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药单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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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农药不同剂型单制剂产品有效

农用农药不同剂型单制剂产品有效

农用农药不同剂型单制剂产品有效
随着农药技术与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目前市面上的农药种类越来越多,而农药的剂型也越来越多元化,其中单制剂产品的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

相比于复配产品,单制剂产品的优势在于适应性更强、效果更明显,使用方便等等。

不同的农业作物对于农药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的农药剂型需要不同的应用条件和方法。

一般来说,液态农药一般可以通过冲洗、喷洒等方式施用,而粉剂和颗粒剂需要被混合到土地或作物中。

单制剂产品相比于复合产品在使用方面更加方便,因为它只需要一个单一的有效成分,而不需要与其他物质混合,而且使用方法也更加简单。

农民们只需要根据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进行施药,就可以获得更好的防治效果。

除了使用方便之外,单制剂产品还有一些其他的优点。

例如,在防治病虫害的时候,单制剂产品会更有针对性,因为它只有一个主要成分,这样它可以更加准确地针对某一个病虫害进行防治。

而复合产品成分繁多,会出现各种化学反应,导致效果不稳定。

此外,单制剂产品的效果也要更加明显和持久。

因为它只需要一个有效成分,可以更加精准地作用于目标病虫害,效果也会更加持久,而且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多的负面影响。

总之,单制剂产品在农业生产中的前景广阔,对于农药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单制剂产品的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农药的质量和效果,为农业生产注入更多的新活力。

同时也需要注意单制剂产品使用中的安全问题,合理使用农药,避免过度使用,对健康与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农用农药不同剂型单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

农用农药不同剂型单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
200g/L
139
20
18
17
2
百菌清
油剂
10
1
10
烟片
10
20
10
GB18172.2-2000规定,烟片剂含量应 ≥10%。
2.5
2
烟粉粒剂
45
13
30,45,10
GB18172.1-2000规定,烟粉粒剂含量应≥30%
30
12
28
3
20
9
悬浮剂
720g/L
2
40,54
GB18171-2000规定,含量应 ≥40%;720g/L相当于54%
1
520g/L
520g/L相当于49.3%
单嘧磺隆
可湿性粉剂
10
1
10
单嘧磺酯
可湿性粉剂
10
1
10
淡紫拟青霉
颗粒剂
5亿孢子/克
1
5亿孢子/克
稻丰散
乳油
50
3
50
稻瘟灵
展膜油剂
30
1
30
乳油
40
36
30,40
HG3305-2002规定,含量应 ≥30%
30
24
18
1
泡腾粒剂
40
1
40
可湿性粉剂
40
6
30,40
5
1
5
原剂型为〝湿拌种剂〞产品归为此类
可湿性粉剂
12.5
1
2,12.5
2
1
R-敌草胺
可湿性粉剂
25
1
25
S-氰戊菊酯
乳油
5
12
5

农药制剂热储后的含量标准

农药制剂热储后的含量标准

农药制剂热储后的含量标准
农药制剂热贮后的含量标准是受到有效成分的热贮分解率的影响。

对于大部分有效成分,其热贮分解率要求不超过5%。

而对于一些特殊的成分,如烯草酮或有机磷产品,这一比率的要求可能会更低,一般不超过10%。

如果热贮分解率超出这个范围,那么农药制剂的主要降解产物信息需要被明确标明。

此外,对于安全剂,热贮后的分解率没有特定的要求,只要质量分数符合指标即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农业部发布的农药相关规定或咨询农业专家。

农药登记标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药登记标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药登记标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农药是现代农业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它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产量和质量。

农药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使用不当或者使用含有过量有效成分的农药,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有相应的农药登记标准,其中包括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药登记是指政府对农药进行审查和核准的程序,主要目的是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有效成分是农药中具有杀虫、杀菌、除草等作用的主要成分,其含量直接影响着农药的功效和安全性。

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是指农药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其有效成分的含量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才能被允许使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的标准有所不同,但都是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来确定的,旨在保障农药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主要包括最低有效成分含量和最高有效成分含量两个方面。

最低有效成分含量是指农药中有效成分的最低含量,低于这个含量则农药可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农作物的防治效果。

最高有效成分含量是指农药中有效成分的最高含量,高于这个含量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甚至产生毒性。

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经过科学研究和实践验证,确保既能够发挥农药的作用,又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农药登记机构通常会对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一旦发现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超出规定范围,将会被禁止生产和销售,以确保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农药生产企业也要严格按照农药登记标准要求对农药进行生产和销售,不得违规使用过量有效成分的农药,以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篇示例:农药的有效成分是其起药作用的主要成分,是农药产品的核心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必须在一定范围内。

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过低会导致农药的毒力不足,达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而有效成分含量过高则有可能引发安全风险,对农作物、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农药剂型部分国家标准附件

农药剂型部分国家标准附件

(附1)农药国家标准概述一与农药剂型相关的控制项目1. 粉剂(DP)1)水分含量2)细度(通过75μm试验筛)3)酸碱度(以H2SO4或NaOH计)或pH范围4)其他2. 可湿性粉剂(WP)1)水分含量2)酸碱度(以H2SO4或NaOH计)或pH范围3)悬浮率4)湿润时间5)细度(通过45μm试验筛)6)其他4. 颗粒剂(GR)1)水分含量2)松密度和堆密度(视需要)3)酸碱度(以H2SO4或N a OH计)或pH范围4)粒度范围5)脱落率或强度6)其他二、制剂的质量标准概述1. 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含量是农药制剂中最重要的指标,以质量百分数g/㎏或g/L表示。

有效成分是指农药产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学结构成分。

生物活性系指对昆虫、螨、病菌、鼠、杂草等有害生物的行为、生长、发育和生理生化机制的干扰、破坏、杀伤作用,还包括对动、植物生长发育的调节作用,FAO对农药制剂的有效成分含量允许在标明含量上下一定范围内变化,例如50g/kg(±10%)。

我国的标准要求为应不低于标明含量,近年也有允许在标明含量上下一定范围内变化的趋势。

2. 粉粒细度粉剂类农药制剂(粉剂、可湿性粉剂、悬浮剂、干悬浮剂、粒剂)质量指标之一。

以能通过一定筛目的百分率表示。

如日本、美国规定粉剂的细度为98%通过45微米筛(325目筛)。

我国目前对大多数粉剂只要求95%通过75微米筛(200目筛)。

粉剂的药效和细度有密切的关系。

在一定范围内,药效与粒径成反比,触杀性杀虫剂的粉粒愈小,则每单位重量的药剂与虫体接触面愈大,触杀效果也就越好。

在胃毒性农药中,药粒愈小,愈易为害虫吞食,食后亦较易被肠道吸收而发挥毒效。

但药粒过细,有效成分挥发加快,药效期缩短,喷药时飘移严重,反而会降低药效,并对环境不利。

因此,在确定粉剂的细度时,应根据原药特性、加工设备条件和施药机械水平,确定合适的粒径。

3. 容重容重是粉剂的质量指标之一。

容重即每单位容积内粉体的质量(克/毫升),又称表现比重。

原药有效成分含量设定最低值_农药产品质量控制项目解读

原药有效成分含量设定最低值_农药产品质量控制项目解读
水分 控制水分含量是为了保证产品贮
存的稳定性,或避免原药(或母药)因含 水量高而影响制剂的加工。适用于原 药、母药及一些非水性化制剂。
悬浮率 FAO对可湿性粉剂、悬浮剂、胶
囊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规定了悬浮率 指标,其目的是保证有足够量的活性 组分均匀地分布在悬浮液中,在施药 时,喷雾药液是一个均匀的混合液。 一般要求不低于60%,越高越好。
允许波动范围表
标明含量X (%或g/100mL,20°C ±2°C)
X≤2.5
±25% X (非均匀制剂,如GR、WG等) 2.5<X≤10 10<X≤25 25<X≤50 X>50
允许波动范围
±15% X(均匀制剂,如EC、SC、SL等)
±10% X ±6% X ±5% X ±2.5% 或2.5g/100mL
间,制剂的物理性质,以及相关的分 散性、颗粒性质无不良的影响(所有液 体制剂)。如产品不在寒冷地区生产、
55 2009年3月 监督与选择
剂,是限制药液灌入喷雾器械中产生 泡沫的数量。如果泡沫量过多,势必 造成喷洒的药液有效成分含量的不均 匀,从而影响施药效果。
粒度范围 为了保证颗粒剂中有可接受的
比例处于适当的粒径范围内,避免产 品在运输或处置过程中大、小颗粒上 下分离,确保机械施药时流速均匀。 FAO规定要求不低于85%的量在标称的 粒径范围内。
贮存、销售和使用,可不必去做低温 稳定性试验。要求:在0℃±2℃贮存 7天,制剂必须仍满足有关项目的要 求,即初始分散性、乳液稳定性或悬 浮液的稳定性和湿筛试验。分离出的 固体和液体的最大允许值为0.3mL。
热贮稳定性 确保在高温贮存时对产品的性
能无负面影响,并评价产品在常温 下长期贮存时有效成分含量、相关 杂质含量以及相关物理性质变化。 一般要求在54℃±2℃条件下贮存 14天后,制剂仍须满足相关检验项 目要求,如有效成分含量、悬浮率 等,物理性质变化不得超出可能对 使用和(或)安全有负面影响的范 围。当制剂既不适宜也不打算在炎 热 气 候 使 用 , 以及高温对制剂有负面 影响时,可以变更试验条件。当制剂 装在水溶性袋中,避免试验温度超过 50℃是必要的;同样对卫生杀虫剂, 如气雾剂(AE)也是必要的。替代 的条件可以是:45℃±2℃,6 周; 40℃±2℃,8 周;35℃±2℃,12 周; 30℃±2℃,18 周。

《农药名称管理规定》(945号公告)

《农药名称管理规定》(945号公告)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农药名称管理规定》第945号公告为规范农药名称,维护农药消费者权益,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农药名称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一、单制剂使用农药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

二、混配制剂中各有效成分通用名称组合后不多于5个字的,使用各有效成分通用名称的组合作为简化通用名称,各有效成分通用名称之间应当插入间隔号(以圆点“·”表示,中实点,半角),按照便于记忆的方式排列。

混配制剂中各有效成分通用名称组合后多于5个字的,使用简化通用名称,简化通用名称命名基本原则见附件1。

三、对卫生用农药,不经稀释直接使用的,以功能描述词语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详见附件2);经稀释使用的,按第一、二条的规定使用农药名称。

四、农药混配制剂的简化通用名称目录见附件3。

尚未列入名称目录的农药混配制剂,申请者应当按照第二、三条的规定,在申请农药登记时向农业部提出简化通用名称的建议,经农业部核准后,方可使用。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二日附件1:农药简化通用名称命名基本原则附件2:直接使用卫生用农药名称目录附件3:农药混配制剂的简化通用名称目录附件4:农药有效成分通用名称词头或关键词目录附件1:农药简化通用名称命名基本原则一、有效成分种类相同的农药混配制剂使用同一简化通用名称。

二、简化通用名称应当简短、易懂、便于记忆、不易引起歧义,一般由2-5个汉字组成。

三、混配制剂简化通用名称一般按以下原则命名:(一)采用产品中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全称、通称的词头或可代表有效成分的关键词组合而成。

农药有效成分通用名称的词头或关键词见附件4。

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盐或相同化学结构的不同异构体,在简化通用名称中可以使用同一词头或关键词,不同之处在标签有效成分栏目中体现。

(二)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词头或关键词之间插入间隔号,以反映混配制剂中有效成分种类的数量。

(三)有效成分的词头或关键词按照通用名称汉语拼音顺序排序。

利多卡因药典标准

利多卡因药典标准

利多卡因药典标准
利多卡因药典标准是指有效利多卡因类制剂(以下称乳剂)的限定
性质量标准。

此药典标准适用于具有一定浓度的利多卡因和任何有效
添加剂的制剂,包括利多卡因口服混合物、利多卡因糖衣贴剂、利多
卡因水溶性片剂及其他处方利多卡因制剂。

利多卡因药典标准所列出的特定形态和组分是对有效利多卡因制
剂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的依据,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并符合要求和要求。

1、有效成分含量:乳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在每克乳剂中应不少于90.0 %。

2、流动性:根据《中国药典》(2015版)第三部分中温度为20℃时的流动性测定。

3、粘度:根据《中国药典》(2015版)第三部分中的温度为25℃的粘度测定。

4、溶出度:根据《中国药典》(2015版)第三部分中的溶出度测定。

5、比重:根据《中国药典》(2015版)第三部分中的比重测定规定,测定比重应不小于1.20 g/cm3。

6、过敏原:在药典检查中,不允许有过敏原存在。

7、游离利多卡因:乳剂中有效成分中游离利多卡因(即偏离进料
时的化学稳定性)应小于0.30%。

8、放射性物质:乳剂中应不含任何放射性物质。

9、重金属:乳剂中重金属总量应小于10 ppm。

10、毒理性:乳剂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第三部分中规
定的毒理测定和筛选指标。

11、菌落总数:乳剂的菌落总数应小于100 CFU/g。

12、农药残留:不允许乳剂中有任何农药残留。

13、其他试验:乳剂应按《中国药典》(2015版)第三部分中规定进行其他必要试验。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
五、含有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农药产品, 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与不含渗透 剂或增效剂的同类产品的有效成分含 量设定要求相同。
20%三唑磷乳油,10%高渗三唑磷乳油 20%三唑磷乳油,10%高渗三唑磷乳油 40%氧乐果乳油,18%高渗氧乐果乳油 40%氧乐果乳油,18%高渗氧乐果乳油
管理规定
六、不经过稀释而直接使用的农药产品, 其有效成分含量的设定应当以保证产品安 全、有效使用为原则。
WHO推荐含量 WHO推荐含量
电热蚊香片
右旋烯丙菊酯25右旋烯丙菊酯25-60mg/mat 右旋反式烯丙菊酯15右旋反式烯丙菊酯15-30 mg/mat 右旋炔丙菊酯6 右旋炔丙菊酯6-15 mg/mat S-生物烯丙菊酯15-25 mg/mat 生物烯丙菊酯15四氟苯菊酯6 四氟苯菊酯6-15 mg/mat
管理规定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已批准生产或登记 的农药产品,自2009年 的农药产品,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申请 生产许可延续、登记续展或正式登记时应 当符合本规定。
就近原则 申请表、企业标准( 申请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质检报告、标 签、急性经口经皮毒性(提高含量)。
谢谢!
预祝新年快乐!
WHO推荐含量 WHO推荐含量
气雾剂
恶虫威0.1-0.5% 恶虫威0.1-0.5% 生物苄芙菊酯0.04生物苄芙菊酯0.04-0.2 毒死蜱0.1毒死蜱0.1-1.0 氟氯氰菊酯0.01氟氯氰菊酯0.01-0.1 氯氰菊酯0.1氯氰菊酯0.1-0.35 苯醚氰菊酯0.15苯醚氰菊酯0.15-0.5 溴氰菊酯0.005溴氰菊酯0.005-0.025 敌敌畏0.5敌敌畏0.5-1.0 右旋苯醚菊酯0.05右旋苯醚菊酯0.05-1.0 右旋烯丙菊酯d allethrin0.1右旋烯丙菊酯d-allethrin0.1-0.5

农药产品分析方法的确认原则介绍

农药产品分析方法的确认原则介绍

农药产品分析方法的确认原则介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100026)1.概述众所周知,评价一个产品质量好坏的判定依据是产品标准,而在产品标准中,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和试验方法是产品标准的核心部分。

因此建立一个是否科学、合理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试验方法是体现一个产品标准的水平和质量,并直接影响到标准的实用价值。

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所作的规定,也是用户需求的体现,其制定的原则之一必须是可检验的,并以量来表示。

如农药产品标准中,技术指标中规定了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要求。

为了考核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而进行检测的方法、程序以及手段等所作的统—规定,因此在产品标准中,对每项技术指标制定其试验方法。

农药产品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有有效成分含量的分析和物理指标的分析。

但在产品标准中如何科学、合理地建立并确认分析方法,许多农药产品标准起草者研究较少。

作者根据国际农药分析协作委员会(CIPAC)、英国捷利康公司(ZENECAAgrochemicals,UK)等对农药产品分析方法的确认要求,作一介绍,供参考。

2.几个定义2.1误差2.1. l偶然误差:此类误差通常微小,由偶然误差导致的结果,多数接近于平均值范围。

换句话说,由它们决定方法的重复性或再现性,2.1. 2系统误差:此类误差使所得结果偏离,其平均值高于或低于实际值(如方法中某些误差可导致不正确结果)。

2. 2精密度精密度是偶然误差的量度,可用重复性和再现性表示。

2.l.1重复性,是指采用相同方法,在同一实验室用同一实验物质,同一操作者使用同一设备,在短时间间隔内,在相互独立试验中所获得结果的一致性。

2.1. 2再现性指采用相同方法,在不同实验室用同一试验物质,由不同操作者使用不同设备所得试验结果的一致性。

(比对试验)2. 3准确度方法的准确度指所得结果与分析样品中真值的符合程度。

2. 4线性试验方法的线性指在一定范围内所得试验结果与分析样品浓度(剂量)成比例的性能。

农药管理条例(2022法信汇编版)

农药管理条例(2022法信汇编版)

农药管理条例(2022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3.29•【文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前款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农药登记产品化学资料规定

农药登记产品化学资料规定
农药登记
产品化学资料规定
农药检定所分析室陈铁春
第一部分 产品化学资料的作用
有效成分
原药
1. 产品组成 (定性、定量)
制剂
杂质
相关杂质 非相关杂质
有效成分 相关杂质 助剂
2. 物理化学性质
外观(颜色、物态等)、气味、酸/碱度或pH 值范围、熔点、沸点、溶解度、密度、辛醇/水分 配系数、蒸气压、稳定性(对光、热、酸、碱)、 水解、爆炸性、闪点、燃点、氧化性、腐蚀性、 比旋光度(对有旋光性的样品)
样品应贮存在控温精度±2℃的控温环境中。如果不 可能控制温度,试验期间应每天测量并记录样品贮存温度, 并统计每月的平均温度。
对光不稳定的产品应避光保存。
3. 常温贮存持续时间
通常常温贮存稳定性Hale Waihona Puke 验要求被试物在选定 的条件下贮存2年。
4. 样品检测间隔
为了解产品质量的变化趋势,在产品贮存过 程中通常要求于以下5个时间对供试品进行检测: 初始、第3、6、12和24个月末。若产品保质期达 不到2年,则应增加检测次数。
包装材料不被制剂腐蚀。
四、新农药制剂正式登记()
除临时登记时所要求的产品化学资料外,还应提供 3批次以上常温贮存稳定性报告
五、常温贮存稳定性报告
1. 样品批次 取连续3个批次的正常生产的产品,每批次抽取的包
装数应足够完成试验计划。贮存试验的样品应为未启封的 原包装产品或使用类似材料包装物的产品。
2. 贮存条件
若产品只在特定地区使用,可选择产品使用地区的年 平均温度即常温。对于广泛使用的产品应于25℃~30℃贮 存样品。对于生物制剂等特殊农药,可能需要在特定温度 保存。
特殊产品可以参照表1,制定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业部公告2569附件13_农药制剂不同剂型产品质量规格及其理化性质项目

农业部公告2569附件13_农药制剂不同剂型产品质量规格及其理化性质项目

附件13农药制剂不同剂型产品质量规格及其理化性质工程1 固体制剂1.1 粉剂〔DP〕1.1.1 粉剂产品质量规格应包括:.1 外观;.2 有效成分含量;.3 相关杂质含量;.4 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5 水分;.6 酸/碱度〔以H2SO4或NaOH计〕或pH范围;.7 干筛试验;.8 热储稳定性:储后有效成分、相关杂质、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酸/碱度或pH值、干筛试验等应符合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1.1.2 粉剂产品理化性质工程应包括:.1 外观〔颜色、物态、气味〕;.2 密度;.3 氧化/复原性;.4 对包装材料的腐蚀性;.5 爆炸性;.6 固体可燃性。

1.2 可分散片剂〔WT〕1.2.1 可分散片剂产品质量规格应包括:.1 外观;.2 有效成分含量;.3 相关杂质含量;.4 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5 水分;.6 酸/碱度〔以H2SO4或NaOH计〕或pH范围;.7 崩解时间〔仅适用于泡腾片〕;.8 悬浮率;.9 湿筛试验;.10 持久起泡性;.11 片完整性;.12 磨损率;.13 热储稳定性:储后有效成分、相关杂质、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酸/碱度或pH值、崩解时间、悬浮率、湿筛试验、磨损率等应符合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可分散片剂产品理化性质工程应包括:.1 外观〔颜色、物态、气味〕;.2 密度;.3 氧化/复原性;.4 对包装材料的腐蚀性;.6 固体可燃性。

1.3 颗粒剂〔GR〕颗粒剂产品质量规格应包括:.1 外观;.2 有效成分含量;.3 相关杂质含量;.4 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5 水分;.6 酸/碱度〔以H2SO4或NaOH计〕或pH范围;.7 堆密度〔松密度和实密度〕;.8 粒度范围;.9 粉尘;.10 耐磨性〔脱落率或破损率〕;.11 热储稳定性:储后有效成分、相关杂质、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酸/碱度或pH值、粒度范围、粉尘、耐磨性等应符合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颗粒剂产品理化性质工程应包括:.1 外观〔颜色、物态、气味〕;.2 密度;.3 氧化/复原性;.4 对包装材料的腐蚀性;.6 固体可燃性。

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

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

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1. 农药质量分数概述农药质量分数是指农药产品中有效成分所占的质量比例。

它反映了农药产品的纯度及其对农作物和环境的影响。

农药质量分数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生长、农产品的质量以及生态环境的安全。

1.1 定义与意义农药质量分数是评价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

它反映了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以及保障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1.2 质量分数与浓度关系农药的质量分数与其浓度密切相关。

在农药使用过程中,相同的农药产品其浓度不同,其效果也可能不同。

因此,在评价农药产品的质量时,不仅要考虑其质量分数,还要考虑其浓度和使用方法。

2. 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标准为了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农药产品中有效成分所占的最低和最高比例。

2.1 质量分数上限标准农药质量分数的上限标准是为了避免过量使用农药对农作物和环境造成危害。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产品中有效成分的最大比例,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农作物和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

2.2 质量分数下限标准农药质量分数的下限标准是为了确保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某一最低比例,以保证其使用效果。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产品中有效成分的最小比例,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3. 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的影响因素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生产工艺、存储条件、温度与湿度等。

3.1 生产工艺不同的生产工艺可能导致农药产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不同。

先进的生产工艺可以确保农药产品的纯度和质量分数。

3.2 存储条件农药产品的存储条件对其质量分数也有影响。

不适宜的存储条件可能导致农药产品分解、失效或有效成分含量下降。

3.3 温度与湿度温度和湿度对农药产品的质量分数也有影响。

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和湿度可能导致农药产品中的有效成分发生变化或损失。

4. 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对农业的影响农药质量分数上下限对农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包括对农作物生长、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21•【文号】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7.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2017年6月21日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保证农药使用的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经营、使用的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者贴有标签。

产品包装尺寸过小、标签无法标注本办法规定内容的,应当附具相应的说明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签和说明书,是指农药包装物上或者附于农药包装物的,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

第四条农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农药登记时提交农药标签样张及电子文档。

附具说明书的农药,应当同时提交说明书样张及电子文档。

第五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由农业部核准。

农业部在批准农药登记时公布经核准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核准日期。

第六条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真实、规范、准确,其文字、符号、图形应当易于辨认和阅读,不得擅自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七条标签和说明书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其他文字。

其他文字表述的含义应当与汉字一致。

第二章标注内容第八条农药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一)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二)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三)农药类别及其颜色标志带、产品性能、毒性及其标识;(四)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五)中毒急救措施;(六)储存和运输方法;(七)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八)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九)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十)像形图;(十一)农业部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

两部委规范农药有效成分含量

两部委规范农药有效成分含量

出台。 当前 ,面 对金 融危 机带 来 的冲 击 ,工信部 作 为行 麦条 锈病偏 重发 生 。在企业 的努 力下 农药 数量充 足 。 目 业 主 管 部 门 ,要 会 同 有 关部 门做 好 以下十 个 方 面 的 工 前企 业最 需要做 的事 情是使 产 品质量 更优 、性能 更好 , 作:
汪一
口退 税 . 调 整 “ 双
监~
工信部部署农药管理工作
高” 目录 ,在 严格
监 管 下 允 许 甲 胺 磷 等 产 品 出 口。
7. 积 极 配 合
3 日 ,由国家工业 和信息 化部 原材料 工业 司在济 有 关部 门,尝试建 立 以农 药企 业 为主的农 药淡 季储 备制 月3
批准 证书和 已批 准登记 的草甘 膦水剂 。其有效成分含 量低于3 %的 ,应 当按照规定 在2 0 年 1 月3 日前进行 有 0 09 2 1 效成分含 量变更。
3 6
0 0 。
1 实 行 保 生 产 稳 定 、保 行 业 发 展 、保 产 品 出 口的 .
“ 保”方针 。 三
并带动农 民提 升用药水平 。 中国农 药工 业协会 高级 顾 问王律 先则 表示 ,农 药供 需 受宏观 经济 影响相 对小 ,今年 全 国农药使 用量 至少 在 4 万 吨 ,较 2 0 年 增长 1 %左右 。 明年 农 药生 产仍 将 5 0 8 0
弱 、环 保投 入 不 足 、 资源 浪 费 严 重等 问题 日益 突 出 。 11 在生 产布局 、结构调 整 、标 准制 定、技 术发展 方 c .
需要进 一步研 究农 药工业保 障粮 食安 全的能 力 ,细化保 向及 行业 自律 、参与 国 际竞 争 中进 一 步发挥 农药协会 的 障措施 ,增强 可持续 发展 能力 。 《 药工业 发展 规划 》 农

浅谈中药制剂含量测定及其限度制定

浅谈中药制剂含量测定及其限度制定

发布日期20040418栏目中药药物评价>>中药质量控制标题浅谈中药制剂含量测定及其限度制定作者李宗部门正文内容浅谈中药制剂含量测定及其限度制定审评一部李宗中药制剂的含量测定,是指利用现代分析技术对中药制剂中的某一成分或某类成分进行定量分析,确定其含量。

其成分包括有效成分、指标成分、特定的同一类成分(如总生物碱、总黄酮、总皂甙等),以及重金属、砷盐、农药残留等等。

2000年版药典一部收载中药成方制剂458种,其中308种建立了含量测定项。

现在申报的中药新药、仿制药,以及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中药成方制剂质量标准,除了极少数品种因基础研究工作欠缺而未建立含量测定项外,绝大部分的品种质量标准均建立了含量测定方法,规定了含量限度。

中药制剂含量测定的限度,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规定了最低限度。

通常以“本品(每制剂单位)含……以……计不得少于……”表示,以这种方式进行含量限度规定的,通常为有效成分、指标成分或特定的同一类成分(如总生物碱等)。

2.规定了最低限度和最高限度。

多为中药制剂所含有毒成分(同时又是有效成分)或中药新药中的2类或5类制剂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

3.规定了最高限度。

多为含量极低的毒性成分(如细辛中马兜铃酸的控制及重金属、砷盐的控制)。

与化学药相比,中药的基础研究比较薄弱,药学研究和药效、毒理、临床研究之间的联系不够密切,质量研究水平受提取、分离、分析手段所限,使大多数中药制剂含量测定指标选择及限度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依据不足,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以下探讨几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1.所选择的成分未能反映制剂的功效,甚至存在安全性问题。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马兜铃酸”,在其肾毒性未得到揭示之前,曾有含马兜铃酸的制剂选择了以其作为含量测定指标,规定了最低限度。

这一限度指标的制定如果没有安全性研究做基础,非但不能控制产品质量,反而可能带来安全性方面的问题。

因此,制定有毒成分的含量指标应考虑与安全性之间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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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甲氨基阿维菌素
微乳剂
0.5,1,2,3
水分散粒剂
1,2,3,5
乳油
0.5,1,2,5
19
甲基异柳磷
乳油
35,40
20
甲哌鎓
可溶粉剂
10,98
21
精噁唑禾草灵
乳油
10
22
精喹禾灵
乳油
5,10,15,20
序号
有效成分
剂型
规定的部分含量梯度(%)
备注
23
井冈霉素
水剂
2.4,4,8,24
可溶粉剂
2.4,4,8,16
33
杀虫单
可溶粉剂
50,80,90,95
34
杀虫双
水剂
18,29
35
杀螟硫磷
乳油
45,50,65
36
霜霉威盐酸盐
水剂
35,40,66.5
37
水胺硫磷
乳油
35,40
38
顺式氯氰菊酯
悬浮剂
50g/L,100g/L
乳油
50g/L,100g/L
39
苏云金杆菌
悬浮剂
8000IU/mg
40
乙草胺
乳油
50,81.5,89
24
苦参碱
水剂
0.3,0.5
25
联苯菊酯
水乳剂
2.5,4.5,10
乳油
25g/L,100g/L
26
硫酸链霉素
可溶粉剂
24,40,72
27
氯氰菊酯
乳油
5,10,20,25
28
络氨铜
水剂
15,25
29
氰戊菊酯
乳油
20,25,40
30
炔螨特
乳油
40,57,73
31
三唑磷
乳油
20,30,40
32
三唑酮
乳油
20
草甘膦
水剂
30,41
可溶粉剂
30,50,58,65
可溶粒剂
50,58
6
虫酰肼
悬浮剂
10,20,30
7
代森锰锌
悬浮剂
30,43,75
8
敌敌畏
烟剂
15,22,30
乳油
48,77.5
9
丁草胺
乳油
50,60,85,90
10
毒死蜱
微乳剂
15,25,30,40
乳油
40、45
11
多菌灵
可湿性粉剂
25,40,50,80
附件1:
部分农药单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规定
(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除外)
序号
有效成分
剂型
规定的部分含量梯度(%)
备注
1
2,4-滴丁酯
乳油
57,80
2,4-滴二甲胺盐
水剂
50, 55, 70
2
噁草酮
乳油
13、26
3
阿维菌素
微乳剂
1.8,3
乳油
1.8,3.2,5
可湿性粉剂
1.8,3
4
丙草胺
乳油
30,50
5
41
莠去津
悬浮剂
38,50,55
42
萘乙酸
水剂
0.1,1
43
吡虫啉
悬浮剂
350g/L,480g/L,600g/L
微乳剂
10,30,45
乳油
5,10,20
可湿性粉剂
10,20,25,50,70
可溶液剂
5,10,20
44
哒螨灵
乳油
15,20
45
咪唑乙烟酸
水剂
5,10,15,20
46
啶虫脒
水分散粒剂
20,40,50,70
12
多抗霉素
可湿性粉剂
1.5,3,10
水剂
0.3,1,3
13
多杀霉素
可湿性粉剂
1.5,3,10,
14
复硝酚钠
水剂
0.7,1.4
15
高效氟氯氰菊酯
悬浮剂
2.5,6,12.5
16
高效氯氟氰菊酯
水乳剂
2.5,5,10
乳油
25g/L,50g/L
17
高效氯氰菊酯
悬浮剂
5,10
水乳剂
3,4.5,10
可湿性粉剂
5,10
乳油
5, 10,25
可湿性粉剂
5, 10,20
可溶液剂
5,20
47
溴氰菊酯
乳油
25g/L,5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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