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 复 - 上海金山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延续上海金山丰泽淡水鱼种场市级水产良种场资质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延续上海金山丰泽淡水鱼种场市级水产良种场资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1.08
•【字号】沪农委[2013]394号
•【施行日期】2013.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延续上海金山丰泽淡水鱼种场市
级水产良种场资质的批复
(沪农委〔2013〕394号)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海金山丰泽淡水鱼种场市级水产良种场资质复审的请示》(金农委字〔2013〕199号)收悉,经上海市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对上海金山丰泽淡水鱼种场的管理、生产经营、亲本培育、基础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同意延续上海金山丰泽淡水鱼种场市级水产良种场资质,有效期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11月8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居民委员会名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府办发[2004]85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居民委员会名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居民委员会名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府办发〔2004〕8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全区居民委员会名称,做到居民委员会名称、印章和标牌三者一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居民委员会名称
居民委员会名称应为上海市金山区××镇(街道)××居民委员会。
在居民委员会前冠以路(街)名或小区的称谓(如: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西林居民委员会;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白牛居民委员会)。
二、关于居民委员会印章和标牌
居民委员会印章和标牌应与居民委员会的全称相一致。
三、关于居民委员会更名程序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提出更名的请示;
(二)区政府给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准予更名的批复;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统一刻制印章,制作标牌;
(四)各居民委员会挂牌。
今后,凡新建的居民委员会,均按上述规范性的名称予以命名,使居民委员会的名称规范、统一。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结束——。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建设交通委《金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建设交通委《金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金府[2005]37号•【施行日期】200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建设交通委《金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金府〔2005〕3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区建设交通委制订的《金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一、交通体制改革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全市交通体制改革方案及市政府办公厅沪府办[2005]5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推进本市城市交通区域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市、区(县)行政管理体制,在“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框架下,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和交通产业发展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域差别化管理。
在9个市中心区实行城市交通运政、执法“一级管理”,由市交通局全面负责该区域城市交通市场监管、运营组织的综合管理,市局所属管理机构承担交通行业管理日常事务,区县建设交通委承担区域内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综合协调,配合履行相关职责;在金山等10个郊区县实行城市交通“两级管理”,由区县建设交通委(交通局)设置城市交通专职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全面承担区域内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同时整合区县内现有的陆管所、修管所、客运稽查队伍等机构,改设与市交通局下属机构对应的区县交通运政、执法管理机构,承担日常行业管理业务,做到横向归口、纵向对口。
市交通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市局所属管理机构负责有关业务的行业指导。
二、现行的交通管理体制情况(一)原有交通管理模式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管理目前实行“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市交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交通的职能部门,下设机构负责全市的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陆上运输、汽车维修等交通行业日常管理业务。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决定-金府[2012]265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决定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决定(金府〔2012〕26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能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1〕65号)等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一、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职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审议区政府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研究本区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政府法制办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查、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事务。
二、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担任。
副主任委员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担任。
委员分为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常任委员由区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员担任;非常任委员从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内熟悉法律工作的人员中遴选。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已经第5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19日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区“1158”城镇规划体系,推进中心村和村庄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和具有金山特色的农村居住点,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美丽乡村、宜居金山”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主题,以展现农村自然魅力为特色,着力打造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和宜居、宜业、宜游的金山新农村,带动金山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1.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各镇应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根据《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导则(试行)》及《金山区农民居民点布点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村庄规划。
优先考虑农村居住点规划建设,合理布局并适度控制居住点规模,尽可能保留原有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农民建房及项目建设须以批准的村庄规划为依据,规划未覆盖地区原则上不得进行建设。
2.镇为主体,农民参与。
农村居住点所在镇政府作为建设推动主体,负责规划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和道路市政设施等项目的建设。
农村居住点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倡导农民广泛参与。
农民建房以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委托镇、村统一设计,集中建设。
3.集约土地,提高效率。
农村居住点建设应切实保护好耕地、林地、河道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合理并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新农北圩圩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新农北圩圩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07.27•【字号】沪水务〔2020〕507号•【施行日期】202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新农北圩圩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0〕507号金山区水务局:你局《关于上报〈金山区新农北圩圩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金水务〔2020〕9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评审,现函复如下: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基本同意本工程等别为Ⅲ等,掘石港及大泖港沿线泵闸主要建筑物稳定性按照2级建筑物进行校核,次要建筑物按照3级建筑物进行校核,其它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
同意除涝标准按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不受灾设计。
同意按地震裂度7度设防。
二、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朱泾镇,圩区边界范围:北至大泖港、南至池泾、西至掘石港、东至张泾河。
三、工程主要内容同意新(翻)建新新河东泵闸(2×2.5m3/s,6m)、长浜江北泵闸(2×1.7m3/s,4m)、新联西泵闸(2×1.7m3/s,4m)、温河泾南泵闸(2 m3/s,6m)、小张泾南泵闸(1.7 m3/s,4m)、新幸河泵闸(1.25 m3/s,4m)、横泾港泵闸(1.25 m3/s,4m)、新联河水闸(4m)、黄家湾水闸(4m)、度家娄涵闸(2孔,2m),沟通河道222.5米,加高加固圩堤1.35公里。
四、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同意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请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细化。
五、投资概算经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7155.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50.09万元,独立费用773.86万元,预备费336.20万元,供电外线费95.07万元。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2020年7月27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金山区边滩互花米草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金山区边滩互花米草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7.31•【字号】•【施行日期】2023.07.31•【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金山区边滩互花米草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你单位《关于上海市金山区边滩互花米草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金绿容〔2023〕31号)收悉。
根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71号)、《上海市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沪府办〔2023〕16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全面完成互花米草除治任务,恢复杭州湾自然生态,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上海市金山区边滩互花米草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金山区边滩上海石化总厂段、上海化工园区段集中分布区,以及滨海综合会展中心段零星分布区,实施面积合计80.54公顷。
三、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区域均位于生态红线外,不属于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范围。
分为3个治理区段,采用物理和化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除治。
其中,对上海石化总厂段、上海化工园区段采用化学法治理,化学药剂选用10.8%高效氟吡甲禾灵(高效盖草能);对滨海综合会展中心区段采用物理方法。
四、本项目建设,以及实施后的维护管理由你单位进行。
五、项目总投资359.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8.07万元,独立费用51.50万元。
工程费用中,300万元来源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剩余8.07万元和独立费用51.50万元由你区自筹。
请你单位加强项目实施前后的监测和监督,科学施药,控制化学药剂的危害,同时按时间进度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互花米草除治任务。
特此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7月31日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上海市金山中学名师录 -回复
上海市金山中学名师录-回复问题,包括金山中学的背景、名师录的内容、对教学的影响等等。
请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
上海市金山中学是一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的知名学校,创建于1953年。
学校地处生态优美的金山区,校园占地面积大约200亩,环境幽雅宜人。
学校秉承“健康教育、品德教育、科学教育、创新教育”的办学理念,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学生。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金山中学先后聘请了众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优秀教学成果的名师。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些名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学校推出了《金山中学名师录》。
《金山中学名师录》是由学校教务处精心策划和组织,由学校各学科的名师参与录制的一系列教学视频。
这些视频涵盖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各个学科的教学内容。
名师们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教学实践,分享了他们在教学中积累的心得和经验,传授了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技巧。
《金山中学名师录》的内容丰富多样,涉及了教学的方方面面。
在语文学科的视频中,名师们讲述了如何打好基础、如何提高阅读理解能力以及如何写好作文等方面的内容;在数学学科的视频中,名师们介绍了解题思路、解题技巧和解题方法等等;在英语学科的视频中,名师们强调了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的重要性,并分享了一些提高英语技能的方法和技巧。
《金山中学名师录》的推出对教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学生们通过观看这些视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学科知识,提高学习成绩。
名师们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对于学生来说是宝贵的学习资源,可以帮助他们更加有效地进行学习。
其次,教师们也可以从名师们的教学经验中借鉴和学习,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金山中学名师录》不仅对学生和教师起到了正面的影响,也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赞誉。
家长们可以通过观看这些视频了解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选择最适合自己孩子的学习方式。
而社会的关注和认可也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总的来说,《金山中学名师录》的推出对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金府发[2007]68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金府发〔2007〕6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项),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附:第一批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附:第一批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1民间美术金山农民画艺术上海市金山农民画院2民间手工技艺上海黄酒传统酿造技法上海金枫酿酒有限公司3民间手工技艺枫泾丁蹄传统手工技艺上海丁义兴食品有限公司4民间舞蹈打莲湘金山区廊下镇文广中心5民间舞蹈干巷小白龙金山区吕巷镇文广中心——结束——。
上海金山工业区概况(详细版)
金山工业区概况介绍及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一、金山工业区发展现状金山工业区位于上海市西南、杭州湾北岸、金山区东部,地处中国经济发展最为蓬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中心位置。
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距离金山新城6公里,距离上海中心48公里,距浦东国际机场58公里,距虹桥机场42公里,距杭州湾大桥33公里。
2005年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将上海市金山嘴工业区更名为上海市金山工业区的批复》,金山工业区正式成立。
至此,金山工业区在履行开发建设的同时,对原朱行镇区域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金山工业区规划总面积58平方公里,首期公告范围22.63平方公里。
金山工业区成立后,已成功吸引多项海内外投资,成为上海南部海滨最具价值和投资活力的工业园区,到目前为止,金山工业区共有入区企业约400多家,已成为上海市市级工业区之一,是金山区打造“财富金山、智慧金山、绿色金山”的重中之重。
二、金山工业区地理位置及交通图三、金山工业区产业定位围绕“金山区现代高新产业集聚地、上海现代制造业西南板块支撑点”的战略目标,园区重点发展规划发展五大产业基地,分别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先进装备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基地。
自创建以来,金山工业区在科学规划、集约开发、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业绩。
发展现状基本符合功能定位,同时投资环境优势逐步凸显,园区处于发展起飞期。
四、产业发展的机遇和优势(1)自然条件优越,交通网络便捷金山区位于上海市西南,杭州湾北岸,处在沪、杭、甬及舟山群岛经济区域中心和长三角都市圈枢纽地带。
西连浙江省,东邻上海市奉贤区,北接松江区,南临杭州湾。
金山区境内有沪杭高速、同三高速、莘奉金高速等高速公路网络,沪杭铁路金山支线直达金山城区。
金山已形成“三纵两横”五条高速公路和“八纵六横”区域干线公路网架。
嘉金高速建成通车,金山北出上海的时间已大大缩短。
黄浦江支流贯穿全区各镇,成为内河运输主动脉。
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山区关于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山区关于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13•【字号】金建发〔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山区关于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建发〔2018〕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区建设管理委制订的《金山区关于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办法》,已经第2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金山区关于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13日附件金山区关于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型建设工程,是指在金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投资总额在50万(含)-200万元(国家或本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
具体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各镇、街道、工业区及区属企业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的项目;(四)使用集体资金的项目;(五)其它参照执行的项目(应急抢险等工程除外)。
第三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应在“金山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平台”上操作。
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应遵循明标明投、公开发布、随机选定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负责“金山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系统”(以下简称承发包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实施业务指导。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金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金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2.28•【字号】沪府〔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金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沪府〔2019〕20号市规划资源局、金山区政府:沪规划资源总〔2019〕79号文收悉。
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金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金山区总体规划”),具体批复如下:一、金山区是上海南部滨海门户地区和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战略功能区。
金山区总体规划要立足金山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以落实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为动力,以功能提升为出发点,以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为核心,注重两规融合,体现多规合一,注重城乡统筹,推进全域规划,注重陆海统筹,实施海洋战略,突出公共属性,指导实施建设,推动金山区建设成为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桥头堡。
二、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
严格管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
到2035年,金山区常住人口调控目标不超过8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2万人左右。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19.3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9万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34.7万亩。
到2035年,生态空间面积不小于354.28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0.4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45平方公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3•【字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第8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11月13日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金山区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指全额或部分使用金山区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项目,主要包括:(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给排水、生态环保、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金山区政府性资金包括金山区财政性资金、专项建设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
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并由政府性资金平衡的项目,纳入政府投资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应服务国家和本市战略,符合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投资项目总规模应当与可用财力相适应,遵循量力而行、综合平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
(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原则。
(四)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决算不超过预算、预算不超过概算。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消枫泾镇中心居委会建制的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消枫泾镇中心居委
会建制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5.01.20
•【字号】金府发[2005]9号
•【施行日期】2005.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消枫泾镇中心居委会建制
的批复
(金府发〔2005〕9号)
枫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枫泾镇中心居委会建制的请示》(枫府[2004]第207号)收悉。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组合,加强社区管理,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镇调整现有居委会的设置,撤销中心居委会建制。
中心居委会原管辖区域以新泾路为界,新泾路以南划归友好居委会管辖,新泾路以北划归和平居委会管辖。
调整后的和平居委会下辖清水路中大街(北)、生产街、新街(东)、新泾路、新街(西)、和平街、油车街、北大街、思古弄、桥湾里、赵家弄、幸福新村,总户数为1526户;调整后的友好居委会下辖界河弄、冯界弄、新泾路(南)、新泾路(北)、中大街(南)、南大街、友好街、田园路(部分)、河沿街、圣堂弄、糖坊街、正慧弄,总户数1460户。
在实施调整的过程中,要妥善做好居委会工作的衔接和居委会干部的分流工作。
此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金府办发[2006]41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金府办发〔2006〕4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经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成立金山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吴新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主任:过维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骆贻量区委、区政府信访办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宝柱区人事局副局长叶雨汝区国资委副主任乐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爱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孙秀强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孙国权区农委副主任沈瑞忠区环保局副局长李秀芳区司法局副局长邵志华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金汉林区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周康区卫生局副局长胡海荣区房地局副局长胡爱民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姚福林区规划局副局长郭跃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顾东云区外经委副主任曹婕区经委副主任符国祥区民政局副局长金山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办),骆贻量兼办公室主任。
复查、复核工作正常开展后,设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选另定)。
今后,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替领导自然递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结束——。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吕巷镇部分村撤并的批复-金府发[2009]119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吕巷镇部分村撤并的批复
正文: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吕巷镇部分村撤并的批复
(金府发〔2009〕119号)
吕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并部分村民委员会的请示》(吕府[2009]33号)收悉。
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村级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镇和平村与三新村合并,新建村命名为和平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设在原和平村民委员会办公现址;颜家村与寒圩村合并,新建村命名为颜圩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设在原颜家村民委员会办公现址;张泾村与白漾村合并,新建村命名为白漾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设在原张泾村民委员会办公现址;龙跃村与光辉村合并,新建村命名为龙跃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设在原龙跃村民委员会办公现址;荡田村与六桥村合并,新建村命名为荡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设在原荡田村民委员会办公现址;泖湾村与蔷薇村合并,新建村命名为蔷薇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设在原蔷薇村民委员会办公现址;马村村与新浜村合并,新建村命名为马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设在原马村村民委员会办公现址。
在实施村民委员会的撤并过程中,要妥善做好村干部的分流安置等工作,尽早建立村级党组织,组织开展村委会的选举工作,确保地区稳定,促进村级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特此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结束——。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为加强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其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止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上岛观光活动,防止破坏生态自然环境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保护区范围包括大金山岛、小金山岛和浮山岛陆域以及三岛周围0.5海里的海域。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金山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保护区内进行科学研究和旅游观光活动。
三、在保护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或者组织旅游观光,应当事先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获得批准,取得上岛通行证,方可登岛进入保护区。
四、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损坏保护区标志物以及保护设施;(二)砍伐、狩猎;(三)引进外来物种;(四)丢弃废弃物;(五)进入核心区;(六)采药、采石、挖沙、取土、采矿;(七)捕捉或者采集动植物。
五、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保护区管理机构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上岛进入核心区;(二)损坏、搬迁保护区保护设施的;(三)在保护区内丢弃废弃物或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的。
六、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保护区管理机构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组织到保护区内旅游观光等活动的;(二)在保护区内砍伐、狩猎或者未经批准采药、采石、挖沙、取土的。
七、根据保护需要,经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决定保护区的封区。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金山区2023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金山区2023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3.07.14•【字号】沪规划资源施〔2023〕260号•【施行日期】202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金山区2023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沪规划资源施〔2023〕260号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上报金山区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及2023-2025年三年滚动计划的请示》(金规划资源〔2023〕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按照《关于编报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沪规划资源施〔2022〕502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现对金山区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批复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上海2035”总规及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你区国土资源利用现状和潜力,统筹下达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区域集聚,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水平,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计划下达(一)土地准备计划1.土地储备计划下达金山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239.39公顷,包含商务区36-01地块等50幅地块(详见附件1,面积以实测为准),有效期1年。
请你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监管,加快土地储备实施,优化地类结构,完善地块实施情况台账,做好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海市土地储备信息的填报和动态维护,及时补充填报历年结转地块信息,实现储备土地全覆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同意乐高乐园拓展区域等55幅地块列入金山区2024—2025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总面积约273.48公顷(详见附件2,面积以实测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财政局、国资委制订的《金山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财政局、国资委制订的《金山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9•【字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财政局、国资委制订的《金山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制订的《金山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交利润)申报表2.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股股息、红利)申报表3.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申报表4.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企业清算收入)申报表2014年10月29日金山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本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国资委出资并监管的企业、区国资委出资并委托监管的企业以及上述两类企业以外的由区政府及其部门或机构直接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
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含公司,下同)、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从企业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具体包括:(一)应交利润,即国有独资企业按照规定应当上交的年度净利润;(二)国有股股息、红利,即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国有股权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三)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即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得的净收入;(四)企业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清算获得的(扣除清算费用后)净收入,按照国有股权比例应分得的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清算(扣除清算费用后)净收入;(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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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金山区第五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8项)一、区经委(共1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自用进口机器设备审核(区县)二、区教育局(共1项)中小学(幼托)校舍出租出借核准三、公安金山分局(共1项)申请消火栓迁移、升高、拆除(调整为事后备案)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1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五、区建设交通委(共11项)(一)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登记(二)建设工程专业类交易备案(调整为事后备案)(三)对企业自聘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四)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五)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行驶的许可证审批(六)环保便民工地申报(七)安全质量标准化网上申报及评分(八)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在施工图审查中一并落实)(九)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备存(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预先申报备案(十一)桩基分项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备存六、区文广影视局(共3项)(一)港澳地区演出经纪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许可(初审)(二)社会力量(国内)办学(艺术类专业)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对数字电影放映的备案七、区质量技监局(共2项)(一)食品委托加工备案(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八、区绿化市容局(共1项)对新建、增建、补建水冲式户厕和三格化粪池的备案(调整为事后备案)九、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共6项)(一)上海市住宅建设配套费缴纳通知单(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日常业务管理)(二)申请•房屋拆迁资格临时证书‣(三)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四)暂停办理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有关手续的审批(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六)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审核十、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共1项)砖瓦及矿泉水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2金山区第五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3项)一、区发展改革委(共2项)(一)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整概算的审批(调整概算归并至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算的审批)(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对已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工业项目,取消申请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二、区经委(共5项)(一)对国家鼓励类内、外资确认书的审批(含初审)(其中,国家鼓励类内资确认书的审批(含初审),予以取消(调整为日常管理事项),事项名称调整为“对国家鼓励类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审批(含初审)”)(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其中,无专项规定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内分公司审批,予以取消)(三)对本市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法定地址变更审批(跨审批机关管辖的除外),予以取消(调整为备案管理))(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初审及转报商务部(由市商务委初审并转报商务部调整为由市商务委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五)权限以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初审(其中,下列事项由市商务委初审调整为由市商务委审批,并根据具体事由纳入市商务委“对本市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等审批事项下)外商投资非融资租赁的租赁业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原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事项审批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不含涉及国际快递业务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的变更事项(不包括公司为上市进行的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不涉及批准证书记载变化的变更事项审批商务部批准设立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的变更事项审批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非实质性变更事项审批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不超过限额的增资事项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光盘复制生产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认证培训和认证咨询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涉及国际快递业务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营业性演出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保险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及变更审批原在商务部审核权限内的鼓励类产业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重大变更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限额以上增资事项和控股权向外方转移的转股事项除外)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审批交易额在限额以下的外资并购事项审批(专项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外商投资注册资本3亿美元及以下投资性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含原商务部批准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后续变更事项)审批(单次增资超过3亿美元除外)限额以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发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勘察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非油气采矿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三、区教育局(共1项)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筹设、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备案(由劳动保障部门抄送教育部门)四、公安金山分局(共3项)(一)核发•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其中,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工程验收,予以取消)(二)犬类饲养许可(其中,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年检、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三)对暂住证的审批(暂停发放)五、区民政局(共1项)对利用外资设立殡葬设施的许可(初审)(因审批权限调整,相关职能按照殡葬设施建设审批的一般性规定执行)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1项)国内人才引进审批(其中,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0‟28号)执行)七、区农委(共1项)孵化生产经营许可证(孵化场(坊)以及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有关审批内容并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八、区环保局(共2项)(一)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审批(合并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二)入海排污口位置选择的审批(合并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九、区规划土地局(共1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对已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工业项目,取消申请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十、区文广影视局(共4项)(一)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其中,年检予以取消)(二)区县文广影视类社会组织登记前审核(由社团部门内部征求文化部门意见)(三)审批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音像制品非卖品(其中,音像非卖品复制审批予以取消,事项名称调整为“审批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四)设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许可(其中,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合并到“审核设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初审)”)十一、区质量技监局(共1项)场(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登记(有关内容调整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审批)十二、区体育局(共1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审批(调整为由区县政府体育部门实施)附件3金山区第六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7项)一、区教育局(共3项)(一)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核准(二)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三)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的确认二、公安金山分局(共3项)(一)核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中机械防盗锁生产等级批准(二)核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中汽车防盗报警系统生产许可(三)核发•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三、区财政局(共1项)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四、区规划土地局(共2项)(一)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报批(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报批五、区文广影视局(共5项)(一)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初审)(二)期刊出版增刊审批(三)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四)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五)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审批六、区卫生计生委(共1项)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七、区税务局(共9项)(一)对停业和复业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二)外方以优惠利率贷款给我方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审批(三)公路货运业代开票纳税人认定(四)外国政府、非营利机构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给予免税待遇审批(五)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六)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所得利息符合优惠利率标准免征所得税审批(七)促进再就业减征(八)部分行业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到期审批(九)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审批八、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共2项)(一)第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九、区档案局(共1项)对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赠送(赠送外国人除外)的审批附件4金山区第六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64项)一、区发展改革委(共1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者初审转报(增加以下审批内容)扩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的项目核准在沿海新建年吞吐能力200万吨至500万吨煤炭、铁矿石、原油专用泊位项目核准二、区经委(共1项)对直接利用外资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初审转报(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进行改革,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区域内,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总投资(包括增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所列的核准项目除外),项目申请人可以按照格式化的项目申请报告样式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简化原项目申请报告关于项目基本信息等陈述性内容,改为主要信息的表格式填报;突出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影响等外部性评价,改为表格式说明;避免有关部门已批复内容的简单重述,改为以附件形式备查等)三、区教育局(共1项)民办高等学校聘任校长核准(增加决策机构成员变更的备案事项,事项名称调整为“民办高等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变更备案和聘任校长核准”)四、公安金山分局(共2项)(一)华侨回沪定居审批(实施主体由市公安局调整为市政府侨办,名称改为•华侨回国来沪定居审批‣)(二)建筑工程交通设计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出入口不设置在国省干道、主次干道、双向四车道以上(含四车道)以及红线32米以上(含32米)市政道路的本市规划工业区块内的产业项目,以及不新增出入口且不改性的本市规划工业区块内的改(扩)建产业项目,由区(县)交警支(大)队负责审核)五、区建设交通委(共16项)(一)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许可(调整为“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二)施工图审查备案(与审查合同备案同步办理)(三)审查合同备案(与施工图审查备案同步办理)(四)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设计直接发包手续(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备案手续合并办理)(五)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备案手续(与设计直接发包手续合并办理)(六)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勘察直接发包手续(与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备案手续合并办理)(七)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备案手续(与勘察直接发包手续合并办理)(八)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监理直接发包手续(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手续合并办理)(九)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手续(与监理直接发包手续合并办理)(十)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施工直接发包手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合并办理)(十一)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续(与施工直接发包手续合并办理)(十二)抗震设防审查(区县立项的本市规划工业区块内的产业项目的抗震设防审查权限下放区县)(十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情况备案(产业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交易费按原收费标准的70%收取)(十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本市规划工业区块内的产业项目,与对建设工程施工的许可同步受理,报监材料齐全的,当场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十五)对建设工程施工的许可(本市规划工业区块内的产业项目,与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同步受理,施工许可材料齐全的,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十六)自有校车、租赁校车备案(交通运输部门不再承担本市校车备案、校车驾驶员培训和•合格证‣发放业务,其中,校车使用许可由区(县)人民政府实施;校车驾驶资格由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六、区环保局(共1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增加以下审批内容)不跨省(区、市)的330千伏、500千伏交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专用电信网的国际通信设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国际关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邮政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七、区规划土地局(共3项)(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对本市规划工业区块内除特殊项目外,其余项目免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