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1.0目的
控制公司的废气和粉尘的排放,以符合政府相关的法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排放废气/粉尘的区域。
3.0定义
无
4.0职责
4.1对有废气或粉尘排放的生产车间、车辆应制定管辖区域,由办公室与生产部共同编
制项目废气/粉尘排放点。
4.2生产部负责废气/粉尘的排放中不符合的排放项的标识。
4.3办公室负责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并进行测量与监督。
4.4新项目时要把废气/粉尘排放作为项目评估的一部份对于大中型项目应按有关“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5.0程序
5.1废气/粉尘排放的识别
大汽污染源主要来源于以下途径:生产部生产过程中的扬尘、车辆排放的尾气等。
5.2废气与粉尘排放的管理
5.2.1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废气/粉尘进行管理。
5.2.2生产部生产时应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减少粉尘的产生。
5.2.3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可通过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
5.2.4处于扬尘环境中或使用易扬尘的物料时,操作者除了要戴好防护口罩,防止员工吸
入体内;
操作时要轻拿轻放,尽量缩短其在空气中暴露时间,避免空气中扬尘并要及时封存好物料。
5.3 废气/粉尘的检查
废气或粉尘的监测按程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由环保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公司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各生产部按本规定实施粉尘控制管理。
5.4不符合发生时的处置
当发生粉尘环境污染时,事故发现者应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主管须报告环保责任人,环保责任人和办公室经理共同现场调查,并当场提出纠正措施。事故严重时,要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处理。
5.5废气/粉尘标准
5.5.1 公司所在地的排放标准按政府规定的法律或法规规定。
5.5.2生产现场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0记录
无
7.0相关文件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