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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镇乡光彩小学召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殡葬改革动员会

河镇乡光彩小学召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殡葬改革动员会

河镇乡光彩小学召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殡葬
改革动员会
根据《中共赫章县委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意见》(赫县党[2016]16号)、《赫章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殡葬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赫教[2016]1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我校在学校办公室组织教师学习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文件。

本次参加与会人员除汤艳请产假外,其余的教职工都参与学习。

在会上,校长郭银献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把相关文件内容同我们一起学习。

首先,我们学习了殡葬改革对象及实施时间。

其次要强化政策措施宣传学习。

最后一天学习的是殡葬改革工作责任追究。

在会上,老师们都认真讨论殡葬改革的相关事宜,同时大家都表示
支持上级部门的决议,不给单位拖后腿。

同时郭校长在会上作了相关殡葬改革工作安
排,我校要以校长为殡葬管理分管领导,罗震为殡葬管理信息员,对没有参加此次学习的教师,要以不同的方式让他自己学习相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作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也要把此次会议传达给每一位退休教师。

(撰稿人:罗震)报送:河镇乡教育管理中心。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黔教民办发[2008]285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黔教民办发[2008]285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黔教民办发〔2008〕285号)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各市(州、地)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要求,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对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民办许可证》(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设的民办本科学校、民办高等专科学校、独立学院由教育部审批后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本通知下发前批准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请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办学许可证登记表》(附件一)填好后,于10月6日-15日前上报我厅民办教育处。

由我厅进行检查后,对符合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换发办学许可证。

独立学院按照《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在生效之日起5年内,经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通过的独立学院由教育部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考察验收前由省教育厅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经依法审批设立,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办学许可证。

各市(州、地)教育局将具备上述条件的民办学校数量(附件二:纸质和电子版)和相关办学情况(附件三:纸质和电子版)于10月6日-24日前报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审核后,于11月3日-14日期间到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领证。

三、新修订、换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详见附件四。

四、换发新证的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必须交回旧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副本,不交旧证的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不换发新证。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8.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各市(州)教育局:为规范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十一部门印发了《贵州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方案”),决定用5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双减意见”)。

7月29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全国义务教育“双减”工作。

为做好我省专项治理方案与中央“双减”意见有效衔接,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偏离、不走样,现就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一是加大政策宣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立即组织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学习中央“双减”意见和我省专项治理方案,准确认识和理解中央、省委有关要求。

二是坚持从严审批。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不在批准办学地址变更。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对非学科类培训,待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后,再严格按规定审批。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64条有关规定,分支机构为无证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开展培训活动。

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发〔2020〕74号

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发〔2020〕74号

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发〔2020〕74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黔党发〔2018〕30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厅领导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2020年12月15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黔党发〔2018〕30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教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教研工作网络体系1.加强教研机构建设。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编制、人社部门,认真落实中发〔2019〕26号、黔党发〔2018〕30号文件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学科领域,按学段配齐配强所有学科(含德育、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教育评价测量等专门教育领域)专职教研员;及时清理、纠正和解决一些教研机构教研人员长期占编不在岗、缺员严重和学科领域配置不合理、业务工作严重弱化等问题。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5.31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
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部署,决定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

现集中面向社会公布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一、受理范围: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问题,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

具体范围见《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等国家和我省主动公开文件中关于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有关内容。

二、举报方式:如发现存在以上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向所在地教
育行政部门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要有具体线索。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5月31日。

中共赫章县教育局党组文件

中共赫章县教育局党组文件

中共赫章县教育局党组文件赫教党[2011]12号——————————————————————————————————————中共赫章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对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及县直校(园)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调研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根据《中共赫章县委、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赫县党发[2009]39号)和《赫章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队伍制度的意见》(赫教党[2010]3号)精神,为深入了解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和县直各校(园)领导班子现状,建立校长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组建考核调研工作组,对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及县直各校(园)领导班子运转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校长的考核作为2011年上半年绩效考核结果)并推荐后备干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调研对象: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领导班子及成员(含不是上述两个班子的原乡镇教育站副站长),县直各校(园)领导班子及成员(副科级校长仅对其2011年上半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二、考核调研时间:2011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三、考核调研工作组及考核调研单位安排第一组:组长:成霖成员:张天文、丰勇、殷开鹏考核调研单位:赫章一中、赫章二中、综合职高、民族中学、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县幼儿园、野马川中学、平山职中、野马川镇、平山乡第二组:组长:郭昌礼成员:文向军、邓迪、宋德才考核调研单位:城关镇、兴发乡、松林坡乡、雉街乡、珠市乡、六曲河镇、古达乡、威奢乡、可乐中学第三组:组长:王超成员:张天赋、朱绪荣、彭亮考核调研单位:白果镇、水塘堡乡、妈姑镇、铁匠乡、双坪乡、妈姑中学、社区小学、社区幼儿园第四组:组长:殷天江成员:刘朝栋、张代全、陈州考核调研单位:达依乡、罗州乡、河镇乡、德卓乡、财神镇、朱明乡第五组:组长:唐鹏成员:沈世举、陈德俊、刘文考核调研单位:可乐乡、辅处乡、安乐溪乡、结构乡、古基乡、哲庄乡四、有关要求1、请各校(园)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撰写领导班子及成员反映近两年工作(副科级校长反映2011年上半年工作)的述职报告,待工作组到校(园)开展考核调研工作时交工作组。

赫章县教育局为患白血病教师苏向丹捐款献爱心

赫章县教育局为患白血病教师苏向丹捐款献爱心

二562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尊重生命,奉献爱心——赫章县教育局举行为舒向丹爱心捐款活动2011年1月11日上午,赫章县教育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举行为河镇乡舒向丹老师捐款献爱心活动。

捐款活动仪式由郭昌礼副局长主持,张磊局长作动员讲话,并带头捐款。

舒向丹,女,26岁,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岩洞镇人,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

2008年7月,经过层层遴选,成为赫章县河镇乡的一名特岗教师。

从教后的舒老师克己奉公、兢兢业业,是领导心中的好下属、是同事心中的好朋友、是学生心中的好老师。

可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11月,白血病把魔爪伸向了年青的舒老师。

舒向丹老师的父亲是黎平县岩洞镇民小的后勤工人,她母亲是农民,舒向丹老师是家中唯一的大学生。

而她住院至今,所花的几万元全是借来的。

据了解,如果做化疗,每次需花两三万元;如果要做骨髓移植,费用更是高达数十万元。

如此高昂的费用,这样的家庭是无力承担的。

可坚强的舒向丹老师并没有选择怯懦,此时此刻她正与病魔作着殊死的斗争。

张磊局长在会“唯有上动情地说:大爱的阳光,才会消融痛苦和泪水;唯有众爱的温暖,才能化解阴霾与忧伤;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关爱生命,奉献出爱心,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让我们用爱心来延续一个美丽的生命,用爱心来吟唱一首生命的赞歌”。

全局干部职工踊跃捐款,经过统计,此次我局共为舒向丹老师捐款10100元,钱不在多少,在于我们对生命的尊重;力不在于大小,在于我们敢同一切困难作斗争。

整个活动过程充满了对生命的尊重,体现出爱心的无价,大家都默默地为舒老师祈祷,希望她早日战胜病魔,重返讲坛,去实现她未圆的教师梦。

最后,郭昌礼副局长在总结发言时强调:生命因有了爱而更为富有,生命因付出了爱而更有价值,让我们大家尊重生命,关爱他人,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相信舒向丹老师会用坚强还我们一个奇迹。

(赫章县教育局办公室彭亮供稿)。

中小学“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中小学“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赫章县综合职高“十二五”(2011—2015年)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220号)精神,《毕节地区“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大力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赫章县综合职高“十二五”(2011—2015年)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期间,赫章县综合职高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坚持教师队伍优先优质发展战略,以“国培计划”为抓手,以提升教师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教师队伍建设有效途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东风小学“十二五”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围绕“强化能力,提升素质,聚焦课堂,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一德四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为主要内容,“中小学教师省级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简称“省培计划”)和市级培训为引领,以省、市、区骨干教师培训为先导,以校为本,积极探索并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新模式。

创新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十二五”继教工程从2011 年起至2015 年止,用五年时间对全校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 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师德教育不少于60学时,按照分类、分层、分岗、分科组织实施培训(含“四新”)不少于300学时,在总学时中区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不少于 240学时)。

三、培训对象赫章县综合职高全体教师。

四、实施原则(一)坚持以教师为本、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施训的原则。

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黔教基发〔2012〕128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寄宿制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促进寄宿制学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教育厅制定《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好服务于中小学生,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有学生寄宿的农村中小学校,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寄宿制学校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对寄宿制学校的管理职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统筹用好各类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管理责任制,履行具体管理服务职能,确保学生安全。

校长是学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省教育厅制定《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一日作息常规指导表》,规范寄宿制学校学生作息安排。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更详细的作息流程。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24•【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致力建设教育强国,总结2019年至2023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优秀研究成就,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

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单位、学校)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省教育学会可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4年3月18-22日上报参评成果。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志峰、刘军明、余昌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综合楼411-2室,省教科院教育科研管理所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1月24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2022年创建暨升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2022年创建暨升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2022年创建暨升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7•【字号】•【施行日期】2023.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2022年创建暨升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通过2021年创建及三类升二类第一次评估的15所学校和通过2022年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线上评估的4所学校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一)通过2021年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一次评估学校(8所)贵阳市:北京师范大学贵阳附属中学;六盘水市:六盘水市第四中学、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安顺市:镇宁民族中学;毕节市: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赫章县第一中学;铜仁市:德江县第二中学;黔东南州:贵州省施秉县第一中学。

(二)通过2021年三类升二类第一次评估学校(7所)贵阳市:清镇市第一中学;遵义市:凤冈县第二中学;毕节市:毕节市民族中学;黔南州:龙里中学、罗甸县第一中学、荔波高级中学;黔西南州:望谟民族中学。

(三)通过2022年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线上评估学校(4所)贵阳市:贵州大学附属中学;六盘水市:六盘水市第七中学、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铜仁市:铜仁市第八中学。

二、评估时间2023年3月27日—4月2日,具体时间如下:三、评估内容(一)初评学校。

一是根据《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21 年修订稿)》要求,核查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经费保障、教学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等基本条件达标情况;二是围绕党的领导、办学方向、学校治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校发展、示范引领八个方面,重点对学校育人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主要考察学校育人目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社会需求和师生发展需要,教育教学资源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学校治理和运行是否科学高效,学校特色发展和师生发展是否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职称统计

职称统计

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填报单位(章):赫章县古基乡初级中学 填报时间:2011年7月7日 填报人:杜勇说明:1、请按表中格式要求统计本单位所有人员。

2、请于2011年7月8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631401561@”里,不用交纸质材料。

赫职改字(2011)15号2011-12-10中二赫教政字(2011)53号2011-12-22赫职改字(2011)15号2011-12-10中二赫教政字(2011)53号2011-12-22赫职改字(2011)15号2011-12-10中二赫教政字(2011)53号2011-12-22赫职改字(2011)15号2011-12-10中二赫教政字(2011)53号2011-12-22赫职改字(2011)15号2011-12-10中三赫教政字(2011)53号2011-12-22。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6.17•【字号】黔教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精神,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工作,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6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用机构第三章选用程序第四章监督第五章附则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更好地适应我省教育教学需要,充分发挥教材铸魂育人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中小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不含中职学校),中小学校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统编教材统一使用。

其他教材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确保选出适合我省中小学使用的教材。

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的统筹管理,每年发布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指导和监督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第五条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学校一般不得选用境外教材,确需选用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选用机构第六条中小学教材选用单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为市(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收发文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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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校长室 施伟 报校长室 施伟 报校长室 施伟 报校长室 施伟
84 赫章教育网 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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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赫章教育网 2009-12-11 86 赫章教育网 2009-12-14 87 赫章教育网 2009-12-14 88 赫章教育网 2009-12-15 89 赫章教育网 2009-12-15 90 赫章教育网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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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赫章教育网
2009-12-3
报校长室 施伟
关于建立全县教育系统第三批学习
79 赫章教育网 80 赫章教育网 81 赫章教育网 82 赫章教育网 83 赫章教育网
2009-12-3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的 报校长室 施伟 2009-12-3 2009-12-4 2009-12-4 2009-12-9
57 赫章教育网 2009-11-5 会议通知 58 赫章教育网 2009-11-10 通知 59 赫章教育网 2009-11-10 关于各校(园)报送校刊的通知 60 赫章教育网 2009-11-11 化考核评分及获奖情况 61 赫章教育网 2009-11-11 关于网络知识竞赛延期的通知 62 赫章教育网 2009-11-16 关于开展中小学安全检查的通知 63 赫章教育网 2009-11-17 演”活动评选的表彰决定 64 赫章教育网 2009-11-18 术应用素质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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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登录网站 52 赫章教育网 53 赫章教育网 54 赫章教育网 55 赫章教育网 56 赫章教育网 登录时间 文件名 处理方式 下载人 备注 2009-11-1 关于启用各乡镇教育站印章的通知 报校长室 施伟 2009-11-2 紧急通知 2009-11-4 赫教[2009]73、74号文件 2009-11-5 通 知

哲庄乡初级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上报)[1]

哲庄乡初级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上报)[1]

哲庄乡初级中学关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实施方案为了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按照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赫委办字〔2009〕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我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考核原则1.坚持绩效考核工作“遵循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2.坚持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教职工,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1—6月考核一次,7—12月考核一次)。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计分标准及考核等次按照校长、教师、管理、班主任、后勤工作等岗位的不同特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分类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德10分、能10分、勤30分、绩45分、廉5分。

考核结果设置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2%),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89分为合格等次、60-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59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按考核结果执行相应的标准,标准见赫人劳社字〔2009〕45号文件。

赫章县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以乡推进工作规划表

赫章县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以乡推进工作规划表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板底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发开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高坎教学点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光彩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海雀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恒底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花坭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龙塘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舍虎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双河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双乐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四方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团结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海子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金光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矿山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麻腮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牧场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农场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双龙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铜厂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新民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新泉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营盘小学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中心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新营教学点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以则河小学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中心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拨拉教学点 赫章县结构乡岔沟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大山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大寨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多魁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毛姑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平坝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青江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沙坝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沙锅教学点 赫章县结构乡松林小学 赫章县结构乡中心小学
赫章县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以乡推进工作规划表(小学)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单位名称 全县合计 城关镇 白果镇 达依乡 水塘堡乡 兴发乡 雉街乡 松林坡乡 妈姑镇 珠市乡 罗州乡 双坪乡 可乐乡 辅处乡 铁匠乡 河镇乡 德卓乡 安乐溪乡 财神镇 朱明乡 结构乡 六曲河镇 古基乡 哲庄乡 野马川镇 平山乡 古达乡 威奢乡 赫章县安乐溪乡大茶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丰岩教学点 赫章县安乐溪乡甘河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高桥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花秋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佳林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平顶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坪上教学点 赫章县安乐溪乡青山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瓦窑教学点 赫章县安乐溪乡碗厂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小河小学 赫章县安乐溪乡营上教学点 赫章县安乐溪乡中心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朝阳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大湾子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第二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第三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独山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发营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关地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柜子岩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河口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石板河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双山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犀牛塘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新田小学 赫章县白果镇中心小学 赫章县财神镇岔沟教学点 赫章县财神镇大路边小学 赫章县财神镇大山小学 赫章县财神镇大营教学点 赫章县财神镇发纳教学点 填表人: 学校性质 365 13 14 10 12 15 11 9 14 11 15 21 19 9 8 16 14 14 22 17 12 17 11 11 18 14 13 5 211 218 211 211 211 211 211 218 211 218 211 211 218 211 211 218 211 211 211 211 211 211 211 211 211 211 211 211 218 211 211 218 218 完小所数 316 13 13 10 10 12 9 9 14 8 14 18 19 9 8 14 9 10 13 14 10 11 10 10 18 14 12 5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填表时间: 目标年要达标学 校及所数 199 8 8 6 6 8 6 6 9 5 9 11 12 6 5 9 6 6 8 9 6 7 6 6 11 9 8 3 目标达标年份 2017年 2013年 2013年 2015年 2013年 2016年 2015年 2017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6年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2年 2014年 2013年 2014年 2012年 备注

121号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

121号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

毕节地区教育毕地教(2022)121号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地直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教育厅黔人通[2022]86、87、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制定了《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22年起,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按本细则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及学校要及时传达、贯彻到位,并将本细则及[2022]86、87、88号、毕地教人字(2022)16号、毕地教[2022]188号等相关文件挂网,便于广大教师查阅。

地区教育局查询网址: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主题词:教师职务评审实施细则通知毕节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教育厅黔人通[2022]86、87、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一)各系列、各职级任职基本条件、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等按黔人通[2022]86、87、88号等文件执行。

如省下发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条款细化和补充规定1、基本条件(1)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加“无违反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校长)‘十个不’承诺”的规定。

赫章县教育补贴申请书范本

赫章县教育补贴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赫章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您好!我是赫章县一名热爱教育事业的教育工作者,现向贵局申请教育补贴,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以下是我的申请理由和具体情况:一、热爱教育事业,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始终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的成长,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环境。

在教学过程中,我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帮助他们实现全面发展。

二、关注弱势群体,积极投身公益活动在我国,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许多孩子无法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为此,我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努力为这些地区的孩子们提供帮助。

我曾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爱心捐赠、支教等活动,为他们提供学习用品、图书和资金支持。

三、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培养未来企业家在教学中,我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更注重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我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为他们提供指导和资源支持。

近年来,我所指导的学生在创新创业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部分学生已经成功创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四、响应政策号召,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投身教育改革。

我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同时积极向学校和教育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教育改革贡献力量。

五、经济困难,急需补贴支持尽管我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但个人经济状况并不宽裕。

近年来,随着家庭开支的增加,我急需一定的经济支持。

在此,我诚恳地向贵局申请教育补贴,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总之,我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努力为教育改革贡献力量。

在此,我真诚地希望贵局能够给予我教育补贴的支持,帮助我更好地投身教育事业。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申请,期待您的回复!此致敬礼!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申请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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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材关考试通知
报:地区教育局4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系分管领导各1份
发: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各民办校(园)
存:2份(共印100份)
设考科目
(一)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含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术
三、考试时间
每年暑期第一周(具体时间和考务安排临时通知),每学年结束前各校按学科学段将参考教师信息(含姓名、报考学段、学科、出生年月等)及照片报县招生办。教师报考总体要求为教什么学段、教什么学科报考相应学段和学科;小学初中兼教者报初中;初中高中兼教者报高中;同时上有几个学科者选报主要任教学科。
四、组织管理
县教育局成立教师学科教材关考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初级中学校长,县直各校(园)校(园)长,各民办学校负责人为成员。考务安排由县招生办牵头组织,试卷命制及评卷由县教研室牵头组织,考试费用25元/科次,以学校为单位交县教育局计财股,从生均公用费中列文,不准向教师个人收取(补考者除外)。
赫章县教育局文件
赫教(2011) 30号
赫章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学科教材关考试的通知(试行)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各民办校(园) :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县教学质量,提升教师业务素质,激励、鞭策中小学教师深入钻研教材,打造一支师德优良、知识过硬、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根据地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学科教材关考试制度,请各中小学及早宣传动员,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五、结果运用
教师学科教材关考试成绩占总分值80%以上为合格,90%以上为优秀,每次考试不合格人员允许当年补考一次。每年学科教材关考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当年评聘职称和评先选优资格,绩效工资只能定为合格最低档;连续两年考试不合格者统一组织学习培训(费用自理);连续三年考试不合格者职称降低一级聘用,调整岗位学习提升并经补考合格后方能安排从事本学段、本学科教学任务。
一、考试对象
全县在册在编小学、初中教师(高中和幼儿教师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并将结果报县教育局)。年满50周岁男教师,年满45周岁女教师(年龄计算到每年12月31日止),患癌症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和经单位同意离岗疗养教师可缓考。
二、考试内容
所任教学段、学科教材相关知识及课程标准。高中教师学科考试试卷参照高考试卷题型和难易程度;初中教师学科考试试卷参照中考试卷题型及难易程度;小学教师学科考试教师学科考试以小学该学科知识及课程标准为主;幼儿教师全科考试以该教学课程标准为。主科考试方式为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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