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合集下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最新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最新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公安部公通字[2001]97 号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 、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 、客房数在50 间以上的(旅馆、饭店);3 、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 、建筑面积在2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扣伍肆贰零贰叁壹叁叁培训全网最高。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 、住院床位在50 张以上的医院;2 、老人住宿床位在50 张以上的养老院;3 、学生住宿床位在100 张以上的学校;4 、幼儿住宿床位在50 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1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2 、县级以上的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1 、广播电台、电视台;2 、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1 、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 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2 、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 、建筑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2 、博物馆、档案馆;3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2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3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4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5 、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6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共安全工作。

为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本文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原则1.生命和财产安全优先原则。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应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优先考虑对人员和财产的有效保护。

2.综合评估原则。

对于各类单位来说,其消防安全重点性是一个综合评估的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单位规模、场所特点、人员密集程度等因素。

3.防范实际需求原则。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合理确定。

4.差异化管理原则。

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单位应采取差异化管理,根据其特点和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管理。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1.公共聚集场所。

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馆、会议中心等人员聚集密集的场所。

2.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3.大型工矿企业。

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煤矿、钢铁、机械制造等规模庞大、生产设备复杂的工矿企业。

4.交通枢纽。

包括但不限于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等重要的运输和交通枢纽。

5.重要文物保护单位。

包括但不限于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珍贵文物的重要单位。

6.高层建筑。

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宾馆、商务楼、住宅楼等高层建筑。

7.典型场所。

包括但不限于粮食仓储、危险化学品仓库、垃圾处理场、加油站、油库等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典型场所。

8.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美容机构、娱乐场所、酒店等存在火灾风险的单位。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要求1.消防设施完善。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等。

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

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

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消防单位认定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人员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认定的标准。

消防单位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消防设施要求:对于消防设施,认定标准通常会包括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如是否设置了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此外,还要求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在设施运行过程中进行了紧急演练和检验。

2.消防管理要求:消防单位认定标准还会对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包括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消防组织机构,任命了专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并制定了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

同时,还要求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消防人员要求:认定标准还会对单位的消防人员情况进行评估。

包括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了足够数量的消防员和专职消防人员,并是否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

此外,还要求单位建立健全消防队伍,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组织消防力量进行灭火和疏散。

4.消防宣传要求:认定标准还会对单位的消防宣传工作进行评估。

包括单位是否制作了消防宣传标语、标牌等,并在消防器材设备附近设置了消防宣传告示牌;是否组织了消防知识宣讲、消防演习等活动,提高员工和公众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5.消防监管要求:认定标准还会对单位所在地的消防监管情况进行评估。

包括消防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是否合格。

此外,还会对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如单位是否按时整改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了消防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消防单位认定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人员和消防宣传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认定的标准。

通过评估单位在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管理、消防人员配备、消防宣传等方面的情况,可以确保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达到一定的要求,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界定标准(规范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界定标准(规范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1、广播电台、电视台;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2、博物馆、档案馆;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消防重点单位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标准消防重点单位标准是指对某些重要的机构、单位、场所或建筑进行一系列的规定与指导,以保障其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下面我们将针对消防重点单位标准进行1000字以上的详细介绍:一、消防重点单位的定义消防重点单位指那些由于其资产价值、人员密集度、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特殊性质,一旦发生火灾后造成的损失将较大、较严重,应对此类场所进行特殊防火管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或者事故发生后的扑救。

二、消防重点单位的分类1、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类工厂、学校及学生宿舍、旅馆、公寓、商业中心、超市、宾馆和其他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

2、科研机构:包括各类实验室、研发中心、试验基地等。

3、医院、养老院等医疗机构:因医疗机构内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空气流动、用电量大、人员密集等原因,该类场所是火灾发生的高风险地带。

4、地下商场:由于地下商场通风差、人员密集、火灾难以疏散、盗用电等现象常见,是一个相对危险的场所。

5、公共场所:包括体育场馆、车站、机场、码头、地铁等公共场所。

6、大型宾馆、酒店等高层建筑:由于该类建筑结构复杂、疏散路线长,一旦火灾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

三、消防重点单位的管理标准1、消防设施的完备性:消防重点单位必须落实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试运行,及时进行维护。

2、人员培训:消防重点单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学习基本的灭火方法、疏散演练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消防供水和电力设施的安全:对于消防重点单位内的消防水源、供电设施,设施须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与检查,保证供水、供电设备随时可用,并设置按权责划分、应急联系组织、备援使用等方面的措施,以保障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4、特殊定制设施:消防重点单位还需预留显示消防指示灯和策略消火便门、消火器等特殊定制设施。

5、消防检查:由消防机构进行的日常消防检查应该定期进行,用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到位,并随时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检修和维护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消防重点单位分级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分级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分级标准消防重点单位是指在火灾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

为了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的管理,提高其防火安全水平,我国消防部门制定了消防重点单位分级标准,对不同级别的单位实施不同的管理要求和监督措施。

一、消防重点单位的分级标准。

1. 一级消防重点单位。

一级消防重点单位是指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特别严重损失的单位。

这类单位通常包括大型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煤矿、大型商场、医院等。

一级消防重点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求非常严格,需要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和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

2. 二级消防重点单位。

二级消防重点单位是指火灾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

这类单位包括中小型化工厂、仓储物流中心、学校、宾馆酒店等。

二级消防重点单位也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3. 三级消防重点单位。

三级消防重点单位是指火灾危险性一般、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一定损失的单位。

这类单位包括写字楼、小型商铺、餐饮场所等。

三级消防重点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和演练活动,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二、消防重点单位分级标准的意义。

消防重点单位分级标准的制定,对于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可以根据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潜在风险程度,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巡查监督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和促进消防重点单位加强自身的防火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三、加强消防重点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针对不同级别的消防重点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灭火器、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等设施的畅通有效。

消防重点部位界定依据

消防重点部位界定依据

消防重点部位界定依据
标题:消防重点部位界定依据
一、引言
消防安全是各行各业都必须重视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特定的区域或设施中,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功能,更需要进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这些区域或设施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消防重点部位。

为了准确地确定这些部位,我们需要明确消防重点部位的界定依据。

二、消防重点部位的界定依据
1.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如石油库、化工厂、烟花爆竹仓库等,由于存储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人员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2. 大型公共场所:如商场、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等,由于人员密集,疏散难度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3. 重要基础设施:如通信基站、电力变电站、供水泵站等,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整个城市的正常运行。

4. 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由于其特殊的空间结构,火灾扑救难度大,容易形成“烟囱效应”,火势蔓延快。

5. 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如古建筑、文物收藏单位等,不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而且往往由可燃材料制成,防火难度大。

三、结论
综上所述,消防重点部位的界定依据主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大型公共场所、重要基础设施、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单位等。

准确地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对于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应该根据以上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界定消防重点部位,并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因其生产、运输、储存、
使用等特殊性质和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就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的单位。

这些单位的火灾风险大、火灾逃生困难,同时涉及
的人员和物资也很多,因此需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防范火灾的发生。

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危险性质标准:根据单位所处行业的危险性质以及涉及的危
险物质种类和数量等因素,确定其是否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例如,石油化工、危险品运输、化学品储存等行业的企业通常会被认定为消
防安全重点单位。

2. 规模标准:单位的规模也是考虑其是否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的因素之一。

一般而言,根据单位的从业人数、场地面积、储存量、工作场所等因素,对单位的规模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需要特别加
强消防安全管理。

3. 重点保护对象标准:单位中可能出现的重点保护对象,如儿童、老年人、病人等,也需要纳入消防安全评估标准之中。

例如,学校、医院等单位通常会被认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4. 合法性标准:单位的设立、建设和运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如果单位存在一些合法运营的问题,
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总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是根据单位的自身特点以及
涉及的人员、物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障单位及其周边社区的消防安全。

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为了更好地防止和遏制火灾及其危害,政府机关及其消防部门采用“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对危害性较大的关键单位和场所作出明确的要求。

按照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方针,所有符合相关归类的场所和单位均可成为消防重点单位,其具体界定的依据有:
1.危险等级较高的场所:诸如有毒有害物质的科研学术机构、电厂、矿山、厂矿、高层建筑以及有宗教活动场所等,都属于高风险的消防重点单位。

2.存在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的场所:诸如石化、化工、放射性物质、易燃气类等用具,都属于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的场所,可作为消防重点单位。

3.处于重大安全隐患地域的场所:诸如可能出现歹毒、暴力恐怖行为的娱乐场所、重要的油气管线和提供较为安全的运输、存储等职能的场所,都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均作为消防重点单位。

4.人员密集的场所:诸如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学校、公车、火车站、游乐场、饭店,人员密集而又难以撤离,也属于消防重点单位范畴。

以上是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根据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公安消防部门将不断加大消防备案、检查、安全监督等工作的力度,确保企业的消防安全,减少和控制火灾的发生。

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

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

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通过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处置能力,从而确定该单位是否符合重点消防单位的认定要求。

下面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消防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责任制、消防组织机构、消防人员培训和消防应急预案等,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负责、有章可循。

2. 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消防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起效。

3. 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消防单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隐患的排查包括电气设备是否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规定等。

排查结果应及时整理记录,并进行整改。

4. 消防人员培训重点消防单位应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预防知识、火灾应急处置指导以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技能等,以保证消防人员具备应对火灾的能力。

5. 消防演练重点消防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测试单位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内容可以包括人员疏散、火灾现场指挥、灭火救援等,并将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改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6. 消防宣传教育重点消防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宣传教育内容可以包括火灾预防知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以及火灾逃生自救等。

7. 消防记录和档案管理重点消防单位应健全消防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消防检查记录、消防维护记录、消防事故报告等。

记录和档案应完整、准确,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评估,可以确定单位是否具备重点消防单位的认定标准。

重点消防单位的认定对于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国家消防工作的重要一环。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一些重点单位来说,消防安全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界定标准,以便更好地加强对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和管理。

下面将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单位的性质和规模,包括单位所属行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单位的危险性等级等;二是单位的场所和建筑物,包括单位的场地面积、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的结构等;三是单位的人员数量和构成,包括单位的员工数量、员工的岗位分布、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等;四是单位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包括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消防设备的维护情况、消防车辆的数量和性能等;五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包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应急预案的健全性等。

其次,根据上述界定标准,可以将各个单位进行分类,确定其消防安全的重点程度。

对于那些生产经营规模大、危险性等级高、场所和建筑物复杂、人员数量多、消防设施和装备配备齐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的单位,应当被划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

这些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应当加强监管,确保消防设施和装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

最后,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处于良好状态。

同时,重点单位自身也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完善消防设施和装备,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健全应急预案,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总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加强对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各相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自身应当共同努力,严格按照界定标准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好单位的消防安全,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消防重点单位定义

消防重点单位定义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为了正确实施公安部61号令,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1.广播电台、电视台;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2.博物馆、档案馆;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主要包括:①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②舞厅、卡拉0K等歌舞娱乐场所。

③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④游艺、游乐场所。

⑤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1)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消防重点单位认定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认定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是指具有特殊重要性和高火灾风险的建筑、场所或企事业单位。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认定标准来确定消防重点单位。

下面将详细介绍消防重点单位认定标准。

一、建筑物类别标准(一)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达到或超过24米的建筑物,如住宅楼、写字楼等。

(二)大型商场: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如购物中心、百货公司等。

(三)超市和批发市场: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2000平方米的超市和批发市场。

(四)宾馆和酒店:客房数目达到或超过100间的宾馆和酒店。

(五)医院和养老院:床位数目达到或超过200张的医院和养老院。

(六)学校和幼儿园:学生人数达到或超过1000人的学校和幼儿园。

(七)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

(八)文化娱乐场所:如影剧院、演艺厅、游乐园等。

(九)体育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运动场等。

二、使用性质标准(一)化工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企业。

(二)油气行业: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的单位。

(三)电力行业:发电厂、变电站、供电所等电力设施。

(四)加油站:提供汽车燃油服务的加油站。

(五)危险物品仓库: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

(六)地铁和隧道:地铁线路、隧道等交通系统。

(七)大型娱乐场所:如夜总会、KTV等。

三、人员密集程度标准(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大型会议中心、展览馆等。

(二)集会场所:如体育馆、剧院等可容纳大量人员的场所。

(三)旅游景区和主题公园:如著名景区、游乐园等。

四、特殊行业标准(一)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服务的运营商。

(三)重要交通干线:如高速公路、铁路干线等。

以上是消防重点单位认定的一些主要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因此具体的认定标准还需结合当地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参考。

认定为消防重点单位后,相应的单位需加强火灾防控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以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消防重点单位是根据单位火灾危险性、人员集中程度、经济损失、政治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的,需要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单位。

以下是消防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1.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后造成经济损失大的单位。

这类单位通常具有较高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发生火灾后人员集中且伤亡大的单位。

这类单位包括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3.火灾发生后经济损失大的单位。

这类单位包括重要的基础设施、商业中心等,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4.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的单位。

这类单位包括政府机构、公共设施等,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对政治稳定和社会形象造成较大影响。

5.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这类商场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和经济损失风险。

6.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这类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这类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这类场所包括KTV、酒吧等,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这类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这类医院人员密集,且具有较高的医疗设备和财产价值,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这类单位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对政治稳定和社会形象造成较大影响。

12.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这类单位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对通信和信息传递造成较大影响。

13.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消防重点单位划分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划分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划分标准消防重点单位是指具有重要社会公共利益或影响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医疗、体育、交通、通讯等领域的单位。

划分消防重点单位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人员数量:单位人员数量是划分消防重点单位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来说,在单位人员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应视为消防重点单位。

2.单位建筑面积:单位建筑面积也是划分消防重点单位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来说,在建筑面积较大、结构复杂,容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就应视为消防重点单位。

3.单位业务性质:单位业务性质也是划分消防重点单位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些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福利有重要意义的单位,如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化机构等,都应视为消防重点单位。

4.单位重要性:单位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也是划分消防重点单位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些在紧急情况下具有应急处理功能的单位,如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等,都应视为消防重点单位。

根据以上标准,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消防重点单位划分标准。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消防重点单位的划分标准,如单位所处的地理位置、单位周边环境及周边建筑物的情况、单位的火灾防控措施等。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针对不同类型的单位,会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和评估方法。

例如,教育机构可能会根据学生人数、校舍建筑面积、食堂厨房情况、宿舍安全等因素来划分消防重点单位;医疗机构可能会根据医院床位数、诊疗科室情况、药品库存量等因素来划分消防重点单位。

消防重点单位的划分标准不仅对于未来的消防工作有重要意义,对于消防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情况下的处置都有很大的帮助。

同时,单位本身也应该积极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为了正确实施公安部61号令,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主要包括: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