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空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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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采空区安全管理,预防采空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采空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空区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立采空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采空区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对采空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3)对采空区治理工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4)对采空区周边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5)处理采空区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采空区安全管理措施1. 采空区探测与评估(1)对采空区进行详细探测,查明采空区范围、深度、地质结构等情况;(2)对采空区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2. 采空区治理(1)对采空区进行封闭处理,防止地表沉降和塌陷;(2)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处理,恢复地表形态;(3)对采空区周边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 采空区周边安全管理(1)设立警示标志,提醒周边群众注意安全;(2)加强采空区周边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3)对采空区周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

4. 采空区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采空区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1. 加强采空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周边群众的安全意识;2. 对采空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五、监督检查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采空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采空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采空区,包括露天采空区和地下采空区。

第三条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采空区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采空区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采空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采空区巡查与监测(一)定期对采空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二)建立采空区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采空区地质变化情况。

(三)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预测采空区稳定性。

第八条采空区封闭与支护(一)对采空区进行封闭,防止地表下沉和坍塌。

(二)对采空区进行支护,确保采空区稳定性。

(三)根据采空区地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和方法。

第九条采空区排水与防渗(一)对采空区进行排水,降低地下水位,防止地表下沉。

(二)对采空区进行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十条采空区应急救援(一)制定采空区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程序和措施。

(二)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一条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采空区安全负总责。

第十二条对在采空区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执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采空区地质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采空区安全稳定。

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文

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文

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资源保护,合理利用采空区,维护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大规模矿山开采的矿山企业。

第三条采空区指由矿山开采过程所形成的空洞区域,包括已经被抽采至底板以下的矿石区域和未被抽采的矿石区域。

第四条采空区的管理原则是“安全优先、科学合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采空区保护和修复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制定完善的采空区保护和修复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操作。

第六条采空区保护和修复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采空区的边界划定和分类;(二)采空区的安全评估和监测;(三)采空区的填补和固结,尤其是在矿山废弃后的采空区修复工程中;(四)采空区养护和管理,包括采空区内的安全通道、水源管理、植被覆盖等;(五)采空区的综合利用规划。

第七条采空区保护和修复方案应由矿山企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并按照审批结果进行操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设立采空区保护和修复专门负责人,负责采空区保护和修复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采空区综合利用第九条采空区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特点,制定综合利用方案。

第十条采空区的综合利用可包括以下方面:(一)资源开发利用,如矿产资源、地热资源等;(二)农业利用,如建设农田、养殖场等;(三)旅游观光利用,如开设旅游景点、建设度假村等;(四)生态恢复利用,如植被覆盖、生态公园建设等。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制定采空区综合利用方案,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设立采空区综合利用专门负责人,负责采空区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矿山企业的采空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存在采空区保护和修复不到位、采空区综合利用不符合规定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严重违反采空区管理制度的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无极山矿区自____年____月开始采矿以来,到目前已有部分地段形成了采空区,随着采矿工作的推进,采空区也将随之扩大和增多。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闲置采空区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____)的要求,结合矿山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1854中段矿体分东西两个矿体,呈长条状近南北向展布。

前期回采从矿权区南边界开始,向北回采,中间主运输平巷在本中段采矿期间保留。

采空区根据围岩结构及支撑能力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

1、围岩结构好、支撑力强,形成高大采空区而不能自然冒落的采空区,如东____号至东____号采区、北部采区等,随着采矿工作面向北推进,矿体回收结束后,在距采矿区最近工作面20m以外的采空区内实行强制放顶,使其在采空区底部形成20m左右厚的覆盖层。

强制放顶随着采空区的推进而随之推进。

2、围岩结构较松软,随着采空区的形成而逐渐自然冒落的采空区,如西部矿体,如自然冒落已达到20m左右的厚度,则不再进行强制放顶。

如覆盖层厚度在两个月内达不到20m左右,而其顶部已趋于相对稳定状态,则需增加强制放顶,使其覆盖层厚度达到20m左右。

3、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采矿试验区,回采工作开始后,在回采工作面上方,若上盘不能自行冒落或冒落的岩石厚度达不到20m左右,则及时进行强制放顶,使其覆盖层达到规定的厚度。

4、在采空区穿脉靠近沿脉主巷岔口的穿脉内,用石块砌墙将穿脉口封堵。

二、1800中段目前,1800中段的采矿方法基本确定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采空区的处理方法依照1854中段第3条进行。

三、采空区数据要进行专门测量监控。

四、采空区的所有相关资料,要及时填入《采空区登记表》,归档保存。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2)采空区是指矿区内矿石开采完毕后形成的空洞区域。

在采空区的安全管理中,主要是为了预防采空区坍塌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发生。

本文将从采空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实施方式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希望能提供有效的参考和指导。

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本

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本

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本采空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空区的管理,确保采空区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采空区的矿山,包括地下和露天矿山。

第三条采空区是指矿山中由于采矿活动导致的地质空洞或塌陷区域。

第四条采空区管理的目标是防止采空区发生坍塌、塌陷等不安全状况,保护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完整性。

第五条矿山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实施采空区管理计划,包括采空区的监测、治理、防护措施等。

第六条矿山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采空区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本制度的管理责任单位为矿山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本制度由矿山所有相关人员遵守。

第九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矿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采空区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条矿山设立采空区管理部门,负责采空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采空区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实施采空区管理计划;(二)组织采空区的监测工作;(三)组织采空区的治理工作;(四)制定并实施采空区的防护措施;(五)开展采空区管理工作的培训和考核;(六)其他与采空区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采空区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三条采空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采空区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采空区的监测第十四条采空区应定期进行监测,包括地质结构、地表变动等方面的监测。

第十五条采空区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到采空区管理部门,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六条采空区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七条采空区监测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并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采空区监测工作应配备专业的监测人员,充分了解监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

第四章采空区的治理第十九条当采空区发生安全隐患时,矿山应及时组织采空区的治理工作。

第二十条采空区的治理工作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治理效果和安全性。

采空区管理制度(4篇)

采空区管理制度(4篇)

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因煤矿资源的剥采而形成的空腔和裂隙。

针对采空区进行管理,是保护煤矿资源和确保矿山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采空区管理的背景和意义、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管理实施的方法和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采空区管理制度。

一、采空区管理的背景和意义1.背景随着我国煤炭资源的持续开采,大量的煤矿采空区逐渐形成。

采空区对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带来了许多隐患和问题,如采空区坍塌、地面塌陷、地下水涌入等。

针对采空区的管理成为保护矿山安全和环境的必然选择。

2.意义(1)保护矿山安全。

采空区的存在对矿山的安全构成威胁,严重的甚至会导致矿山覆盖层坍塌和地面塌陷等灾害。

因此,加强采空区的管理,可以有效地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2)保护地质环境。

采空区是地下水涌入的重要通道,地下水涌入会导致矿井内涌水泵站、矿区道路、建筑物等设施被淹。

采空区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控制地下水涌入的量和速度,保护地下水资源。

(3)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采空区中仍然蕴藏有可开采的矿石资源和煤层气资源,通过采取科学的技术手段,可以实现采空区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对于促进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管理目标采空区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证矿山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不对矿山安全和环境造成危害,实现矿山开采过程的可持续发展。

2.管理内容(1)采空区划定和标示:根据煤矿资源的分布情况和采矿工艺,对采空区进行准确划定,并在相应区域进行标示,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采空区治理技术:煤矿采空区治理是防止采空区发生灾害的关键。

管理制度应包括采空区治理技术的介绍,如注浆桩、搅拌桩、固化材料填充和综合治理等。

(3)地下水管理:采空区对地下水环境有一定影响,管理制度应包括对地下水的监测和管理措施,如设立地下水监测井、调整地下水位和水质等。

(4)资源综合利用:采空区中蕴藏有大量的矿石资源和煤层气资源,管理制度应包括对采空区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空区安全管理的规范,确保矿山生产环境的安全与稳定,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采空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采空区的安全稳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采空区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

第二章采空区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矿山应设立专门的采空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采空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采空区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矿山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采空区安全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三)负责采空区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四)制定采空区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五)督促矿山进行采空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六)协调处理采空区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七)组织开展采空区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八)落实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采空区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采空区安全管理机构由矿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人员组成,负责采空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采空区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采空区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第九条矿山应当对采空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第十条采空区安全风险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空区的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基础情况的调查和分析;(二)采空区的稳定性分析,包括岩层压力、顶板条件、底板条件等的评估;(三)采空区的渗透条件、瓦斯涌出条件等的评估;(四)采空区的周边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的调查;(五)采空区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和管控措施的制定。

第十一条采空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用适当的支护措施,确保采空区的稳定性;(二)加强采空区的通风管理,减少瓦斯涌出的风险;(三)落实封闭和排水措施,防止采空区发生水害;(四)做好采空区周边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工作;(五)采取科学合理的采煤方法,减少采空区的形成。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空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二条采空区安全管理的主管机构为矿山公司,具体业务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采空区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为矿山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采空区安全管理的组织。

第四条采空区安全管理小组由矿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矿山公司各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章采空区安全技术措施第五条采空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 采用科学的采空区支护技术,确保矿体的稳定性;(二) 在采空区附近设置监测点,定期对采空区进行检测和监控;(三) 加强对采空区周边地质环境的调查和分析,预防地质灾害发生;(四) 配备专业的人员和设备,进行采空区的巡视和监管;(五) 定期进行采空区的维护和修复。

第四章采空区安全管理流程第六条采空区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流程:(一) 制定采空区安全管理计划;(二) 落实采空区安全技术措施;(三) 加强对采空区的监测和巡视;(四) 及时处理采空区的安全隐患;(五) 定期评估采空区安全管理的效果。

第五章采空区安全应急预案第七条为应对采空区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应制定相应的采空区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责任分工,提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六章采空区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八条矿山公司应加强对职工采空区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采空区安全风险。

第七章采空区事故的处理和事后处理第九条一旦发生采空区安全事故,矿山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处理事故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矿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矿山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是一个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的模板,仅供参考和借鉴。

2023采空区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采空区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采空区管理制度一、概述采矿业是一个重要的产业,但是其开采过程中会产生采空区。

采空区是指矿石开采后形成的空洞地带,如果不进行有效管理,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和安全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采空区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环境、确保人员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空区带来的负面影响。

具体目标包括:1.确保采空区的稳定和安全性;2.防止采空区对周围地质环境的损害;3.减少采空区对水资源的影响;4.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回收采空区的资源。

三、管理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采空区管理制度将采取措施:1. 采空区调查和评估在矿产资源开发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采空区调查和评估工作。

这将包括对采空区地质特征、稳定性、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采空区监测对已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定期监测是必要的。

监测内容包括采空区的稳定性、地质活动、地下水位变化等。

通过监测数据,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采空区治理对于已形成的采空区,需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其稳定和安全性。

治理措施包括填充、固结、加固等。

治理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人员安全。

4. 采空区利用与回收在确保采空区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采空区的资源利用与回收。

例如,利用采空区进行绿化、养殖、旅游等。

通过合理利用,不仅可以减少采空区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还能够带来经济效益。

5. 采空区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的采空区管理与监督体系是保证采空区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关部门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采空区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同时,加强对采矿企业的监督,确保其按照规定进行采空区管理,落实相应的责任。

四、管理效果评估为了评估采空区管理措施的效果,需定期进行管理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采空区稳定性、环境影响、资源利用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用于优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采空区管理。

五、管理制度修订针对实际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新的科技进展,采空区管理制度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空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人身安全,维护生产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国煤炭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炭工矿企业的采空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采空区安全管理行为,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采空区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采空区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科学规范、实行严格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依法依规设立采空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本单位采空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采空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副主任,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采空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设立采空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保证有关技术管理、监测、操作等专业人员的配备。

采空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本单位采空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采空区安全生产的组织与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明确采空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系,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企业应当制定采空区安全生产的基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责任、作业程序、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采空区须经专业人员评估,制定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划分到相应的责任人员。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和台账,对采空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

第四章采空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规范地开展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确保采空区的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技术保障和经济保障管理,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合理投入。

采空区管理制度

采空区管理制度

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管理制度1. 定义1.1 采空区指在采矿过程中,由于矿石的开采而形成的空洞地区。

1.2 采空区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环境、确保矿山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2. 责任与权限2.1 采矿企业的责任与权力2.1.1 采矿企业负责合理规划、设计和开发采矿区域,确保采空区的有效管理。

2.1.2 采矿企业有权制定并实施采空区管理计划,包括监测、填补、安全评估等措施。

2.2 监管机构的责任与权力2.2.1 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审查采矿企业的采空区管理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2.2 监管机构有权检查和评估采矿企业的采空区管理计划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3. 采空区管理计划3.1 采矿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采空区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1 采空区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的设置、监测频率等。

3.1.2 采空区的填补方案,包括填补材料、填补工艺等。

3.1.3 采空区的安全评估方案,包括灾害风险评估、安全监控等。

3.2 采矿企业应将采空区管理计划报送监管机构,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4. 采空区监测与评估4.1 采矿企业应定期对采空区进行监测,确保其稳定性和变形情况的掌握。

4.2 采矿企业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调整管理计划。

4.3 监管机构有权对采矿企业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提出相应要求或建议。

5. 采空区填补5.1 采矿企业应根据采空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填补方案,并确保填补过程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5.2 填补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5.3 填补工艺应确保填补材料的均匀分布和牢固连接,以保证采空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6. 采空区安全评估与控制6.1 采矿企业应定期进行采空区的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应为监管机构备案。

6.2 采矿企业应建立和维护采空区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注:- \。

采空区的管理制度

采空区的管理制度

采空区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矿山资源,维护环境生态平衡,合理利用采空区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空区的定义采空区是指矿山在开采后形成的空洞或裂隙地带,是矿山生产遗留下来的大量岩石、土壤和矿石碎屑等。

三、采空区的分类采空区根据产生原因和区域性质可分为地表采空区和地下采空区。

地表采空区包括露天矿和采石场等,地下采空区包括煤矿采空区、金属矿山采空区等。

四、采空区的管理目标(一)保护生态环境。

对采空区进行合理利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采空区内的植被、土壤和水资源。

(二)维持地质稳定。

加强对采空区地质变化的监测,确保不会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等设施造成不利影响。

(三)保障安全生产。

对采空区内的工作人员和设备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五、采空区的管理内容(一)采空区的调查研究。

对采空区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包括采空区的类型、规模、地质特征、水文地质条件等。

(二)采空区的规划设计。

制定采空区的利用规划和设计方案,明确采空区的用途和开发方式。

(三)采空区的环境保护。

对采空区内的植被、土壤和水资源进行保护,确保采空区内的生态平衡。

(四)采空区的地质监测。

定期对采空区进行地质监测,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地质稳定。

(五)采空区的安全管理。

加强对采空区内的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六、采空区的管理程序(一)采空区的申请。

单位或个人有利用采空区开展建设和利用的,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利用。

(二)采空区的规划设计。

单位或个人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采空区的规划设计,设计方案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采空区的施工建设。

单位或个人在利用采空区进行施工建设时,需要依法取得相关施工许可证,遵守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采空区的监测管理。

单位或个人需定期对采空区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确保采空区的安全和稳定。

(五)采空区的利用评估。

经过一定时期的利用后,单位或个人需对采空区的利用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采空区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采空区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采空区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采空区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采空区治理项目,包括采空区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安全生产等方面。

三、治理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采空区治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根据采空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实行综合治理,确保治理效果。

3.依法治理,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治理操作,确保治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4.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明确各级、各部门及个人在采空区治理中的责任,实行奖惩分明,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治理职责1.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制定采空区治理政策、规划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2)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3)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责任,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2.企业职责(1)制定采空区治理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2)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3)加强治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4)及时上报治理进度和成效。

3.监理单位职责(1)对治理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2)对治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对治理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治理效果。

五、治理措施1.加强采空区监测。

建立健全采空区监测体系,定期对采空区进行监测,及时掌握采空区变化情况。

2.土地复垦。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采空区土地复垦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

3.生态修复。

采取生物、工程等多种措施,对采空区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4.安全生产管理。

加强采空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六、监督检查1.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采空区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企业要定期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治理进度和成效,接受监督检查。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提高采矿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规范和管理采空区域的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矿山开采作业的员工,包含管理人员、工人、外来人员等。

第二章采空区管理第三条采空区划定与标识1.采矿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划定和标识采空区域,确保采空区域清楚可见。

2.采空区域的划定和标识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标识包含标牌、围栏等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条采空区巡查1.企业应建立健全采空区巡查制度,每日进行采空区域巡查,确保采空区域安全。

2.巡查人员应当熟识采空区域的地质情况和风险点,做到全面、细致巡查,并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3.巡查人员发现采空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

第五条采空区作业限制1.除非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进入采空区作业。

2.临建施工、仓库设置等工作应避开在采空区域进行,必需情况下应进行全面评估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六条采空区域许可制度1.进入采空区域的人员必需经过特地的培训,并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2.许可证持有人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依照许可范围进行工作,严禁擅自超出许可范围从事活动。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采空区域安全防护设施1.采空区域应设置有效的围护设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2.围护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含围栏、防护网、报警装置等。

3.围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受损的部分。

第八条气体监测与通风系统1.对采空区域进行气体监测,确保气体浓度不超出安全标准。

2.采空区域通风系统应正常运行,保持良好的通风情形。

3.气体监测和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紧急救援预案1.企业应订立采空区域紧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紧急救援预案应包含紧急避险、报警和救援程序等内容,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矿区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本

矿区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本

矿区采空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区采空区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矿区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矿产资源开采形成的采空区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区采空区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综合防治、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承担采空区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二章采空区防治第五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在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前,应当进行地质环境评估,编制采空区防治方案,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采空区防治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采空区的分布、规模、形态及稳定性分析;(二)采空区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三)采空区治理的工程布局和施工工艺;(四)采空区治理的施工组织和管理;(五)采空区治理的经费预算和资金保障;(六)采空区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七)采空区治理的监测和评估。

第七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根据采空区防治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治理工程质量。

第八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空区监测体系,对采空区稳定性、地面变形、地下水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九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定期对采空区治理工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理措施,确保采空区治理效果。

第三章安全与环保第十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加强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十一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采空区引发火灾、爆炸、坍塌等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加强采空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地资源破坏、水资源污染等问题。

第十三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对采空区治理工程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区采空区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执行采空区防治方案;(二)对采空区治理工程进行审查和验收;(三)对采空区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依法查处违反矿区采空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采空区管理制度

采空区管理制度

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管理制度一、背景采空区是指煤炭、矿砂或其他矿产资源开采后形成的空间。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空区的管理至关重要,涉及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二、管理目的采空区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和强化对采空区的监管和管理,保障矿山开采后的环境安全和资源合理利用。

三、管理内容1. 采空区划分根据矿山开采情况和地质条件,对采空区进行合理划分,明确界限。

2. 采空区利用规划制定采空区利用规划,科学合理利用采空区资源,实现资源再生和循环利用。

3. 采空区监测建立完善的采空区监测系统,定期对采空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处理。

4. 采空区复垦开展采空区复垦工作,将采空区进行修复和重建,恢复生态平衡。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采空区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 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措施保护采空区周边生态环境,保障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四、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采空区管理部门,负责对采空区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五、管理措施1.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采空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管理意识。

3. 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激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惩罚违规行为。

六、管理效果评估定期对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优化。

结语通过建立健全的采空区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环境、有效利用资源,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执行,共同维护采空区的管理秩序。

采空区管理制度【5篇】

采空区管理制度【5篇】

采空区管理制度【5篇】【第1篇】采空区管理制度 l、生产技术部门在年度开采计划中应提交地下、露天等有关地质结构移动范围,采空区处理等方面的报告,并做好资料统计和整理工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在地表塌陷区设置观测点,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塌陷区、空区的巷道要封闭不准人员进入塌陷区、空区特殊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

3、实测图中应标明采空区、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及时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图纸更新。

4、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地下开采的塌陷区范围内不应布置重要矿山工程。

5、对岩层破碎、采空区很高,采深较大等易发生地表矿区沉陷和位移的应进行监测,可能或已经有沉降位移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和应急预案。

6、恢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采空区的分布情况,及废旧巷道的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可施工。

7、矿柱回采和空区处理方案应在设计中同时提出,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8、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人员不准进入塌陷区和空区9、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经过空区,必须通过要有严密的构筑物。

10、采空区应及时封闭,回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

【第2篇】盲巷采空区管理制度1、要加强盲巷及采空区有害气体的检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报废的盲巷及结束区要及时进行封闭,并确保封闭严密,封闭前要保证正常供风。

3、各单位要建立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台帐,填清盲巷及采空区发生、封闭时间;封闭方式;盲巷及采空区示意图;盲巷及采空区简要情况。

盲巷及采空区要上采掘工程平面图。

4、盲巷及采空区要纳入瓦斯检查员检查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密闭等设施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5、对采掘工作中揭露的未知盲巷及采空区要及时进行处理并补充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6、已封闭的盲巷及采空区不得随意启封。

生产工作面采空区管理制度

生产工作面采空区管理制度

生产工作面采空区管理制度第一条通风方面1、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出现有害气体超限时,在靠近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处挂一挡风帘,利用风帘引导较多的风流流经上隅角,以稀释有害气体。

2、当采煤工作面风速过快,风流方向需要微调,减少下隅角漏风,可根据需要吊挂挡风帘。

3、挡风帘可采用软质风筒布或者废旧皮带制作,长度大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4、吊挂根据现场实际,挡风帘要整洁,吊挂要整齐,固定要牢靠,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5、挡风帘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而调整,通巷工区负责挡风帘的制作、吊挂,采煤区队负责对挡风帘的挪移和维护。

第二条监测方面1、利用KSS-200束管监测系统,沿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道敷设束管至回风隅角,束管探头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每天进行抽样分析一次。

2、根据需要由通巷工区人员利用色谱仪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每周人工采样分析一次,主要分析O2、N2、CO、CO2、CH4、C2H6、C2H4、C2H2气体浓度,由气体分析员填写气体分析日报,上报通防科。

对于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相应缩短,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同时,矿领导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第三条防灭火方面1、工作面生产期间,上巷隅角应埋设注浆管路,一般预埋5~8m钢管;工作面末采至回撤结束期间,应保持两巷埋设注浆管路不低于50m。

2、正常生产期间,生产工作面采空区采取随工作面回采向采空区灌浆的方法,根据矿井制浆能力,随着工作面推进,对工作面上巷隅角埋管压注三相泡沫每十天至少一次。

注浆前,与采煤工区取得联系做好下隅角的排水导水,注浆完成后如实记录采空区注浆量。

3、在生产工作面采空区有积热或有自然发火倾向时,根据气体取样分析情况,制定专项防灭火措施一并落实。

4、工作面停采至回撤期间,制定工作面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防灭火钻孔设计,对工作面施工防灭火钻孔注防灭火材料及三相泡沫,注浆量以不影响工作面回撤为宜,同时要保证现场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采空区管理制度样本

采空区管理制度样本

采空区管理制度样本第一条为有效的控制地压,防止地表或巷道塌陷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公司井下矿岩为大理岩和二长花岗岩,硬度较强,F>10,没有大的断层。

矿体规模不大,大部分倾角在30°以下,采用房柱法采矿,形成的空区暴露空间不大,此类型的采空区适用于废石充填和封闭法,个别的陡倾斜采空区适用于尾砂充填。

第三条根据采空区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采空区治理方案和设计,适时进行充填和封闭。

第四条公司成立采空区管理组织机构,总经理担任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矿长、生产技术负责人、地测采技术人员、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安全督导员、安全技术人员、施工队负责人、队长、安全员为成员的采空区管理小组,其职责如下:一、组长职责:负责采空区管理的全面领导,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总结、部署采空区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副组长职责:负责采空区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对采空区治理方案和设计,进行讨论和审批。

定期对采空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成员职责1. 公司其他高管领导职责: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采空区的管理工作,监督各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做好采空区的治理工作。

2. 生产技术部及相关人员职责(1)生产技术部是采空区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采空区治理方案和设计的初步审查,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负责采空区治理的监督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设计组织施工。

3. 安全环保部及相关人员职责(1)安全环保部是采空区管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方案、设计及施工安全。

(2)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采空区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的,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有关单位、部门制定能保证安全的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采空区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采空区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采空区管理制度1. 引言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采煤过程中,矿山中的煤炭被提取出来,形成了许多空洞,这些空洞被称为采空区。

采空区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管理和利用采空区,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

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采空区的管理要求,提供指导原则,确保采空区的合理利用,并保护生态环境免受损害。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企业,包括矿区开发、采煤过程以及采煤后的采空区管理。

4. 管理原则4.1 生态环境保护原则采空区管理应遵循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优先于利用。

采空区管理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长期生态恢复与利用结合。

4.2 资源综合利用原则采空区管理应充分利用剩余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采空区管理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循环经济。

4.3 法律法规遵守原则采空区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关于矿山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5. 管理要求5.1 采空区填充与复垦采煤企业应制定采空区填充与复垦计划,明确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

采空区填充应选用适宜的填充材料,并确保填充后的地表平整稳固。

5.2 采空区监测采煤企业应建立采空区监测系统,监测采空区的地应力、地下水位和地表沉降等指标。

监测数据应定期报送给相关监管部门,确保采空区的稳定和安全。

5.3 采空区利用采煤企业应制定采空区利用规划,探索采空区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采空区利用应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6. 职责和义务6.1 采煤企业采煤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采空区管理计划,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

采煤企业应严格遵守采空区管理制度,保障环境安全和生态恢复。

6.2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采煤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合规运营。

监管部门应查处违反采空区管理制度的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安全。

7. 监测和评估7.1 采空区监测采煤企业应定期对采空区进行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并报送给监管部门。

监测数据应包括地应力、地下水位、地表沉降和温度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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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02
采空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采空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l、生产技术部门在年度开采计划中应提交地下、露天等有关地质结构移动范围,采空区处理等方面的报告,并做好资料统计和整理工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在地表塌陷区设置观测点,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塌陷区、空区的巷道要封闭不准人员进入塌陷区、空区特殊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

3、实测图中应标明采空区、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及时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图纸更新。

4、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地下开采的塌陷区范围内不应布置重要矿山工程。

5、对岩层破碎、采空区很高,采深较大等易发生地表矿区沉陷和位移的应进行监测,可能或已经有沉降位移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和应急预案。

6、恢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采空区的分布情况,及废旧巷道的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可施工。

7、矿柱回采和空区处理方案应在设计中同时提出,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8、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人员不准进入塌陷区和空区
9、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经过空区,必须通过要有严密的构筑物。

10、采空区应及时封闭,回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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