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江苏省信息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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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单位,决定在实现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正常的基础上,全省逐步推进信息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订本标准。

一、主要实现功能。

1、在稳定运行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实现功能扩展和延展建设,构建信息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流程信息网络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体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思路。

2、实现预检登记、取号排队,根据语音呼叫和大屏提示信息,进行有序接种,解决排队拥挤现象,打造和谐门诊环境,满足更高层次的服务需求。

3、实现儿童预防接种全流程数据采集和服务质量控制,有效预防接种差错的发生,为解决医患矛盾提供科学依据。系统自动记录儿童留观到点时间,切当记录儿童接种时间、疫苗批号、接种医生、接种部位;建立连续性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档案,主要包括儿童全程疫苗接种各类信息、服务记录、未接种原因、服务医生等信息;

4、建立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信息档案,对预防接种门诊各类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为预防接种门诊资源最优配置方案提供参考。

5、预防接种门诊各项管理与建设工作符合规范

二、接种周期

预防接种单位实行按周或者按日接种,每周实行至少 3 天门诊日工作制。

三、房屋配备

1、预防接种单位的接种门诊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2、预防接种单位须实行大厅式预防接种服务,大厅内进行适当隔断,大厅内设立取号候诊区、问诊登记区、接种区、留观宣教区。预防接种单位设置进、出门诊两个专门通道。另须设置资料冷链室、预防接种反应处置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

3、预防接种单位专用房屋总面积大于 200 m;其中预防接种大厅面积不少于 150 m;资料冷链室、预防接种反应处置室及其他办公用房总面积大于 50 m。各室/区有醒目的功能标识牌。

4、卡介苗接种必须设专室 (台) 进行接种。

5、建卡 (证)窗口:预防接种单位必须专门设置免费建卡 (证)

窗口,凡涉及到二类疫苗接种、儿童保健等收费项目不得在此窗口进行。

四、设备与器械配置

1、宣教内容:预防接种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政策( 包括①免费疫苗:接种流程、疫苗品种、免疫程序和接种方法、预防接种后服务内容;②收费疫苗:疫苗品种、免疫程序、

国家收费标准和预防接种后服务内容)、疫苗接种流程、安全注射、预防接种票据使用程序以及预防接种前告儿童家长书等宣传材料。

2、冷链设备配置:配备 4 台以上容积为 160 立升(或者总容积≥ 640 立升)以上正常运转的疫苗电冰箱;每一个接种室(桌)配备小型台式冰箱,现场接种时一苗一桌;每一个冰箱配备疫苗温度记录设备;冷藏包不少于 5 个,冷藏箱不少于3 个,应配置不少于 100 个冰排。

3、接种室(桌)设置:设置 5 个以上接种室(桌) ;接种时一苗一桌;每一个接种室(桌)配置电子条屏,电子条屏须显示疫苗受种者姓名、疫苗品种和等候流水号;每一个接种室(桌)配置 1 套急救药品和器材,包括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以及1 ∶1000 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

4、候诊、登记和留观区:候诊区须有取号机,有电子大屏幕(显示候种者姓名、等候流水号、接种室(桌)号、受种疫苗品种),设置 20 个以上候诊椅;登记区应设置 2 台以上电脑,1 名临床医师负责问询诊工作、2 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接种信息系统登记工作;留观区配置电子大屏幕,须显示每名受种者姓名、留观开始和结束时间,不少于 30 个留观椅,还应配备留观显示电子大屏幕机、DVD 播放机等音像宣教设备和婴幼儿画册、玩具等。

5、预防接种反应处置室:配备 1 名儿科临床医师,预防接种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联系人姓名、医院、应急就诊车辆)、配备体检台、体重镑、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以及1 ∶1000 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

6、取暖、防暑降温设备:每一个功能区域需配备 1 台以上空调。

7、消毒灭菌设备:接种区域有紫外线消毒灯或者电子灭菌灯 1 只以上,或者有接种门诊专用的流动消毒灯1台以上。

8、安全注射:建立健全安全注射管理制度,每名受种者每针次接种时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者自毁型注射器;针头和安瓿作为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采集,折断针芯后的针筒、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等作为感染性废物,弃于垫有医疗废物采集袋的垃圾桶,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交由专业处理机构,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分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 天。

9、语音提示系统:预防接种单位须按软件系统要求配备语音提示系统,实现受种者进门取号,挨次预检登记、接种和留观,根据语音呼叫和大屏提示信息,进行有序接种,解决排队拥挤和无序接种现象。

10、卡介苗:卡介苗应单独贮存或者贮存在有明显标志的盒子内。

11、资料室:应配有 3 个及以上的资料柜。

五、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1、常规免疫接种日期间,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9 名,其

中负责问询诊体检医师 1 名,登记工作人员2 名,接种人员不少于 5

名,留观巡视人员 1 名。

2、上述工作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医士资格,并通过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培训合格证。

3、负责卡介苗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项培训,具备卡介苗接种资质。

4、预防接种前知情允许率须达到 100%。知情允许内容包括接种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问询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问询情况;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接种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5、接种人员接种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佩证上岗。

6、预防接种人员应严格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

7、接种后服务:认真落实国家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接种后随访服务工作,发现接种反应后需即将报告、调查和处理。副反应规范处置率达 95%以上。

四、免疫规划管理

1、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接种证,统一建证率 100%。

2、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实施票据化管理和结算制度,儿童票据持

有率、使用率和结算率达到 98%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三联(二联)单使用率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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