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权转让通知书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下称“贵方”)就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一、债权情况1.判决(裁定)情况判决(裁定)文号:_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机构:_判决(裁定)结果:—判决(裁定)生效情况:己于_年_月一日生效。
(以下简称“文书。
2.文书的履行情况截至本通知发出日,贵方已向我方累计履行金额(通过强制执行、自行履行等任何途径)为人民币元。
3.债权情况截至本合同签订日,贵方仍应向我方履行的金额为人民币元。
以下将上述债权统称为“债权二、债权转让通知1.我方己经将文书项下我方对贵方的全部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贵方直接向该受让人履行债务。
2.本通知同时作为我方与受让方对贵方的催款通知。
3.本通知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4.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5.受让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_账号:—开户行:—6.受让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特此通知。
签署时间:年月日通知人(债权转让方/我方),(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付被通知方,一份由被通知方签署后交回)回执我方已接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债权转让方”)关于将债权转让方对我方债权转让给受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我方(如为债务人)承诺,将向受让方履行义务。
我方(如为担保人)承诺,将继续按照原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受让方履行担保义务。
签署时间:年月日债务人:担保人:。
债权转让公告格式

债权转让公告格式
1.债权转让公告格式篇1
———:
根据我(公司)与在x年x月x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x元债务,于x年x月x
日起转给。
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年月日
2.债权转让公告格式篇2
[ ]:
根据我公司与[ ]在20xx年[ ]月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 ]元债务,于20xx年月日起转给[ ]。
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 ]。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年月日
3.债权转让公告格式篇3
经协商,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债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对xx市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债务人)的债权《xx银行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及项下业务《xx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协议转让给河北敬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
自转让之日起,受让人取得债务人欠付债权人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物权等在内的全部债权,并有权依法要求债务人清偿并承担偿债责任,同时有权要求各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有权要求提供物权担保的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x年10月2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
尊敬的XXX公司:
本人系XXX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贵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XXX),根据该协议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同意,本人将XXX公司欠款债权(编号:XXX)转让给受让方,债权内容及金额详细如下:
1. 债权金额:XXX元;
2. 债务人姓名:XXX;
3. 债务人联系方式:XXX;
4. 债务人还款期限:XXX年XX月XX日。
二、由于本人个人原因,需将该债权转让给受让方,经严格核实,收受让方具备相应资金支付能力及资格,且同意接受原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三、转让方特此通知受让方,自通知书生效之日起,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债权金额XXX元,待款项到账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出具书面债权转让确认函及相关手续。
四、受让方应履行债务人的还款义务,按照原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进行付款,授权转让方代为监督和管理债权转让过程,确保债权合法有效转让。
五、特此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或问题,可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即为受让方明示接受并遵守以上内容。
特此通知。
转让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是怎样的债权转让,是指通过合同的⽅式,将债权转移到第三⽅的⼀种⾏为。
债权转让的通知⽅式主要⾮为两种,每⼀种⼜有⾃⼰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当然也是有⼀定的条件的,不可以随意转让。
下⾯店铺⼩编将会为⼤家详细的介绍⼀下。
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是怎样的债权转让通知的⽅式⼀般有以下⼆种:⼀是债权⼈通知债务⼈,债权⼈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
但是,如果债权⼈因特殊原因⽆法履⾏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也未偿不可。
另⼀种通知⽅式是债权⼈、受让⼈、债务⼈共同订⽴债权转让协议书。
债务⼈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五条【债权转让】债权⼈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约定⾮⾦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当事⼈约定⾦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
第五百四⼗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的,该转让对债务⼈不发⽣效⼒。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并变动】债权⼈转让债权的,受让⼈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的除外。
受让⼈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续或者未转移占有⽽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条【债权转让时债务⼈抗辩权】债务⼈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对让与⼈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主张。
第五百四⼗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的,债务⼈可以向受让⼈主张抵销:(⼀)债务⼈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对让与⼈享有债权,且债务⼈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债务⼈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合同产⽣。
第五百五⼗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费⽤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费⽤,由让与⼈负担。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债权转让委托书。
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受托人:[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一、债权转让通知。
1.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向债务人通知该债权转让事宜。
告知内容应明确表示委托人已将该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自通知送达债务人之日起,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2. 受托人可通过但不限于书面通知(包括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当面告知等方式进行通知。
若采用书面通知方式,受托人可按照委托人提供或已知的债务人联系方式进行送达,并保留相关送达凭证。
二、办理债权转让相关手续。
1. 协助受让人办理与该债权转让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债权相关资料(如债权凭证复印件、债权形成过程的说明材料等)、签署必要的文件等。
2. 在办理债权转让手续过程中,受托人应确保相关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维护委托人及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事项。
1. 受托人在处理上述委托事项过程中,有权在必要时与债务人、受让人或其他相关方进行协商、沟通,委托人认可受托人在合理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和采取的行动。
2. 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处理委托事项所需的一切信息、资料和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项时所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如交通、通讯、文件制作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名][具体日期]受托人啊,你可得好好办这事儿啊,就像帮自己讨债似的,可别马虎啦。
你就按照这上面写的,该通知通知,该办手续办手续,我可就全靠你啦。
要是办得漂亮,回头请你吃大餐!。
通知债务人有哪几种方式

A great company will always be cautious about its achievements, like a thin layer of ic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通知债务人有哪几种方式导读:1、口头通知:口头通知是所有债权转让通知方式中风险最高的一个,口头形式虽然简便易行,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
2、书面通知:债权人自行送达的,债务人当场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知悉债权转让的情况,即可证明通知送达给债务人等方式。
?一、通知债务人的几种方式一项债权转让应通知到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通知到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具体通知的形式如下:1、口头通知:口头通知是所有债权转让通知方式中风险最高的一个,口头形式虽然简便易行,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
2、书面通知:①债权人自行送达的,债务人当场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知悉债权转让的情况,即可证明通知送达给债务人。
②通过邮寄送达通知的,应当在快递单物品栏内注明送达文件的内容并保留快递单副本,最好同快递公司沟通邮寄对方签收的回执。
③公告通知常见于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批量转让资产。
一般不具有普适性,除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通知形式送达的银行等主体,其他主体不享有该项权力。
3、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通知:采用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应妥善保管该通知的存储媒介,注意证据的完整性,且应同时确保并证明接收通知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微信号码的持有人确为债务人。
4、起诉通知:部分地方已出台明确规定,认为“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视为‘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的通知》规定,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视为“通知”,法院应该在满足债务人举证期限后直接进行审理,而不应驳回受让债权人的起诉。
转让合同浅谈债权转让通知5篇

转让合同浅谈债权转让通知5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对某一债务人(以下简称“原债务人”)的债权,现甲方同意将其对原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乙方,以实现债权流转并达到双方共赢之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债权转让通知合同协议:一、债权转让事项1. 甲方将其对原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的部分或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具体转让比例及金额详见附件一《债权转让清单》。
2.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并已获得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或授权。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行使受让的债权,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通知效力1. 双方确认,本通知函的签署和履行构成对原债务人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通知。
本通知函送达原债务人后,乙方将替代甲方成为原债务人的债权人,享有和承担与债权有关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实现债权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向原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协助变更相关担保手续等。
三、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作为受让债权的对价。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详见附件二《支付协议》。
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精选3篇)

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精选3篇)个人债权转让范本篇1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公司对贵司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全部义务。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专此通知!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篇2————公司:根据我公司与————在————年——月——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元债务,于————年——月——日起转给————。
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年月日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篇3吴同志:你于20xx年8月22日向我借款五万贰千元整,至今未还。
现在,我的债权人已向我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以及我与范本军在20xx年12月1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你所欠我的五万贰千元债务,于20xx年 10月22日起转。
我同意将债权转让给他(),由你直接向其偿还全部欠款与一年连贰个月的利息,同时承担此案不得不起诉的诉讼费,并以挂号信通知于你。
由于你是以自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同时又是以武汉市佳作仁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与我发生此笔借款关系的,此笔拖欠款你公司理当不可回避此责,对此笔偿还借款、以及承担此案不得不起诉的诉讼费一并负连带责任。
特此通知。
债权人:年10月22日。
债权转让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但是上述规定并未限制通知的形式。
通知的形式并非只有书面形式一种,口头通知亦可。
因此,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等其他形式通知债务人,只要债权人能证明其确实就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债务人即可。
如果债权人就债权转让事宜未通知债务人或者无证据证明,并不能导致债权转让无效,只是因为债务人未受通知,债务人可以按照原合同约定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债务人的债务履行适当。
如果债权受让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可以以其未受通知为由抗辩,并拒绝履行。
另,2001年4月2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
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
但是,实践中,应当慎用,如果债权转让通知能够送达债务让人(无论书面或者口头),那么采用公告的方式可能达不到通知的法律效果。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1.关于债权转让通知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
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
因口头通知形式一般情况下无法保存证据,导致无证据证明已通知的事实。
据此,债务人就会提出因债权人未按《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对其不发生效力的抗辩。
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因债务人抗辩理由成立,法官便判决驳回原告即受让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转让通知函怎么写,如何理解债权转让通知函怎么写?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在债权转让时,有的原债权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叫新债权人自己或者是另外的人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新债权人就拿着债权转让通知函、欠条告诉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叫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
这是绝对不行的,这种通知也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在许多的债权转让通知函中,常约定由第三方承担债务,究其原因是债权人担心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有限,由债务人提供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合同中来,由三方约定,债权转让通知函履行完毕后,所形成的债务由第三方承担。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函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亲爱的债权人:您好!根据我方资金需求和双方的协商一致,特此向您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一、债权人信息:债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债务人信息:债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债权转让内容: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债权人同意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收款方,转让债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转让日期为_______________(具体日期)。
四、债权转让条件:1. 债务人同意并接受债权转让,并承诺及时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2. 债权转让后,收款方成为债权人,享有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3.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一切关系将由收款方承担。
四、债权转让的效力:本债权转让通知书经债权人与收款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违约责任:1. 如债权人未按约定将债权转让给收款方,债权人应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收款方未按约定支付债权转让对价,收款方应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1. 本债权转让通知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双方同意,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请债权人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并返还一份签字盖章的通知书副本作为存根。
特此通知。
债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甲方:(债权受让人)地址:联系:乙方:(债权转让人)地址:联系:鉴于甲方对乙方拥有的债权有意进行转让,并且乙方同意将债权转让给甲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债权转让的内容1. 债权转让人(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详细说明债权的类型、金额、债务人等信息)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甲方)。
二、转让条件1. 甲方同意接受上述债权转让,并支付乙方相应的债权转让价款。
2. 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转让限制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三、债权转让价款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具体金额)。
2. 甲方应在(具体日期)前将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四、附属文件本通知书可作为债权转让的依据,相关附属文件如下:1. (附件1名称):(附件1内容的简要说明)。
2. (附件2名称):(附件2内容的简要说明)。
3. (附件3名称):(附件3内容的简要说明)。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法律名词1):(法律名词1的注释)。
2. (法律名词2):(法律名词2的注释)。
3. (法律名词3):(法律名词3的注释)。
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困难及解决办法:1. (可能遇到的困难1):(解决办法1)。
2. (可能遇到的困难2):(解决办法2)。
3. (可能遇到的困难3):(解决办法3)。
七、其他条款1. 本通知书的发出、接收及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
2. 若本通知书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1:(附件1名称)描述:(附件1描述)2. 附件2:(附件2名称)描述:(附件2描述)3. 附件3:(附件3名称)描述:(附件3描述)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律名词1:注释12. 法律名词2:注释23. 法律名词3:注释3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可能遇到的困难1:解决办法12. 可能遇到的困难2:解决办法23. 可能遇到的困难3:解决办法3。
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权转让通知书尊敬的_____: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现将我(转让方)对您所拥有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首先,向您说明一下债权的基本情况。
该债权是基于我与您在_____(具体时间)签订的_____(合同名称)而产生的。
在该合同中,您应当向我履行_____(具体的义务和责任),但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您尚未完全履行上述义务,致使我对您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接下来,我要告知您,我已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了_____(受让方名称)。
此次债权转让已经依法完成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
从债权转让生效之日起,_____(受让方名称)将成为您新的债权人,有权向您主张上述债权的全部权利。
这意味着,您需要向_____(受让方名称)履行原合同中您对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您应当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_____(受让方名称)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您未能按时履行,_____(受让方名称)有权依据法律和合同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
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尽快与_____(受让方名称)取得联系,确认债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和您的还款安排。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债权转让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具有不可撤销性。
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_____(受让方名称)履行义务。
希望您能够理解并重视此次债权转让事宜,积极配合新的债权人解决相关问题。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您随时与我或_____(受让方名称)联系。
转让方(签字/盖章):_____日期:_____受让方(签字/盖章):_____日期:_____。
债权转移通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权转移,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转移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中通知法律规定是债权转移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债权转移通知的法律规定、通知方式、通知义务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债权转移通知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但是,债务人在转让通知到达之前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的,该转让对债务人生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但是不得对抗受让人。
”三、债权转移通知的方式1. 书面通知:债权转移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书面通知应当载明转让债权的具体内容、受让人信息、通知日期等。
2. 口头通知:在特定情况下,口头通知也可以作为债权转移通知的方式。
但是,口头通知需要债务人予以确认,否则债权转移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 公示通知:对于某些涉及众多债务人或者债权金额较大的债权转移,可以通过公示方式进行通知。
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媒体发布等。
四、债权转移通知的义务1. 债权人义务: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有义务将债权转移事宜通知债务人。
通知义务的履行,对于债权转移的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借贷协议约定的债权转移通知

借贷协议约定的债权转移通知尊敬的债权人:根据《借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原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向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借款人民币XXX万元,并在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借款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特此通知甲方,甲方与乙方已就将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一致如下:一、变更后的债权人甲方同意将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自此成为借款的新债权人。
原债权人:甲方受让债权人:丙方二、债权转让后新的权益关系1. 乙方同意接受债权转让,债务人身份和所有权利义务保持不变。
2. 丙方将享有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应付的利息、本金和违约金等。
三、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债权转让相关的证据文件和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凭证、债权转让登记等。
乙方应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尽快对债权转让事宜进行确认,并签署相关文件。
2. 乙方收到债权转让文件且完成确认手续后,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以确保丙方成为新的债权人。
四、甲方与丙方之间的赋权关系丙方成为新的债权人后,甲方同意将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丙方,并对本借贷协议的执行完全放权给丙方。
五、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 丙方有权收取协议约定的利息、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享有与该债权有关的其他权益。
3. 丙方有义务向乙方妥善保管本协议相关文件,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六、变更通知的生效1. 本债权转让通知从甲方及乙方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生效。
2. 本通知一经生效,甲方与乙方应立即将本通知副本交付给丙方,以便丙方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本债权转让通知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甲方存档,另一份由乙方妥善保管。
如需变更通知内容,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文件生效。
特此通知!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债权转让的通知⽅式债权转让,⼜称债权让与、债权移转,是指债权⼈将其债权移转于受让⼈的民事法律⾏为,受让⼈在取得转让的债权后,成为债权⼈,转让⼈则就此丧失债权⼈资格。
债权转让是⼗分常见的事情,但是债权由于其重要性,必须做到准时准确地通知到位。
那么债权转让的通知⽅式有哪些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转让的通知⽅式(1)“⼀对⼀”通知(2)“登报公告”通知(3)“共同署名”通知(4)“授权”通知我国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债权⼈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效⼒。
”该条⽂未规定债权⼈转让债权应于何时通知债务⼈。
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与受让⼈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或债权⼈虽通知了债务⼈,但只⽤⼝头形式通知,债务⼈出于达到拖延履⾏债务的⽬的,不承认债权⼈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
《证券公司及基⾦管理公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第⼆⼗三条规定,基础资产为债权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
《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中基协函〔2014〕459号)第五条规定,基础资产为债权的,管理⼈在转让环节应当关注转让登记、通知债务⼈、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等相关安排。
根据前述规定,作为基础资产的贷款债权,在证券化业务中,⼩贷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履⾏必要的通知义务。
⼩编认为主要可以通过如下四个⽅⾯进⾏完善:(1)“⼀对⼀”通知就⼩贷资产债权转让的通知形式,若基础资产笔数不多,且操作可⾏,成本较低,建议优先采⽤“⼀对⼀”的通知⽅式,逐个通知所有的债务⼈及担保⼈,并以取得债务⼈及担保⼈的回执确认为佳。
(2)“登报公告”通知若基础资产笔数太多,⼀对⼀通知存在操作障碍时,建议采⽤“登报公告”⽅式通知。
《合同法》第⼋⼗条虽然规定了通知主体与通知义务,但是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形式。
杨卫华律师: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问题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问题杨卫华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笔者近期处理了一起债权转让纠纷的案件。
案件中,400万债权击鼓传花样快速转让,诉讼、仲裁轮番登场,债务人不堪其扰。
具体案情简述如下:债权人甲将房产买卖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乙享有的债权400万元转让给丙。
甲丙双方签订有债权转让协议书。
该债权转让协议书第六条约定,债权转让通知书由甲向乙发送或由甲授权丙通知乙或丙直接通过诉讼“送达诉讼状副本”方式通知乙。
该债权转让协议书签订后,甲并未通知乙,丙直接向浙江某法院起诉乙,乙发动管辖异议成立,法庭驳回丙的诉请。
丙被驳回后再次将债权转让给丁,丙丁双方签订有债权转让协议书。
该债权转让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债权转让通知书由丙向乙发送或由丙授权丁通知乙或丁直接通过诉讼“送达诉讼状副本”方式通知乙。
该债权转让协议书签订后,丙向乙发送债权转让通知的手机短信,丁向有管辖权的上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乙偿还债权400万及相应违约金。
该案涉及民间高利贷、虚假债权、管辖异议、形式交易等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关注的仅是一个细节问题: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该案涉案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在通知问题上同时规定了债权人通知、债权受让人通知、裁判机关通知三种方式,在具体实施时又采取了电子通知的方式。
这些方式都是有效的吗?如何做到有效的通知?这就是本文想讨论的问题。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小,但却是债权转让中的关键性问题!《合同法》第79条至第83条建立了债权转让制度,其中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该条明确了债权转让的生效以通知债务人为前提。
未通知的不生效。
这是很要命的,因为不通知或通知存在瑕疵,债权转让的效力就可能被推翻。
不过,这又是一个模糊的规定。
《合同法》及其最高院发布的三个司法解释对什么的行为方式才是“通知”这个问题都没有进一步的明确细化。
在很多判例中,主审法官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也存在诸多差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1、书面通知
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种方式,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口头形式虽然简便易行,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2、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商业银行巨额债权,债务人众多,在通知债务人上压力很大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通知义务。
二、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的方式
1、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
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2、不宜采用公告通知送达方式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
但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国有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不具有普适性。
而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其他主体不享有该项权力。
3、最佳方式是公证送达
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就该问题,(一)、因资产公司为特殊的受让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原债权银行与债务人有协议管辖约定的,如不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继续
有效。
”之规定,“约定管辖”继续有效,该条款继续适用;(二)、若资产公司将债权再次转让给第三人,则该条款是否仍将继续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一条“国有商业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贷款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本院发布的上述规定。
”之规定,“约定管辖”亦继续有效,该条款继续适用;在上述两情形下,因有法律明确规定,问题较易解决。
(三)、但若原合同为普通民事合同,在债权转让之情形下,原“约定管辖”条款是否继续有效呢?依法理,民事权利之受让,受让之标的应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之统一体,程序权利为实体权利存续之保障,实体权利为程序权利存在之基础,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受让人同意受让债权,即应认定其同意接受属债权组成部分之原“约定管辖”条款,而“约定管辖”条款对债务人而言,原本即是其应履行之条约义务,故该条款的适用不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之失衡,应继续履行;且由《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可知,债务人依据原合同之条款对让与人享有的抗辩权继续有效,则原合同条款继续有效,继续适用理应为题中之义。
综上,债权转让之情形下,原“约定管辖”条款可继续适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合同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
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在这里,通知的形式并未做严格限定,故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电文等各种形式进行告知,只要意思送达即可。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为了规范行为,控制风险,在进行类似的告知行为时,最好采取寄送纸质告知函或者是电文送达,保留送达记录,以便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