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居民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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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居民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城市居民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城市低保工作是当前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期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采取随机抽样、入户调查、走访座谈的方式,对全区低保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城市低保累计保障251695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7938万元,覆盖面达5.2%;农村低保累计保障64648人次,发放低保金911.53万元,覆盖面达4.66%;1-5月,全区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05566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2774万元,覆盖面达5.1%;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684人次,发放低保金22.1万元,覆盖面达5.1%,人均补差较上年提高了10%。5月份当月,全区城乡低保家庭共10225户21303人,当月发放保障金575.1万元。
二、主要特点
1.低保审核程序化。在工作实践中,研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程序,具体为:个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井坪镇审核—张榜公布—上报审批和低保金发放,而且对每一个步骤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区民政局、乡镇和社区三级成立了低保对象申报审批
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群众公开了举报电话,审批程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了低保透明度。
2.对象管理动态化。首先,对低保档案实行了社区、井坪镇、民政局三级管理,做到了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袋、统一编码和代码、统一档案柜的“四统一”。其次,坚持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核查,重点查看新批保障户是否已张榜公布、保障户领取的保障金和发放的金额是否一致、家庭经济收入是否属实等情况。经过行之有效的核查,准确掌握各保障户家庭实际状况,对发现问题及违规现象进行快速处理,确保了低保工作健康运行。
3.分类管理科学化。民政部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月保障金=当地保障标准×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各类收入总额,并结合区民政局制定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科学确定低保人员的月补差标准。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划定为一类人员,实行全额保障;对因病因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划为B类,实行差额保障;对失业下岗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划分为C类人员,实行分类施保。
4.资金发放社会化。我区城镇人口多,但C类人员多,特别近年来低保户数量大幅攀升,虽然低保对象有出有进,动态管理,但低保工作量大面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努力筹措低保配套资金,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发放,而且实现了低保金发放社会化。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低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低保户数量增加,低保工作中暴露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资金方面的问题。近年来,低保人数逐年大副增加,规范化管理进程加快,所需资金数量不断增多,再加上近几年物价的大幅上涨,以及多次提标,导致区财政压力加大。
(二)管理方面的问题。
1.家庭收入难界定。家庭实际收入的核算包括失业救济金、退休金、下岗后领取的基本生活费、打零工的收入、亲友的资助等所有收入。家庭收入隐形化是近年来低保家庭收入界定的最大难题,部分人经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而管理人员在调查中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配合,银行存款、私有房产等作为公民的隐私权,民政部门无权强行查看,每个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因此,对低保家庭实际收入的审定只能依靠对本人和邻居的询问,掌握的情况真实性难以保证。
2.动态管理阻力大。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部门与社区工作者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而对低保户跟踪随访的间隔时间,根据对象性质来确定。一般对C类低保户每月随访一次,B类低保户每季度随访一次,A类低保户则是每年随访一次。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