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指导书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吊装作业安全指导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治理,削减吊装作业风险,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标准》(AQ3021-2023)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x 以及为其效劳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标准了吊装作业的安全治理要求。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吊装机具包括: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等。
其次章职责
第五条XXX公司组织制定、治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XXX 企业依据本规定制定、治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吊装作业安全治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培训、监视和考核。
第七条XXX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吊装作业安全治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治理要求
1.一般要求
1.1使用单位必需依据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展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常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同时承受政府指定部门的定期检查,对检查中觉察问题的吊装机具,必需进展修理处理,并保存修理档案。
1.2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方可从事吊装作业。
1.3吊篮作业、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 吨的重物、吊装土建工程主体构造的作业,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包括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吊装质量虽缺乏40 吨,但外形简洁、刚度小、长径比大、周密贵重,以及在特别的作业条件状况下,作业单位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技术方案。
1.4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应由作业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经属地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在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展技术交底。交底记录由作业单位存档。
1.5设计、制造、改造、修理、安装、撤除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1.6吊装机具的使用、撤除和移动应符合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要求。
1.7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 吨(含0.5 吨)的各类吊装机具,设备治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1.8属地单位对吊装作业全过程进展监视检查。包括人员资格、机械完整性、吊装环境等
要素的监视检查。
1.9夜间吊装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
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室外吊装作业。
2.作业前安全检查
2.1属地单位应对吊装作业指挥、司索和起重机司机等人员进展资格确认,对吊装安全措施
落实状况进展确认。
2.2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机具进展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 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二) 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展无负荷运载试验。
2.3在作业单位检查后,工程主管部门和作业单位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吊装作业技术方案。
〔二〕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相符。
〔三〕设备根底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四〕根底四周回填土夯实状况,施工现场是否平坦。
〔五〕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电缆沟、地下管线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状况和自检记录。
〔六〕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七〕人员分工与职责。
〔八〕施工用电正常供给状况。
〔九〕天气状况。
〔十〕施工机具完好状况。
〔十一〕吊装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娴熟程度。
(十二) 其它方面的预备工作。
2.4使用汽车吊装机械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再次确认已安装的防火帽合格。
2.5作业单位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带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制止入内。
(二) 检查确认吊装机具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
(三) 检查地面坚实平坦状况及附着物状况、吊装机具与地面的固定状况或垫木的设置状况。3作业安全措施
3.1在承受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尽量选用一样机种、一样起重力气的起重机并合理布置,同时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3.2吊装作业过程中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佩戴鲜亮的标志或特别颜色安全帽。
3.3正式起吊前要进展试吊,试吊中要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状况,觉察问题要将吊件
放下,故障排解后,重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严禁歪拉斜吊。
3.4严禁利用管道、管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为吊装锚点。未经核算及属地单位准许,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3.5吊装过程中,消灭故障,应马上向指挥人员汇报,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锁具。
3.7作业人员的要求
吊装指挥人员
1.必需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展指挥。
2.准时订正对吊索或吊具的错误选择。
3.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4.对可能消灭的危急,应准时实行必要的防范措施。
起重机司机(起重机操作人员)
1.必需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展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管任何人发出,均应马上执行。
2.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展吊装操作;
3.严禁使用吊装机具起吊超载、重量不清的物品、埋置物件;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到达报废标准等状况下制止吊装作业;
5.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展吊装操作;
6.无法看清场地、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展吊装操作;
7.吊装机具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应靠近输电线路。必需在输电线路旁作业时,必需按《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50484-2023〕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9.在吊装机具工作时,不得对吊装机具进展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状况下调整起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