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测绘资质等级划分
欢迎阅读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案。
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2(格;3年810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年以上;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职业资格(但不得超过2人)。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
(《中3算。
45丙、定。
6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四、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
五、质量管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核。
专业测绘技术人员的素质及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测绘技术人员的素质及继续教育要求测绘技术作为一项应用科学,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而测绘技术人员作为测绘事业的中坚力量,对其素质的要求也越发提高。
本文将从测绘技术人员的素质要求以及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两个角度,探讨专业测绘技术人员的素质及其继续教育要求。
一、专业测绘技术人员的素质要求1.学科基础知识扎实测绘技术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需要测绘技术人员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地理等学科的基础知识。
例如,对于测绘技术人员来说,掌握三角学、解析几何、大地测量等数学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学科基础知识扎实,才能为测绘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2.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作为一名专业测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测绘工作需要测绘技术人员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诚实守信的作风和责任心。
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保证测绘工作的公正和准确性。
3.技能熟练专业测绘技术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测量和绘图技能。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熟练掌握各种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并能准确判断仪器的误差,并且具备良好的数据处理和绘图能力。
技能的熟练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提高测绘数据的准确度,为测绘成果的质量提供保障。
4.团队合作能力测绘技术人员一般需要参与到测绘项目组中,需要与其他测绘技术人员进行紧密合作。
因此,专业测绘技术人员需要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积极沟通、协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继续教育的重要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测绘技术的日新月异,测绘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这就要求测绘技术人员重视继续教育,并进行不断的专业培训。
1.跟上时代发展趋势继续教育可以帮助测绘技术人员了解最新的测绘技术和工具,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
例如,近年来,激光扫描技术、无人机测绘等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测绘技术人员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来学习和掌握这些新技术,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
测绘等级要求标准分类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本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
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测绘资质分标准(各专业标准)
2-6: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3,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3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界桩埋设
2.边界点测定
3.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调绘
4.边界协议书附图标绘
5.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的编写
6.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0人
(高级8,中级18)
30人
(高级5,中级12)
各类软件配套齐全,其中包括GPS数据处理软件、电磁波导线、水准测量数据处理软件等等。编图软件具有数据处理、地图编制、数据转换等功能。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10mm+5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6台
10mm+5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
GPS接收机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10台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6台
水准测量
水准仪
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10台
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5台
天文测量
天文测量设备
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2台套
重力测量
重力仪
0.02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4台
大地测量
数据处理
近3年内完成4个以上地籍测绘工程项目,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
近3年内完成3个以上地籍测绘工程项目,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超过20万元。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2-5:1/500-10km2以下;1/1000-20km2以下;1/2000-30km2以下;1/5000-60km2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
2020年测绘资质分级标准通用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测绘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申请不同专业测绘资质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三、凡申请《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丙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四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四、本标准中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六、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七、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乙、丙、丁级考核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不得高于上一级标准或者不得低于下一级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应报国家测绘局备案。
八、本标准自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测绘局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六日印发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国内测绘标准
国内测绘标准
国内测绘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GB/T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规定了用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测绘1∶5000、1∶10000地形图的规格、精度及内业作业的基本要求。
2. GB/T立体坐标量测仪,规定了立体坐标量测仪的分级、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 GB/T比长基线测量规范,规定了比长基线的精度、设计要求、测量成果以及基线选择、地面标石和观测墩规格和埋设方法。
4. GB/T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规范,规定了用平板仪测量方法测绘1∶500、1∶1000、1∶2000地形图的精度、规格和作业的基本要求。
5. GB 远程光电测距规范。
6. GB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
7. GB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8. GB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
9. GB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10. GB/T 精密工程测量规范。
11. GB/T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12. GB/T 大地天文测量规范。
13. GB/T 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14. GB/T 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
15. GB/T 地理信息一致性与测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国家测绘局官网或咨询专业律师。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30362
2014版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本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
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各专业标准)
1/500—5km2以下;
1/1000—10km2以下;
1/2000—20km2以下;
1/5000—50km2以下;
小于或等于1/10000的不能承担。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
4、城乡拨地测量
3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2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1台)
1台
微机等其他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5台
3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3台
2台
1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手持测距仪
20台
12台
6台
3台
微机
50台
30台
12台
6台
业绩
近3年内完成6个以上房产测绘工程项目,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
摄影与遥感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摄影与遥感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0人
(高级8,中级18)
30人
(高级5,中级12)
12人
(中级5)
摄影测量员
10人
6人
3人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其中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3台)
3台(其中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测绘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申请不同专业测绘资质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三、凡申请《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丙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四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四、本标准中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六、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七、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乙、丙、丁级考核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不得高于上一级标准或者不得低于下一级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应报国家测绘局备案。
八、本标准自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测绘局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六日印发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各类测绘资质分级专业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目录一、序言二、通用标准三、大地测量专业标准四、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五、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六、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七、地籍测绘专业标准八、房产测绘专业标准九、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十一、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十二、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十三、甲(特)级标准序言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三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从事不同测绘专业的测绘单位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指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等专业标准。
甲(特)级标准是对规模较大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甲级测绘单位制定的标准。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其它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作出特别决定。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二项业务。
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
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丙、丁级标准做出调整。
七、本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审查内容和标准(通用标准)大地测量专业标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房产测绘专业标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地图编制专业标准海洋测绘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
2021测绘资质专业标准
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框架服务
2
测绘航空 一般航摄、无人飞行器航 摄影 摄、倾斜航摄
30
24
6
无人飞行测量采集系统、 18 专业测绘航摄仪及其他测
绘传感器合计 4 台(套)
15 1 2 3
9
无人飞行测量采集系统、 专业测绘航摄仪及其他 测绘传感器合计 2 台(套)
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 围的项目
关于测绘业绩 增加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的,应当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甲级测绘业绩要求。测绘单位转制或分立的,申请原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不受本标准规定的甲级测绘业绩要求限制。
其他
申请两个及以上专业类别的,应当符合所有申请专业类别的条件,对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不累加计算。
1.GNSS 接收机、全站仪合
3
摄影测量 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 测量与遥感内业、摄影测量 与遥感监理
40
4 7 13
16
计 12 台或者三维激光扫 描仪 2 台; 2.摄影测量系统、遥感图
8 -2 3
像处理系统合计 8 套
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
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
形变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
2
GNSS 接收机、全站仪、手 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
持测距仪合计 2 台
栋建筑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绘监理
万元,且
完成至少
一个金额
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
1.GNSS 接收机、三维激光 不 低 于
7
地理信息 系统工程
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 及数据库建设、地面移动测 量、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
1 大地测量 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天文 60 4 7 13 36 线)、全站仪、水准仪、
表示测绘行业技术标准
测绘行业的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测绘基准与坐标系统:这是测绘工作的基础,规定了测量和定位的基本框架。
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等。
测绘技术规范:规定了各种测绘技术的操作流程、方法、精度要求等,是进行测绘工作的基本依据。
地图制图规范:规定了地图的制作、编辑、出版等流程,确保地图的准确性、清晰性和易读性。
测绘数据质量标准:规定了测绘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等过程中应满足的质量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地理信息系统标准:规定了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促进地理信息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测绘资质管理系统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实用标准2014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14)测绘出版社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本着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强化服务的原则,为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7月1日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各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第五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测量资质分级标准和承接业务范围
测量资质分级标准和承接业务范围
测量资质分级标准和承接业务范围如下:
一、分级标准
1.测绘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
2.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十个专业。
二、承接业务范围
1.甲级资质可承担所有专业类别的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承接能力和技术实力。
2.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类别的业务,具有基本的业务承接能力和技术实力。
三、资质审批与监管
1.测绘资质的审批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乙级资质的审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甲级资质的审批。
2.审批过程中,将对申请单位的技术实力、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承接能力和技术实力。
3.对于已经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持续保持相应的
业务承接能力和技术实力。
四、资质变更与注销
1.测绘资质的单位如需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测绘资质的单位如需注销其资质,应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以上就是测量资质分级标准和承接业务范围的详细介绍。
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行业规定来判断。
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标准
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标准
大地测量员的职业技能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知识:大地测量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包括大地测量、地球物理学、地球重力场、空间定位等方面的知识。
技能和能力:大地测量员需要具备较高的技能和能力,包括熟练使用各种大地测量仪器和工具,能够进行外业观测、数据处理和地图绘制等。
此外,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处理复杂的地形和地质问题。
语言和沟通能力:大地测量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沟通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测量结果和解释测量数据。
同时,还需要具备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专业人员合作完成大型的测量项目。
职业道德:大地测量员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保护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持续学习和发展:大地测量员需要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和新技术应用,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的职业水平和竞争力。
总之,大地测量员需要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良好的语言和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和持续学习意识,才能胜任这项技术性强、要求高的职业。
工程测量范围
工程测量范围: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
4、市政工程测量
5、水利工程测量
6、建筑工程测量
7、精密工程测量
8、线路工程测量
9、地下管线测量
10、桥梁测量
11、矿山测量
12、隧道测量
13、变形观测
14、形变测量
15、竣工测量
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1、卫星定位测量
2、三角测量
3、水准测量
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1、平面控制测量
2、地籍要素测量
3、地籍图
4、宗地测量
5、面积测算
房产测绘专业标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房产要素测量
3、房产图测绘
4、面积测算
5、变更测量
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1、控制测量
2、海岸滩涂地形测量
3、海洋工程测量
4、海底地形测量(含扫海测量)
5、水下障碍物探测
6、水下地形测量
7、海洋航空与遥感测绘
8、海图(集、册)编制
9、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10、海域界线。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各专业标准)
仪器
设备
GPS接收机(测地型)
6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3台)
3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2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1台)
1台
全站仪
10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至少5台, 0.5秒级精度以上至少2台)
5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至少3台, 0.5秒级精度以上至少1台)
5、规划检测测量
6、日照测量
7、市政工程测量
8、水利工程测量
9、建筑工程测量
10、精密工程测量
11、线路工程测量
12、地下管线测量
13、桥梁测量
14、矿山测量
15、隧道测量
16、变形(沉降)观测
17、形变测量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0人
(高级8,中级18)
30人
(高级3,中级10)
15人
1:等级以下
2-6: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3,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3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界桩埋设
2.边界点测定
3.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调绘
4.边界协议书附图标绘
5.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的编写
6.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
3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2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1台)
1台
微机等其他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5台
3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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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人员规模 考核内容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 考核标准 甲级 25 人(高级 3,中级 8) 乙级 15 人(高级 2,中级 5) 备注
23cm×23cm 像幅胶片航摄仪、 23cm × 23cm 像幅胶片航 7000 × 11000 以上像素框幅式 摄仪、7000×11000 以上 (推扫式)数字航摄仪、机载 像素框幅式(推扫式)数 仪器设备 1、胶片航空摄影 2、数码航空摄影 3、机载激光扫描 4、 机载 SAR 成像 大 于 1:8000 比 例 尺 ,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000km2 以下; 1:35000— 1:8000 比例尺, 30000km2 以下。 航摄仪及其它传感器 LIDAR,总数不少于 4 台套(其 字航摄仪、机载 LIDAR, 中, 7000×11000 以上像素框幅 总数不少于 2 台套。 式(推扫式)数字航摄仪至少 1 台套) 。 微机等其它 仪器设备配 套齐全。
4人 (中级 1) 微 机 等 其 它 仪器设备配 套齐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GPS 接收机
6台 (5mm+1ppm 精度以 4 台(5mm+1ppm 精度 3 台(5mm+1ppm 上) 以上) 精度以上)
全站仪 仪器 设备 水准仪
从事专业范 围 10、16、 17 的,要求配备 0.5 秒级精度 以上全站仪 3 台(其中 2 台( 5 秒 10 台(其中 2 秒级精 5 台(其中 2 秒级精 2 秒 级 精 度 以 级 精 度 以 和 S05 级精度 以上水准仪 度以上不少于 5 台) 度以上不少于 3 台) 上不少于 1 台) 上) 各不少于 1 台。 1 台 ( S3 从 事 专 业 范 2台 (S3 级精度 6 台(S3 级精度以上) 3 台 (S3 级精度以上) 级 精 度 以 围 8、12、14 以上) 的,应当分别 上) 配备测深仪、 地下管线探 测仪、陀螺仪 等相应的专 业仪器设备。 2台 1台 1台
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乡规划定 线测量 4、城乡用地测 量 5、规划检测测 量 6、日照测量 7、市政工程测 量 8、水利工程测 量 9、建筑工程测 量 10 、精密工程 测量 11 、线路工程 测量 12 、地下管线 测量 13、桥梁测量 14、矿山测量 15、隧道测量 16 、变形(沉 降)观测 17、形变测量 18、竣工测量 考核 指标 人员 规模 考核内容 测绘及相关专 业技术人员 甲级 50 人 (高级 5,中级 14) 考核标准 乙级 25 人 (高级 2,中级 8) 丙级 8人 (中级 3) 丁级 备注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考核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甲级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 人(高级 5, 中级 14) 乙级 25 人(高级 2,中级 8) 丙级 8 人(中级 3) 备注
外 业 仪器设备
GPS 接收机
全站仪 摄 影 测 量 与 遥 感 内 业 仪器设备 彩色绘图仪(A0 幅面以上) 彩色绘图仪(A1 幅面以上) 交换机 水准仪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 (或遥感图像处理系统) 影像扫描仪 图形扫描仪(A1 幅面以上)
A1 幅面以上绘 图仪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2: 1:500 比例尺, 30 km2 以下; 2 1:1000 比例尺, 50 km 以下; 1:2000 2 比例尺,80km 以下; 1:5000 比例 2 尺,100km 以下; 1:10000 比例尺, 200 km2 以下。 3-4:无限额限制。 5: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 50 万 m2 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 担。 6:无限额限制。 7: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 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工程测 量。 8:库容在 1 亿 m3 以下的水库枢纽 工程, 排水流量在 1000m3 以下的水 闸工程,2 级和 3 级堤防的河道治 理工程,流量在 5m3/s 以下的引调 水工程, 30 万亩以下的灌溉排涝工 程,投资在 50 亿元以下的防洪工 程,5 万亩以下的围垦工程,5000 公顷以下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9:建筑范围小于21 km2,单个建筑 物和设施 10 万 m 以下。 10:一般精密设备安装。 11:300 km 以下。 12:300 km 以下。 13:多孔跨径总长在 100m 以下的 桥梁。 14:100km2 以下。 15:4km 以下。 16-17: 建筑面积在 10 万 m2 以下或 者高度在 100m 以下的建筑。 18:相应于上述限额。
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人员规模 考核内容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卫星定位测量 三角测量 仪器设备 1、卫星定位测量 2、三角测量 3、水准测量 4、天文测量 5、重力测量 6 、大地测量数据 处理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C 级以下; 2-4:三等以下; 5:专业重力测量; 6:相应于上述限额。 天文测量 重力测量 水准测量 GPS 接收机 全站仪 天文测量设备 重力仪 水准仪 考核标准 甲级 乙级 50 人(高级 5,中级 14) 25 人(高级 2,中级 8) 10 台 (5mm+1ppm 精度以上) 6 台 (5mm+1ppm 精度以上) 10 台(2 秒级精度以上) 2 台套 4台 (0.02 毫伽精度以上) 10 台(S1 级精度以上) 5 台(S1 级精度以上) 微机等其它 仪器设备配 套齐全。 5 台(2 秒级精度以上) 备注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500 比例尺,30km2 以 下; 1:1000 比 例 尺 , 60km2 以下; 1:2000 比例尺,100km2 以下; 1:5000 比例尺,200km2 以下; 1:10000 比例尺,300km2 以下。
1:500 比例尺,20km2 以下; 1:1000 比例尺,30km2 以下; 1:2000 比例尺,50km2 以下; 1:5000 比例尺,100km2 以下; 小于或等于 1:10000 比例尺的不得承 担。
6 台(其中 3 台(其中 5mm+1ppm 5mm+1ppm 以 上 精 度 不 少 于 3 以上精度不少于 2 台) 台) 6 台(2 秒级精 4 台(2 秒级精度以上) 2 台 (2 秒级精度以上) 度以上) 6台 (S3 级精度 以上) 15 台套 1台 1台 2台 1台 1台 1台 2台 1台 3 台(S3 级精度以上) 8 台套 2 台(S3 级精度以上) 4 台套 微机等其它 仪器设备配 套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