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双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2019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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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公司章程(XXXX年5月)

新纶科技公司章程(XXXX年5月)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05月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第三章股份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第三节股份转让 (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第一节股东 (7)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5)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8)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第五章董事会24第一节董事 (24)第二节董事会 (30)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第一节总裁及副总裁 (34)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36)第七章监事会38第一节监事 (38)第二节监事会 (39)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0)第二节内部审计 (43)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44第一节通知 (44)第二节公告 (45)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6)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8第十二章附则48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以深圳市新纶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301102886961。

第四条公司于2009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EL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第六条公司住所:深圳市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九楼邮政编码:518057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44万元。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持续关注和支持。

关于我们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特此向您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首先,我们想强调的是,我们对这次重大资产重组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正全力以赴地推进相关事项。

鉴于近期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我们对未来市场趋势的深入分析,我们正在对交易安排进行详细论证,以确保此次交易能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截止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紧密合作,以期尽快完成对交易方案的详细论证。

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将继续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以确保所有步骤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交易价格的问题,我们正在根据相关数据进行初步判断。

根据我们的初步估算,交易价格将高于公司XXXX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并占公司XXXX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超过50%,且超过5000万元。

具体的交易价格和方案将在进一步论证后确定。

此外,我们也在积极推进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以及与潜在合作伙伴的沟通协商等。

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透明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所有股东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此,我们再次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并争取为公司和股
东带来更好的未来。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航天长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航天长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公告编号:2020-040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公告如下: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从经营业务、财务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行业及经营1.关于整体盈利情况。

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为安保科技、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电源四大业务板块。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25.92亿元,同比增长10.00%,而公司归母净利润为0.43亿元,同比下降58.0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0.37亿元,同比下降158.7%。

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方向相背离且差异较大。

请公司结合业务板块、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成本、费用变动等,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的背景下,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安保科技业务。

年报显示,安保科技业务以系统集成为主,面对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毛利率逐年降低。

报告期被,公司安保科技业务营业收入14.92亿元,占总收入57.55%,因管理费用、研发投入的增长,毛利率同比下降20.81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研发投入等因素分析说明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该细分领域的行业发展、竞争格局、公司核心竞争力、说明公司安保科技业务是否存在收缩风险,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深证上〔2024〕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深证上〔2024〕24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息披露业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8年5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深证上〔2018〕20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3月29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定期报告披露,适用本指引。

本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指引所称定期报告,包括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年度托管报告。

第三条资产支持证券在本所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本所规定、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和所作出的承诺,及时、公平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增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监管银行等其他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参与人应当积极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及时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ST双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双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公告编号:2020-020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一项提案被否决,该提案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2020年度与其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投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14:30开始、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互联网投票时间为5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5月27日的股票交易时间段。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116,563,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8人、代表股份数量11,713,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23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1,713,95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1.本次会议审议之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2.逐一说明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提案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122,246,098股、反对1,829,689股、弃权4,201,380股,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份数分别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84%、1.4264%、3.2752%,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2,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138%;反对1,829,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197%;弃权4,201,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1,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64%。

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分析

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分析

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分析3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介绍3.1公司简介3.1.1公司的发展历程回顾瑞茂通全称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系中瑞投资为整合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煤炭供应链管理企业并实现该等业务的整体上市而专门设立的管理型持股公司。

瑞茂通是国内煤炭、铁矿、棉花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

瑞茂通旗下的煤炭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

其拥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掌握了丰富稳定的资源渠道与多样化的分销渠道。

上游,公司以山西为国内核心采购区域,同时覆盖陕西、内蒙、甘肃、宁夏、新疆等多个煤炭资源地,并且与部分大型煤炭供应商的稳定合作时间超过十年。

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海外进口业务,目前已经涉足印度尼西亚、朝鲜、美国、南非、蒙古国在内的多个国家。

公司在国内国际多资源地多煤种的稳定采购保证了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下游,公司与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家大型用煤客户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瑞茂通由郑州永和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于2010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增至36,000万元,此次增资后为了取得进一步发展,公司开始谋划上市,于2012年借壳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现上市,成为中国A股板块的成员之一,标志着瑞茂通新纪元的到来。

2013年,公司完成供应链运营商向供应链平台服务商的成功转型,开展供应链金融,涉足动力煤期货。

2014年,继续深化供应链平台管理服务,做精做细供应链金融,搭建智慧供应链平台。

2015年,瑞茂通正式推出以煤炭交易为主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易煤网。

同年,公司正式介入棉花、铁矿石等其他大宗商品,完成瑞茂通商品、电商、供应链金融三大板块的战略布局。

瑞茂通自2010年7月26日成立后,股本结构经历三次变化,详细情况如下:3.1.2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上文涉及的郑州永和泰投资有限公司系中瑞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而中瑞投资为万永兴控制的大型投资集团,万永兴与刘轶分别持股中瑞投资70%、30%的股份,由此可见瑞茂通的实际控制人为万永兴。

中国四大证券公司的比较及思考

中国四大证券公司的比较及思考

开放与发展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对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证券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同时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我们先来剖析一下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和长城证券四家证券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家国内投资者于2007年1月26日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肖时庆。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167家证券营业部和47家服务部总计214个营业网点。

营销网络分布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2个中心城市直接为400余万客户服务客户总资产5000多亿元。

旗下拥有银河期货经纪公司。

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丰富完整的金融产品平台不断创新的技术手段庞大的客户群体确立了公司在国内经纪业务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位于行业排名第一。

股权融资方面公司股票承销业务连续多年位居行业三甲先后完成南方航空、中国银行、中国国航、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交通银行、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和中国铝业等多家大型企业的融资保荐工作。

截至2007年末公司累计实现主承销金额超过2400亿元完成了近百个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财务顾问项目得到市场广泛认可。

债权融资方面公司连续5年蝉联券商债券主承销量全国第一完成了铁道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中国石化、首都机场、北京地铁、上海久事等几十家企业债券主承销项目并在业务创新方面首家推出了东元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首次作为券商担任交行250亿元次级债的独家主承销及簿记管理人。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1、以下表述不属于挂牌公司终止挂牌情形的是_____________。

(B)A.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B.做市股票做市商不足两家停牌超过1个月C.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D.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____________。

(C)A.限价申报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C.定价申报D.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

(A)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试行20%的涨跌幅限制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

(B)A.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B.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C.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买房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____________。

(D)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B.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D.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E.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6、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

(B)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D.接收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7、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____________。

并购重组审核问答

并购重组审核问答

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0年08月02日 来源:答: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实务中,在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况下,通常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当补偿股份的数量及期限:一、 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一)基本公式1、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采用现金流量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重组方计算出现金流量对应的税后净利润数,并据此计算补偿股份数量。

此外,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 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作价 >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重组方将另行补偿股份。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2、以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二)其他事项按照前述第1、2项的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量时,遵照下列原则: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会计师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意见。

会畅通讯: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会畅通讯: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目录内容页码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1-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3-4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20)第3113号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年度的《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9年度业绩承诺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此页无正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2020年4月27日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一)方案概述根据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关于核准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戴元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11号)核准,同意会畅通讯向罗德英、杨祖栋、深圳市明日欣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杨芬、谢永斌、陈洪军发行股份24,876,980股及支付现金195,000,000.00元购买罗德英等所持有的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

证监会案例解析

证监会案例解析

证监会案例解析【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系国某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某公司”)财务部主任;被告人李某,系王某前夫。

2014年间,王某受国某公司总经理郭某指派,参与公司上市前期工作,并联系中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证券”)咨询上市方案。

2015年间,经国某公司与中某证券多次研究,对重庆涪某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某公司”)等四家上市公司进行重点考察,拟通过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借壳上市。

王某参加了相关会议。

2015年10月26日,国某公司召开上市准备会,研究借壳涪某公司上市相关事宜。

会后,郭某安排王某了解涪某公司的资产情况。

2015年12月30日,经与国某公司商定,涪某公司公告停牌筹划重大事项。

2016年2月25日,涪某公司发布有关其与国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该公告所述事项系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2月25日,王某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6年3月10日,涪某公司股票复牌。

国某公司筹划上市期间,王某、李某于2015年5月13日离婚,但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某两次买入涪某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金额412万元,并分别于涪某公司股票停牌前、发布资产重组公告复牌后卖出全部股票,累计亏损9万余元。

【行政调查与刑事诉讼过程】重庆证监局经立案调查于2017年8月24日对李某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由中国证监会将李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公安部交办,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王某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李某涉嫌内幕交易罪,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移送起诉。

侦查及审查起诉过程中,王某、李某均不供认犯罪事实,王某辩称自己不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辩称基于独立专业判断买入股票;二人还提出,因感情破裂已经离婚,双方无利益关联,否认有传递内幕信息及合谋内幕交易行为。

针对上述辩解,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和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查明王某确系单位负责资产重组财务工作的人员,李某无其他信息来源;王某、李某虽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人的资金也呈共有关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诚信、合法、有效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销售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在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时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监控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三条基金销售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公司基金销售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投资人资金的安全。

(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第四条基金销售内部控制应遵循健全、有效、独立、审慎的原则:(一)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包括公司基金销售部门、涉及基金销售的分支机构及网点、人员,并涵盖到基金销售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管理漏洞的存在。

(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分支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保持相对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四)审慎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目标。

第二章内部环境控制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建立科学、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第六条公司建立包括基金产品、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运营操作等在内的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机构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销售适用性原则的有效贯彻和投资人资金的安全。

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相应的授权控制体系。

(一)健全内部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终止重组

终止重组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600615.SH丰华股份300131.SZ英唐智控300040.SZ九洲电气000560.SZ昆百大A600691.SH阳煤化工002665.SZ首航节能002622.SZ永大集团300222.SZ科大智能600727.SH鲁北化工000948.SZ南天信息000711.SZ天伦置业300370.SZ安控科技600242.SH中昌海运600730.SH中国高科300253.SZ卫宁软件600767.SH运盛实业600603.SH大洲兴业002524.SZ光正集团600671.SH天目药业300323.SZ华灿光电300025.SZ华星创业002520.SZ日发精机300192.SZ科斯伍德600819.SH耀皮玻璃600864.SH哈投股份000633.SZ合金投资600323.SH瀚蓝环境000710.SZ天兴仪表600605.SH汇通能源603123.SH翠微股份002167.SZ东方锆业300088.SZ长信科技600556.SH北生药业000612.SZ焦作万方600985.SH雷鸣科化000705.SZ浙江震元600422.SH昆明制药300182.SZ捷成股份300062.SZ中能电气300334.SZ津膜科技300009.SZ安科生物002192.SZ路翔股份600058.SH五矿发展600520.SH中发科技300102.SZ乾照光电600273.SH华芳纺织600780.SH通宝能源600782.SH新钢股份000615.SZ湖北金环300170.SZ汉得信息000663.SZ永安林业000695.SZ滨海能源000505.SZ珠江控股600075.SH*ST新业300273.SZ和佳股份300165.SZ天瑞仪器600592.SH龙溪股份000999.SZ华润三九600062.SH华润双鹤000428.SZ华天酒店300290.SZ荣科科技000668.SZ荣丰控股600506.SH香梨股份300216.SZ千山药机300241.SZ瑞丰光电002019.SZ鑫富药业002555.SZ顺荣股份300146.SZ汤臣倍健300047.SZ天源迪科600243.SH青海华鼎600258.SH首旅酒店600732.SH上海新梅600455.SH博通股份300220.SZ金运激光600234.SH山水文化601918.SH国投新集600529.SH山东药玻600177.SH雅戈尔002193.SZ山东如意300056.SZ三维丝600734.SH实达集团300053.SZ欧比特000796.SZ易食股份300106.SZ西部牧业300254.SZ仟源制药002279.SZ久其软件002639.SZ雪人股份300087.SZ荃银高科300248.SZ新开普600576.SH万好万家600370.SH三房巷600275.SH武昌鱼300341.SZ麦迪电气600547.SH山东黄金000908.SZ天一科技000586.SZ汇源通信300153.SZ科泰电源600149.SH廊坊发展600525.SH长园集团002015.SZ*ST霞客000600.SZ建投能源002074.SZ东源电器002645.SZ华宏科技002577.SZ雷柏科技002684.SZ猛狮科技600746.SH江苏索普002329.SZ皇氏乳业600088.SH中视传媒600857.SH工大首创000810.SZ华润锦华000155.SZ川化股份600358.SH国旅联合300134.SZ大富科技002211.SZ宏达新材002189.SZ利达光电000532.SZ力合股份600870.SH厦华电子002231.SZ奥维通信000036.SZ华联控股002523.SZ天桥起重300208.SZ恒顺电气300332.SZ天壕节能600735.SH新华锦002252.SZ上海莱士600868.SH梅雁吉祥600653.SH申华控股002551.SZ尚荣医疗300051.SZ三五互联601799.SH星宇股份300242.SZ明家科技002272.SZ川润股份300194.SZ福安药业600877.SH中国嘉陵关键词资讯【公告】丰华股份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公告2014-09-05【公告】英唐智控:关于中止审查或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2014-09-03【公告】九洲电气: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4-09-02【公告】昆百大A: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08-29 【公告】昆百大A:关于终止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3-12-23【公告】阳煤化工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4-08-23【公告】首航节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4-08-20【公告】永大集团: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8-19【公告】科大智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8-18【公告】鲁北化工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查的公告2014-08-09【公告】南天信息: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8-08【公告】天伦置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2014-08-05【公告】安控科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8-04【公告】中昌海运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8-02【公告】中国高科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8-02【公告】卫宁软件: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8-01【公告】运盛实业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14-08-01【公告】大洲兴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7-31 【公告】ST兴业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4-01-16【公告】光正集团: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策划其他资产收购事项的公告2014-07-30【公告】天目药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7-29【公告】华灿光电: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4-07-26【公告】华星创业: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7-23 【公告】华星创业: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3-10【公告】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改为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7-22【公告】科斯伍德: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7-16【公告】耀皮玻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2014-07-16【公告】哈投股份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7-15【公告】合金投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7-14【公告】瀚蓝环境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查的公告2014-07-08【公告】天兴仪表: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7-07 【公告】天兴仪表: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5-29【公告】汇通能源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7-07【公告】翠微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14-07-03【公告】东方锆业: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7-01【公告】长信科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7-01【公告】北生药业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4-07-01【公告】焦作万方: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06-26【公告】雷鸣科化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4-06-24 【公告】雷鸣科化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提示性公告2014-06-24【公告】浙江震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2014-06-23【公告】昆明制药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6-23【公告】捷成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6-21【公告】中能电气: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公告2014-06-20 【公告】中能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2014-06-20【公告】津膜科技:关于终止筹划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6-17【公告】安科生物: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6-13【公告】路翔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和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06-12【公告】五矿发展: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2014-06-12【公告】中发科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6-11【公告】乾照光电: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6-10【公告】华芳纺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4-05-31【公告】通宝能源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5-31【公告】新钢股份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5-31【公告】湖北金环:董事会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2014-05-28 【公告】湖北金环: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2013-12-11【公告】汉得信息: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5-27【公告】永安林业: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2014-05-23【公告】滨海能源: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及控股股东启动转让本公司控股权事项停牌的公告2014-05-22【公告】珠江控股: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5-19【公告】*ST新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5-13【公告】和佳股份: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5-10【公告】天瑞仪器: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4-05-09 【公告】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5-09【公告】龙溪股份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5-09【公告】华润三九: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5-06【公告】华润双鹤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5-06【公告】华天酒店: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公告2014-04-30【公告】荣科科技: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4-29【公告】荣丰控股: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2014-04-12【公告】香梨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补充公告2014-04-12 【公告】香梨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承诺书2014-04-12 【公告】香梨股份: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承诺书2014-04-12 【公告】香梨股份: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承诺书2014-04-12 【公告】香梨股份: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承诺书2014-04-12 【公告】香梨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补充公告2014-04-10 【公告】香梨股份: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香梨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2014-04-10 【公告】香梨股份: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2014-04-10 【公告】香梨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2014-04-05【公告】千山药机: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4-04【公告】瑞丰光电: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4-04【公告】鑫富药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4-03【公告】顺荣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3-28【公告】汤臣倍健: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3-25【公告】天源迪科: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4-03-20【公告】青海华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3-18【公告】首旅酒店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2014-03-14【公告】上海新梅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4-03-08【公告】博通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3-01 【公告】博通股份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2014-02-27 【公告】博通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4-02-27 【公告】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2014-02-27 【公告】博通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2014-02-27 【公告】博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2014-02-27 【公告】博通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股票停牌的进展情况公告2014-02-22 【公告】博通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股票停牌的进展情况公告2014-02-15 【公告】博通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股票停牌的进展情况公告2014-01-30 【公告】博通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股票停牌的进展情况公告2014-01-25【公告】金运激光: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重组事项暨复牌的公告2014-02-28【公告】ST天龙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公告2014-02-26【公告】国投新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2014-02-25【公告】山东药玻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4-02-21【公告】雅戈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4-02-20【公告】山东如意: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4-02-13【公告】三维丝: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2-13【公告】实达集团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4-02-11【公告】欧比特: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1-28【公告】易食股份: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2014-01-27【公告】西部牧业: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4-01-21【公告】仟源制药: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4-01-16【公告】久其软件: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1-10【公告】雪人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1-09 【公告】雪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1-09【公告】荃银高科: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01-07【公告】新开普: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4-01-07【公告】万好万家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的补充说明2014-01-07 【公告】万好万家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4-01-06 【公告】万好万家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2014-01-06 【公告】万好万家: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董事意见2014-01-06 【公告】万好万家: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2014-01-06【公告】三房巷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4-01-04【公告】武昌鱼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未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通过的公告2014-01-03【公告】麦迪电气: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3-12-30【公告】山东黄金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2013-12-28 【公告】山东黄金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3-12-28 【公告】山东黄金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核查报告2013-12-28【公告】*ST天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3-12-26【公告】汇源通信: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2013-12-25【公告】科泰电源: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3-12-23 【公告】科泰电源: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2-23【公告】廊坊发展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3-12-21【公告】长园集团关于终止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3-12-21【公告】霞客环保: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公告2013-12-20【公告】建投能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事宜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2013-12-19【公告】东源电器: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3-12-19 【公告】东源电器:独立董事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2-19【公告】华宏科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3-12-19【公告】雷柏科技: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2013-12-18【公告】猛狮科技:董事会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3-12-10【公告】江苏索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公告2013-12-05【公告】皇氏乳业: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3-12-04【公告】中视传媒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2013-11-27 【公告】中视传媒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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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三五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0-11 【公告】三五互联: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可能存在终止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2013-09-27【公告】星宇股份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3-10-01【公告】明家科技: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3-09-27【公告】川润股份: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股票复牌的公告2013-09-18【公告】福安药业: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2013-09-11【公告】中国嘉陵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3-09-09最新涨跌幅(%)最新价(元)10.0211.09 0.9813.44 -2.237.44----2.43 5.48 -1.3942.70 -0.2615.61 -0.7125.14 1.95 5.23 -2.9614.76 -2.4611.12 -1.7928.53 -0.427.06 -1.2211.31 -0.8544.10 0.839.742.188.92-0.44 6.85 3.9215.66 -0.2213.32-1.1314.93 1.1325.003.8520.51 ----0.238.81 -1.957.05 0.2313.31-1.5512.700.5714.081.4810.28 4.4315.81 -1.3618.91 4.129.09 1.669.210.2313.241.3810.29 0.4325.76 5.2820.950.0012.67-0.8123.22 -1.0517.96 -0.9625.871.0211.87 0.8612.90 -1.0314.38 1.8310.01 0.19 5.18 -0.293.492.7810.73-2.1113.91 -1.6912.24 -1.8214.55 -0.53 5.61 1.15 6.17 -0.9824.152.8623.71-0.309.98 1.7120.79 1.1018.30 -0.66 6.04 0.3020.02 -2.3412.530.0811.8610.0232.73 -2.0917.790.4032.73 0.5442.58-1.0928.99 -1.2014.88 -0.339.05 ----1.37 6.68-----2.9950.00 ----0.53 3.771.8313.350.5211.58 -----0.97 5.11 ---------1.4713.39 ---------1.1217.60-1.0611.17 -3.3824.89-2.4518.31-0.517.86 ------------2.5414.96 ----8.4215.20-3.6112.80 -0.8712.57 -----0.15 6.55 -----0.7715.41 0.5927.28 -0.8126.91 -0.848.31 1.9217.48-1.7719.942.3516.97 0.0019.77 ----0.46 6.511.3339.710.007.44 0.6613.64 -0.0715.23 2.579.990.00 3.74 ----3.7112.290.0713.86 -0.5810.31-----0.37 2.67 0.00 3.02 -----0.9210.77-0.9019.75 9.9820.71 0.49 6.14 ----0.77 6.54。

双环科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双环科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公告编号:2013-01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6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注销四级子公司重庆索特银桥氯酸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重庆索特银桥氯酸盐有限公司,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四级子公司重庆索特
银桥氯酸盐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ST天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ST天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807 公司简称:ST天业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无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中国银河: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中国银河: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公告编号:2020-0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告所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9年,证券市场指数震荡上行,股基交易量回升,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坚定推进业务转型,优化大类资产配置,证券投资业务收入、经纪业务收入均较上年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8.84亿元,较上年增长70.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1.18亿元,较上年增长77.27%。

目前,公司总体经营稳健,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上述差异幅度不会超过10%。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共炎先生、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吴承明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樊敏非先生签字并盖章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第二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第二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第二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关于向上海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交易风险:1、上海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为研发型企业,要紧为光伏产业提供技术支持,直截了当盈利能力较弱,存在一定的直截了当投资收益风险。

2、增资后,公司不再是工程中心的控股股东,在和谐和理顺公司与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以下简称“811所”)在工程中心治理关系的操纵力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阻碍:1、工程中心研究方向涵盖了公司光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增资后,工程中心的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可为公司光伏产业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储备。

2、增资后,811所成为工程中心第一大股东,工程中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畴。

●过去24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2008年12月,公司和811因此现金方式,分别按股比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太阳能科技(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增资了7000万元和900万元。

公司与811所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历史关联交易情形。

公司和811所的实际操纵人皆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科技集团”),与科技集团下属各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近两年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和811所拟分别向工程中心增资1400万和3400万元。

鉴于公司和811所的实际操纵人皆为科技集团,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他非关联董事投了赞成票。

此次增资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舍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方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通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方名称:上海空间电源研究院住宅: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388号企业类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陈鸣波开办资金:5985万元成立日期:1965年宗旨和业务范畴:研究空间电源技术、促进航天科技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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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2019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二〇二〇年五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银河证券按照证券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结合双环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实施情况所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的依据是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资料,上述资料提供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公告的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并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双环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声明 (1)目录 (2)释义 (3)一、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交割和过户情况 (4)(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述 (4)(二)资产过户情况 (5)(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6)(一)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6)(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6)(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7)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情况 (7)(一)业务发展情况 (7)(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7)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8)(一)公司治理与运行 (8)(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8)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8)七、持续督导总结 (8)在本报告中,如未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一、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交割和过户情况(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述1、本次交易概述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将持有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轻盐集团与轻盐晟富。

重组完成后,轻盐集团将持有重庆宜化51%股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轻盐晟富将持有重庆宜化49%的股权,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支付对价。

重庆宜化净资产评估值合计为26,267.13万元,前述评估值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备案,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重庆宜化100%股权对价确定为26,267.13万元,其中轻盐集团支付13,396.24万元、轻盐晟富支付12,870.89万元。

2、本次交易定价情况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为:以评估机构以2018年8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正式出具的评估报告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8]597号《评估报告》,以2018年8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26,267.13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6,267.13万元。

3、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的对价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4、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1)2018年11月9日,宜昌市国资委对《资产评估报告》予以备案(备案编号:宜市国资产权备(2018)28号);(2)2018年12月10日,湖北宜化集团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同意本次重组方案,湖北宜化集团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出具《关于重庆宜化股权转让决议的通告》,同意轻盐集团、轻盐晟富收购重庆宜化100%股权,对于重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年期贷款,将贷款期限调整为三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3)2018年12月10日,交易对方轻盐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反垄断审查决定【2018】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41号),决定对轻盐集团收购重庆宜化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4)2018年12月17日,宜昌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此次重大资产出售;(5)2018年12月21日,湖南省国资委出具《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购重庆宜化100%股权的复函》(湘国资发展函[2018]227号),同意轻盐集团收购重庆宜化股权。

(二)资产过户情况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重庆宜化于2018年12月27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渝州登记内变字[2018]第159411号)及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793519258C)。

双环科技已将持有的重庆宜化100%股权过户至收购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双环科技不再持有重庆宜化的股权。

2、交易对价支付情况根据《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12月24日,轻盐集团、轻盐晟富向双环科技分别支付了交易对价款项8,670万元、8,330万元,第一笔交易对价17,000万元已支付完毕。

2019年1月26日,双环科技与轻盐集团、轻盐晟富、重庆宜化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双环科技减少对重庆宜化负债7,267.13万元,轻盐集团和轻盐晟富合计增加对重庆宜化负债7,267.13万元,第二笔交易对价7,267.13万元已完成支付。

2019年11月14日,公司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鼎尚物流有限公司、轻盐集团、轻盐晟富、湘渝盐化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双环科技应付湘渝盐化往来款金额5,427.08万元,轻盐集团和轻盐晟富欠双环科技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尾款2,000万元,各方同意以股权转让尾款抵偿往来款,抵偿后公司应付湘渝盐化往来款余额为3,427.08万元。

补充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本次交易对价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轻盐集团、轻盐晟富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交易对方已经支付相应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的办理程序合法有效。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一)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主要为《股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协议已生效,同时交易相关各方已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各方均做出了相关承诺。

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披露。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承诺,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承诺履行,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持续督导期间,本次重组中交易各方及相关当事人已经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盈利预测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情况(一)业务发展情况本次交易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另外,公司还进行贸易以及商品房销售等业务。

本次交易为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重庆宜化100%股权。

本次交易前,双环科技化工业务主要产品为公司本部及重庆宜化运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和氯化铵等化工产品。

2018年,公司将亏损的重庆宜化股权进行了处置。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剥离了亏损资产,优化了资产质量,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减轻了经营负担。

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90.36万元,较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744.91万元有所改善。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0,458.9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1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90.36万元。

2019年度,公司“剥离辅业聚焦主业”的战略稳步推进,转让了从事贸易业务的参股公司北京宜化贸易有限公司,注销了从事辅业的北京红双环科技有限公司。

在主营业务化工板块方面,公司通过加强管理力量、技术攻关,2019年度化工生产稳定性、主要产品产量比2018年度显著提高,但公司还存在部分能耗较高的生产装置影响了化工产品生产成本,同时公司化工产品价格比2018年度下降,造成公司化工业务2019年度亏损,受此影响,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90.36万元。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9年度公司“剥离辅业聚焦主业”的战略继续推进。

受产品价格下降、生产成本偏高等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化工业务板块亏损,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但较2018年度有所改善。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一)公司治理与运行2019年,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平。

2019年度,上市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均能够勤勉尽责。

上市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信息。

上市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2019年度,上市公司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上市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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