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告法及广告法禁用词

合集下载

2023年广告法禁用词汇

2023年广告法禁用词汇

2023年广告法禁用词汇2023年广告法禁用词汇如下:1. 领袖姓名,领袖是人民的领袖,而不是某个团体的领袖。

2. 不得含有“首/家/国”及相关词语,与“最”有关用语,绝对化用语,表示权威性的禁忌词,违规词等。

3. 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例如“最前沿的整形技术”、“最精良的整形技法”、“最优秀的整形效果”、“最专业的XXX”、“国家级XX”、“国家机关XX”、“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首个XX”、“首家XX”、“首选XX”等用语。

4. 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例如“彻底根除”、“完全去除”、“100%有效”等用语。

5. 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例如“最”、“最佳”、“最差”、“最优”、“最高级”、“最低级”等用语。

6. 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例如“全球最大”、“全行业最高”等用语。

7. 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例如“万能”、“百分之百有效”等用语。

8. 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例如“无一失败案例”等用语。

9. 涉及党和国家尊严的,应依照规定做保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的内容,禁止宣扬恐怖活动和从事涉恐活动宣传,防止以违法形式表达诉求或编造谣言。

10. 不得出现诱导性、误导性、夸大性的内容,如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诱导用户点击、跳转至其他链接或购买产品、服务等行为。

11.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应当具备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不得变相使消费者误解其为其他非广告商品或服务,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如果广告法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访问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查询,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的律师。

最新整理最新广告法禁用词汇有哪些

最新整理最新广告法禁用词汇有哪些

最新广告法禁用词汇有哪些广告是商品制造影响力的一种手段,但是要合乎新广告法的规定。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新广告法的禁用词汇,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新广告法禁用词汇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

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新广告法极限词大全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2 「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3 「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4 「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5 「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6 「独家」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7 「首/ 家/ 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8 「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9 「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1 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1 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1 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 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1 3「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

新广告法禁用词处罚

新广告法禁用词处罚

新广告法禁用词处罚
1. 虚假宣传:指广告主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夸大夸张、虚构、误导性描绘、不实承诺等行为。

2. 欺骗性广告:指广告主对产品或服务的功效、性质、品质等方面作
出虚假宣传,误导广告接受者。

3. 误导性广告:指广告主宣传的内容有些许瑕疵,存在一些错误信息,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困惑和误解。

4. 过度夸张:指广告主对产品或服务进行过分宣传,使用夸张的手法
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

5. 颜色过度渲染:指广告主对产品或服务在颜色方面进行过度修饰,
以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6. 不实承诺:指广告主对产品或服务作出不实的承诺,例如保证某种
效果或成效,但事实上不可能实现。

7. 暴力、恐怖、淫秽等广告:指广告内容具有暴力、恐怖、淫秽等不
良内容。

8. 误导商业诱导:指广告主采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信息来引导消
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

9. 隐蔽式广告:指假借公益或其他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10. 违反伦理道德:指广告主利用伦理道德底线来进行违法广告行为,例如在广告中进行个人攻击等。

11. 滥用名人效应:指广告主利用名人效应来进行广告宣传,可能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和误导。

12. 不良社会风气:指广告主参与一些不良社会行为来进行广告宣传,例如非法赌博、涉黄等。

13. 其他不良行为:指广告主进行违法违规行为,但不包括上述列举的行为。

14. 处罚:对广告主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例如罚款、撤销广告许可证等。

15. 监管:对广告市场实施严格的监管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广告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新广告法中的禁用语

新广告法中的禁用语

一、部分禁用语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5「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6「独家」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1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1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13「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

2024广告法禁用词

2024广告法禁用词

2024广告法禁用词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2024年广告法的实施,对于广告词语的使用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包含了一系列被禁用的词汇。

广告法禁用词汇

广告法禁用词汇

广告法禁用词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XX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对于最新广告法,网络上涌现各种不同的声音,各种解读。

作为一名网络营销人员在新的广告法要求下,应当如何来做呢,特殊是新广告法禁用的词汇有哪些?在此做了一个总结共享给大家。

(一)标题通用类:1、避免出现主观颜色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污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佳”、“最赚”“超赚”、“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闻名”、“第一品牌”等肯定性和夸大用语。

3、“浪费”、“至尊”、“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

(二)行业通用类1、教育类:(1)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

(2)文化辅导类招生广告或简章,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教师”、“资深教师”等用语。

2、房产类:(1)宣传词语使用要规范:规定房产广告在词语使用上有一些禁区: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等肯定性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不得出现未经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不得出现融资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变相融资内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等承诺,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2)不得滥用最低价揽客:规定使用“起价”、“最低价”等文字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字体、字号应相同;对使用“一ロ价”、“清盘价”等词语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假如仅为指定房源价格,必需加以注明,否则视为是指其在售全部房源价格。

3、化妆品:规定“快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义天见效”、“全面升级”等均被列为禁用词语。

《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

《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

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堪称“史上最严”的处罚尺度。

新广告法实施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

《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包括: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 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5、「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6、「独家」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1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1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13、「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

新广告法禁用词

新广告法禁用词

新广告法中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间。

20100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严禁使用极限用语:1.严禁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2.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广告法2023禁止用词

广告法2023禁止用词

广告法2023禁止用词
2023年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采用以下禁止用词:
1. "最佳"、"最优"、"最先进"等过度夸张的用语,以偏离事实的方式描述产品或服务的优势;
2. "保证"、"必须"、"不容错过"等具有误导性质的用语,以及含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语言;
3. 禁止使用病态、下流内容,或以低俗恶心的形式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4. 禁止使用含有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歧视、地区歧视、年龄歧视等不当言语和形象;
5. 禁止使用含有虚假信息、不合理、荒谬、夸大或伪造证据的广告用语。

以上禁止用语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和误解,因此在广告宣传中应谨慎使用,确保广告真实、准确、合规。

新《广告法》哪些词不能用?

新《广告法》哪些词不能用?

新《广告法》哪些词不能用?9月1日起实行新《广告法》,乱用词可能会被罚20万。

极限用语包括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乱用极限词,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吊销执照处理。

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商家请及时自查自纠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一、以下条款适用所有商品:1、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最高级(最X)、国家级、最佳、顶级、顶尖、极品、第一、第一品牌、绝无仅有、万能、最低、销量+冠军、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2、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字样、图案。

3、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4、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也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5、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能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人。

6、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7、在促销活动中,请谨慎使用“原价”字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8、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

否则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新《广告法》哪些词不能用?

新《广告法》哪些词不能用?

精品新《广告法》哪些词不能用?9月1 日起实行新《广告法》,乱用词可能会被罚20 万。

极限用语包括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乱用极限词,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吊销执照处理。

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商家请及时自查自纠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一、以下条款适用所有商品:1、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最高级(最X)、国家级、最佳、顶级、顶尖、极品、第一、第一品牌、绝无仅有、万能、最低、销量+ 冠军、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2 、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字样、图案。

3 、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4、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也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5、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能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人。

6、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7、在促销活动中,请谨慎使用“原价”字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8、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

新广告法禁用词汇((参考)

新广告法禁用词汇((参考)

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5「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6「独家」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1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1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13「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

注: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14「涉嫌诱导消费者」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没有他就xx、错过不再/错过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未曾有过的、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15「文字」不得单独出现外国文字(出现外国文字需要注明汉语)、认不出毛笔字、繁体字、没有版权的字体(汉仪)16「肖像权」公民肖像权、儿童肖像权、明星肖像权、名人肖像权、名人卡通形象、动画片卡通形象17「风水」上风上水、聚财纳气、宝地、圣地、府邸、龙脉(贵脉)、东西方神话人物、龙脉之地、风水宝地、天人合一、天干地支品上山上水——享上等上城、堪舆18「封建」帝都、皇城、皇室领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宫、王府(府邸)、皇室住所、政府机关、行政大楼、XX使馆、XX境线19「歧视性词语」贵族、高贵、隐贵、上流、层峰、富人区、名门、XX阶层、XX阶级20「活动」国家大型赛事(冬奥会、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杯)、双十一(已被阿里巴巴注册不可使用)21「数据无证据证明」十强、百佳、热销X亿22「限时活动」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必须有活动日期)、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23「其他」国旗、国徽、国歌。

2024广告法禁用词汇

2024广告法禁用词汇
2024广告法禁用词汇
根据中国的《广告法》以及相关法规,以下是一些在广告中禁止使用的词汇:
1. 虚假宣传:禁止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的词汇,包括但不限于“最好的”、“绝对无 害的”、“完全治愈”等。
2. 过度夸张:禁止使用过度夸张的词汇,如“神奇”、“超级”、“终极”等,以避免误 导消费者。
3. 医疗保健:禁止使用涉及医疗保健领域的词汇,如“医生推荐”、“医学研究证明”等 ,除非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相关许可证明。
2024广告法禁用词汇
4. 药品和保健品: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和保健品的名称、功效和治疗效果, 以及与药品相关的词汇,如“治愈”、“疗效”、“无副作用”等。
5. 色情、低俗和暴力:禁止在广告中使用色情、低俗和暴力Hale Waihona Puke 词汇,以及任何违反社会公 德的词汇。
6. 民族、宗教和地域歧视: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歧视性的词汇,包括对特定民族、宗教和地 域的贬低和侮辱。
2024广告法禁用词汇
7. 健康和安全:禁止在广告中使用与健康和安全相关的词汇,如“安全保证”、“无毒害 ”、“无污染”等,除非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相关许可证明。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禁用词汇示例,具体的禁用词汇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广告法规 进行判断。在制作广告时,建议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不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广告法禁用词汇 放心使用

广告法禁用词汇 放心使用

广告法禁用词汇放心使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广告法》禁用词汇:
1. 绝对化词汇:如“最佳”“最好”“绝对”“无敌”等,这类词汇容易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

2. 虚假夸大词汇:如“根治”“完全解决”“百分百有效”等,这些词汇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

3. 歧视性词汇:避免使用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等有歧视性或贬低意味的词汇。

4. 承诺性词汇:如“保证”“一定”“必定”等,因为广告中的承诺需要有可靠的依据。

5. 误导性词汇:用词要准确,避免使用容易引起误解或误导消费者的词汇。

2023年最新广告法全文-最新广告法禁用词大全

2023年最新广告法全文-最新广告法禁用词大全

2023年最新广告法全文-最新广告法禁用词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告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广告,是指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达到其他营销目的,利用媒介向社会公众传播的商业信息。

第二章广告实施主体的规范第三条广告实施主体应具备依法经营的资质及许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广告实施主体应当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广告: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3. 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 违背社会公德的;6. 含有虚假内容、引人误解的;7. 含有不雅、淫秽、恶俗等内容的;8. 违反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技术规定、质量标准的;9. 违反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标志、标记的;10. 不当使用国家、军队、武警军Šš等字样、图形、标志的;11. 含有反社会、暴力、恐怖、邪教等内容的;12. 其他可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第三章广告的发布第五条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 对广告内容负责;2. 对广告实施主体的资质及许可进行审查;3. 对广告媒体的合法经营情况进行审查;4. 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第六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传播未经许可的医疗保健品和药品广告,不得发布、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广告,不得发布、传播未经许可的金融产品广告。

第七条广告媒体不得发布、传播含有虚假内容、引人误解的广告,不得发布、传播违法广告。

第八条广告发布者和广告媒体应当根据广告的发布情况,及时核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九条广告发布者和广告媒体发现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等情形时,应立即停止发布或传播,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广告的监督和管理第十条广告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宣传制度的监管,督促广告发布者和广告媒体依法履行义务,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新广告法禁用词汇

新广告法禁用词汇

新广告法禁用词汇一、与“最”有关: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二、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三、与“级/极”有关: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XX网独家、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四、与品牌有关: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着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五、与虚假有关: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准。

六、与权威有关: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七、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八、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没有他就XX、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九、与时间有关:限时必须具体时间(目前看京东消息是这样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说明: 禁止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等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部分违禁词表如下:l 与“最”有关: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广告法禁用词与“最”有关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与品牌有关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与虚假有关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准。

与虚假有关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与时间有关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与权威有关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这些新广告法禁用词在以后的网络营销推广上肯定用的上,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打击一些违法事情。

且懂且珍惜。

最新广告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六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第十二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并应当对广告时长作出明显提示。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第二十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二十一条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三)说明有效率;(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第二十三条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二)出现饮酒的动作;(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二十七条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四)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