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自查情况报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报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报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报告3篇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
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报告1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 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
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
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一、背景介绍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一些企业工资支付问题上仍存在困扰。
为了深入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整治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我单位进行了自查工作并拟就此报告。
二、自查内容1.工资支付制度是否完善我单位对工资支付制度进行全面自查,包括工资核算、支付周期、支付渠道等方面。
发现在工资支付制度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岗位工资核算与支付周期不符,存在个别员工工资支付滞后的情况;(2)工资支付渠道单一,无提供多种支付方式的选择。
2.工资支付金额是否准确我单位对工资支付金额进行了核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工资核算手续不严谨,导致部分员工工资支付不准确;(2)岗位差异造成工资支付差异较大,存在不合理现象。
3.工资支付透明度是否良好我单位对工资支付过程和工资结构进行了审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员工对工资构成和计算方式不清晰,导致工资支付过程不透明;(2)对于工资补助、奖励等福利待遇的计算和支付存在不完善现象。
4.工资支付信息是否及时公开我单位对工资支付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有一些重要信息没有及时公开,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了解工资支付情况;(2)部分工资支付信息披露方式不够便捷,对农民工了解工资支付情况产生一定困难。
三、问题分析1.工资支付制度问题的原因分析工资核算与支付周期不符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核算流程繁琐、沟通不畅和系统不完善等因素导致。
工资支付渠道单一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对于多种支付方式的认识和投入。
2.工资支付金额问题的原因分析工资支付金额不准确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核算过程中数据录入、核对等环节出现差错。
岗位差异造成工资支付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对不同岗位的工资核算标准不清晰。
3.工资支付透明度问题的原因分析员工对工资构成和计算方式不清晰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工资计算方法的宣传和解释。
工资补助、奖励等福利待遇计算和支付不完善主要是由于福利计算标准不明确和执行不严格导致的。
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精选3篇)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1根据《xxx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x工信发〔20xx〕195号)文件精神,xxx县工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专人组织力量,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全县30户规模企业中,正常生产21户,开工率70%(xxx公司已于7月5日复产)。
另9户企业中,停产企业8户(其中:供热公司、xxx公司2户为季节性生产企业;xxx公司因租赁合同到期,正在进行交接事宜,计划8月下旬恢复生产;xxx公司生产线停产,以贸易形势经营企业;创高公司临时停产检修设备;xxx公司、xxx公司、xxx公司3户企业受环保因素影响,目前正在进行技术改造。
),撤资注销1户(即xxx有限公司)。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x工信发〔20xx〕195号文件要求,xxx县工信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按排,成立了xxx县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xxx县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赴全县规上生产企业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把握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工信局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以规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了重点企业稳控台账、发放填写了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表和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检查登记表,及时跟踪掌握欠薪隐患。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通用3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通用3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篇1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 年x月x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目前排查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x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20xx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
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
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一、工作概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意见》,确保农民工得到合法的工资保障,我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对我单位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
该自查旨在发现并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出现的问题,改善工作素质,提高农民工的获得感,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本次自查是在上一轮自查报告结束后,进行的第二次自查工作。
二、自查内容1. 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则本次自查针对我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则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查阅了我单位的相关文件,包括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则、实名制花名册、工资表等文件,发现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操作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
如:实名制花名册内容不全、工资表未能及时更新等问题。
2. 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本次自查对我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时效、支付方式和支付记录进行了核查。
并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在我单位某些时间段内未按规定及时支付到位,部分农民工未能拿到当月工资,这是我们需要加强整改的方向。
3. 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本次自查对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进行检查。
主要涉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案例处理等方面,联系了被聘用的农民工,了解他们对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知晓度及影响力。
三、剖析问题并制定整改方向经过本次自查,产生了以下问题:1.农民工工资支付规程制定不够详细,应当进一步完善制度。
2.因为管理不严,导致花名册和工资表更新不及时,在后期支付过程中存在数据差错。
3.我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在应有的月份到位。
4.我单位对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落实细节难以保障,导致在案例实际解决过程中出现困难和冲突。
为了更好地解决以上问题,在整改时,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行动:1.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规程制定,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明确规定相应的反馈、沟通及绩效考核机制。
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督查组督查汇报材料)
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月日)尊敬的督查组各位领导: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县专项督查指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在我就全县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及时调整充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并适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强化制度的落实。
二是成立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领导。
三是印发三府办发〔2018〕34号文《关于印发县2018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三府办发〔2018〕35号文《关于印发县2018年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储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落实黔府办发电〔2013〕244号文件精神,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对欠薪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为开展好排查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270号)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的函》文件要求,于2018年11月15日下发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在建项目工程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排查统计工作的函》(三人社函〔2018〕49号)、于2018年11月26日县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排查2018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的通知》文件,安排县人社局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2月中旬牵头对全县在建的200个项目工程和规模生产经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实行部门动态周报制,适时摸清底数,不留盲点、开出清单。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一、工资支付保障责任意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作为雇主单位,我公司深刻认识到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性,充分落实责任意识。
我们认真对待工资支付保障的工作,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效监督和保障,我公司制定了相关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明确了工资计算、核对、支付和发放流程,以及违规扣款、滞欠工资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并且,我们注重制度的实施效果,加强了宣贯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三、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在工资支付保障方面,我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建立了工资核对机制,确保工资计算准确无误。
2.开设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及时存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
3.加强用工合同管理,明确约定工资发放时间和标准。
4.建立了滞欠工资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农民工的工资纠纷。
5.加强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工的知情度和维权意识。
四、工资支付保障效果评估为确保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的有效性,我公司定期进行工资支付保障效果评估。
通过与农民工的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他们对工资支付情况的反馈。
同时,我们还与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交流,了解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最新动态和经验。
根据评估结果,我们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和效果。
五、工资支付问题的总结及改进措施在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工人存在工资意识淡薄,对工资保障政策了解不够。
2.工资核对过程中存在偏差,导致工资发放错误。
3.滞欠工资解决流程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延误。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工资支付保障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民工的政策宣讲,提高他们的工资保障意识。
同时,我们还将完善工资核对机制,加强工资发放流程的质量把控。
针对滞欠工资解决问题,我们将建立更为高效的解决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一、引言农民工是推动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基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落实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
本报告旨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自查,提出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提供参考。
二、自查情况1.工资支付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期间,通过调查了解到大多数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劳务中介机构均较好地执行工资支付政策,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不完全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2.工资支付违法行为:自查期间,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劳务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农民工工资、虚报农民工工资数额等。
3.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建设情况:自查期间,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不力、监管手段单一等。
4.依法维权机制建设情况:自查期间,部分地方政府建立了依法维权机制,如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站、推行法律援助等,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维权服务站服务水平不高、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较窄等。
三、问题分析1.工资支付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力、部分企事业单位理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
2.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企事业单位和劳务中介机构的违法意识较强、监管力度不够等原因造成的。
3.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监管手段单一等原因造成的。
4.依法维权机制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维权服务站服务水平不高、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较窄等原因造成的。
四、解决方案1.完善工资支付政策执行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劳务中介机构的法律意识,确保工资支付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
2.加强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处理机制,对违法者依法严肃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3.完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增加监管手段和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全面到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维护,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在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进行了详细规定,各地对此也出台了相关措施和政策,加强和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三部门联合推出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规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提出了工作的要求和目标,为实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全面保障提供了制度保障。
本文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规定》为指导,对该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旨在加强和完善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自查情况1. 检查范围本次自查的范围为本地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农民工所在企业的工资发放制度、实际工资支付、工资结算与清单等方面。
2. 检查内容(1)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情况;(2)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和工资管理情况;(3)工资计算公式、工资项目和缴费基数的合理性;(4)劳动者工资清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5)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及处理流程;(6)对农民工的相关保障措施。
3. 检查方法(1)查阅企业工资支付的制度和管理文件,了解企业的工资管理情况;(2)与企业的财务部门联系,了解农民工的实际工资发放情况;(3)对企业工资支付的清单与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对比,查看是否存在误差或违规行为。
二、自查结果1.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情况调查发现,本地区企业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有一些企业存在扣压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经过检查,已有20家企业存在这种情况,拖欠工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
同时,还存在一些企业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不透明,分配不公平等问题。
2. 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和工资管理情况在对企业工资支付的制度和管理文件进行调查时,发现本地区工资支付管理不够规范,有一部分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工资支付制度,导致工资信息管理不到位,存在着一些疏漏和问题。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工作之一、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以下是我单位的自查报告。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成立了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政策宣传情况我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包括工资支付条例、工资支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政策宣传材料张贴在醒目位置,确保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措施。
三、用工合同签订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每一名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确保合同法律效力和工资支付的依据。
四、工资支付情况1.我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我单位建立工资支付台账,及时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我单位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确保工资支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我单位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管制度,确保工资支付的规范和合规性。
五、应急保障情况我单位建立了应急保障机制,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及时调动相关力量介入处理,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六、问题整改情况通过自查工作,我单位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将及时整改:1.部分农民工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时,加班补助未按照规定支付;2.部分农民工薪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3.部分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
我单位将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解决以上问题,并确保今后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规范和依法进行。
七、工作总结通过自查工作,我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发现了问题,加强了制度建设,提高了工作水平。
同时,我单位也意识到,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繁琐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4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4篇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1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
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
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报告范文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报告范文三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报告 1 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办字〔2017〕185号)要求及市局统一部署,分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按照市局《转发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分局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分局综治办,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社会和农民工监督。
二、广泛宣传分局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过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认真自查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分局组成联合小组,集中力量对分局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检查项目包括分局养护工程项目、公路改造项目等。
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向上级汇报发文前,通过严格检查,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下步工作打算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检查力度。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
2.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的摸底排查,了解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篇一」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现将我乡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总体情况1-10月份,我乡组织开展培训共培训创业农民工50人,开展培训项目主要有种植、养殖、商品营销、餐饮服务等,创业带动就业231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其中省内转移2500人,省外转移500人;有组织输出1390人,其中新型住宅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34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90人;发放小额担保650万元,主要开展的自主创业项目为养殖业、服装零售、日用百货、电机维修等项目,相关企业带动就业400人,同时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进农村活动,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做好我乡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为随迁家属提供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住房保障,有力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方便服务群众。
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农民在城镇落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需要在当地落户的,协调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对有意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提供支持,维护农民工权益。
三是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化下乡入村活动,每村每年一场电影,对留守困难家属进行慰问,确保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二、存在问题及打算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掌握人员情况不准确,管理难度大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综合平台管理,探索掌握农民工工作规律,实行动态管理,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尤其是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配合上级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为广大农民工创造良好就业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以打造城乡一体化劳动保障体系为目标,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督查组督查汇报材料)
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月日)尊敬的督查组各位领导: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县专项督查指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在我就全县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及时调整充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并适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强化制度的落实。
二是成立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领导。
三是印发三府办发〔2018〕34号文《关于印发县2018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三府办发〔2018〕35号文《关于印发县2018年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储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落实黔府办发电〔2013〕244号文件精神,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对欠薪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为开展好排查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270号)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的函》文件要求,于2018年11月15日下发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在建项目工程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排查统计工作的函》(三人社函〔2018〕49号)、于2018年11月26日县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排查2018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的通知》文件,安排县人社局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2月中旬牵头对全县在建的200个项目工程和规模生产经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实行部门动态周报制,适时摸清底数,不留盲点、开出清单。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大了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力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我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自查,并总结了以下情况和建议。
一、工资支付情况1.工资支付拖欠现象普遍存在。
我在自查中了解到,部分企业存在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甚至数月之久。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2.部分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还不健全。
在我自查的范围内,发现了一些地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机制还没有完善的问题。
例如,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工作,没有建立完善的工资支付信息系统等。
二、导致工资支付问题存在的原因1.企业经营困难是导致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工资支付问题监管不到位、执行不力,导致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愈演愈烈。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需要加强的方面1.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增强企业支付工资的自觉性。
2.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信息系统。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并加强信息共享,便于监督部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3.加大宣传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权益意识,增强他们的维权能力。
4.加强组织力量。
相关部门可以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队伍,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综上,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我们需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力量等方面加以完善。
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小结
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小结根据国家人社部、公安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四个切实”、“三个确保”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州及时开展了对全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
现将排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2018年10月,我州开始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2018年11月初,全面部署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一)召开联席会议,全面部署工作。
我州建立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州政府办立即召集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总工会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组织学习人社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分析研判我州前期排查出的拖欠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全面部署全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2018年11月20日人社部牵头召开全国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州立即召开全州视频会议,通报了我州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我州如何贯彻落实人社部、省级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再要求。
(二)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州及时调整充实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制定出台了《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3日)
省政府督查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州及时开展了对全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2018年12月,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州政府建立了X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召集人,州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推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018年8月以来,我州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按月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情况;2018年11月初,在联系会议制度基础上,成立了X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政协、州人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开展指导督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社部门,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2018年11月20日人社部牵头召开全国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州立即召开全州视频会议,通报了我州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我州如何贯彻落
实人社部、省级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再要求。
二、加强指导督查,认真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排查工作
为开展好排查工作,X联席办和州维稳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清理上报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排查表及排查情况。
X农民工工资预防和拖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三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指导督查工作。
对排查出来的工程,落实了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的清欠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周报告台帐制度,每一个拖欠项目明确一名包保责任单位、包保责任领导和一名包保责任人具体负责处理的工作职责,同时落实清付时限,确保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截止1月15日止,我州共排查工资拖欠工程项目82个,共计拖欠农民工工资15225万元,涉及农民工7239人。
清欠拖欠工程项目25个,共计清欠农民工工资3553.5万元,涉及农民工2286人。
移交公安或已达成支付协议的21个,涉及拖欠工资1804.75万元,涉及人数919人。
目前仍拖欠但已有包保单位正在处理的项目36个,共计拖欠农民工工资9952.7万元,涉及农民工4034人。
按行业分类情况为:政府工程28个,拖欠工资6407.57万元,涉及人数2714人;已支付金额2874.77
万元,尚未支付金额3532.8万元。
房地产工程37个,拖欠工资7654.18万元,涉及人数3468人;已支付金额1737.01万元,尚未支付金额5917.166万元。
BOT工程2个,拖欠工资49万元,涉及人数13人,已全部解决。
BT工程12个,拖欠工资1599.05万元,涉及人数1043人,有4个工程已支付完毕,还有8个均已达成协议,于1月底前支付完毕。
三、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和稳控工作。
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和稳控工作中,我们主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包保责任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防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包保责任,同时对于没有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工程一律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实行稳控包保责任,消除因欠薪问题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
二是认真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
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特别是住建、电力行业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州共有773个施工单位存储了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10824.4万元,对于存储了工资保障金的施工单位一旦出现了工资拖欠,施工单位能够积
极配合,主动及时处理拖欠工资问题,今年以来没有出现动用工资保障金的情况,有效保障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对BT、BOT工程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的处理。
一律由政府先筹集部分工程款,明确用于务工人员工资发放,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支付或直接存到务工人员提供的工资卡上,防止施工单位领到工程款先用于垫付其他款项,再利用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问题向政府讨要工程款。
我州在此项工作中明确由州政府筹集20亿工程项目资金,用于各县(市)在工程项目资金不到位时优先借支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是对其他工程项目、煤炭等重点拖欠行业的稳控措施。
在用人单位实在无力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动用应急周转金支付务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和返乡费,保障务工人员的基本权益,消除突发事件隐患,待政府帮助用人单位协调出支付能力后进行清付工资并返还政府匹配的应急周转金。
目前全州12个县(市)均建立了应急周转金制度,都匀经济开发区已上报政府,目前已划拨了应急周转金共3550万元。
截止2019年1月15日,在处理欠薪案件中还没有动用应急周转金的项目。
五是欠薪群体性事件及重大工程项目欠薪稳控情况。
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就制定出台了《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县(市)均成立了以维稳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构。
负责处
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018年以来没有发生欠薪群体性事件和重大项目欠薪案件。
六是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查处恶意欠薪的涉嫌犯罪行为。
2018年我州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州各县(市)劳动监察机构向公安部门移交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共53件,公安机关立案29件,移送起诉5人。
经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对用人主体单位有较大的震慑作用,能够促使用人单位多方筹措资金,解决欠薪问题。
四、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工资保障金存储问题。
虽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的监督力度,但还是存在不办理施工许可或不存储工资保障金就进行施工的现象存在,这些工程一旦发生拖欠,劳动监察机构难以介入处置,只能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建设领域的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监督力度,有效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筑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问题。
虽然国家对工程转和分包问题作出了很多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严重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问题,实际施工的往往是一些不具备资质和实力的小包工头,由于层层转包,利润微薄,在管理上稍有善,就会造成亏损,无力支付工资的现象发生。
一旦发生拖欠,造成用工主体责任不明确且无支付能力,容易引发突发生事件。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工程的监管力度,防止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三是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严重存在层层转包问题,虽然工程款按进度进行拨付,要求施工单位在领取工程款时提供工资发放册,但还是存在施工单位伪造工资册领取工程款,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工程亏损或无力支付民工工资,就引发集体讨薪事件,处理难度特别大。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用工台帐,并提供用工人员帐户,直接将工资部分打入务工人员帐户,避免分包单位拖欠务工人员工资。
四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的问题。
首先,认定用人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查明用人单位存在能力支付而不支付、逃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职权范围内很难查明用人单位的资产及是否转移的情形。
其次,存在责任人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而仍然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
而行政机关因为手段有限,在下达处理决定后,只能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还存在工程款已付完,但包工头因管理不善、经营无方导致整个工程亏损而无力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建议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实行分帐管理制度,即工资部分资金由施工单位提供工人工资册后,资金拨付方直接将工资打入务工人员工资户内,确保务工人员及时拿到工资。
五、下步的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州将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周报制度,各县(市)联系会议办公室每周四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主要报清理兑现的情况、拖欠的情况以及农民工的动态情况,州级每天对县和有关部门进行电话督查,掌握各县(市)的进展情况,以及拖欠工资的兑现情况等。
(二)集中力量,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案件,启动简易程序,及时查处结案,对前期排查出的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其按制定的支付计划在春节前兑现农民工工资。
(三)加强值班制度,设立专人值班,开通24小时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8小时以外监察执法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遇到突发问题随时到场处理,严防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确保我州社会稳定。
(四)我州成立了以州政府分管州长任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各一名副职为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于1月底前对各县(市)进行了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