于很多因素,如体积、内容物量、容器类 型、培养箱类型等,如有特殊要求应先将液体培养基预热至所需温度再 接种。 厌氧培养时,需要使用厌氧发生器和厌氧指示剂。
检查与称量 密封性、日期、 说明、配方 溶化(水化) 蒸馏水、加热 惰性容器、< 500mL pH±0.2 1 M NaOH or 1 M HCl 商品化的培养基不需调节pH
测定及矫正PH
分装
灭菌 121℃, 15 min. 无菌检验、性能检验
12
干粉培养基的保存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保存开封的记录 超过保质期的培养基需丢弃 开盖后密封,低于25℃保存 储存时避免吸水,氧化,污染
19
平板制备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 量控制。
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样品中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 匀、微生物检验方法的误差较大等。
因此,在药品微生物检验中,为保证检验结 果的可靠性, 必须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并严格按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 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检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试 剂、菌种、环境、设备、样品、检验方法、污染废弃物处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 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实验记录、结果的判断、检测报告、文件等。
人员 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 景。
实验人员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 在确认他们可以承担某一 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
应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接受胜任 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 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微生物检查方 法及鉴定基本技术等。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微生物在 实验室内部污染。
实验室应制定所有级别实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 保证知识与技能不断的更 新。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
微生物实验 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 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技 术报告书写等。
实验室应通过参加内部质量控制、 能力验证或使用标准菌株等方法客观评估 检验人员的能力,必要时对其进行再培训并重新评估。
当使用一种非经常使用的 方法或技术时,有必要在检测前确认微生物检测人员的操作技能。
所有人员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结果均应记录归档。
培养基 培养基是微生物试验的基础,直接影响微生物试验结果。
《中国药典》2015版微生物新增三个指导原则

供试品 液体制剂 固体制剂 血液制品
医疗器具
表2 上市抽验样品的最少检验数量
供试品最少检验数量(瓶或支)
10
10
V<50ml
6
V≥50ml
2
10
注:1.若供试品每个容器内的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基,那么表中的最少检验数量应增加相应倍数。 2.抗生素粉剂(≥5g)及抗生素原料药(≥5g)的最少检验数量为6瓶(或支)。桶装固体原料的最少检验
接触碟法:将充满规定的琼脂培养基的接触碟对规则表面或平面 进行取样, 然后置合适的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并计数,每碟取 样面积约为 25 cm2 ,微生物计数结果以 cfu/碟报告;
擦拭法:用于不规则表面的微生物监测,特别是设备的不规则表 面。擦拭法是采用合适尺寸的无菌模板或标尺确定擦拭的面积, 取样后,将拭子置合适的缓冲液或培养基中,充分振荡,然后 采用适宜的方法计数,每个拭子取样面积为约 25 cm2 ,微生 物计数结果以 cfu/拭子报告。
(2)偏差处理
当微生物监测结果超出纠偏限度时,应当按照 偏差处理规程进行报告、记录、调查、处理以及采取 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7.微生物鉴定
建议对受控环境收集到的微生物进行适当水平 的鉴定, 微生物菌群信息有助于预期常见菌群, 并 有助于评估清洁/消毒规程、方法、清洁/消毒剂及微 生物监测方法的有效性,尤其当超过监测限度时,微 生物鉴定信息有助于污染源的调查。关键区域分离到 的菌落应先于非关键区域进行鉴定。 微生物鉴定参 照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通则 9204《微生物鉴定指 导原则》”进行。
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确认: 见“监测”项下。
物理参数建议标准: 参照GMP(2010)、FDA(ISPE,换气次数)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涉及生物安全的操作,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和规定等。
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样品中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匀、微生物检验方法的误差较大等。
因此,在药品微生物检验中,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必须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并严格按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检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试剂、菌种、设施和环境条件、设备、样品、检验方法、污染废弃物处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结果有效性的保证、实验记录、结果的判断和检测报告、文件等。
人员微生物实验室应设置质量负责人、技术管理者、检验人员、生物安全责任人、生物安全监督员、菌种管理员及相关设备和材料管理员等岗位,可通过一人多岗设置。
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
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技术报告书写等。
实验人员上岗前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确认他们可以承担某一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
应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培训内容包括胜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洁净区域的微生物监测、微生物检查方法和鉴定基本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灭菌知识,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微生物在实验室内部污染。
实验室应确定实验人员持续培训的需求,应制定所有级别实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保证知识与技能不断的更新。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解读

控制菌检查
供试品检查
阳性对照试验 供试品进行控制菌检查时,应做阳 性对照试验。取阳性对照菌于相应选择性培养基
平皿上划线接种,按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培
养,观察菌落生长情况。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
应的控制菌。
100μl
阴性对照试验 取增菌液0.1ml,照相应控制菌检
查法检查,作为阴性对照。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
基本要求: 微生态活菌制品的制备方法、工艺应能保证
成品含有足够的活菌数量,保持其稳定性,同时 应防止外源因子的污染。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 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 的有关要求。
生产用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 名称及来源; • 种子批的建立:三级种子批应分别冻干,
附录3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
新增:
如果供试品本身对某些试验菌具有较强的抑菌 性能,影响试验菌的回收。在此情况下,应根 据原辅料的杂菌负载、生产工艺及产品特性进 行风险评估,保证检验方法的可靠性;在药品 生产、贮藏各个环节中,应严格遵循GMP的指 导原则,以降低产品受杂菌污染的风险。
附录3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
铜绿假单胞菌
项目
供试品检查中 铜绿假单胞菌 结果判定及下 一步鉴定指导
2015版药典
2020版药典
如平皿上无菌落生长或生长的菌 供试品平皿上若 落与阳性对照菌落形态特征不符, 有疑似菌落生长, 判供试品未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取菌落分离、纯 如平皿生长的菌落与上述菌落形 化后采用氧化酶 态特征相符或疑似,应挑选2-3个 试验及适宜的鉴 菌落,分别放在接种于营养琼脂 定试验,确证是 培养基斜面上,培养18-24小时。 否为制品中的目 取斜面培养物进行革兰氏染色、 的菌或铜绿假单 镜检及氧化酶试验,鉴别是否为 胞菌 制品中的目的菌或铜绿假单胞菌
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动、引起微生物污染的事故、日常操作记录反映出倾向性的数据
时应考虑修改监测频次。
2.监测标准
各洁净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见表 3、微生物监测的动态
标准见表 4。
洁净度级别
A级 B级 C级 D级
表 3:各洁净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
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静态
动态
≥0.5μm ≥5.0μm ≥0.5μm ≥5.0μm
本指导原则包括人员要求、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参数确 认、微生物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监测标准、警戒限 和纠偏限、数据分析及偏差处理、微生物鉴定和微生物控制。
人员 从事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的人员应符合现行 《中国药典》附录中“药品微生物实验室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确认 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应进行参数确认,确认参数包括物 理参数、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洁净实验室若有人员流动、超 净工作台等重大设备运转、空气调节系统等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 行参数测试。 药品洁净实验室物理参数的测试应当在微生物监测方案实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等受控 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的监测和控制。
药品洁净实验室是指用于药品无菌或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 实验室、隔离系统及其它受控环境。药品洁净实验室的洁净级别 按空气悬浮粒子大小和数量的不同参考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分为 A、B、C、D 4 个级别。为维持药品洁净实验室操作 环境的稳定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对药 品洁净实验室进行微生物监测和控制,使受控环境维持可接受的 微生物污染风险水平。
3520
20
3520
20
3520
29
《中国药典》2015版微生物新增三个指导原则

一、概述
80xx —试剂和标准物质 90xx —指导原则(二部附录 ⅪⅩ…)
-9201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9202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指导原则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new)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new) -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new)
பைடு நூலகம்
汽化过氧化氢发生器
无菌传递舱
隔离器安装位置的选择
无菌检查用隔离器安装环境的洁净度要求 建议 不低 于我国现行GMP 中 D 级空气洁净度要求,安装隔离 器的房间应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应保证隔离器安装 地点周围有足够的空间, 以便于隔离器的移动、物 品的输送和正常维护。
隔离系统验证
1 .操作验证 2 .隔离器完整性验证 3 .灭菌验证 4 .灭菌循环验证 5. 隔离器内部洁净度验证 6. 仪器仪表的验证
培养基:一般采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TSA) , 必要时可加入适宜的中和剂 ,当监测结 果有疑似真菌或考虑季节因素影响时, 可增加沙氏 葡萄糖琼脂培养基(SDA)。
培养时间: TSA: SDA:
ChP(2015) 3-5天 5-7天
GB/T16293-2010 不少于2天 不少于5天
3.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 参考GMP(2010)及GB50073-2013,见表2 检测频次的调整 如果如果出现连续超过纠偏限和警戒限、 关键 区域内发现有污染微生物存在、 空气净化系统进行 任何重大的维修、 消毒规程改变、设备有重大维修 或增加、洁净室(区)结构或区域分布有重大变动、 引起微生物污染的事故、日常操作记录反映出倾向 性的数据时应考虑修改监测频次。
2015版《中国药典》无菌、洁净室测定

方法适用性试验中 的修订
——两种培养基接 入试验菌的调整
22
2010年版
2015年版
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 菌、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 (4种菌)→(9支) 2.改良马丁培养基 ——白色念珠菌、黑曲霉 (2种菌)→(5支)
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 菌、生孢梭菌 (3种菌)→(7支) 2.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 黑曲霉 (3种菌)→(7支)
25
1.将药典2010年版三部无菌检查法和二部的整 合修订情况说明 2.2015版无菌检查方法文字具体增、修订情况 说明
26
1.焦点 2010年版三部无菌检查法中规定取与二部同样数量的样 品检验,但样品接种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必须分成双份,分 别置30~35℃、20~25℃两个温度下培养。而且阳性对照品 用量不增加,是在培养14天后在一份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总加入阳性对照菌做阳性对照试验。 2.国际上,包括美国FDA和欧盟均早已接受无菌检查法适用于 生物技术产品及生物制品,USP/EP/BP/JP及ICH的无菌检查 法中均没有对生物制品做出特殊规定。
11
2010年版
无菌检查: 应在10000级背景下的100 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 系统进行
2015年版
无菌检查: 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试验 环境必须达到无菌检查的要 求
12
(1)2010版GMP中附录一《无菌药品》和附录三 《生物制品》中均规定,非最终灭菌产品各工序 关键操作环境应为B级背景下的A级。 (2)无菌检查的洁净环境应与生产关键区的洁净 环境一致! (3)与USP/EP/BP的无菌检查法环境要求一致, 仅作原则性要求,由相关指导原则给予推荐性标 准指导。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样品中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匀、微生物检验方法的误差较大等。
因此,在药品微生物检验中,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必须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并严格按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检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试剂、菌种、环境、设备、样品、检验方法、污染废弃物处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实验记录、结果的判断和检测报告、文件等。
人员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
实验人员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确认他们可以承担某一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
应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接受胜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微生物检查方法和鉴定基本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微生物在实验室内部污染。
实验室应制定所有级别实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保证知识与技能不断的更新。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
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技术报告书写等。
实验室应通过参加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或使用标准菌株等方法客观评估检验人员的能力,必要时对其进行再培训并重新评估。
当使用一种非经常使用的方法或技术时,有必要在检测前确认微生物检测人员的操作技能。
所有人员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结果均应记录归档。
培养基培养基是微生物试验的基础,直接影响微生物试验结果。
适宜的培养基制备方法、贮藏条件和质量控制试验是提供优质培养基的保证。
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等受控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的监测和控制。
药品洁净实验室是指用于药品无菌或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实验室、隔离系统及其它受控环境。
药品洁净实验室的洁净级别按空气悬浮粒子大小和数量的不同参考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为A、B、C、D 4个级别。
为维持药品洁净实验室操作环境的稳定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对药品洁净实验室进行微生物监测和控制,使受控环境维持可接受的微生物污染风险水平。
本指导原则包括人员要求、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参数确认、微生物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监测标准、警戒限和纠偏限、数据分析及偏差处理、微生物鉴定和微生物控制。
人员从事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的人员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通则中“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通则9203)”的相关要求。
确认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应进行参数确认,确认参数包括物理参数、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
洁净实验室若有超净工作台、空气调节系统等关键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参数测试。
药品洁净实验室物理参数的测试应当在微生物监测方案实施之前进行,确保操作顺畅,保证设备系统的运行能力和可靠性。
主要的物理参数包括高效空气过滤器完整性、,气流组织、空气流速(平均风速),换气次数、压差、温度和相对湿度等。
测试应在模拟正常检测条件下进行。
各级别洁净环境物理参数建议标准及最长监测周期见表1,必要时,各实验室应根据洁净实验室使用用途、检测药品的特性等制定适宜的参数标准。
物理参数测试方法参照《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现行国家标准中附录D3高效空气过滤器现场扫描检漏方法、附录E12气流的检测、附录E1风量和风速的检测、附录E2静压差的检测、附录E5温湿度的检测进行。
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其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确认及监测照以下“监测”进行。
表1 各级别洁净环境物理参数建议标准及最长监测周期药品洁净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微生物监测,日常监测一般包括压差、温度、相对湿度等;定期监测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洁净环境监测计划。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为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控制菌检查中疑似菌的鉴定,以及药物原料、辅料、制药用水、中间体、终产品和环境中检出微生物的鉴定提供指导。
当微生物的鉴定结果有争议时,以《伯杰氏系统细菌学手册》(《Bergey,s Manual of Systematic Bacteriology》)现行版的鉴定结果为准。
微生物鉴定是指借助现有的分类系统,通过对未知微生物的特征测定,对其进行细菌、酵母菌和霉菌大类的区分,或属、种及菌株水平确定的过程,它是药品微生物检验中的重要环节,药典通则相应章节中对检出微生物的鉴定做了明确规定,如“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检查:控制菌检查”(通则1106)中选择培养基或指示培养基上发现的疑似菌落需进行鉴定; 对“无菌检查法”(通则1101)的阳性实验结果中分离的微生物进行鉴定,以判定试验是否重试;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通则9203)中建议对洁净室和其他受控环境分离到的微生物进行鉴定,以掌握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有助于污染调查。
此外,在药品生产中,有时亦需对药物原料、辅料、制药用水、生产环境、中间产物和终产品中检出的微生物进行适当水平的鉴定。
微生物鉴定需达到的水平视情况而定,包括种、属鉴定和菌株分型。
大多数非无菌药品生产过程和部分无菌生产环境的风险评估中,对所检出微生物的常规特征包括菌落形态学、细胞形态学(杆状、球状、细胞群、孢子形成模式等)、革兰染色或其它染色法、及某些能够给出鉴定结论的关键生化反应(如氧化酶、过氧化氢酶和凝固酶反应)进行分析,一般即可满足需要;非无菌产品的控制菌检查一般应达到种属的水平;无菌试验结果阳性和无菌生产模拟工艺(如培养基灌装)失败时,对检出的微生物鉴定至少达到种属水平,必要时需达到菌株水平。
一、微生物的鉴定程序微生物鉴定的基本程序包括分离纯化和鉴定,鉴定时,一般先将待检菌进行初步的分类。
鉴定的方法有表型微生物鉴定和基因型微生物鉴定,根据所需达到的鉴定水平选择鉴定方法。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解读

增加:
若平皿上未见菌落生长,或虽有菌落生长但鉴定 结果为非控制菌,判供试品未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
项目
2015版药典
2020版药典
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中氧化酶试验
斜面培养物
应进行绿脓菌素试 验
分离纯化培养物
应继续进行适宜的 鉴定试验,确认是 否为铜绿假单胞菌
删除:绿脓菌素试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项目
2020版药典微生物 变更细则解读
2020年06月
-1-
涉及内容
药典三部: 生物制品通则:《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总论:《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变更)
通则
1101 《无菌检查法》(变更)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3605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1421 《灭菌法 》
数以白色念珠菌为对照菌,非致病杂菌计数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对照菌
排除目的菌干扰的
因供试品为活菌制品,应选用能抑制目的菌生长的选择性 培养基进行检查。除另有规定外,营养琼脂培养基用于非 致病性杂菌的计数,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用于真菌计数。
也可采用其它经验 证的培养基
真菌计数
称取供试品1g,加到9ml 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其他适宜稀释液中,混匀, 做10倍系列稀释,取适宜稀释度供试品溶液0.1ml加到已备好的玫瑰红钠琼脂 培养基上,以玻棒涂匀,一式3份,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96小时,每天 观察结果,记录平皿上生长的真菌菌落数.
2. 理化检查 3. 活菌数测定
按本总论附录2方法测定每克制品中的活菌数,应符合规 定。多价制品应分别测定各单价活菌数。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为更好应用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附录ⅪJ),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可用于判断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原料、辅料是否符合药典的规定,也可用于指导制剂、原料、辅料的微生物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指导生产过程中间产品微生物质量的监控。
本指导原则将对标准和方法中的特定内容及标准的应用做进一步的说明。
1.微生物限度检查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表面活性剂、灭活剂及中和剂,在确定其能否适用于所检样品及其用量时,除应证明该试剂对所检样品的处理有效外,还须确认该试剂不影响样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的检出(即无毒性),因此无毒性确认试验的菌株不能仅局限于验证试验菌株,而应当包括产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
2.供试液制备方法、抑菌成分的消除方法及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应尽量选择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操作简便、快速的方法,且应避免损伤供试品中污染的微生物。
对于抑菌作用较强的供试品,在供试品溶液性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用薄膜过滤法进行试验。
3.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附录ⅪJ)收载的离心沉淀法仅适用于制备细菌计数或控制菌(细菌)检查用的供试液,规定的500转/分钟、不超过3分钟只用于去除供试液中的沉淀物。
采用该方法时,供试液中的样品颗粒大小、粘稠度及污染的微生物大小,转速等直接影响着样品中微生物的回收,易造成检验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供试品的污染情况。
因此,供试液制备时尽量避免使用该方法,更不宜采用高速离心沉降集菌。
4.对照培养基系指按培养基处方特别制备、质量优良的培养基,用于培养基适应性检查。
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制及分发。
5. 进行验证试验时,若因没有适宜的方法消除供试品中的抑菌作用而导致微生物回收的失败,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供试液进行方法验证试验。
此时更高稀释级供试液的确认要从低往高的稀释级进行,但最高稀释级供试液选择应根据供试品应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如供试品应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1克细菌数不得过1000cfu,那么最高稀释级是1:10-3。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解读与介绍

微生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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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表型的表达,除受 遗传基因控制外,还与分 离环境、培养基和生长条 件等因素有关。
表型微生物鉴定常需要大 量的纯培养物,一些从初 始培养物中刚分离出的受 损微生物还不能完整地表 达其表型属性。因此应注 意采用的培养基、培养时 间和传代次数。
非无菌产品的控制菌检查一般应达到种属的水平 无菌试验结果阳性和无菌生产模拟工艺(如培养基灌装)失败时,
对检出的微生物鉴定至少达到种属水平,必要时需达到菌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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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鉴定
微生物鉴定根据所需达到的鉴定水平选择鉴定方法:
表型微生物鉴定 基因型微生物鉴定 必要时采用多种鉴定方法确定
方法的局限性与数据库局限性息息相关:
— —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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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鉴定方法的确认
方法确认
确认(Validation):对产品的各项相关事项作出科学性的评价 及书面记录的过程
验证(Qualification):为确认的一个环节,目的是保证仪器在 使用的过程当中,符合原设计的要求并达到原拟的目的,亦即 产 生可信赖的量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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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分析
菌株水平的鉴定非常重要:
在污染调查过程中,尤其是产品中的微生物数量高于建议水平或 出现异常高的微生物检出情况时
在无菌工艺中,尤其是无菌试验结果阳性和培养基灌装等模拟工 艺失败时
污染调查等应以基因型特征鉴定为主,表型特征鉴定为 辅。
同一地点同种菌表型和基因型特征是基本一致的 不同地点的同种菌表性特征可能基本一致,但保守及可变区域的
分类 培养物 形态学
生理学 生化反应 抑制性 血清学 化学分类 生态学
中国药典四部通则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等受控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的监测和控制。
药品洁净实验室是指用于药品无菌或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实验室、隔离系统及其他受控环境。药品洁净实验室的洁净级别按空气悬浮粒子大小和数量的不同参考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为A、B、C、D 4个级别。为维持药品洁净实验室操作环境的稳定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对药品洁净实验室进行微生物监测和控制,使受控环境维持可接受的微生物污染风险水平。
偏差处理 当微生物监测结果超出纠偏限度时,应当按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5. 微生物鉴定
建议对受控环境收集到的微生物进行适当水平的鉴定,微生物菌群信息有助于预期常见菌群,并有助于评估清洁或消毒规程、方法、清洁剂或消毒剂及微生物监测方法的有效性,尤其当超过监测限度时,微生物鉴定信息有助于污染源的调査。关键区域分离到的菌落应先于非关键区域进行鉴定。微生物鉴定参照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通则9204)进行。
1. 监测方法
药品洁净实验室悬浮粒子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沉降菌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浮游菌的监测照《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
表面微生物测定是对环境、设备和人员的表面微生物进行监测,方法包括接触碟法和擦拭法。接触碟法是将充满规定的琼脂培养基的接触碟对规则表面或平面进行取样,然后置合适的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并计数,每碟取样面积约为 25cm2,微生物计数结果以cfu/碟报告;擦拭法是接触碟法的补充,用于不规则表面的微生物监测,特别是设备的不规则表面。擦拭法的擦拭面积应采用合适尺寸的无菌模板或标尺确定,取样后,将拭子置合适的缓冲液或培养基中,充分振荡,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计数,每个拭子取样面积为约25cm2,微生物计数结果以cfu/拭子报告。接触碟法和擦拭法采用的培养基、培养温度和时间同浮游菌或沉降菌监测。表面菌测定应在实验结束后进行。
9205药品洁净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9205药品洁净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等受控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的监测和控制。
药品洁净实验室是指用于药品无菌或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实验室、隔离系统及其它受控环境。
药品洁净实验室的洁净级别按空气悬浮粒子大小和数量的不同参考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为A、B、C、D 4个级别。
为维持药品洁净实验室操作环境的稳定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对药品洁净实验室进行微生物监测和控制,使受控环境维持可接受的微生物污染风险水平。
本指导原则包括人员要求、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参数确认、微生物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监测标准、警戒限和纠偏限、数据分析及偏差处理、微生物鉴定和微生物控制。
人员从事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的人员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通则中“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通则9203)”的相关要求。
确认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应进行参数确认,确认参数包括物理参数、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
洁净实验室若有超净工作台、空气调节系统等关键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参数测试。
药品洁净实验室物理参数的测试应当在微生物监测方案实施之前进行,确保操作顺畅,保证设备系统的运行能力和可靠性。
主要的物理参数包括高效空气过滤器完整性、,气流组织、空气流速(平均风速),换气次数、压差、温度和相对湿度等。
测试应一般首先在静态下测试,符合要求后再在模拟正常检测条件下进行测试。
各级别洁净环境物理参数建议标准及最长监测周期见表1,必要时,各实验室应根据洁净实验室使用用途、检测药品的特性等制定适宜的参数标准。
物理参数测试方法参照《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现行国家标准中附录D3高效空气过滤器现场扫描检漏方法、附录E12气流的检测、附录E1风量和风速的检测、附录E2静压差的检测、附录E5温湿度的检测进行。
初次使用的洁净实验室其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确认及监测照以下“监测”进行。
药品微生物技术 微生物限度检查 可疑结果的微生物实验室调查

(3) 采用薄膜过滤法。 (4) 上述几种方法的联合使用。 若没有适宜消除供试品抑菌活性的方法,对特定试验菌回收的失败, 表明供 试品对该试验菌具有抗菌活性,同时也表明供试品不可能被该 类微生物污染。但 是,供试品也可能仅对特定试验菌株具有抑制作用, 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 因此,根据供试品须符合的微生物限度 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在不影响检验结果 判断的前提下,应釆用能使 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 性试验。若方法 适用性试验符合要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的供 试液 进行供试品检査。
2015-5-13
CEf-k:哉ttrfh *丄心17口击夕 ^n/o^e rec.no/ogy 2・接种和稀释 按下列要求进行供试液的接种和稀释,制备微生物回收试验用供试液。 所加 菌液的体积应不超过供试液体积的1%。为确认供试品中的微生物能被 充分检出, 首先应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 试验组 取上述制备好的供试液,加入试验菌液,混匀,使每 血1 供试液或每张滤膜所滤过的供试液中含菌量不大于lOOcfuo (2) 供试品对照组取制备好的供试液'以稀释液代替菌液同试验组操 作。
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 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日常检验还需
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力瘁〃凹纳1 J 田豕SgJZLI J什】T下庆歪£ HE °而刑凯TK 仲 K 叫 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査的要求。
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2015-5-13
2015.版药典-无菌检查 ~
1、培养方式的改变 2010版药典:以营养型分:硫乙醇酸盐流体
培 养基(细菌);改良马丁培养基(霉菌 和酵 母菌)。 2015版药典:以呼吸型分:硫乙醇酸盐流体培 养基(厌氧菌、需氧菌);TSB (需氧菌, 真 菌)。
9204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国家药典委员会官方网站-国…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为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控制菌检查中疑似菌的鉴定,以及药物原料、辅料、制药用水、中间体、终产品和环境中检出微生物的鉴定提供指导。
当微生物的鉴定结果有争议时,以《伯杰氏系统细菌学手册》(《Bergey,s Manual of Systematic Bacteriology》)现行版的鉴定结果为准。
微生物鉴定是指借助现有的分类系统,通过对未知微生物的特征测定,对其进行细菌、酵母菌和霉菌大类的区分,或属、种及菌株水平确定的过程,它是药品微生物检验中的重要环节,药典通则相应章节中对检出微生物的鉴定做了明确规定,如“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检查:控制菌检查”(通则1106)中选择培养基或指示培养基上发现的疑似菌落需进行鉴定; 对“无菌检查法”(通则1101)的阳性实验结果中分离的微生物进行鉴定,以判定试验是否重试;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通则9203)中建议对洁净室和其他受控环境分离到的微生物进行鉴定,以掌握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有助于污染调查。
此外,在药品生产中,有时亦需对药物原料、辅料、制药用水、生产环境、中间产物和终产品中检出的微生物进行适当水平的鉴定。
微生物鉴定需达到的水平视情况而定,包括种、属鉴定和菌株分型。
大多数非无菌药品生产过程和部分无菌生产环境的风险评估中,对所检出微生物的常规特征包括菌落形态学、细胞形态学(杆状、球状、细胞群、孢子形成模式等)、革兰染色或其它染色法、及某些能够给出鉴定结论的关键生化反应(如氧化酶、过氧化氢酶和凝固酶反应)进行分析,一般即可满足需要;非无菌产品的控制菌检查一般应达到种属的水平;无菌试验结果阳性和无菌生产模拟工艺(如培养基灌装)失败时,对检出的微生物鉴定至少达到种属水平,必要时需达到菌株水平。
一、微生物的鉴定程序微生物鉴定的基本程序包括分离纯化和鉴定,鉴定时,一般先将待检菌进行初步的分类。
鉴定的方法有表型微生物鉴定和基因型微生物鉴定,根据所需达到的鉴定水平选择鉴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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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4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为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控制菌检查中疑似菌的鉴定, 以及药物 原料、辅料、制药用水、生产环境、中间体和终产品中检出微生物的鉴定提供指 导。
当微生物的鉴定结果有争议时,以《伯杰氏系统细菌学手册》 (《Bergey, s Manual of Systematic Bacteriology》)现行版的鉴定结果为准。
微生物鉴定是指借助现有的分类系统,通过对未知微生物的特征测定,对其 进行细菌、酵母菌和霉菌大类的区分,或属、种及菌株水平确定的过程,它是药 品微生物检验中的重要环节, 药典附录相应章节中对检出微生物的鉴定做了明确 规定,如“非无菌产品的微生物检查:控制菌检查” (通则 1106)中选择培养 基或指示培养基上发现的疑似菌落需进行鉴定; 对“无菌检查法” (通则 1101) 的阳性实验结果中分离的微生物进行鉴定,以判定试验是否重试;药品洁净实验 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通则 9203)建议对洁净室和其他受控环境分离 到的微生物进行鉴定,以掌握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有助于污染调查。
此外,在 药品生产中,有时亦需对药物原料、辅料、制药用水、生产环境、中间产物和终 产品中检出的微生物进行适当水平的鉴定。
微生物鉴定需达到的水平视情况而定,包括种、属鉴定和菌株分型。
大多数 非无菌药品生产过程和部分无菌生产环境的风险评估中, 对所检出微生物的常规 特征包括菌落形态学、细胞形态学(杆状、球状、细胞群、孢子形成模式等)、革 兰染色或其它染色法,某些能够给出鉴定结论的关键生化反应(如氧化酶、过氧 化氢酶和凝固酶反应)进行分析,一般即可满足需要;非无菌药品产品的控制菌 检查应达到种的水平;无菌试验结果阳性和无菌生产模拟工艺(如培养基灌装) 失败时,对检出的微生物鉴定一般需达到菌株水平。
一、微生物的鉴定程序 微生物鉴定的基本程序包括分离纯化和鉴定,鉴定时,一般先将待检菌进行 初步的分类。
鉴定的方法有表型微生物鉴定和基因型微生物鉴定,根据所需达到 的鉴定水平选择鉴定方法。
微生物鉴定系统是基于不同的分析方法,其局限性与 方法和数据库的局限性息息相关, 未知菌鉴定时通过与微生物鉴定系统中的标准 微生物(模式菌株)的特征(基因型和/或表型)相匹配来完成。
如果数据库中没 有此模式菌株,就无法获得正确的鉴定结果。
在日常的微生物鉴定试验中,用户1应明确所采用鉴定系统的局限性及所要达到的鉴定水平(属、种、菌株),选用最 适合要求的鉴定技术。
1、待检菌的分离纯化 微生物鉴定的第一步是待检培养物的分离纯化, 最常用的分离纯化方法是挑 取待检菌在适宜的固体培养基上连续划线分离纯化,以获取待检菌的纯培养物 (单个菌落)必要时可进一步进行纯培养,为表型鉴定和随后的鉴定程序提供足 够量菌体。
从药物原材料、制药用水、及生产环境、中间产物和终产品的样品中 检出的受损微生物, 经分离纯化程序使其由不利生存易产生变化的状态转变为在 营养富集和最佳培养温度条件下生存的稳定状态,以保证鉴定结果准确性。
2、初筛试验 常规的微生物鉴定,一般要先进行初筛试验确定待检菌的基本微生物特征, 将待检菌做初步分类。
常见的初筛试验包括革兰染色、芽孢染色、镜检观察染色 结果和细胞形态、重要的生化反应等。
重要的生化筛选试验包括: 氧化酶试验 用于区分不发酵的革兰阴性杆菌(氧化酶阳性)和肠道菌(氧化 酶阴性)。
过氧化氢酶试验 酶阴性)。
凝固酶试验 用于区分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可推测为非致病性)和凝固酶 用于区分葡萄球菌(过氧化氢酶阳性)和链球菌(过氧化氢阳性葡萄球菌(很可能为致病性)。
初筛试验可将大部分的细菌鉴定到属的水平, 这些试验可为某些评估提供充 足的信息。
对于微生物鉴定方法来说,初筛试验是最关键的一步,若给出了错误 的结果,将影响后续试验,包括微生物鉴定试剂盒和引物的选用, 3、表型微生物鉴定 表型微生物鉴定依据基因物质的表达来区分不同微生物间的差异, 是经典的 微生物分类鉴定法,以微生物细胞的形态和习性表型为主要指标,通过比较微生 物的菌落形态、理化特征和特征化学成分与典型微生物细胞的差异的进行鉴别。
微生物分类中使用的表型特征见表 1。
2表1 分类 培养物 形态学微生物分类中使用的表型特征 特征菌落形态、菌落颜色、形状、大小和产色素 细胞形态、细胞大小、细胞形状、鞭毛类型、内容物、革兰氏 染色、芽孢和抗酸染色、孢子形成模式生理学 生化反应 抑制性 血清学 化学分类 生态学氧气耐受性、pH 范围、最适温度和范围、耐盐性 碳源的利用、碳水化合物的氧化或发酵、酶的模式 胆盐耐受性、抗生素敏感性、染料耐受性 凝集反应、荧光抗体 脂肪酸构成、微生物毒素、全细胞组分 微生物来源微生物细胞的大小和形态、芽孢、细胞成分、表面抗原、生化反应和对抗菌 剂的敏感性等表型的表达,除受其遗传基因的控制外,还与微生物的分离环境、 培养基和生长条件等因素有关。
表型微生物鉴定通常需要大量的纯培养物,而微 生物的恢复、增殖和鉴定易受培养时间影响,事实上许多环境微生物在普通的微 生物增殖培养基中是无法恢复的;此外,一些从初始培养物中刚分离出的受损微 生物还可能不能完整的表达其表型属性。
因此,在表型鉴定时应注意采用的培养 基、培养时间和传代次数对鉴定结果的影响。
目前已经发展出的基于微生物的生 理、生化反应,脂肪酸构成分析(气液相色谱法)和全细胞成分分析(质谱法) 等微生物鉴定系统,在进行结果判断时需借助于系统自身的鉴别数据库,因此鉴 定结果的准确性可能受实验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和培养条件与建库时的特定培养 基和培养条件的一致性影响。
表型微生物鉴定方法已广泛应用于药品微生物实验室。
根据微生物表型鉴定 所提供的信息可以判断药品中污染的微生物种类。
也可掌握环境微生物群落的变 化,并进行产品的风险评估。
在许多质量控制调查中,单独的表型鉴定结果就能 给出充足的信息帮助调查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并按需要推荐适宜的纠正措施。
4、基因型微生物鉴定3与表型特征不同,微生物基因型通常不受生长培养基或分离物活性的影响, 只需分离到纯菌落便可用于分析。
由于大部分微生物物种中核酸序列是高度保守 的,所以 DNA–DNA 杂交、聚合酶链反应、16S rRNA 序列 和 23S rRNA 序列、多 位点序列分型、焦磷酸测序、DNA 探针和核糖体分型分析等基因型微生物鉴定方 法理论上更值得信赖。
基因鉴定法不但技术水平需要保证,还需要昂贵的分析设 备和材料,通常仅在关键微生物调查中使用,如产品不合格调查。
若使用,方法 必须经过确认。
目前《伯杰氏系统细菌学手册》中对细菌分类的描述是通过遗传物质的分析 比较来实现的。
通过未知微生物的 DNA 与已知微生物的 DNA 比较,能够确定亲缘 关系的远近。
基因型的鉴定(表 2)可通过 DNA 杂交、限制性酶切片段图谱的比 较和/或 DNA 探针完成,若 DNA–DNA 的杂交亲缘关系大于 70%时,表明微生物是 同一种属;系统发育典型的分析方法(表 2)是通过比较细菌 16S rRNA 或真菌 23S rRNA 基因的部分碱基序列来实现, 即经过聚合酶链反应(PCR)进行基因扩增、 电泳分离扩增产物、以双脱氧链终止法进行碱基测序,然后与经验证过的专用数 据库或利用公共的数据库(不一定经过验证)进行比对。
表2 类别 基因型 系统发育结构 微生物分类学的基因型/系统发育的特征 特征 DNA 碱基比例 (如 G + C)、限制性酶切片段图谱和 DNA 探针 DNA-DNA 杂交、16S rRNA 序列 和 23S rRNA 序列基于核酸的方法可以用来筛选处于过渡期受损的微生物。
将存在于过渡期与 菌株生存能力相关的 rRNA,通过逆转录的方法转换为可用于 PCR 扩增的 DNA。
解 决了不能存活的细菌细胞中 DNA 的扩增问题。
该方法经过样品收集、核酸提取、 目的片段扩增、杂交和检测等步骤,涉及了变异微生物的检测、检测限、基质效 应、正向截点的核查、仪器设备和系统携带污染、分析的精确性和试验的重现性 等内容。
rRNAs 记录了微生物的进化历史,对这些序列进行分析可以对微生物进行系 统分类和鉴定。
二、微生物鉴定方法的确认4微生物鉴定试验包括血清试验、化学试剂、对照菌株和仪器。
微生物鉴定系 统的确认试验按下述方法之一进行: (1) 采用现有方法和待确认方法对日常检验 中分离的微生物至少 50 株进行平行鉴定试验,鉴定结果的差异可使用仲裁方法 判定。
(2)使用 12~15 种能代表常规分离到的微生物的储备菌种, 共进行 50 次 鉴定试验。
(3)待确认方法对 20~50 株微生物 (包括 15~20 个不同的种) 进行鉴定, 结果应与参照实验室的鉴定结果一致。
确认试验所用的菌株应包括鉴定方法供应 商和药典推荐的适宜质控菌株。
对所用的微生物鉴定系统的鉴定结果应进行评估, 同时还应考虑其一致性水 平,合适的微生物鉴定系统,试验菌株与模式微生物的一致性水平通常应大于 90%。
若可能,微生物鉴定方法确认所用的挑战微生物应包括非发酵型细菌、棒 状杆菌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等,但其一致性水平可能比较低。
微生物鉴定系统不能鉴定所有的微生物,因为数据库中未包含此微生物,或 系统参数无法充分识别该微生物,或该微生物在系统中无反应、或该微生物尚未 被分类描述。
确定错误的鉴定结果是比较难的,任何微生物鉴定都应从微生物形 态学、生理要求和微生物来源等方面判断鉴定结果是否合理。
错误的鉴定会导致 不恰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及产品处置。
微生物鉴定方法的确认应包括准确度、专属性、重现性、灵敏度、阳性预测 值、阴性预测值。
确认试验最重要的是准确性和重现性。
这些测量值按下述定义: 准确性% =(结果正确的数量/总的结果数量)× 100 重现性% =(结果正确且达到一致性的数量/总的结果数量)× 100 用户应该考虑鉴定方法的性能,建立准确性和重现性的接受标准。
其它测定值如灵敏性、专属性、阳性或阴性预测值。
通过以下例子能很好的 说明这些测定值。
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分别用 DNA 杂交探针和传统培养物方 法处理了 100 个临床样本,前者阳性结果比后者高 10%,结果列于表 3。
表3 DNA 探针结果DNA 探针和培养物方法的阴阳性结果分布对照 培养方法结果 阳性 阴性5阳性 阴性9 12 88准确度=(9+88)/100 × 100 = 97% 灵敏度=[9/(9 + 1)] × 100 = 90% 专属性=[88/(88 + 2)] × 100 = 97.7% 阳性预测值(PPV)= [9/(9 + 2)] × 100 = 81.8% 阴性预测值(NPV)= [88/(88 + 1)] × 100 = 98.9% 应注意到试验的阳性预测值不是固定的, 它取决于临床样本中微生物的普遍 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