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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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17年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我是南汇郊区的农民,妻子早逝,孤身一人.拥有一幢农村私房,有宅基证.合法面积166平方米.碰到征地拆迁.请问:1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安置我多少平方米的安置房屋?依据是什么?2 假如采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这一补偿安置方式,我应该以什么价格购买?(当地安置房屋的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300元),(市场价约为3500元).是按照重置价2300还是市场价3500?依据是什么?专家解答:按当地政府政策规定确定,拆迁中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必须安置你多少平方米的安置房屋,要看你所处的地段,依据都是<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拆迁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具体估价标准由市建委会同市物价局等部门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原则制定。

第二十九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三十条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凡新建安置房屋产权交给所有人的,不另行补偿;新建安置房屋扩大建筑面积和提高房屋结构质量所增加的费用,由被拆迁人负担。

经协商新建安置房屋产权不交给所有人的,拆迁人应按估价标准作价补偿给所有人。

第三十一条拆迁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新建或调换安置的房屋产权交给所有人,新建或调换安置房屋扩大面积和提高结构质量所增加的费用不另行补偿。

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据了解,《新版本》要求拆迁人根据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就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居住人口和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的实施期限、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房源信息等拆迁事宜进行明确阐述,让拆迁在阳光下进行,让市民更有知情权。

...拆迁补偿标准须参照周边楼价广州今年起加大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力度,但其进度如何往往受制于拆迁工作。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已进一步完善了拆迁公示政策,舍弃原有的房屋拆迁计划版本中的不足,制定了《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新版本(以下简称《新版本》),今后每一个旧城改造拆迁项目都要参照《新版本》的格式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向被拆迁人公示。

目前荔湾区源溪旧城改造项目就在推行《新版本》试点,这个月已经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第二轮征询意见阶段。

随着新一轮旧城改造的推进,广州已经逐渐探索出一套具有广州特色的“阳光拆迁”模式。

《新版本》■细化拆迁事宜■参照周边楼价■防止项目烂尾……亮点一拆迁人看到拆迁方案不会“蒙查查”据了解,《新版本》要求拆迁人根据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就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居住人口和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的实施期限、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房源信息等拆迁事宜进行明确阐述,让拆迁在阳光下进行,让市民更有知情权。

按照广州的旧城改造相关规定,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要实行两轮事前征询制度:第一轮征询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方可启动改造;第二轮征询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3以上的方可具体实施拆迁。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最新制定的《新版本》就明确了每个拆迁改造地块在征询公众意见时必须公示的内容。

对比旧版本,《新版本》增加了项目概况、拆迁范围内房屋门牌和房屋明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图片等模块,使旧城改造项目情况表达更加详实。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的标准。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费用标准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

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017土地补偿新标准

2017土地补偿新标准

2017土地补偿新标准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2017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土地补偿标准,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文将对2017年土地补偿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2017年土地补偿新标准对于土地征收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标准,土地补偿范围将包括农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农民的需求。

同时,新标准还对土地补偿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采用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以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其次,新标准对于土地补偿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和提高。

根据新标准,土地补偿标准将更加注重对土地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避免了以往对土地价值的低估问题。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对于土地的生态价值和农民的劳动力价值进行合理补偿,以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农民的权益。

另外,新标准还对土地补偿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标准,土地补偿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以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对于土地补偿款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确保农民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补偿款,避免了以往支付不及时、不足的问题。

最后,新标准还对土地征收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和优化。

根据新标准,土地征收将更加注重对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保障,确保农民能够充分了解土地征收的相关信息,并参与决策过程。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对于土地征收程序的公开和透明,以确保土地征收的公正和合法。

综上所述,2017年土地补偿新标准的出台,对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新标准的实施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国的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各地能够切实贯彻新标准,确保其顺利实施,让农民能够真正受益,让土地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我国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

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情权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

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日前,各省、市自治区正在建立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制度,全国首部《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由安徽省率先出台,为解决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提供了新的救济途径。

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申请裁决?目前,我省虽尚未制定单一法规,但申请裁决是有法律依据的。

针对我省农民现阶段如何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维护土地权利,减少上访,稳定社会秩序,引导农民自觉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必须符合申请裁决的条件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不服土地征收批复、土地补偿方式争议、土地征收程序违法、强行征占土地、以租代征、违法征收等均不符合申请裁决条件。

标准争议是指:依据的产值标准争议和确定的补偿倍数标准争议,其中一项有争议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

第二、申请裁决依据法定程序进行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经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申请裁决。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第三、注意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1、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哪个机关进行协调处理?市人民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关,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依法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案件。

各县(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协调机构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事宜,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办理。

2、可以申请协调的范围?属于下列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一)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二)被征收土地的种类、等级的认定;(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四)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倍数的确定;(六)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适用;(七)因青苗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八)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第(七)、(八)项争议,由市人民政府处理。

3、申请协调的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批准该公告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人民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未告知申请人申请协调期限,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提出协调申请。

4、谁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由被征收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所有权人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适用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对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

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争议的,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5、在申请人申请协调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申请人申请协调,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协调申请书;。

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过去,各地在制订征地标准时,往往按地块来测算年产值,并由此确定年产值倍数,从而造成同地不同价等问题,损害了一些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

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开展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表明,一些地方不顾自身实际,乱占滥用耕地,上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使很多农民失去土地。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国土部提高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国土部提高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土部提高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摘要: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提高20%—30%对于《通知》中提及的征地补偿新标准,朱留华阐释,征地补偿新标准指的是各地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新标准的实施使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方式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的年产值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的方式。

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是综合考虑一定区域内农用地的年产值来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测算的征地补偿标准。

这次补偿标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在20%—30%。

另外,体现了同地同价的原则。

强调在同一区域或区片范围内,征地补偿应执行同一标准。

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给农民,防止截留、挪用《通知》指出,征地补偿费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到位。

为了保证农民能够得到自己的征地补偿费,首先,要求建设项目将征地补偿费足额列入项目投资概算。

其次,征地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再通过乡、村等环节支付,防止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问题。

第三,健全反馈制度,要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部、省报告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等批后实施情况,切实加强征地批后实施监管。

朱留华说,征地补偿费依法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政府作出规定。

根据当地的分配办法,结合安置方式,将核定的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由当地实施征地的部门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征地补偿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时,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依法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其他补偿措施。

2017年,我国出台了新的征地补偿
标准,对于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本文将就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7年新标准对征地补偿的范围进行了扩大。

在过去,征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内容,而新标准在这些基础上增加了生活困难补助、就业补助等项目,使得被征地农民在面对土地丧失后能够得到更全面的补偿和帮助。

其次,新标准对征地补偿的标准进行了提高。

在过去,征地补偿标准往往被认
为是过低的,不能真正反映土地价值和农民的损失。

2017年新标准的出台,对于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项目进行了提高,使得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补偿,更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利益。

此外,新标准还对征地补偿的程序进行了规范。

在过去,征地补偿的程序往往
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情况,导致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而新标准对征地补偿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必须公开透明,听取农民意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总的来说,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的出台,对于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新标准扩大了征地补偿的范围,提高了补偿标准,规范了补偿程序,更好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新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帮助,使他们能够顺利融入城市化进程,实现可持续发展。

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一、失地农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指导意见,土地补偿费的大部分应当用于失地农民,各省一般都会制定具体的分配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将土地补偿费的80%用于失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补偿费的范围和计算标准(2017最新)

征地补偿费的范围和计算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补偿费的范围和计算标准(2017最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

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

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一、基本知识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

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

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

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

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

村民的该项所得,是其财产损失的金钱补偿,故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同于村民的其他财产,性质上并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义。

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对外公布,从即日起出台《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尽管这只是一个过渡性文件,并且也没有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那样的权威,但是《指导意见》以它特有的温柔”弥补了中国现行土地法中的一些缺陷。

《指导意见》和土地法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征地补偿安置上做得更细化了。

”14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一位负责人解释,《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体现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和尊重:一个是重新确定补偿标准,二是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三是明确了征地工作的具体程序。

打破30倍”上限《指导意见》规定,如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仍不足以使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话,当地人民政府需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而这是与土地法最大的不同。

”国土资源部某负责人说。

根据中国现行土地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但两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实际上,很多地方的征地补偿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来给的。

我们这里的补偿大多是按照20倍给的。

”山西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闫副处长说。

而根据前述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介绍,有些地方财政吃紧,干脆压低补偿安置标准,甚至拖欠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

而有些地方虽然执行了30倍的最高补偿标准,仍然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国土资源部这位负责人说,如果一亩地补偿1000块钱,30倍也才3万元。

”据国土资源部2003年上半年统计,群众反映征地纠纷及违法占用土地问题占信访部门接待总量的73%,其中40%以上的上访人诉说征地纠纷问题,其中有87%以上反映征地补偿费低的问题。

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成为失地农民的真实写照,而社会生活保障缺失是失地农民的心头之患。

2017征地补偿新标准

2017征地补偿新标准

2017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征地补偿新标准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征地补偿新标准,欢迎大家参阅!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省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全省各地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

最低标准省政府此次划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标准为最低标准: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二类区价格为37750元/亩三类区价格为36750元/亩四类区价格为35750元/亩你一定很想知道自己所在片区地价最低标准是多少。

下表为全省地区类别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赶快来看看吧——一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38750元/亩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二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37750元/亩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惠安县、永安市、新罗区三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36750元/亩连江县、罗源县、长泰县、南安市、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梅列区四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35750元/亩平潭县、闽清县、永泰县、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仙游县、三元区、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沙县、尤溪县、大田县、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省政府明确,各地在征收耕地时,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计算方式

2017年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计算方式

2017年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计算方式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目前关于征地补偿费用计算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年产值倍数法
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如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土地补偿费
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被征地面积
2.安置补助费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人均)安置补助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赔数
如果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乘以补偿赔数
大于15:
每公顷被征耕地的总安置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小于15:
每公顷被征耕地的总安置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该公顷地块需要安置人数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
按照市场价格补偿,青苗补助费最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如
果播种不久或者投入较少,可以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
算)
二、片区综合地价法
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被征地所属登记的单位地价)×被征地数量+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
具体的计算方法由于地区差异和不同征地项目的政策差异会有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予以最终确定。

国家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国家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家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核心提示: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

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

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

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不属于这三类土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6-10倍)与1953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3-5倍)和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3-6倍)相比,相差无几。

在有些地方,即使是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最高标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30倍)给予补偿,仍然无法使相当部分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一、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和安置补偿标准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五十年代,1953年政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8年进行修订完善,并一直适用到1982年。

2017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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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征地补偿标准更新时间:2017.09.23 15:33:232017征地补偿标准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

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该如何约定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相关知识吗,快来跟随华律小编的步伐一起浏览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吧。

目录1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最新22017各省征地补偿款提留比例3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公式4征地补偿协议怎么签,和谁签5征地补偿协议书范本20176201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2017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8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20179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1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最新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阅读全文>>22017各省征地补偿款提留比例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提留,但是这个比例不应当是由村委会单方决定,而是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就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此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2017拆迁新的补偿政策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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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拆迁新的补偿政策最新规定推荐文章往年广西产假新政策规定热度:广西农业的扶持政策相关规定热度:宁夏学前教育政策相关规定热度: 2017年江苏专转本政策新规定热度: 2017国家最新经济政策规定热度:拆迁补偿,是指由于失去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因拆迁掉被拆迁人居住地的损失而给予的赔偿,因此,对因拆迁而失去房屋的补偿问题是城市拆迁的核心问题。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拆迁新的补偿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新拆迁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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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现在到处都在拆迁,关于拆迁也闹出了不少社会矛盾,比如出现非法强拆,或者钉子户不让拆迁等等情况,其中的关键就是拆迁征地赔偿。

那么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赢了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

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

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二、计算公式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三、征地补偿规定:(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 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补偿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五)补偿纠纷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来源:(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cq/465451.html)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营业税吗/cq/663881.html•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要如何调解/cq/663880.html•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如何处理/cq/663879.html•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哪些/cq/663878.html•房子被偷拆后该怎么办/cq/663877.html•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6.html•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赔偿纠纷/cq/663875.html•云平高速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4.html•租赁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有哪些依据/cq/663873.html•强拆就是违法 /cq/663872.html •政府违法征地哪个部门监管/cq/663871.html•农村土地怎样流转 /cq/663870.html•对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的审批程序/cq/663869.html•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书写格式2018/cq/663868.html•现在拆迁可不可以强拆/cq/663867.html•遇到非法拆迁怎么办 /cq/663866.html •房屋征收程序 /cq/663865.html•宅基地确权能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cq/663864.html•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cq/663863.html•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cq/663862.html•告政府违法征地起诉书书写格式2018/cq/663861.html•鲁南高铁临沂段进入征地拆迁阶段应注意哪些问题/cq/663860.html•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9.html•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8.html•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有什么后果/cq/663857.html•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6.html•企业拆迁赔偿款免税吗/cq/663855.html•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赔偿/cq/663854.html•临时征地协议书(2018最新)写格式2018有效/cq/663853.html•2018土地改革新政策 /cq/663852.html •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具体有哪些措施/cq/663851.html•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0.html•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哪些流程2018最新/cq/663849.html•资源税征收范围是什么/cq/663848.html•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47.html•房屋拆迁合同和谁签 /cq/663846.html•集体土地上的坟地征收赔偿款给谁/cq/663845.html •厂房拆迁评估需要什么资质/cq/663844.html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cq/663843.html •福建省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42.html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41.html •工厂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cq/663840.html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9.html •何时修改土地承包法具体是什么样子的/cq/663838.html •使用农村宅基地要到省里报批吗/cq/663837.html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6.html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5.html•大连化工企业拆迁包含哪些法律原因/cq/663834.html•农村宅基地院墙怎么划分的/cq/663833.html•征地拆迁中果树的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32.html•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1.html•公房户主和承租人不是同一人遇拆迁时如何计算/cq/663830.html•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赔偿/cq/663829.html•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久/cq/663828.html•厂房搬迁赔偿款需要交多少税/cq/663827.html•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26.html•政府伪造征地协议,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cq/663825.html•商品房和集资房的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cq/663824.html•农村宅基地是永久的吗,什么情况下会回收/cq/663823.html•农村自建房屋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多少钱一亩,具体如何计算 /cq/663822.html•农村宅基地申请书(2018最新)范本/cq/663821.html•商业用地征地程序是什么样子的/cq/663820.html•公房拆迁如何确定赔偿权利人/cq/663819.html•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赔偿/cq/663818.html•农村宅基地与道路有冲突怎么处理/cq/663817.html•农村宅基地能强制执行吗/cq/663816.html•新版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需要哪些资料与程序/cq/663815.html•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14.html•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如何解决/cq/663813.html•湖北省仙桃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12.html•农村宅基地登记相关文件是如何规定(2018)的/cq/663811.html•公益拆迁可以强拆吗 /cq/663810.html •果园土地征用赔偿多少/cq/663809.html•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08.html•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cq/663807.html•林地承包合同书写格式2018合法/cq/663806.html•当宅基地遭遇拆迁或动迁利益要怎样分割/cq/663805.html•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怎么处理/cq/663804.html•农村住宅基地新政策 /cq/663803.html •公房拆迁赔偿申请范文/cq/663802.html•墓地拆迁怎么赔偿 /cq/663801.html•农村宅基地有土地证吗如果可以办该如何办理/cq/663800.html•青苗的赔偿费是每年都有吗/cq/663799.html•拆迁赔偿收入个人独资企业税收规定(2018)是什么/cq/663798.html•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97.html•关于拆迁诉讼时效的重要批复/cq/663796.html•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以及概念/cq/663795.html•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94.html•货币赔偿和产权置换哪个好/cq/663793.html•土地征用指的是什么内容/cq/663792.html•农村土地流转青苗赔偿标准(2018年)/cq/663791.html•农村拆迁了是按什么赔偿的/cq/663790.html•农村宅基地审批几年有效/cq/663789.html •青苗赔偿费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吗/cq/663788.html •广西省玉林市市辖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87.html •城中村改造拆迁赔偿与征地拆迁赔偿一样吗/cq/663786.html •如何进行农村宅基地搬迁赔偿/cq/663785.html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84.html •农村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什么区别/cq/663783.html •泉州市农村拆迁赔偿如何计算/cq/663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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