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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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常政发[2003]88号关于颁发《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房管、财政、物价、工商、经贸、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对拆迁项目进行评估;(二)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五)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六)实施房屋拆除。

实施房屋拆迁施工的时间,应当自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以下简称征收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评估技术行为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要求。

第三条征收评估的对象为征收范围内经现场查勘认定的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征收评估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征收评估的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征收评估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五条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既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了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规模、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档次、权利性质等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第六条同一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大的,可以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同一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等进行沟通协商,执行统一标准。

第七条被征收房屋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其中,住宅分为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两类。

成套住宅是指房屋套内有卧室、厨房、卫生间、起居室等,经规划等部门同意,按统一规划、设计、建造的,一梯二户或二户以上多层单元式住宅;非成套住宅是指除成套住宅以外的所有住宅。

非住宅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两类。

营业用房是指符合规定能够对顾客提供有形商品买卖并进行直面服务活动的合法场所;非营业用房是指除营业用房以外的所有非住宅。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
附件1: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
类别
级别
结构、装修及设备状况
重置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1
钢筋砼基础,钢砼框架或剪力承重、砖墙围护、外墙面砖或涂料、内墙中级抹灰、普通水泥地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水、电、卫、消防设施齐全。
1100


1
钢筋砼框架承重,钢筋砼基础,实砌墙围护或填充墙,钢筋砼屋面或钢屋架,木基层,水磨石地面,铝合金门窗或塑钢窗,木门,水、电、卫、消防设施齐全,适用于多层办公和外墙面均为面砖商业用房。
240




1
砖或钢筋砼条基,实砌墙承重,木桁条,洋松木屋架,平瓦屋面,内外粉刷硬木楼地板西式木楼梯,用料讲究,制作精细(起线雕花)的硬木门窗,薄板吊平顶,水、电、卫设备俱全,庭院或花园洋房。
600
2
老式木楼清水墙,砖或钢筋条基,木桁条,普通木楼地板、木楼梯,木屋架,平瓦望砖(木望板)屋面,内外粉刷,普通吊平顶,有水、电。
290
6
砖墙,平瓦屋面,杂木椽,杂木桁砼简易木门窗,水泥地,有水、电。
240
其他
结构
1
砖墙、杂木桁条或水泥桁条,简易屋面,木柱,门窗尚好,水泥地面,有水、电。
180
2
部分砖墙,门窗一般,简易屋面,砖地,门窗破旧,有水、电。
150
3
披屋。
130
注:1.以上标准中所列房屋的层高(除其它结构的房屋)为:砖木结构2.7米,钢砼结构3.6米,混合结构2.9米。房屋层高每增减0.2米,重置价格相应增减2%,房屋层高为地坪面与上层板顶面之间的高度,前后沿高不等的,以平均高度计算。

武进牛塘农村拆迁补偿

武进牛塘农村拆迁补偿

武进牛塘农村拆迁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农村拆迁赔款过程中,会因为地理因素,市场价格等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但是,尽管存在差异,所有的赔款项目,赔款金额,都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赔偿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实施。

在武进牛塘村,就因为双方没有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而造成了拆迁过程中的纠纷,下面请看有关武进牛塘农村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摘要:一、引言二、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基本情况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四、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五、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本文将以武进区为例,为您介绍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的相关内容。

二、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基本情况武进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近年来发展迅速。

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保障拆迁过程中各方合法权益,武进区相关部门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该范本旨在明确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和方式,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2.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地址、面积、结构、用途等信息。

3.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和方式:包括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安置面积、安置方式等。

4.拆迁安置房的质量和期限:协议中应明确安置房的质量和交付期限。

5.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6.违约责任: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7.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

四、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1.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注意事项:在签订协议书时,双方应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完整、明确。

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协议时,应保留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日后查证。

五、总结总之,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为当地拆迁工作提供了一个标准和依据。

协议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充分了解协议书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常州拆扦房屋赔偿政策

常州拆扦房屋赔偿政策

常州拆扦房屋赔偿政策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常州市的房屋建设和拆迁工作也在不断增加。

对于存在争议的拆迁房屋,常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赔偿政策,以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常州的拆迁赔偿政策。

首先,常州市政府制定的拆迁赔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补助。

当发生拆迁时,被征收人有权享受新房补助。

根据常州市政府的规定,房屋补助金额与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所处地理位置有关。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房屋的新房补助金额不低于市场价值的120%,可以在购房或租房等方面得到合理补偿。

二、过渡安置费。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进行搬迁和安置。

常州市政府规定,对于需要搬迁的被征收人,可以享受过渡安置费。

过渡安置费根据被征收人的家庭人口数量和住房面积进行计算,以确保被征收人在搬迁过程中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三、生活补助。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的生活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常州市政府规定,对于需要搬迁的被征收人,可以享受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主要包括过渡期间的生活费用、居住费用和子女教育费用等,以确保被征收人在搬迁过程中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就业安置。

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能会面临就业问题。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就业权益,常州市政府规定,对于需要搬迁的被征收人,应提供相应的就业安置方案,包括培训、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岗位安排等,帮助被征收人重新就业或创业。

五、土地补偿费。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也需要进行补偿。

常州市政府规定,被征收的土地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合理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补偿措施。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常州市政府还提供一系列其他补偿措施,包括临时安置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补偿费等,以满足被征收人在搬迁过程中的各项需求。

总体来说,常州市的拆迁赔偿政策相对健全,能够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例如,一些被征收人认为赔偿金额不足以满足他们的需求,或者认为赔偿标准不合理。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房屋拆迁),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主管部门,对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征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审核、业务培训指导、政策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协调等事务。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城管、房管、公安、工商、财政、物价、人社、民政、监察、审计、法制、信访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

各区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机构承办本辖区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征地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内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市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事征地房屋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征地房屋拆迁应当依照本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地,不得阻挠、妨碍征地房屋拆迁的实施。

第七条征地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有利于城市和村镇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

第二章征地房屋拆迁管理第八条征地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征地依法报批前,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等程序;(二)取得征地批准文件后,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登记手续;(四)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听取意见;(五)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六)签订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七)按照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八)搬迁腾地,实施房屋拆除;(九)依法应当遵循的其他程序。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2]1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2]1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2〕1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房屋拆迁),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主管部门,对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征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审核、业务培训指导、政策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协调等事务。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城管、房管、公安、工商、财政、物价、人社、民政、监察、审计、法制、信访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

各区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机构承办本辖区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常州拆迁补偿标准

常州拆迁补偿标准

常州拆迁补偿标准常州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对于原有房屋居民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被拆迁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的合理经济补偿和安置政策。

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安置。

常州市作为江苏省的经济中心城市,近年来城市发展迅猛,拆迁工作也相应加快。

为了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常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首先,常州市政府制定了拆迁补偿的基本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常州市对房屋的补偿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过渡补贴、搬迁补贴等。

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和房屋所在地段等因素,政府可以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

此外,对于因拆迁导致居民无法居住的情况,政府还会提供临时性安置,确保居民能够有地方居住。

其次,常州市政府制定了拆迁补偿的优惠政策。

针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如低收入家庭、残疾人、高龄老人等,政府会提供更加优厚的补偿和安置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在拆迁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照顾。

此外,对于一些有居民自建房屋的情况,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再次,常州市政府制定了拆迁补偿的程序和要求。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进行,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政府部门必须经过合理的勘察和评估,在拆迁补偿标准确定后,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公告,确保拆迁户能够及时了解到自己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政策。

最后,常州市政府在拆迁补偿标准方面还加强了监督和评估机制。

政府要求相应部门和机构要定期对拆迁补偿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拆迁户所得到的补偿和安置政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对于存在违规操作和不合理补偿的情况,政府会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法律法规的执行。

总之,常州市在拆迁补偿标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政府通过基本标准的制定、优惠政策的制定、程序和要求的明确以及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加强,确保了拆迁户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模板

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模板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 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 点击>>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以国务院征地拆迁标准为基础, 全国各地都制定了属于当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虽然有时会略有偏差, 但总体大纲不变。

下面, 为您总结了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帮您了解常州市的政策, 了解常州市的补偿标准。

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 维护公共利益, 保障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房屋拆迁), 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主管部门, 对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有关征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审核、业务培训指导、政策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协调等事务。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城管、房管、公安、工商、财政、物价、人社、民政、监察、审计、法制、信访等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做好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

各区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单位, 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机构承办本辖区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征地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迁实施单位, 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内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市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事征地房屋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征地房屋拆迁应当依照本办法等有关规定, 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地, 不得阻挠、妨碍征地房屋拆迁的实施。

武进区拆迁补偿标准

武进区拆迁补偿标准

武进区拆迁补偿标准
武进区作为江苏省常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近年来在城市建设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一些老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需要进行拆迁。

在进行拆迁的同时,对于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关系着拆迁户的切身利益。

因此,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武进区拆迁补偿标准需要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房龄、建筑结构等因素,确保补偿标准能够真实反映被拆迁户的损失。

同时,还需要考虑被拆迁户的家庭人口情况、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确保补偿标准能够满足被拆迁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武进区拆迁补偿标准需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武进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价格,确保补偿标准既能够满足被拆迁户的合理诉求,又不会给地方财政造成过大压力。

同时,还需要注意避免补偿标准过高导致恶性竞争和社会不稳定的问题。

最后,武进区拆迁补偿标准需要具有可持续性。

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避免因为过高的补偿标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城市建设的不合理。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效果,防止出现弊端和腐败现象。

综上所述,武进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可持续性。

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建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研究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真正做到让被拆迁户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推动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武进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11页word

武进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11页word
第十六条采用统一复建方式进行安置的,按照拆迁房屋面积每平方米70-90元标准支付给组织复建的镇、村或有关单位,专项用于复建地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因征用土地被拆迁的房屋,原则上采用自拆自建或由被拆迁人委托镇、村统一复建的办法予以安置。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安置的,应当采用统一复建的办法;对无土地安排建房的,可采用统一安置的办法予以安置,安置标准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物价、建设等部门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自拆自建或统一复建的,由镇、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规划制定复建方案,复建房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符合本市的规定面积,用地、建房手续应当报经有权部门批准。
(四)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五)宅基地、非农业集体建设用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用地、机耕道路用地等,按其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需易地复建的,按复建地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原地不再予以补偿。本项中非农业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土地所有权的归属支付;
第十二条征用土地需拆迁房屋的,在征用土地方案批准后,由市国主资源局按照规定程序公告拆迁决定并委托被征地镇、村或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及被征地的镇、村应当配合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被拆迁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装修)的补偿标准,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物价、建设等部门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征用土地范围内拆迁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产权证明,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原则,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
3、沥青路每平方米100元;
4、混凝土路每平方米120元。
(七)对所在村委在被征土地上投入的农田建设资金,城市规划区内按每亩5000元予以补偿,其他土地按每商2000元予以补偿。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设备折旧处理。

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我国拆迁的范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断的扩大,拆迁从很多方面来讲都是好事,因为可以使社会面貌焕然一新,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又会给被拆迁户带来很大的影响。

其中对企业厂房拆迁的影响最大,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

▲一、武进区非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1、第二十五条拆除集体公益事业用房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第二十六条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和企业非生产用房后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面积的重置价格给予补偿。

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后,不需搬迁设备的,不补偿设备搬迁费;需搬迁的,其设备的拆除、搬迁、安装等费用,按被拆除生产用房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15%给予补偿(见附件5)。

被拆迁企业的具体安置办法另见附件6。

3、第二十七条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按生产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元给予补偿。

4、第二十八条被拆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腾空让房的,按实际停工停产需待业的职工人数每人每月700元计算,予以两个月的奖励,逾期不作奖励。

职工人数按企业与在职在岗职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上年末报税务部门核定的人数来确定。

在实施征地拆迁前已停工停产的不予补偿。

5、第二十九条审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

征地拆迁人或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在与被拆迁企业签订拆迁协议前必须将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附属物评估报告、停工停产、搬迁费用等补偿情况报区拆迁督查组审计,经审计后再与被拆迁企业签订拆迁协议。

▲二、法律责任1、第三十条被征地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故意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款的,予以追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摘要:一、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概述二、协议书的具体内容1.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2.拆迁原则和方式3.补偿标准和金额4.拆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期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三、签订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正文:一、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概述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范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权益关系。

该协议书明确了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拆迁原则和方式、补偿标准和金额、拆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期、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有效地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书的具体内容1.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所在地、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所有权人等信息。

这些信息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以便于双方当事人了解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

2.拆迁原则和方式拆迁原则和方式是指在拆迁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原则和采取的方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等方式。

在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采取的拆迁方式和相关原则。

3.补偿标准和金额补偿标准和金额是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

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附属物价值等因素,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确定补偿金额。

在协议书中,需要明确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4.拆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期拆迁期限是指拆迁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期限。

搬迁过渡期是指被拆迁人在拆迁期限内需要搬迁完毕的期限。

在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拆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期的具体时间,以便于双方遵守。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未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在协议书中,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和承担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协议书中,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接受的争议解决方式。

三、签订协议书的注意事项签订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保协议书的内容符合双方意愿。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办法(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办法(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武进中心城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顺利推进我区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保障中心城区建设,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5]55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补偿,是指征地拆迁人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地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限于湖塘镇和高新区北区的行政区域。

第四条货币补偿由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征地拆迁应安置人口及照顾人口的货币补偿两部分组成,具体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应安置人口及照顾人口的确定按武政发[2005]5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被征地拆迁人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安置房安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第六条应安置人口及照顾人口补偿标准按批次实行动态调控。

首批次货币补偿标准为:应安置人口数×40平方米×2400元/平方米+照顾人口数×40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

后续批次的货币补偿标准如有变动,由区物价局会同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根据商品房市场价格情况核定后公布。

第七条被征地拆迁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应当填写申请表,由组、村、镇(开发区)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货币补偿金额结算凭证》和《购买定向商品房通知书》。

《货币补偿金额结算凭证》不得变造、转让、买卖、赠与、抵押等。

第八条被征地拆迁人凭《购买定向商品房通知书》,可在武进中心城区范围内自由选购由区建设局公布的定向楼盘内的商品房。

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其应安置人口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奖励;不购房、或超过规定时间购房、或不在定向楼盘内购房的,则不予奖励。

被征地拆迁人选购定向楼盘内的商品房,其中应安置面积(包括应安置人口面积和照顾人口面积)部分可按区建设局与相关部门核定的优惠房价结算;如购买超过应安置面积商品房的,超过部分不享受优惠价。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房地产估价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以下简称征收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评估技术行为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要求。

第三条征收评估的对象为征收围经现场查勘认定的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含其占用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征收评估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征收评估的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征收评估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五条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既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了房屋占用围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规模、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档次、权利性质等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第六条同一征收围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围大的,可以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同一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等进行沟通协商,执行统一标准。

第七条被征收房屋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其中,住宅分为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两类。

成套住宅是指房屋套有卧室、厨房、卫生间、起居室等,经规划等部门同意,按统一规划、设计、建造的,一梯二户或二户以上多层单元式住宅;非成套住宅是指除成套住宅以外的所有住宅。

非住宅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两类。

营业用房是指符合规定能够对顾客提供有形商品买卖并进行直面服务活动的合法场所;非营业用房是指除营业用房以外的所有非住宅。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协议书编号:XXXX-XXXX-XXXX-XXXX本协议书由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委员会与拆迁户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拆迁户的补偿和安置事宜进行约定。

第一条协议签订方1.武进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委员会(以下简称“拆迁委员会”)2.拆迁户(以下简称“甲方”)第二条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1.拆迁范围:根据武进区城市规划,涉及甲方所在房屋的拆迁范围为XXXX街道,具体地址为XXXX号。

2.补偿标准:根据拆迁委员会的评估,甲方的房屋补偿标准为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

第三条补偿方式1.甲方可以选择以下两种补偿方式:–方案一:货币补偿甲方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委员会将按照补偿标准在协议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方案二:房屋安置甲方选择房屋安置的,拆迁委员会将根据拆迁范围内的安置房资源,为甲方提供与原房屋面积、户型相当的新房。

安置新房的位置、面积、户型等具体事项将在后续协商中确定。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按时获得补偿款或安置房,并要求拆迁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2.甲方需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权属证明和相关材料,并配合拆迁委员会的评估工作。

3.甲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保持拆迁区域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条拆迁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1.拆迁委员会有权依法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评估,并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拆迁委员会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补偿款或安置房,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拆迁委员会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权属证明和相关材料,并进行核实。

第六条争议解决1.双方如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拆迁委员会申请调解。

2.如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变更和终止1.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I don't like robbing others in my life, but I won't let what I ge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设备折旧处理。

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我国拆迁的范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断的扩大,拆迁从很多方面来讲都是好事,因为可以使社会面貌焕然一新,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又会给被拆迁户带来很大的影响。

其中对企业厂房拆迁的影响最大,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

一、武进区非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1、第二十五条拆除集体公益事业用房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第二十六条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和企业非生产用房后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面积的重置价格给予补偿。

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后,不需搬迁设备的,不补偿设备搬迁费;需搬迁的,其设备的拆除、搬迁、安装等费用,按被拆除生产用房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15%给予补偿(见附件5)。

被拆迁企业的具体安置办法另见附件6。

3、第二十七条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按生产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元给予补偿。

4、第二十八条被拆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腾空让房的,按实际停工停产需待业的职工人数每人每月700元计算,予以两个月的奖励,逾期不作奖励。

职工人数按企业与在职在岗职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上年末报税务部门核定的人数来确定。

在实施征地拆迁前已停工停产的不予补偿。

5、第二十九条审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

征地拆迁人或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在与被拆迁企业签订拆迁协议前必须将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附属物评估报告、停工停产、搬迁费用等补偿情况报区拆迁督查组审计,经审计后再与被拆迁企业签订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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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具体分配方案和层次差价,由征地拆迁人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 应安置建筑面积内的公寓房价格,按安置房建安价加楼层差价结算;照顾建筑面积部分按安置房成本价加楼层差价结算。按照最接近原则实际安置的公寓房建筑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安置房成本价加楼层差价结算;由于被征地拆迁人原因要求增加的安置面积,增加部分按市场价结算。(见附件4)
高度在 1米以下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25%计算;
高度在 1米至 1.4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50%计算;
高度在 1.50米至 1.7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75%计算;
高度在 1.80米至 2.1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90%计算;
高度在 2.2米以上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100%计算;
(五)再婚后户口虽未迁出拆迁范围,但实际随男方生活的;
(六)户口虽在拆迁范围内,但不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空挂户;
(七)其他地方另有宅基地的;
(八)被征地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之日起至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死亡的;
(九)不论户口是否在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已转让、赠与他人的;
(二)祖籍在拆迁范围内并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无人居住的走空户,可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被拆迁房屋实际面积小于 80平方米的,实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执行,超出实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执行。被征地拆迁人只能购买房屋不得领取货币化安置补贴;
(三)已婚的被征地拆迁人尚未生育者,在夫妻两人正常安置的情况下可增加照顾人口壹人,如过渡期内婴儿出生并报进户口的列入安置人口,在有安置房可供情况下因本人原因延长过渡期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和统一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属物补偿管理办法》(常政发[2004]183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十八条 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是指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方式,货币化安置以被拆迁人的应安置人口和照顾人口为基础。
应安置面积的货币化补贴标准为:安置区域内安置房定销价与被征地拆房定销价与被征地拆迁人应承担的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四)征地拆迁人对被征地拆迁人实行现房安置、货币化安置或提供周转房进行过渡的,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发放需根据安置房的交付情况并经区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后按不超过三个月预发一次。
第二十三条 有关奖励及补助费用
(一)签字奖励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的,第1-2天签字奖励3000元/户;第3-4天签字奖励2000元/户;第5-6天签字奖励1000元/户;超过规定时间无签字奖励费。
第十四条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中不列入安置或照顾对象的人员为:
(一)租住、借住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常住户口报在拆迁范围内的;
(三)已享受过国家住房补贴的人员;
(四)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的女儿(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的除外),虽户口在拆迁范围内,但不参与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
第六条 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权属证书上未标明用途的,以权属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建房手续规定的用途为准。
房屋面积: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所在镇、村予以确认,确认后送评估机构评估。
2、在6-10天内腾空让房验收合格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20元/m2给予奖励;
3、在11-15天内腾空让房验收合格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10元/m2给予奖励。
(三)征地拆迁人对被征地拆迁人实行公寓房统一安置,被征地拆迁人实行自行过渡,过渡期限按被征地拆迁人腾空让房之日起至安置房实际交付之日止计算。被征地拆迁人自行过渡期不满18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实际过渡期限每平方米每月3元结算,另增加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地拆迁人责任超过过渡期限的,对自行过渡的被征地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18个月以上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实际过渡期限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每平方米每天0.2元结算; 被拆迁人部分安置房超过过渡期限18个月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未安置面积÷应安置面积×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实际延期的天数×0.2元计算。
(四)被征地拆迁人系单身(鳏、寡、孤、独)且只能单独安置的,可在正常安置的基础上增加照顾人口壹人;
(五)原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在拆迁范围内安排宅基地建住宅,或通过购买在拆迁范围内取得住宅,且其他地方无住宅的居民户,其常住的家庭成员可列为照顾人口。但照顾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其原住宅的建筑面积,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执行。
第七条 征地拆迁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作安置,应当按照临时建筑的使用年限结合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建筑在批准手续中已载明城市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不予补偿。
第二章 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八条 拆迁住宅房,城市规划区内应采用统一安置或货币化安置的形式进行安置;城市规划区外可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和货币化安置的形式进行安置。
临时阁楼、浮阁及征地调查后搭建的阁楼不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拆迁住宅房,对需要自行过渡的被征地拆迁人,以被拆除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补助3元。
(二)拆除住宅房,被征地拆迁人采取自拆自建、统一复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12个月计算。
第九条 房屋拆迁根据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重置成新价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征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房屋结构、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对照表和房屋成新评定对照表,进行评估后确定(见附件1、附件2)。
第十条 采用统一安置方式的,其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建筑面积×110%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偿,是指对被征用(收)土地上涉及房屋拆迁及其附属设施所作的补偿;本办法所称的统一安置,是指征地拆迁人以公寓房形式统一对被征地拆迁人所作的安置。
第三条 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区征地拆迁的主管部门,对本区征地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镇(开发区)及区规划、建设、劳动、物价、审计、财政、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涉及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织机等机械设备搬迁损失,按规定作适当补偿。
第十二条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一)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
(二)搬家补助费:住宅户按每户500元给予补贴,需过渡的,按两次结算。
(三)农具补贴费:因安置公寓房原因而不能搬迁的家具、农具等,每户补助500元。
(四)腾空让房奖励费:对在规定时间(15天)内腾空让房并交出被拆迁房屋钥匙的被征地拆迁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1、在1-5天内腾空让房验收合格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30元/m2给予奖励;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如需预先安置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由组、村、镇(开发区)签署意见,经区土管部门审核,报区政府审批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区规划部门确定的安置小区安置,并拆除旧房。
第十六条 被征地拆迁人安置房的建筑面积,根据列入安置人口和照顾人口的人数按每人 40平方米核定;安置房户型根据安置面积和照顾面积之和与安置公寓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三)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
(四)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九)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第十三条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照顾对象为:
(一)安置人口中,符合大龄青年(达到法定婚龄尚未结婚的人员,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未婚)照顾条件的增加照顾人口壹人。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只能按照顾人口壹人计算;计划外生育的大龄青年不增加照顾人口;过渡期限内达到大龄青年的增加照顾人口壹人;过渡期限内达到大龄青年并结婚的增加安置人口壹人;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5]55号)
武政发[2005]5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五)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
(六)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
(七)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
(八)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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