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物品管理规定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一、背景剧毒物品是指对人体有极其强烈的毒性,碰触、吞食或吸入可导致严重的中毒甚至死亡。
由于其危险性较高,使用、存储和运输均需严格管理,防止危害人员和环境。
二、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
根据国务院剧毒品种目录,剧毒物品分为A、B、C三类。
A类剧毒物品是指毒性最强的剧毒品,报批上市、销售、使用必须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在国内贸易;B类剧毒物品是指毒性较强的剧毒品,批准用于用于医学、科研等特定领域,生产、经营等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C类剧毒物品是指毒性较弱的剧毒品,但仍具有较强的毒性和危险性,经过特定领域批准使用。
三、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措施1. 储存剧毒物品储存应当采取单独储存、严格分类、明确标识和专人管理等措施。
储存室内应当有防火、防爆、通风等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 使用剧毒物品使用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如全程穿戴防护用具、操作时有专人指导等。
使用剧毒物品的区域应当设立明显的禁止入内标识,并确保未经专业培训和审查的人员不得操作。
3. 运输剧毒物品运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运输箱应当采用防爆、防晒、抗震等特殊材料制成,运输车辆应当配备防滑、防雷、温控等设施。
4. 培训和管理使用、储存和运输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熟练运用个人防护设备和应对措施。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定期检查和评估,加强宣传教育,并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四、注意事项剧毒物品是极其危险的,使用、储存和运输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建议在使用剧毒物品前,全面了解其毒性、性质和应对措施,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具和防护措施,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处理,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安全运用。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处置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剧毒物品是指对人体、动植物或者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物质。
第四条所涉及的剧毒物品,按照其危害程度,分为A、B、C三类。
第五条对于拟生产、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六条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七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条件,保持整洁干燥,防潮、防火、防爆措施到位。
第八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室内应当设置防火、防爆设备,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容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条剧毒物品应当按照专门的运输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剧毒物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经过专门培训,掌握使用方法,了解安全防护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剧毒物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完善的使用登记制度,确保使用记录真实可靠,定期报告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剧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十四条剧毒物品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不能简单抛弃或随意处理。
第十五条剧毒物品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追究其责任,并依法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强蚀物品的接运,押送和验收库存管理和发放手续,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品”的内容1、易燃物品:即汽油、煤油柴油、香蕉水等。
2、易爆物品:即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破器材。
3、剧毒物品:即氰化钠(钾)、强蚀品(硫酸、硝酸)等。
二、“三品”的接运:接运到车部提货通知以后,营销中收、保卫科应立即派出所押运人员前往清点、验收,如发现到货与铁路大票的发运数量不符或包装严重破损,应立即与铁路部门取得联系,易燃和剧毒品发现丢失还应及时向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查明原因,妥善解决。
三、装卸:装卸剧毒品、强蚀品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易燃、易爆品装卸时要有消防措施,轻拿轻放,严禁包装倒置,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
四、押运:运输“三品”是,要指定专人押运和专用运输,封装要严密,不得和其他物品混装,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捎人捎货,以免发生意外。
五、验收入库:“三品”到货后,保管员必须依据供方托收,承付发票进行验收(汽车装运要当面检计量)方能入库存放,入库验收一要注意件数、吨位是否发票相符;二要注意包装是否有破损、异样或剧毒品散落现象;三要注意抽查每件单重是否足斤足量,如发现上述问题,请示领导,弄清原因并及时同供方联系。
六、库存管理1、“三品”要分别设专库保管,严禁与其他物资同库存放,各矿要分设炸药库、油料库、剧毒品库,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卫科负责执值,警卫工作。
2、炸药库管理:(1)、爆破器材入库后,分类进行保存,雷管要远离炸药和导火线____米;(2)、物品码垛要整齐、卡、帐、原始记录齐全;(3)、经常测定库内温度、湿度,搞好通风、防火、防雷、防盗工作。
(4)、严格出库登记,加强警卫,验收岗位,以进入库房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
(5)、炸药、爆破器材领用必须由持证的爆破员领取,按实际用量计实发放,剩余部分必须及时回收入库,严禁在宿舍、坑道内私存爆破器材,发现一次给予____元扣除绩效奖励,未取得爆破员资格的不得领爆破器材。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简介剧毒物品是指危害人体健康,具有很高的毒性和危害性的药品和化学物质。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剧毒物品应当严格管理。
本文档旨在规范剧毒物品的使用、储存和处置流程,保障使用者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剧毒物品的管理剧毒物品的分类剧毒物品按照其毒性和危害程度不同,分为一、二、三类。
其中一类剧毒物品毒性最大,危害最高,应当特别注意储存和使用。
剧毒物品的登记和备案单位或个人使用、储存剧毒物品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剧毒物品的登记和备案手续,以确保剧毒物品的合法、规范使用。
剧毒物品的储存剧毒物品储存的场所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无火情况,并应当设有防盗、防易燃等措施。
剧毒物品不得与其他药品或日常用品混放。
储存位置明显标识,且应当进行分类、分级存放。
剧毒物品的使用使用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剧毒物品的种类、剂量和用途标准进行,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
剧毒物品的运输剧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当设有专人专车,确保剧毒物品安全到达目的地。
剧毒物品的处置剧毒物品的过期、损坏或无用的部分应当及时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乱丢,需要将其移交给专业的处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填写相应的形式。
剧毒物品的应急处理在使用、储存、运输剧毒物品的过程中,如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尽快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
剧毒物品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对剧毒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实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检测,确保剧毒物品使用的安全和合法性。
结束语剧毒物品的使用、储存和处置涉及到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
本文档所述内容仅为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工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和完善,以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拥有、存储、使用、运输、销售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剧毒物品包括国家监管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其他监控药品。
第三条:剧毒物品的分类剧毒物品分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一类和其他监控药品二类。
第四条:剧毒物品的存储1. 剧毒物品必需在专门的存储设施中存放,设施必需符合国家药品管理部门的规定。
2. 剧毒物品的贮存室必需符合以下条件:(1)安装有持续的通风设备;(2)在贮存室的入口处安装有锁,并由专人负责;(3)必需设置有“毒品储存”或仿佛警示标志。
3. 剧毒物品应肯定密闭并安全保管。
存放夹杂物、零散包装等均应标明名称和数量。
4. 为防止失窃,贮藏室内应安装报警装置,贮存室应设置视频监控并保持录像。
5. 对于企事业单位存储剧毒物品,请委托水电公司将其划入非居民用电或非居民用水范围,避开居民偷电、偷用水。
第五条:剧毒物品的使用1. 剧毒物品的使用必需由医师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依照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2.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需记录使用者姓名、编号、剂量、用途、使用时间等。
记录应认真、真实。
3. 剧毒物品使用时必需具备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与剧毒物品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剧毒物品的销售1. 对剧毒物品的销售必需由拥有相应证书的合法授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
2. 销售剧毒物品时必需检查买方的证件,并记录销售人员、买方、剂量、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必需对销售记录进行定期归档和备份。
第七条:剧毒物品的运输1. 运输剧毒物品时必需依照规定使用特别车辆,如车辆显现任何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需立刻停车检查。
2. 运输剧毒物品时必需由负责人员进行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漏等安全措施。
3. 对于被盗的剧毒物品,必需立刻向公安局或有关部门报案,并搭配查处。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物品的管理,保障公众、环境和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剧毒物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剧毒物品生产、销售、使用、运输、储存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剧毒物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剧毒性质,容易危害人类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化学物质和生物制品。
第四条剧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技支撑、加强监管”。
第五条剧毒物品的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管理、协调发展的原则,保护公众、环境和国家安全。
第二章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第六条生产、销售剧毒物品的单位应获得相应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检验。
第七条生产、销售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生产、销售过程中剧毒物品不泄露、不丢失、不被盗窃。
第八条生产、销售剧毒物品的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负责剧毒物品管理的岗位,明确责任,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
第九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剧毒物品说明书和相关规定使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运输、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运输剧毒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运输规定,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物品泄漏、破损、丢失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二条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经过特殊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储存规定,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爆、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安全档案。
第十五条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剧毒物品,应及时进行封存或销毁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剧毒物品是指能对人体或者其他生物产生严重伤害或者危害,并具备一定毒性的物质。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生命健康,对剧毒物品的管理非常重要。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剧毒物品的定义及分类根据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剧毒物品分为三类,分别为:I 类、II类和III类剧毒物品。
这些物品具有一定的毒性,能对人体或者其他生物产生严重的伤害或者危害。
1. I类剧毒物品:具有显著的毒性,能对人体或者其他生物造成严重伤害或者危害,甚至导致死亡的物质。
2. II类剧毒物品:具有较强的毒性,能对人体或者其他生物造成一定伤害或者危害的物质。
3. III类剧毒物品:具有一定的毒性,能对人体或者其他生物产生较轻微的伤害或者危害的物质。
二、剧毒物品的生产与销售管理1. 生产管理:(1)剧毒物品的生产需要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中的规定进行生产。
(2)剧毒物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3)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剧毒物品的配料和工艺,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或者因疏忽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销售管理:(1)销售剧毒物品的企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准,取得销售许可证。
(2)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销售。
(3)销售企业必须对购买剧毒物品的客户进行严格的身份审核,确保只销售给合法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剧毒物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1. 储存管理:(1)剧毒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采用专门的剧毒物品储存设施。
(2)剧毒物品的储存设施必须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耐火性能,防止剧毒物品泄露或者发生火灾。
(3)剧毒物品的储存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标识,确保员工和相关人员能够识别和区分不同的剧毒物品。
2. 运输管理:(1)剧毒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使用专门的剧毒物品运输工具。
(2)剧毒物品的运输必须按照运输许可证中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和震动等因素,防止剧毒物品发生泄露或者损坏。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剧毒物品是指具有剧毒性质的化学物质或生物物质,危害极大,一旦使用或泄漏将对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在使用和储存剧毒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从剧毒物品的定义、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剧毒物品的定义剧毒物品是指那些具有剧毒性质的化学物质或生物物质,其LD50(致死剂量,表示将这种物质通过某种途径注入到一组实验动物中只有一半(50%)能存活下来的量)通常在5毫克/千克或更低。
这些物质在接触或摄入后能立即对人体造成致命的毒害。
二、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剧毒物品的使用和储存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剧毒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剧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办法》等。
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和审批手续,确保剧毒物品的合法使用。
2.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或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制度应包括剧毒物品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能够全面掌握和管理剧毒物品的安全。
3. 限定专责人员管理剧毒物品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管理,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了解剧毒物品的特性、危害以及应急措施,并且能够正确操作和处理剧毒物品,避免事故发生。
4. 建立安全储存区域剧毒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安全储存区域内,该区域应符合安全要求。
储存区域应与其他区域隔离,进行防火、防爆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对于不同类别的剧毒物品,应分别采取相应的储存方式和包装。
5. 严格控制使用权限剧毒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控制权限,只有经过了安全培训和考核的人员才能使用剧毒物品。
使用过程中,必须戴好个人防护用具,严禁随意泄漏或溅滴剧毒物品,确保操作安全。
6. 定期检查和维护剧毒物品储存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如有发现破损或泄漏的情况,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对于储存时间较长的剧毒物品,应定期检查其有效期,如过期应及时处理。
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细则(5篇)
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细则为了加强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一、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在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二、储存化学物品、剧毒物品的仓库,应当配备消防设施。
三、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应当分类存放,它们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四、剧毒物品要专柜(保险柜)专人保管,领用时需经批准,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
五、进购和领用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要及时办妥手续,库内药物要随时保持账、物、卡相符。
六、进购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和防火灭火、安全储存的注意事项。
七、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立专用仓库,不得超量储存。
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禁止吸烟,控制电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细则(2)化学物品是指具有化学性质的各种物质。
由于一些化学物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对其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管理细则,以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下面是关于化学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细则,总计____字。
第一章概述1.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制定本管理细则。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化学物品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工厂、仓库和运输等环节。
1.2 术语和定义1) 化学物品:具有化学性质的各种物质,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等。
2) 易燃物品:在常温下易于燃烧的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液体和气体。
3) 易爆物品:在一定条件下容易发生爆炸的物质,可分为易爆固体、液体和气体。
4) 安全数据表(SDS):化学品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包含有关化学物品安全信息的文档。
第二章化学物品管理2.1 采购和存储2.1.1 采购1) 采购前必须对所需化学物品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性能。
2) 优先选择无危险性或低危险性的化学物品,减少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剧毒物品,是指少量侵入人身即能致人死亡的物质,包括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硒化物、铊化物、铍化合物、生物碱以及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剧毒物品和剧毒气体。
第三条凡在本市生产、储存、购销、运输、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凡在居民住宅区、自然保护区和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以及交通要道、高压输电线路、输油管道等重要设施的规定范围内,不得建剧毒物品的工厂、仓库。
凡已建成的,要限期调整或搬迁。
第五条凡接触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懂得剧毒物品的性能和保证安全的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监督员。
第六条公安机关是剧毒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关,负责实施安全监督和工作检查。
主管剧毒物品生产以及劳动、卫生、环境保护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第七条本市剧毒物品的生产,由广州市计划委员会(下简称市计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统筹计划,统一布局,归口管理。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剧毒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剧毒物品是指能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严重伤害或危害,并在生产、使用或运输过程中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所有从事剧毒物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的管理要求,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剧毒物品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剧毒物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测和控制。
第二章剧毒物品的分类和安全管理要求第六条剧毒物品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分为以下几类:(一)高毒剧毒物品:对人体或环境具有严重威胁,易造成重大事故的剧毒物品;(二)中毒剧毒物品:对人体或环境具有一定威胁,易造成事故的剧毒物品;(三)低毒剧毒物品:对人体或环境具有一定威胁,但较不易造成事故的剧毒物品。
第七条对于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管理:(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二)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三)严格遵守剧毒物品的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四)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六)加强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安全无污染。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剧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做到以下几点:(一)建立剧毒物品的登记和核查制度,确保剧毒物品的来源和去向可追溯;(二)加强对剧毒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的许可制度,确保合法合规;(三)加强对剧毒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环节的监测和检测,提早发现和预防问题;(四)加强对剧毒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及时处理事故,并从中吸取教训;(五)对于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保护公众的安全权益。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内部存在或使用该类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定义1. 剧毒物品:指危险性较大,对人体有严重伤害或致死风险的化学物品。
2. 易制毒物品:指能够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物质。
3. 易燃物品:指在常温条件下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剧烈反应并能迅速燃烧的物质。
4. 易爆物品: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爆炸的物质。
三、管理措施1. 采购和存储1.1. 剧毒物品的采购需经过专门负责人批准,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2. 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特定的化学品储存室,远离人员通行区域。
1.3. 易制毒物品的采购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法用途说明,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4. 易制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特定的储存柜中,该柜须配备密封装置和报警系统。
1.5.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需经过专门负责人批准,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6.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避免与明火、高温等物体接触。
2. 标识和警示2.1. 所有剧毒物品、易制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标识明确的化学品名称和危险性标识,并附带相应的安全警示语。
2.2. 剧毒物品的储存室和易制毒物品的储存柜上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牌,提醒人员注意。
2.3.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应贴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禁止吸烟和明火靠近。
3. 使用和操作3.1. 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3.2. 易制毒物品的操作必须由特定人员完成,并在操作结束后彻底清理工作区域。
3.3.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3.4.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置于高温或阳光直射的地方,禁止使用明火进行加热。
4. 废弃和处理4.1. 剧毒物品的废弃需经过特定人员审核和批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门处理。
4.2. 易制毒物品的废弃必须在专人监督下进行,确保不被滥用。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五篇)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
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班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级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4、危险品的领取,要经学校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____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班级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班级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篇:化验室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化验室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根据____《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试剂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化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分类,安全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2、易燃试剂不能与发生火花的器物同存,易燃、易爆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存放温度为-4℃~4℃,最高室温不得超过30℃。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物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剧毒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贮存、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剧毒物品是指具有剧毒性质的化学品、生物制品和其他物资。
第四条剧毒物品的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安全,注重预防为主,坚持综合治理。
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第五条生产、经营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生产、经营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经营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
第八条生产、经营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剧毒物品的储存、包装、标识、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防雷、防毒、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十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使用许可,并据实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剧毒物品,严禁改变剧毒物品的性质或者对其进行非法加工。
第十二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参加专门消防培训,掌握灭火技能。
第三章贮存、运输、处置第十三条贮存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剧毒物品贮存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
第十四条贮存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储存场所,要求场所密闭、通风良好、防火、防爆。
第十五条运输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运输许可,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处置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安全的方式,确保剧毒物品得到安全处置。
2024年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2024年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存储、生产、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自身发生燃烧、爆炸,或者具有麻醉、致癌、致突变、致畸形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物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件。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监管力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六条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进出库和使用登记制度,对进出的物品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七条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条件进行要求,确保存放场所符合安全要求,避免与其他危险物品混储,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使用人员和使用时间,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避免人为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第九条使用单位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对过期和过期即将到期的物品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使用物品的品质和安全。
第十条对于发生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减少和消除危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监督,定期检查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部门对怀疑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违法事实,将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系统建立重大事故报告机制,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采取行政和经济措施予以惩罚。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1、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2、剧毒物验收后(化验要求参照氟化钠管理制度执行),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保卫部门汇报。
3、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4、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5、剧毒物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6、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毒物品仓库(或室、柜)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7、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行,并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
8、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
9、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10、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须及时回库。
11、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保卫科、安全科,经二个科室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
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2、保卫科对剧毒物品的操作工人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重新提出其他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13、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经常更换,对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14、剧毒物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15、氟化钠等各类剧毒物品要严格制订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4篇)
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剧毒品是指对人体有极强致幻作用和成瘾性的物质,其使用会对社会稳定和人民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防止剧毒品的滥用和扩散,确保社会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制定一套完善的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和处理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要点和具体措施。
一、剧毒品的保管管理剧毒品的保管管理是预防剧毒品丢失、遭到盗窃或非法使用的重要环节。
为此,必须建立严密的保管制度和高效的监控措施。
首先,机构或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剧毒品保管室,确保合格的储存条件和安全措施。
保管室应配备专门的人员,经过严格培训,了解剧毒品的性质和安全保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剧毒品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多重措施。
保管室内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剧毒品的存放情况。
同时,应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
对剧毒品进行清点和盘点是必要的,保证存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剧毒品的发放管理剧毒品的发放是一个高风险和高要求的环节,需要严格控制和监督。
首先,必须建立发放审批制度,确保发放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发放审批必须经过多级审核和核查,确保授权人员的身份真实和发放用途的合理性。
此外,应建立发放记录和使用记录,做到一条龙的管理。
其次,剧毒品的发放必须在保管室内进行,不得携带到其他地方。
发放时应由专人进行,记录发放的品种、数量、接收方等信息。
接收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承诺按规定使用,不得外传、私用或出售。
发放完成后,应签字确认,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
三、剧毒品的使用管理剧毒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用药安全和合理性。
首先,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剧毒品的说明书和医嘱进行使用,不得随意增减剂量或长期滥用。
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记录,包括用药日期、时间、剂量、反应等信息。
其次,剧毒品的使用必须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授权地点进行。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剧毒物品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定,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剧毒物品的滥用和泄露,同时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剧毒物品的合理使用。
以下是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一、剧毒物品的定义和分类剧毒物品是指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物质或化学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毒品、有机溶剂、农药、医疗抗生素等。
根据危害程度和使用频率,将剧毒物品分为A级、B级和C级三个等级。
二、剧毒物品的保管和储存1. 剧毒物品必须配备专人负责保管,并在物品上粘贴剧毒物品标识;2. 剧毒物品的储存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污染和泄露;3. 剧毒物品的储存仓库必须定期检查,确保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三、剧毒物品的使用和操作1. 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并接受专业培训;2. 剧毒物品的使用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确保没有人员或环境受到污染;3. 操作剧毒物品时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 使用完毕的剧毒物品必须及时处理和清理,避免任何形式的泄露。
四、剧毒物品的销售和交易1. 剧毒物品的销售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向未经许可和资质的人员销售;2. 剧毒物品的交易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保证交易的安全和规范;3. 销售剧毒物品的经营者必须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确保相关人员的合法使用。
五、剧毒物品的监管和处罚1. 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剧毒物品的监管制度和执行计划,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2. 对违反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 对导致严重后果的剧毒物品事故,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防止剧毒物品的滥用和泄露。
规定了剧毒物品的定义和分类、保管和储存、使用和操作、销售和交易、监管和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加强对剧毒物品的管理,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剧毒物品的危害,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利益。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剧毒、易制毒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定。
下面是对这些管理制度的详细阐述,分别包括剧毒物品管理制度、易制毒物品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剧毒物品管理制度剧毒物品指对人类及动物体内机能具有极度危害,能够引起严重毒副作用的物质,如砷、汞、氰化物等。
剧毒物品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许可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剧毒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且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贮存要求:剧毒物品的贮存必须符合专门的要求,包括贮存条件、贮存地点的安全措施等。
贮存地点应设置专门的警戒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
3. 运输要求:剧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车辆条件、包装要求、运输证件等。
同时,需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管和防范。
4. 使用限制:剧毒物品的使用必须在合法范围内进行,并且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对于一些特定场所,如学校、医院等,剧毒物品的使用要特别注意,必须有专门资质的人员才能进行。
5. 废弃物处理:剧毒物品使用后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随意倾倒,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易制毒物品管理制度易制毒物品是指具备一定条件和技术,可以很容易地制造成毒品的物质,如麻黄碱、氢氨基氰、盐酸麻黄碱等。
易制毒物品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购买:易制毒物品的购买必须在法定渠道进行,且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相关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易制毒物品的进货渠道的监管,确保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贮存控制:易制毒物品的贮存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贮存地点的监控、记录贮存数量等。
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贮存台账,每次出入库都要记录,以备查验。
3. 追溯制度:易制毒物品应有追溯制度,能够查明产品的来源和流向。
如果发现有人滥用易制毒物品进行制毒活动,相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追究责任。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较高毒性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巨大危害。
为了防止剧毒化学品的泄漏和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此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剧毒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责任与义务1. 雇主责任:雇主有责任提供员工必要的剧毒化学品安全培训,并确保他们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员工责任:员工必须遵守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培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
3. 安全专家责任:安全专家有责任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与储存1. 采购: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并保留相关文件备查。
2.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必须放在专门的存放仓库,仓库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保持通风良好,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存,并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五、剧毒化学品的使用与操作1.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
2. 操作: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佩戴好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并遵循剧毒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六、剧毒化学品的运输与交接1.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2. 交接:剧毒化学品的交接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由特定的人员负责,交接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1. 急救:在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保持通风,控制泄漏等,并及时报警。
2. 处理: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清理泄漏物,并安排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3. 报告: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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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剧毒物品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剧毒物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毒害品中所列的各种有机、无机砷化物、氰化物以及生物碱类等剧毒品的总称。
第三条剧毒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保管、使用及押运剧毒物品的员工,必须责任性强、熟悉剧毒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剧毒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人运输、双把锁)。
第二章剧毒物品的采购
第六条购买剧毒物品的企业,应由生产、使用部门(车间、
装置、研究室、分析室等)提出采购计划,经生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企业保卫部门登记核准,再由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企业采购部门向公安机关办理申请购买证。
企业采购部门持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购证,到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
第八条严禁企业私自销售剧毒物品,严禁用剧毒物品换取其它物品。
第三章剧毒物品的使用
第九条接触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选择工作责任性强、经过专业岗位培训的人员担任,并接受保卫、安全、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使用部门领用剧毒物品时,应按照实际生产或科研需要配制一
次溶液所需要的计量,填写《剧毒物品领用申请单》(见附件1),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凭批准后的申请单由专人去仓库领取。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对配制的含有剧毒物品的溶液,使用完毕后,按规定处置,不得随意乱放,也不得倒入下水道或任意埋挖处理,防止造成公害。
第十二条盛放或盛有剧毒品的容器、设备、装置,在未进行处置、消除危险状态前,禁止进行抢修或其他处理。
使用部门对处置并消除毒性后的废水,必须做到达标排放。
第十三条凡因生产情况发生特殊变化,所领用的剧毒物品数量有多余的,暂时不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不得私自处理。
第四章剧毒物品的储存
第十四条储存剧毒物品必须设置在专用仓库,不得混存。
仓库必须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坚固、严密、通风、干燥,并设有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将剧毒物品交给个人保存。
第十五条剧毒物品入库时,应由储存部门、运输部门联合进行,并按“五双”管理制度认真作好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原始记录准确、可靠。
第十六条储存剧毒物品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
1、仓库管理要把好三关:入库验收关、在库储存关、出库复核关,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房内储存的剧毒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剧毒物品应采取分开、隔离、分离等措施存放。
3、库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仓库内必须备有剧毒物品的MSDS和防护器材。
5、发现剧毒物品被盗、丢失,必须立即向企业保卫部门及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发货时,应认真计量,把好数量关。
第五章剧毒物品的运输
第十八条运输剧毒物品必须办理公安部门签发的剧毒物品准运证,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车速进行运输。
第十九条剧毒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运输剧毒物品,必须专车专运和专人押运,司运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混装、超载、搭乘无关人员。
第二十条装货前,必须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密封,数量、品种是否与提货单一致。
第二十一条搬运剧毒物品的人员,应穿戴好劳防用品,严禁直接接触剧毒品。
第二十二条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避开城市中心及人员密集区域。
车辆行驶中运输人员严禁吸烟,中途不得随意停车,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运输。
第六章剧毒物品的销毁处置
第二十三条剧毒物品的包装容器、纸箱、纸袋、瓶子等必须严格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第二十四条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剧毒物品,应及时予以销毁。
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由企业保卫部门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销毁。
第七章剧毒物品的防范要求
第二十五条为防止剧毒物品被盗、丢失或流散社会,剧毒物品生产、经销、使用、储存企业,必须根据有关要求,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提高
剧毒物品安全防范管理能力,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
第二十六条对使用少量剧毒物品的企业(实验室、分析室之用),要加强物防措施(铁门、铁锁、铁栅栏),并将剧毒物品存放在保险箱内,同时按规定安装红外线报警或视频监控设施,确保剧毒物品不被盗、不丢失或流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