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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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 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并且保证感染病例病原微生物检测率>50%。科室监控医生认真如实记录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医院感染登记表以及相关消毒情况。

3.诊断明确的感染病例,应于24h内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4.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月进行归类整理,并将结果反馈相关部门。

5.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6.临床医护人员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积极调查发病原因,寻找感染源和途径,控制蔓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定为医院感染暴发时,按照《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进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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