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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2.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 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 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定向增发流程-百度文库
目录
一、政策指导 二、定向增发流程
一、政策指导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006年5月6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 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一、政策指导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 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 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 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告信息
备注
董事会公告
(a)
股东大会公告
(b)
(c) (c)
审核过会公告(或有) 审核批复公告
(d)
实施结果公告
二、定向增发流程
注:
(a)董事会决议中至少包括:本次证券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其他必须明确 的事项。 (b)股东大会中需要表决如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数量和种类;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四)募集资金用途;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c)券商制作材料上报证监会的修改反馈时间难以预计,一般而言R=T+150--210 (d)获得证监会批文后,公司有6个月时间完成增发,上述时间是假设获得批文后立刻完成融资的前提下。
结束语
谢谢大家聆听!!!
8
时间(天) T-50 T-30 T-20 T
T+15
R-45 R-30 R R+1 R+2 R+7 R+8 R+9 R+10 R+12 R+13 R+16 R+17 R+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R+21
参与对象 券商、公司 券商、公司 券商、公司、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公司 券商、公司、评估机构 公司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律师事务所、证监会 券商、公司、律师事务所、证监会 证监会 券商、公司、律师事务所、证监会 证监会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券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公司
二、定向增发流程
主要步骤 尽职调查 定向增发预案沟通 定向增发方案制作 董事会决议 准备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公告等 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投资人的《认购意向函》 券商制作材料并上报证监会 反馈及修改、补充 证监会发行部部级会议(小会) 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证监会正式批文 投资人发送《认购意向函》 主承销商对意向投资人发送《询价函》 询价结束 定价 签署认购协议(可能要求保证金) 初步发行结果上报证监会 证监会批复同意 通知投资者缴款 缴款截止日 验资 股份登记 实施完毕
一、政策指导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下述规定; 4. 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1. 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2.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 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 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定向增发流程-百度文库
目录
一、政策指导 二、定向增发流程
一、政策指导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006年5月6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 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一、政策指导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 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 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 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告信息
备注
董事会公告
(a)
股东大会公告
(b)
(c) (c)
审核过会公告(或有) 审核批复公告
(d)
实施结果公告
二、定向增发流程
注:
(a)董事会决议中至少包括:本次证券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其他必须明确 的事项。 (b)股东大会中需要表决如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数量和种类;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四)募集资金用途;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c)券商制作材料上报证监会的修改反馈时间难以预计,一般而言R=T+150--210 (d)获得证监会批文后,公司有6个月时间完成增发,上述时间是假设获得批文后立刻完成融资的前提下。
结束语
谢谢大家聆听!!!
8
时间(天) T-50 T-30 T-20 T
T+15
R-45 R-30 R R+1 R+2 R+7 R+8 R+9 R+10 R+12 R+13 R+16 R+17 R+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R+21
参与对象 券商、公司 券商、公司 券商、公司、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公司 券商、公司、评估机构 公司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律师事务所、证监会 券商、公司、律师事务所、证监会 证监会 券商、公司、律师事务所、证监会 证监会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券商、公司、投资者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券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公司
二、定向增发流程
主要步骤 尽职调查 定向增发预案沟通 定向增发方案制作 董事会决议 准备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公告等 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投资人的《认购意向函》 券商制作材料并上报证监会 反馈及修改、补充 证监会发行部部级会议(小会) 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证监会正式批文 投资人发送《认购意向函》 主承销商对意向投资人发送《询价函》 询价结束 定价 签署认购协议(可能要求保证金) 初步发行结果上报证监会 证监会批复同意 通知投资者缴款 缴款截止日 验资 股份登记 实施完毕
一、政策指导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下述规定; 4. 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