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及计算
2020年最新工伤认定标准
2020年最新工伤认定标准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四、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工资计算标准
工伤工资计算标准
工伤工资是指因工伤造成劳动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用人单
位应当支付的工资。
工伤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伤发生
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确定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的计
算公式为,月平均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12。
其次,根据月平均工资确定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
工伤津贴的
发放标准一般为月平均工资的60%至100%不等,具体标准由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再次,根据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确定工伤津贴的具体金额。
工
伤津贴的具体金额=月平均工资×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
最后,根据工伤发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伤津贴的发放期限。
一
般情况下,工伤津贴的发放期限为劳动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期间,但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劳动者在12个月内仍未恢复劳动能力,需
要继续发放工伤津贴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确定工伤津贴的发
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津贴的发放应当及时足额,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工伤津贴。
同时,劳动者在接受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用,并根据国家规定购买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工伤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确定月平均工资、确定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确定工伤津贴的具体金额和确定工伤津贴的发放期限。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支付工伤津贴,并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0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2020最新工伤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0527
2020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2020最新工伤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员工应当在三十日至内向单位进行工伤申报,如果是职业病的申报期限是一年,如果工伤职工要申请工伤精神损失费的,那么最新工伤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2020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重庆工伤2020标准明细(最新)
2020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简表)2020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2020年重庆市工伤赔偿项目: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职业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国家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下面是一览表,详细列出了工伤赔偿的相关标准。
一、一次性工亡费标准:1.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效期内的工伤事故,一次性工亡费标准为300,000元。
2.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工伤事故,一次性工亡费标准为500,000元。
3.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效期满20年以上的工伤事故,一次性工亡费标准为800,000元。
二、伤残津贴标准:1.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程度和受伤时月工资的比例进行计算,其中伤残程度分为1-10级,每级对应不同的津贴标准。
2.一级伤残津贴标准为受伤时月工资的90%,二级伤残津贴标准为受伤时月工资的80%,依次类推。
三、医疗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为因伤势需要就医治疗的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2.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劳动者不需要承担。
四、误工补助金标准:1.误工补助金为劳动者因工伤暂时不能从事原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实际失去劳动能力程度,按月发放。
2.误工补助金标准为受伤时月工资的80%,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丧葬费标准:1.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其丧葬费标准为综合累计工资的20倍。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1.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劳动者因工死亡给供养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生活困难程度和家庭状况进行补偿。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受伤时月工资的30%至50%,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康复费标准:1.康复费为因工伤造成劳动者残疾后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包括康复训练费、康复器具费等。
2.康复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劳动者不需要承担。
八、退休费标准:1.工伤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退休金的计算按照该地区退休金标准执行。
以上是工伤赔偿标准的一览表,用于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和适用工伤赔偿相关政策。
2020年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属同意,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护理费用,每月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生活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护理的,由伤残津贴中扣除相应金额支付生活护理费用,每月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8.伤残赔偿金(工伤基金支付)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残疾程度后,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赔偿金。
2)伤残赔偿金的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9.死亡赔偿金(工伤基金支付)1)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死亡赔偿金。
2)死亡赔偿金的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020年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以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赔偿标准:1.就医原则: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到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受到伤害之日起7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经办机构报告,或者职工经急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未及时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支付: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100%报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应当选择与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
3.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结算: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工伤康复机构结算。
4.住院伙食费补助、交通食宿费标准: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到本设区的市以外的地区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是指因从事工作而导致的伤害或疾病,工伤赔偿是指用一定金额补偿工伤受害人的损失。
我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赔偿标准不同于普通刑事或民事赔偿标准,其计算也更加复杂,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表进行准确的计算。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工伤赔偿基本标准国家对工伤赔偿基本标准做出了相关规定: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是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按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原则:企事业单位用职工实际年薪总额除以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平均每天工资,再乘以治疗所需天数。
按照不同标准计算:(1)企业职工:治疗所需天数×每日平均工资(用职工实际年薪总额/实际工作天数计算)×2.5。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365/12×当月月平均工资×3个月。
3、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将基础赔偿金按照规定进行乘法运算计算。
4、因工致残津贴:按照基本工资或者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二、怎样计算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上述标准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日住院标准发放。
3、医疗期的工资及随访期的社保、基金、医疗费用:失业、生活、医疗费用可享受保险公司和社区医疗服务。
4、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以残疾程度为基础,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乘以基础赔偿金。
5、死亡赔偿金:在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支付死者的遗属所需的赔偿金,其中父母、配偶、子女应当依次享受赔偿金。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的详细介绍,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工作者,要为自己的工伤保驾护航,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守工作安全措施。
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申请工伤赔偿。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职工全体的保护。
2020年石家庄工伤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石家庄工伤赔偿标准和方式第一章:赔偿标准第二章:赔偿项目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第四章:其他备注2020版白皮书第一章:赔偿标准2020年石家庄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2020年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及赔偿规定
2020年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及赔偿规定2020年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及赔偿规定发布时间:2020-01-10一到十级的工伤该怎么鉴定呢,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2X 年劳动法1-10级的工伤鉴定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各级伤残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发生工伤后如何要求赔偿?2020年工伤1-10级赔偿标准详解
在生活中,职工在工作时常常会一不小心就发生工伤,比较严重的就可能无法继续上班而进行治疗。
治疗需要一定的费用,费用一般是由保险出,但是要进行工伤鉴定。
很多咨询者常常因为申请部门没有找对,从而耽误工伤认定时间,导致申请不被受理的情况很多。
那么究竟要如何要求工伤赔偿呢?下面由我们资深律师为您详细讲解2020年申请工伤赔偿的有关知识。
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及计算方法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及计算方法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工伤赔偿标准2020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2020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因工作岗位所导致的疾病
对于因工作岗位所导致的疾病,按照劳动者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中的月平均值(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的50%至500%进行赔偿。
其中,职业病的赔偿比例为50%至400%。
二、工伤事故
1. 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
对于因工伤事故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至100%进行赔偿。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
十四级进行评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不同。
2. 遗属和供养人员的抚恤金
若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死亡,根据其死者的供养人数,向遗属和供养人员支付抚恤金。
抚恤金的月金额度为劳动者死亡前一年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中的月平均值的40%至60%。
供养人数较多的情况下,支付的抚恤金也会相应增加。
3. 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支付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其中,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享受70%的医疗费用补助,五至十四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享受100%的医疗费用补助。
4. 工亡后的丧葬费
对于因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的,支付丧葬费。
丧葬费的标准为劳动者死亡前一年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中的月平均值的60%至100%。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上述所述为一般的标准。
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得准确的工伤赔偿标准信息。
2020年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江苏省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被认定为工伤的各类情形: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是如何认定为工伤,那么接下来就是认定工伤后都有哪些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四.具体工伤赔偿标准及补偿(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020年湖南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湖南工伤赔偿标准2020年湖南工伤赔偿标准一、津贴类1、伤残津贴(1) 一级伤残津贴标准:伤残程度为1级的职工,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30%。
(2) 二级伤残津贴标准:伤残程度为2级的职工,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40%。
(3) 三级伤残津贴标准:伤残程度为3级的职工,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50%。
(4) 四级伤残津贴标准:伤残程度为4级的职工,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60%。
(5) 五级伤残津贴标准:伤残程度为5级的职工,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70%。
2、伤病假津贴(1) 轻伤或患有工伤病,期间不超过一年的,按照工资的100%发放伤病假津贴。
(2) 伤病期连续不断地超过一年后,期满第一个月起,工伤津贴按伤病期前一年的工资总数的70%发放,但不得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医疗费用报销1、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不收取个人负担。
2、工伤职工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个人负担15%。
3、临时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个人负担10%。
4、临时工伤职工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个人负担20%。
三、伤残评定费根据伤残程度进行评定,每级伤残评定费为基本工资的10%。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1、独居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按伤残职工基本工资的5%发放,无工资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有配偶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按伤残职工基本工资的10%发放,无工资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无配偶、有供养子女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按伤残职工基本工资的15%发放,无工资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4、有配偶、有供养子女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按伤残职工基本工资的20%发放,无工资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附件:1、《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相关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残津贴: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后,按照伤残程度等级,发放的一种经济补贴。
2020版工伤赔偿标准(1-10级、工亡)
2020版工伤赔偿标准(1-10级、工亡)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工伤职工经过专业鉴定后,确认属于几级工伤的,那么就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
今天,我们主要了解一下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020年温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温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方式第一章:赔偿标准第二章:赔偿项目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第四章:其他备注2020版白皮书第一章:赔偿标准2020年温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工伤赔偿标准及流程(以2020年河北秦皇岛为例)
工伤赔偿标准及流程(以2020年河北秦皇岛为例)一、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一到四级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标准,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85%,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5%,按月领取。
生活护理费:以本统筹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为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3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为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
住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住宿费用,省内60元∕天∕人,省外115元∕天∕人。
交通费用: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火车票、长途公共汽车、飞机等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火车要求乘坐头等席以下坐位、乘坐火车卧铺和飞机的需报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2020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实务中参考。
(一)、1-10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 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说明:1)1-4 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 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 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采取定额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 5 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 4 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 3 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 2 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 不足1 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020工伤鉴定各级标准和赔偿办法
2020工伤鉴定各级标准和赔偿办法(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 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及计算方法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27个月(2)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25个月(3)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23个月(4)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21个月2.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90%(2)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85%(3)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80%(4) 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18个月(2)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16个月2. 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 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 11个月(3)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 条。
(四)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 3 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 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 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 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 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6 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4 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3 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2 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 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 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 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1、医疗费。
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
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2、误工费。
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
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
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
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
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
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
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 年按每天50 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
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
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
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
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
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
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
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
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
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
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
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
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
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