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安全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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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火安全操作手册A
船舶防火安全操作手册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规定
1、锅炉点火时,应先向炉膛内预扫气,排净残留的油气后才能点火。每
次点火不成功,再次点火前仍要先扫气再点火。每次扫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严禁简化操作程序、直接点火或缩短扫气时间。
2、点火时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严格遵守操作步骤,注意合理站位,避
开风门检查孔,防止回火伤人。禁止赤膊和穿着化纤工作服。
3、手动点火是,应先点火后开油门。如喷油后不能点燃,应立即关闭油
门,扫气后重新点火给油,防止爆燃。
4、锅炉供气时,须先暖管,逐渐加温。操作蒸汽阀时要缓慢地进行。管
路总阀装有泄气阀时,应先将泄气阀打开排放残水后再打开各截止阀供气。
5、蒸汽管阀要有隔热防护装置或明显的警示牌。在运行锅炉周围检查或
其他作业时,要注意保持距离和采取措施,防止烫伤。锅炉环境周围要做到:无积油、破布、棉纱和燃油滴漏现象。
6、锅炉运行中应随时注意观察汽压、水位、给水等情况,发现不正常情
况及时纠正。禁止在汽压、水位不正常情况下工作。禁止在保护装置失灵或阀值不准的情况下使用。
7、锅炉运行中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关闭油门、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重
新扫气,才能再次点火使用。
8、锅炉停炉是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停炉后如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
停炉所需时间必须遵照规程,严禁缩短时间急剧冷却,以免造成事故。
9、在拆卸锅炉的进入孔道、贴身角阀、旋塞龙头之类部件及各汽阀管道
时,要确认没有压力之后,方可作业。
10、清扫或检查锅炉内部时,要进行连续的充分通风,并确认无残留瓦斯、
余热,炉内温度不得超过摄氏45度。同时遵守《封闭舱室作业的安全规定》。
11、清扫锅炉外部时,对脚手架、炉门、吊具等要事先检查,确保安全。
12、检修、调整锅炉点火器时,禁止手持点火器观察发火情况等带电作业,
以防高压触电。.
13、一旦锅炉发生烧干事故,应立即停炉冷却,严禁突然给水。
船舶涂装作业须知
1、船舶涂漆因工艺要求不同应选择不含苯,或含苯量低的涂料和稀释剂。
2、严禁使用含铅白的涂料。
3、限制使用含红丹的涂料,船舶防锈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选用红丹量低的
涂料,但禁止喷漆。
4、禁止在无有效通风作业场所施涂含苯涂料(包括稀释剂)和使用含苯有机
溶剂。
5、在密闭舱室内,严禁用火焰法除旧漆。在密闭舱室从事含有机溶剂的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测爆、测氧和测定有害物质浓度并做记录。检测结果超标或不具备检测
条件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适用、有效的个人呼吸保护器。
(2)检查涂装作业场所附近的热工作业状况,确认没有明火高温作业。(3)检查防爆电气、照明是否完好。
(4)采取适当的监护措施。
6、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厂家生产的涂料,要认真阅读和学习产品说明书和安全卫生技术资料,重视厂家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建议。
7、严禁在油漆间吸烟,油漆间内所有防爆灯具、开关必须完整可靠。
8、正在油漆或漆迹未干的舱室应加强通风。
船员日常防火守则
1、烟头、火柴杆必须随手弄灭,放在注了水的烟缸里,不能随地和向舷外乱丢。点燃的香烟不能乱放
2、严禁在货舱、机舱、物料间、储藏室内吸烟,在卧室内不允许躺在床上吸烟。装卸或加装燃油是禁止在甲板吸烟。
3、垃圾桶必须是铁桶,桶内注水,并应勤倒净。
4、规定必须集中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存放。禁止任意烧纸。禁止任意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玩弄救生信号弹。
5、离开房间随手闭灯,靠近窗口的台灯尤应注意关闭。风雨天气应检查舷窗是否以关闭关严。航行中不锁门睡觉。
6、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使用封闭式电炉、自动电水壶、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必须有人看管,离开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
7、不准任意接拆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拉线装灯或乱拉收音机天线。不准用纸或布遮盖电灯,不准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服等。
8、废弃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不得乱丢乱放。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能放在闷热的地方,放在自燃。
9、大舱的货灯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检查灯泡及护罩,如有损坏,应及时换新。货灯电缆要通畅,防止被它物压坏,用后放在指定处所。
10、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1、严格遵守与防火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领导,对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及时制止。
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船舶工业总公司制定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2、船舶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在机舱、人员居住场所,并远离热源。
3、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
4、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在甲板上进行明火作业。
5、船舶在航行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进行明火作业登记,经过船长审批同意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可进行。
6、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7、船员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派看火人员,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包括上、下、左、右、背面相邻舱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8、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
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9、进入长期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明火作业,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换气,使作业现场空气达到足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标准。
高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检查作业部位下部环境,清除周围可燃物、10.质,并根据当时风向、风速进行适当围护,防止火花溅落,并派人分层看火。11、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种,并进防火行巡回检查。
12、对明火作业地点有任何怀疑时,禁止进行明火作业。
燃油、滑油加装安全须知
1、船舶加装燃油、滑油工作的总负责人是轮机长,轮机长应向船长了解加油
港口的有关防污染规定及加油要求,做好加油的准备工作。
2、加油场所应悬挂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消防皮龙、
灭火器。
3、制定加油应急计划,并确认供、受双方个采取的应急措施。为预防意外应
备好工具和应急物品;如空桶、吸油材料、化学消油剂、锯末、棉纱、破布等。
4、配备足够的加油人员,他们应熟悉加油系统的溢油管、空气管、溢油柜、
测深管的位置和加油计划的详细过程。
5、安排木匠堵好甲板出水孔。机舱加油人员应开启受油气孔,堵好集油槽放
残孔,油舱透气管无集油容器的应放置集油桶。
6、检查供油管另一头接头盲板及与之有关的接头盲板,密封要好;有关的加
油阀开关要良好;油管接头装好后,下放应放置集油桶。
7、校对好通讯工具,与加油方约好联系信号;并双方确认供油泵启动、停止
联系信号以及责任权、责任方。
8、加油时驾驶员应在本船悬挂“B”信号旗,夜晚亮“红”灯。
9、要控制加油速度,随时做好应急停止准备,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立即通知
供油方停泵。
10、加油期间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加油管接头处、透气孔及另一舷加油管盲板是否滴漏。
11、测量人员要勤测空挡,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测量尺寸,保持联络通畅,受油舱转换注意先开后关顺序。
12、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按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表中分工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控制溢油扩散,收回清除溢油。
确认供油管已扫净残油,关闭加油总管阀,打开验油阀无残油滴漏时,方、13.能拆除加油管。关闭、封好所有阀门和盲板。滴落甲板的污油应及时消除干净。
14、在美国加油时,还应按其特殊规定执行。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
1、船舶接到危险品货单后,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危险货物鉴定
主管机关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或相关资料,其内容必须包括: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和积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