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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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经营,严格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学习。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活动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工商户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储存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的要求和程序,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第十条食品采购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的证照、食品的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分区域、分类别、分层次存放,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生产和加工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程序,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加强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和服务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销售和服务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销售和服务的要求和程序,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个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损失。

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建立完善的个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自觉维护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提供必要的信息,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负责。

”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维护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充分重视和有效推进。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管理。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对食品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做好食品生产存档和监测记录工作,确保可追溯性,防患于未然。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食品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总责。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二、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原材料采购记录,记录采购的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来源、采购日期等信息。

2.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实行原材料索证制度,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生产设备清洗、消毒、保养制度,保证生产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食品储存管理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的性质、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储存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储存位置、储存期限等信息。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实行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5.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公示,保证消费者知情权。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6.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证明等信息。

6.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个体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个体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个体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营业,并将证照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处.2、“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3、从事食品经营的所有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4、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明”从事餐饮业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二、食品采购索证票及台账登记制度1、必须向由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和联系方式.2、首次购入食品时,必须索要并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3、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制度;进货台账应当具备“一证一票”内容.4、进货台账可以按直接供货商、供货品种、供货时间顺序等分类,采取粘贴、装订等方式,整理归档.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三、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7、设专人负责为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四、食品储存制度1、粮食仓库必须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2、所购菜必须当日食尽,不得隔日.蔬菜购回后必须在货架上摊摆,防止闷烂.3、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4、鱼肉蛋禽类购入后,除当顿食用外,均要冰箱内存放,冰冻期不得超过三天.冰箱内要生熟分离,避免交叉感染.5、添加剂要专人贮存管理.五、加工烹调岗位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小正太加剂必须符合GBP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3、应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5、添加剂要专人贮存管理.六、加工烹调岗位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害虫.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4、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6、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手镯等饰物.7、7、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窗、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药及时回收.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8、做好桌面、地面、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铜套皮损的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9、9、冰菜在专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10、配餐人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七、清洗消毒管理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清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八、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农村集体取和餐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2、留样的彩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素颜的专用取样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睡了没放与留得特殊制度.3、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de 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表明留样时间及保管人员、4、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的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吕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表明留样时间及保管人员.5、留样食啊啊啊以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6、一旦发现食物中素颜或凝似食物中素颜事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匿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九、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关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3、食品安全管理员需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知识安全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及时发现好和纠正违反要求操作的行为,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备案.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根据突发时间应对法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预案.1、领导小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两小时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二)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下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的加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四)配合调查,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事故发生情况.不得隐匿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通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时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负责人:。

小卖部怎样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卖部怎样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小卖部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小卖部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小卖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小卖部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第九条小卖部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十条小卖部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四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小卖部应根据食品种类和特性,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小卖部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状况,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

第十三条小卖部应采取措施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等。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四条小卖部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确保食品标签、标识齐全清晰。

第十五条小卖部应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应及时下架、撤回。

第十六条小卖部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如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小卖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小卖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如实提供事故相关情况和资料。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24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个体商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个体商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个体商户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户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商户老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培训和整改工作。

第三条员工健康管理1. 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和手套。

3. 员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的食品应来源合法,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采购时应索取并保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3. 食品应按照种类、性质分类储存,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 定期检查食品库存,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工具应分类使用,生熟食品加工工具不得混用。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3. 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制作过程中,严禁吸烟、咳嗽、打喷嚏等行为,避免污染食品。

第六条食品卫生与消毒1. 食品容器、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2. 厨房设备、地面、墙面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3. 设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第七条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2. 商户应通过各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向员工公布,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管1. 商户应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从合法的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采购食品,并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的性质、特点和保质期,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污染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处理。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保持食品加工与制作场所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在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与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保持食品销售与服务场所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保证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在食品销售与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适合个体工商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一、目的和原则为保证个人饮食安全和健康,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个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个人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个人职责: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个人消费者均应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1. 食品采购:采购食品应选择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购买新鲜、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

2. 食品储存:食品应按照分类、分级、分区的原则储存,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食品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应适宜,确保食品品质和安全。

四、食品加工和操作管理1. 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应遵循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确保食品彻底清洗和煮熟,防止食品污染。

2. 食品操作:食品操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手套,避免手部污染食品。

食品操作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销售和消费管理1. 食品销售:食品销售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销售场所应保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 食品消费:个人消费者应正确购买、储存、烹饪和食用食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1. 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对消费者的损害。

七、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1.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经营者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个体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个体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检验、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七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内经营食品。

第八条个体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商或者供应商,并查验其相关证件。

第九条个体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过期或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一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设备的清洗、消毒和管理,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保证食品包装标识清晰、完整,不得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四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五章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第十五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对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

个体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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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1. 制度目的2. 适用范围3. 责任与义务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3. 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三、食品采购与储存管理1. 食品采购原则2. 供应商资质审查3. 食品进货查验与记录4. 食品储存条件与期限5. 食品储存场所卫生管理四、食品销售与展示管理1. 食品销售区域划分与卫生要求2. 食品展示要求3. 食品标签与信息公示4. 食品销售记录与追溯五、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1.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卫生要求2. 食品加工制作设备与工具管理3.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健康管理4.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控制5. 食品加工制作记录与追溯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2.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3.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七、内部监督与检查1. 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改2.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3.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八、档案管理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2. 食品销售记录3. 食品加工制作记录4.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5. 食品安全事故记录九、附则1. 制度解释2. 制度修订3. 制度生效与废止一、总则1. 制度目的: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规范个体便利店食品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个体便利店的所有食品经营行为,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加工制作等环节。

3. 责任与义务:个体便利店应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所经营食品的安全、卫生、合格,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食品。

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个体便利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

3. 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其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管理1. 食品采购原则:严格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安全。

一个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个人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个人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个人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可靠,有合格证明;(三)采购的食品应当检疫、检验合格;(四)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二)食品应当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冷藏食品应当存放于冷藏设施中,温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四)冷冻食品应当存放于冷冻设施中,温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加工工具应当保持清洁、消毒;(二)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加工场所应当定期清洁、消毒;(四)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妥善处理。

第十条食品销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销售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二)食品应当放置在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设施中;(三)食品应当标明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四)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餐饮服务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二)餐饮服务工具应当保持清洁、消毒;(三)餐饮服务过程中应当避免交叉污染;(四)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妥善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1.1 为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预防食物中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本条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2 对于尚无国家标准的食品,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企业标准,并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食品原料及添加剂管理4.1 食品原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4.2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类、使用范围和用量,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第五章生产加工过程控制5.1 生产加工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5.2 生产加工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3 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

第六章食品储存与运输6.1 食品储存场所应当干燥、清洁、无污染,食品与非食品应当分开存放。

6.2 食品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七章食品销售管理7.1 销售食品应当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进行,直接入口食品应当采取防尘、防蝇等措施。

7.2 食品销售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8.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2 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内容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内容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内容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个体户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店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

1.2 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定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1.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暂时离岗。

二、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1 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选择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食品安全协议。

2.2 原材料索证索票: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保存。

2.3 原材料进货查验:对进货的原材料进行外观查验,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食品储存环境:保持食品储存场所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3.2 食品分类储存:按照食品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3.3 食品保质期管理: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四、食品加工操作制度4.1 食品加工工具管理:保持食品加工工具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4.2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4.3 食品加工场所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食品销售环境:保持食品销售场所清洁、卫生,避免阳光直射。

5.2 食品展示:食品应摆放在符合卫生要求的展示柜中,避免直接接触空气。

5.3 食品温度控制:对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进行温度控制,确保食品新鲜度。

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6.1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自查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7.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7.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个体户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4.做好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食品原辅材料采购与储存1.采购渠道合法,索证索票齐全,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2.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合理储存原辅材料,分类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检查、清理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三、食品加工与销售1.食品加工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加工场所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4.销售环节严格控制,做好食品的陈列、储存、运输和销售记录。

四、食品卫生与消毒1.定期对加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2.建立消毒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消毒时间、方法、责任人等信息。

3.加强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防止细菌传播。

4.做好食品防蝇、防鼠、防虫工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2.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4.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定期组织个体户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注:本文仅提供全文的五分之一内容,以下内容省略。

)七、食品安全自查与改进1.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及时查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情况,确保食品的溯源和召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健康状况。

求,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和送检制度,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安全监测。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7篇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7篇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7篇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1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

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

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2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餐饮个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个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个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个体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原料,并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仓库进行清理和消毒,保持食品仓库的清洁和通风。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原料的保质期进行严格管理,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加工工具,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一批次的食品进行留样,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计量和标签管理,确保食品的净含量和成分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和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妥善包装,避免食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污染。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退货制度,对退回的食品进行检验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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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违规行为:1、仪容仪表不符合卫生制度要求的。

2、进入工作间前,不按照制度进行的。

3、工作中,不注意个人卫生,不注意专用工具、用具卫生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的。

4、食品销售不坚持“先进先出”。

5、办公室人员或卫生监督员不按要求值班监督卫生执行情况的。

6、员工不按照卫生要求进行监督及执行,造成卫生达不到要求。

7、不用夹子售货,用手接触散装食品的。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否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否则,不得销售。

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成立应急组织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单位负责人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监测、预警及报告1、单位应加强对食品质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单位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充分识别紧急情况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单位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7、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单位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1、当有信息显示单位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负责人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范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若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则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单位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单位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单位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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