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3.安全避险设施管理3.1 公司将建立安全避险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避险设施的规划、建设、巡检和维护工作。
3.2 安全避险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3.3 每个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所属区域的安全避险设施完好且有效,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3.4 员工在使用安全避险设施时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改动或损坏。
4.安全避险设施使用4.1 在进行高危作业前,员工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
4.2 员工进行高危作业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确使用。
4.3 安全避险设施应根据作业类型和特点进行合理配置,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施的使用要求操作。
4.4 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期限过期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并在更换或修复后进行检测和评估。
4.5 员工在发现安全避险设施的故障或问题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禁止擅自维修或使用。
5.安全防护意识培养5.1 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防护意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5.2 每个部门在每年度末将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5.3 公司将建立员工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事故中责任明确的员工进行追责和惩罚,并对在安全防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
6.监督与检查6.1 公司将建立安全避险设施管理档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并定期检查和评估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
6.2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安全避险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6.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公司应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标题: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个人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其所涉及的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三、管理要求1. 公司将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并配备与之相应的数量;2.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公司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3.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4.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负责,确保设施及用品的良好状态并定期检查和维护;5. 所有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换;6.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领用、维护、更换等情况,并保存一定的时限。
四、责任分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员工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员工安全档案;2. 安全与环境保护部:负责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3. 设备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采购、配备、保养和检查等工作;4. 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员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督促员工进行维护和更换;5.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和佩戴,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
五、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2.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被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生效日期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避险场所 管理制度
避险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利用避难场所,提高避难场所的防灾防险能力和救灾救援效能,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避难场所,是指国家、地方依法划定的用于抗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集中避风避险场所。
第三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科学管理、安全预防、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民政、公安、消防、建设、卫生、通讯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下,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注重防范、预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在遇到可能出现危险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
第六条避难场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灾害,进行分类管理,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
第七条避难场所管理应当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利用避难场所的空间和设施资源。
第八条政府有权利、义务对避难场所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避难场所的管理措施,保障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避难场所的选址和规划第九条避难场所的选址应当考虑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基础设施、群众分布等各项因素,经过科学论证、评估和规划,确定合适的区域和场所。
第十条避难场所的规划应当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使得避难场所在发生灾害时能够有效避难,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安全设备。
第十一条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充分利用周边资源,保障避难场所的应急联系、物资调配、救援出入通道等畅通无阻。
第十二条避难场所的规划要注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应急救援准备,设置合适的生活设施和救援设备。
第十三条避难场所规划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草带政府领导的批准。
第三章避难场所的设施和管理第十四条避难场所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饮用水、食品、医疗卫生、照明和通讯设备等。
第十五条避难场所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经常维护、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煤矿是煤炭资源的重要开采地,但同时也存在着煤矿安全问题,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煤矿内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建立、设施的分类及使用等方面,对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进行论述。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1.1制定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制度煤矿应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范的基础上,制定本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设施的分级分类、设施管理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设施的购置安装与验收、设施的定期检查与维护、设施的保养与更新、设施的应急演练与使用等。
1.2明确安全避险设施的分级分类和管理责任根据不同设施的用途和重要性,煤矿应将安全避险设施进行分级分类,并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
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等不同级别,由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1.3设立设施管理责任人煤矿应设立设施管理责任人,负责设施的购置、安装、验收、日常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设施,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异常情况。
二、设施的分类及使用2.1按照避险目的分类煤矿的安全避险设施可以按照其避险目的进行分类,主要包括疏散通道、逃生设备、防护工具和应急通信设备等。
分级分类有助于对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
2.2疏散通道的建设与管理疏散通道是煤矿安全避险的重要设施,其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煤矿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设计合理的疏散通道,并保持其畅通。
疏散通道的管理责任单位应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以确保通道的安全运行。
2.3逃生设备的使用和保养逃生设备是煤矿事故发生后,矿工逃生的重要保障。
煤矿应根据矿井的特点,配备逃生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同时,在矿工进行逃生训练时,应指导其正确使用逃生设备,提高逃生能力和自救能力。
2.4防护工具的配备和使用煤矿作业过程中,矿工需要使用各种防护工具,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2024年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一)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1.煤矿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六)定期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2024年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二)煤矿安全一直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和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使用安全设施。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对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安全避险设施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包括瓦斯检测仪、通风系统、避险通道、救生装备等。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安全避险设施进行分类管理,按照《煤矿安全标准》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设施管理细则,明确设施的使用范围、保养周期、检修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
第三章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使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如发现设施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停止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章安全避险设施的更新和改善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在设施达到更新标准或发现设施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更新或改善。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避险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和效率。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失职失责的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所有,如有补充或修改,请经企业领导同意后实施。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煤矿安全避险设施完好、有效,能够满足应急救援和避灾需要。
2. 加强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避险设施的使用率和可靠性。
3. 建立健全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安全避险设施,包括:1. 避难硐室2. 气体防护装备3. 通信联络设备4. 应急照明设备5. 防尘、防毒、防辐射等防护设施6. 紧急排水设备7. 其他安全避险设施四、管理职责1. 矿长负责安全避险设施的全局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避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3. 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具体管理和维护保养。
4. 各部门、各班组负责设施的日常使用和报告制度。
五、管理制度1. 安全避险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安全避险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 避难硐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进行打压测试,确保气密性。
4. 气体防护装备、通信联络设备、应急照明设备等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
5. 防尘、防毒、防辐射等防护设施应定期更换,确保防护效果。
6. 紧急排水设备应保持畅通,定期进行排水试验,确保排水能力。
7. 各部门、各班组应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避险设施,发现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
8.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避险设施的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避险能力。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制度,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3篇)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段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节管理规定第二条所有员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安监科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
培训内容包括:(一)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二)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三)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第四条安监处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第五条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第六条每____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第七条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第八条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第九条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及其避难硐室内位置的一人一位对应关系。
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第十条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第十二条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第十三条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第十四条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一人一位对应关系说明牌,并现场定置。
安检科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第十五条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第十六条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第十七条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规范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安全避险设施是指本单位为确保生产、工作过程中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紧急通道、喷淋系统等设施。
第二章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单位将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安全避险设施的维护、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避险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的安全避险设施进行登记、分类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本单位要定期对安全避险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培训,熟悉各类设施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条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员工对设施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制度第九条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 保持设施灵活、便捷的状态,保障员工的通行安全。
2. 保持设施的完好无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3. 不得私自占用、改造或损坏安全避险设施。
第十条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流程:1. 发生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即按照设施的操作步骤进行避险。
2. 使用设施时要保持冷静,按照员工手册中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操作。
3. 在设施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向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人员上报情况,并进行设施的清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安全避险设施的日期检查制度:1. 检查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对设施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后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和擅自更改制度内容。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对于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
在现代社会,各种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为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本文将对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意义、实施、管理和改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一、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意义安全避险设施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等环境中,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而进行设置的,具有避险、防护、警示、报警等功能的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隔离设施、警示标志等。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程序和责任制度,全面开展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提高设施的利用率,确保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第一,保障人员安全。
通过安全避险设施的采用和管理,能够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一些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而为员工创造出一个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二,保护财产安全。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实施,能够保护企业和个人的财产安全,防止因事故而导致的财产损失,从而降低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三,增强企业社会责任。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意味着企业在汲取利益的同时,在保障人员安全和保护财产安全方面,承担了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社会责任感。
第四,提升企业形象。
在现代社会,安全意识已经成为了企业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过完善的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能够提升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在消费者、投资者和各级政府部门中拥有更加良好的口碑。
二、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实施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规范的管理程序和责任制度。
在制定管理程序和责任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各种情况和风险,细化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设立专门的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机构。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4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矿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
一、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与管理1.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布置和设备配置,确保各个区域都有可靠的安全避险设施。
2.安全避险系统的管理:建立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避险系统的设备状态、运行记录等进行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
二、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与演练1.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行动方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避险行动。
2.演练的开展:定期组织井下安全避险演练,包括模拟实际情况下的避险行动和设备操作,提高人员的应急避险能力和熟悉度。
三、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维护保养1.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制定详细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明确保养的时间、方法和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保养的落实:严格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1.设备检测监控的内容:建立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体系,包括设备的传感器监测、运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等,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定期对设备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五、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与教育1.培训计划的制定:制定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安全知识、避险技能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内容,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培训教育的实施:组织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建立定期的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2024年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是在企业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对于生产场所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三、管理原则1、以预防为主,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2、实施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的管理。
3、加强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4、落实责任制,明确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五、管理要求1、安全防护设施的要求(1)废气排放口、通风孔、排烟道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设施完整,无损坏。
(2)生产车间应按要求布置有效照明设备,确保生产场所内明亮,减少机械设备操作时的危险。
(3)危险品存放区域应设有显著标识,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毒品存放室标识、易燃品存放室标识等。
(4)安装消防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如灭火器、消防喷水龙头等。
消防设备应按要求设有明显标识,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安全防护用品的要求(1)安全防护用品应根据生产场所内实际情况和操作需求,配置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等。
(2)安全防护用品应按要求使用,防范相关风险,减少伤害的发生。
(3)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使用效果偏差的用品,并将检查记录保存至少1年。
3、管理要求(1)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应起草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
(2)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人员需要按要求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又推力。
(3)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不定期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评估和完善,提高管理效益。
1、根据实际情况和操作需求配置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2、安排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四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指在矿山、隧道等特殊环境中进行的紧急撤离和避险工作。
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示例,包括应急预案、逃生通道、防灭火系统、通风系统、救援设备、培训与演练等方面。
一、应急预案1. 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措施、组织架构、通信与报警等内容。
2. 应急预案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3. 应急预案的执行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检验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逃生通道1. 应建立完善的逃生通道系统,包括疏散通道、应急出口等。
2. 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封闭。
3. 逃生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顺利撤离。
三、防灭火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
2. 灭火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 应派设专人负责防灭火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四、通风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新鲜、流通。
2. 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在发生火灾或有毒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救援设备1. 应建立完善的救援设备库,包括呼吸器、救生绳等。
2. 救援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3. 应派设专人负责救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六、培训与演练1.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应急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
2.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检验其应急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
3. 应跟踪井下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演练成果,进行记录和总结,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以上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其中每个系统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在实际运行中,还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进行具体操作和措施的制定。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紧急避险设施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紧急避险设施的管理,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的紧急避险设施管理工作。
第三条紧急避险设施是指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而设置的避险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紧急避险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紧急避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机制,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分工。
第七条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避险演练,提高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人员安全意识。
第八条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常规检查和应急抢修预案,确保避险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紧急避险设施管理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紧急避险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设施出现问题。
第十一条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及时监测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出现紧急情况时,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避险救援。
第四章紧急避险设施使用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制定紧急避险设施使用规定,明确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紧急逃生和避险知识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避险技能。
第十五条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了解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紧急避险设施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各单位的紧急避险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第十七条紧急避险设施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开展避险设施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并处理有关紧急避险设施管理的投诉和举报。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使用制度煤矿是一种危险的工作环境,因此每一个煤矿都需要安全避险设施来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使用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在煤矿中使用安全避险设施的标准和规则。
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使用。
安全避险设施的定义和分类安全避险设施是指在煤矿中用于安全预防和避险的设施。
它们可以被分为以下五类:1.通风设施2.瓦斯检测设施3.消防设施4.疏散设施5.抗震和防爆设施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使用规范1. 通风设施1.1 煤矿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1.2 稀有气体、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的浓度超标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调整通风。
1.3 如果发现通风设施损坏或失效,必须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2. 瓦斯检测设施2.1 煤矿必须配备合格的瓦斯检测设施。
2.2 每个工作面和采空区都必须安装瓦斯检测仪器。
2.3 瓦斯浓度超标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
3. 消防设施3.1 煤矿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和消防车等。
3.2 煤矿必须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3.3 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地方,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使用。
4. 疏散设施4.1 煤矿必须配备适当的疏散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疏散标识。
4.2 煤矿必须定期进行疏散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4.3 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避免被物品堵塞。
5. 抗震和防爆设施5.1 煤矿必须配备抗震和防爆设施,包括建筑物的固定、地震感应器和防爆电器等。
5.2 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3 安装抗震和防爆设施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建造。
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1. 通风设施1.1 通风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运行,员工不得私自关闭通风设施。
1.2 员工必须正确穿戴防尘口罩,以避免吸入有害气体。
2. 瓦斯检测设施2.1 每次进入工作面和采空区前,必须进行瓦斯检测,确保安全。
2.2 瓦斯检测仪器必须定期检查校准。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范文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避险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避险能力,减少避险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安全避险的场所和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将安全避险工作划分为六个系统,分别为预警系统、逃生系统、防护系统、救援系统、应急系统和复查系统。
第四条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各个系统的管理,确保安全避险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预警系统第五条预警系统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技术手段,提前发现和预警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难,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六条预警系统应当配备有专业的监测设备和人员,能够根据不同的场所和活动制定相应的预警规则和预警措施。
第七条预警系统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人员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逃生系统第八条逃生系统是指在发生事故或灾难时,通过合理的逃生通道和装置,迅速撤离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第九条逃生系统应当根据场所和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和布置,保证逃生通道的畅通和逃生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条逃生系统应当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查,确保人们能够熟悉逃生路线和使用逃生设备。
第四章防护系统第十一条防护系统是指在事故或灾难发生时,通过各种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防护系统包括防护装置、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等。
第十三条防护系统应当根据场所和活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救援系统第十四条救援系统是指在事故或灾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施救工作。
第十五条救援系统应当配备有专业的救援人员和救援装备,能够迅速响应并展开救援行动。
第十六条救援系统应当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和技能培训,确保救援人员具备必要的救援能力。
第六章应急系统第十七条应急系统是指在事故或灾难发生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控制工作。
第十八条应急系统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保证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
2024年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保障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
三、责任1.企业领导: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总责。
2.安全生产部门:对本制度的解释和贯彻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护设备使用和管理进行管理和监督。
4.员工:使用和保管本部门的安全防护设备。
四、基本规定1.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是为了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任何!人不能擅自拆卸、损坏、调整、更改、私自使用他人的防护设备。
2.安全防护设备应当定期检查,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安全防护设备应当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完好无损。
4.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掌握正确使用和保管安全防护设备的操作技能、知识。
5.企业应向员工提供齐全的防护设备,且在必要时进行更新和更换。
6.在发现防护设备损坏或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部门。
7.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停用并更换或修理。
8.安全防护设备由员工签借使用,并负责保管、维护和归还。
9.拒绝使用、随意调整安全防护设备,将被视为严重违反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10.严禁将防护设备借给他人使用,设备必须是被借用人直接使用。
五、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的考核及培训,以确保员工对该制度的理解和贯彻执行。
2.所有员工必须了解本制度的内容,严格遵守本制度,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
3,企业要建立安全防护设备的完整台账及记录表,定期进行抽查核实,确保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如有违反本制度的情况发生,企业将严肃处理,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整改。
六、附则本制度从实施之日起生效,制度修改或补充由企业领导或安全生产部门负责。
最终解释权归企业领导。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新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上级有关规定,为使我矿安全避险设施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灾害事故避灾路线牌。
避灾路线指示牌应当设置在不易受到碰撞的显著位置,在矿灯照明下清晰可见,并标注所在位置。
第二条巷道交叉口必须设置避灾路线标识。
巷道内设置标识的间隔距离:采区巷道不大于200m,矿井主要巷道不大于300m。
第三条避灾路线指示牌由所在地点的责任单位负责设置和管理维护。
第四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第五条矿井根据需要在避灾路线上分别建立了自救器补给站,自救器补给站设置在永久避难硐室和采区避难硐室内,方便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自救器补给站管理责任单位为运输队,负责日常巡检,自救器更换等工作。
运输队每季度分批次将自救器补给站内自救器升井,交由救护队进行维护。
进行自救器维护期间,现场存放的合格自救器数目不少于50台/站。
第七条矿属各单位可在避灾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救器补给站内自救器。
在非避灾需要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自救器补给站内自救器挪作他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台次,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元/台次。
第八条井下主要轨道大巷及各水平轨道巷敷设有Ф159mm供风管路,采区轨道上、下山,新开拓轨道大巷均敷设Ф159mm供风管路,各皮带运输巷、回风大巷、各采掘工作面均敷设有Ф108mm供风管路,在各巷道口、车场口、井下机房硐室口均设有供气阀门,巷道每200m设置一组分支三通。
第九条井下主要轨道巷、各水平轨道巷、采区轨道上下山铺设Ф159mm供水管路一趟,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皮带运输大巷、采区皮带上下山、各采掘巷道分别铺设Ф108mm供水管路一趟,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轨道巷每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回风巷及皮带巷均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供水管路通达井下各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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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段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节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员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安监科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
培训内容包括:
(一)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二)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三)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第四条安监处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第五条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第六条每3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第七条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第八条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第九条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及其避难硐室内位置的一人一位对应关系。
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第十条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第^一条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第十二条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第十三条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第十四条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一人一位对应关系说明牌,并现场定置。
安检科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第十五条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第十六条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第十七条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八条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严禁任何人在维护、检修过程中敲打或撞击任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
第二十一条在发生火灾、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第二十二条采、掘工作面避难硐室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月度计划中,作为重点监管项目。
第二十三条部门、队级干部进入应急救援安全防护采区,必须巡查相关设施完好情况及检修维护等记录。
第二十四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避难硐室的数量不得超过安全硐室的额定容量。
第三节考核办法
第一条安监处及各队未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列入日常培训计划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月。
第二条安装或拆解重组时未对密封性能进行检验,给予责任队机电队长(机电班长)、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0元/次。
第三条避难硐室挪作它用或放置其它物件,给予责任队罚款1000元/次。
第四条队班前会必须对作业人员与避难硐室的对应位置进行详细安排,否则,处罚区队值班人员500元/次,处罚队长、支书200元/次。
第五条未对氧气、二氧化碳测定器进行零点和精度调校的,
给予责任队罚款1000元/次。
第六条未对避难硐室内急救药品进行月度检查,给予责任队罚款500元/次。
第七条违反规定敲打、撞击急救设施、设备,给予责任人罚
款500元/次。
第八条8.避难硐室内电话出现串联或通讯不畅,给予调度室罚款1000元/次。
第九条队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对应关
系说明牌记录不全的,视为未执行,给予责任区队罚款500元/项; 弄虚作假者,给予罚款1000元。
第十条违反规定进入避难硐室内,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