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正式)

合集下载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检查中责令停产停建以及自行安排停产停建____天以上____天以内煤矿(或其他需由办矿主体企业验收的情形)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第二章复产复建领导组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复产复建领导组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分管煤炭产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成员:安监局、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基本建设部、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中心、地质与防治水中心、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并向领导组汇报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各涉煤二级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并报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复产复建验收相关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职责领导组主要负责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安排对通过二级公司复产复建验收的矿井进行现场抽验。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业监管、专业验收、专业签字、专业负责”的原则参与审查二级公司上报的验收资料、参与对已通过验收矿井的现场抽验工作。

第三章复产复建验收标准第五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执行山西省煤炭厅制定的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

(参见晋政办发[____]____号、晋煤安发[____]____号)各二级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公司实际,对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条件制定补充性规定。

第四章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第六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1、需复产复建的煤矿,首先制定复产复建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请二级公司批复。

二级公司同意整顿方案后,必须在批复文件中明确整顿工作量、整顿时限、井下作业人数和作业范围等。

2、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顿,同时严格按照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逐项自检,并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矿井各项安全条件必须全部符合相关规定。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单位的复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复工验收是煤矿单位在获得各级煤矿主管部门颁发的复工许可证后,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确保煤矿单位正常复工运行,达到国家产权、矿山资源、环境保护等要求。

第二章复工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第四条煤矿单位在完成关闭整顿、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生产布局等方面的要求后,可向所在区县煤矿主管部门申请复工许可证。

第五条煤矿主管部门在受理煤矿单位的复工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矿山资源、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等。

第六条验收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煤矿单位的复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认真填写验收报告,并将报告交由复工许可证的发放机构审核。

第七条复工许可证的发放机构在审核验收报告后,如符合要求,予以发放复工许可证。

第三章复工验收的程序第八条煤矿单位在获得复工许可证后,应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复工前的检查和验收。

第九条复工前的检查和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通道的畅通情况,防尘、防爆设备的可靠性,煤矿瓦斯、粉尘、水文地质等环境参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复工验收的结果应进行书面汇报,并交由煤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复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煤矿单位的复工验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煤矿单位的正常复工运行。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弄虚作假,非法获得复工许可证的煤矿单位,煤矿主管部门应取消其复工许可证,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煤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目的为确保煤矿复工后的安全生产,落实煤矿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规范煤矿复工验收的各项工作,确保煤矿复工后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依据《____煤销集团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对公司内部施工单位复工工作进行职责划分、程序规范。

第二章成立公司复工验收领导组第二条公司复工验收领导组的组成组长:王国洪常务副组长:张满怀副组长:李柱和吴兆法隋锦忠陈光李亚军成员:罗兵吴云生刘秋胜第三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吴云生第三章复工验收程序第四条施工单位因生产安全隐患而停工的,在隐患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后,复工需进行以下程序:1、井巷工程复工前,施工单位首先要制定复工验收整顿实施方案,由监理单位及公司复工复产领导组签字审批。

批复必须明确整顿工作量和整顿时间。

2、施工单位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根据批复的整顿工作量和整顿时间期限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验收标准逐项自检。

3、施工单位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想建立公司提出复工验收申请。

有监理单位____监理人员先进行现场验收、并签字把关。

4、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以请示上报公司复工领导组,请示文件要求附①填写验收申批表(复工附表)、②签字的验收标准及评定表(复工附表)、③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及批示、④公司对整改方案的批复。

5、公司复工领导组办公室对请示文件及附件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常务副组长、组长审核,常务副组长、组长签字后加盖安全监察部公章执行。

第四章煤矿复工验收要求第五条复工验收必须认真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标准严格把关。

对验收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时,坚决执行一项否决制。

第六条公司复工领导组要及时对监理单位____验收并已批准复工的施工单位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工程要全部停产整顿,重新申请复验。

第七条对连续两次复工验收均未能通过的施工单位,给予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____元处罚。

第八条施工单位复工必须严格履行公司复工程序,未经公司复工领导组批复擅自____生产(施工)的加倍处罚并将情况向其所在的总公司通报。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进展和能源的不断需求,煤矿作为一种紧要的能源资源,其开采和利用也成为了国民经济的紧要构成部分。

然而,煤矿的采掘和利用也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因此,在煤矿的复产和复建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科学的验收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进展。

二、验收制度的订立目的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加强对煤矿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复产复建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复产复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进展。

三、验收标准1. 安全生产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牢靠,德高望重有起色。

2. 生态环境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保护所在地区的水、土、气等环境,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进展。

3. 经济效益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效益标准,保证企业健康进展,促进地方经济的进展。

四、验收的步骤1. 前期准备工作:在煤矿复产复建前,必需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煤矿的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进行工期的规划和计划,布置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引导,订立认真的复产复建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进展和验收标准。

2. 复产复建过程中的监管:在复产复建过程中,必需加强对煤矿的监管,适时发觉和解决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煤矿复建工作依照规划和计划有序进行。

3. 验收工作:煤矿复建完成后,必需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程序应由验收人员依据复产复建方案和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查看、检测、测量和采样,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并对问题进行反馈和改进。

五、验收的实在内容1. 安全生产方面的审查: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工程建设的安全评估、生产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订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

2. 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查:对煤矿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环境质量的影响评价、污染整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废物和不安全品的集中处理,生态修复方案的实施,对环保法规和标准的遵守等方面。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做好煤矿复工的验收工作,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复工的验收工作。

三、煤矿复工验收的程序1. 提交申请煤矿申请复工后,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包括复工计划、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等相关材料。

2. 审查材料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煤矿提交的复工申请材料,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要求。

3. 现场核查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前往煤矿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复工准备情况,包括煤矿的防疫设施、防护用品的准备情况,是否有复工许可证等。

4. 验收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复工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做出复工验收决定,可以是通过、不通过或者需要补充完善材料。

5. 行业评估煤矿所属行业协会或煤矿安全评估机构将对复工煤矿进行评估,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和防疫措施的有效性。

6. 安全培训复工煤矿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疫情防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监督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将对复工煤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的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执行。

四、责任与处罚1. 责任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复工煤矿进行审核、核查和验收。

2. 处罚措施:对未经复工验收擅自开工或不按照要求履行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的煤矿,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可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3. 控制措施:对复工煤矿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违反防疫规定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暂停煤矿的生产。

五、附则1.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需公开,煤矿及职工必须遵守执行。

2. 随着疫情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复工验收管理制度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一、背景煤矿是我国能源的主要来源,但与此同时,煤矿安全问题也一直是我国面临的重大问题。

为了规范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二、制度内容1. 验收前准备工作在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前,需要对其进行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人员,确定验收主体以及验收标准。

(2)搜集煤矿复产复建相关文件材料,如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等。

(3)对煤矿复产复建的现场进行检查。

2.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标准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1)环保验收标准,如环境质量保护、废气排放标准等。

(2)安全生产验收标准,如设施的安全性、电气设备的违章乱接等。

(3)经济效益验收标准,如产值、运转率等。

3. 验收程序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1)验收申请。

煤矿企业应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

(2)现场勘查。

验收部门应进行现场勘查,对煤矿复产复建进行全面检查。

(3)验收评审。

验收部门应根据现场勘查结果以及相关文件材料,对煤矿复产复建进行评审。

(4)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部门应出具《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报告》,并告知企业验收结果。

4.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应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结果。

若企业煤矿复产复建符合相关标准,则验收部门应予以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否则,应予以不通过验收,企业应依据问题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三、意义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的制定,是为保障安全生产,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炭生产质量和效益而制定的重要措施。

该制度能够规范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流程,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有效改善煤矿复产复建的工作方式和效果。

同时,也能够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丰富我国能源供应结构,为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四、结论随着我国煤炭工业的迅速发展,煤矿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煤炭生产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本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本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煤矿复产复建工作,采取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煤矿的复产和复建工作。

第三条煤矿复产复建包括煤矿停产复产和煤矿关闭后复建两种情况。

第四条煤矿复产复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复产复建应按照分层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验收程序第六条煤矿复产复建的验收分为临时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第七条临时验收是指煤矿复产复建完成后,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步验收。

第八条临时验收应对煤矿的设备、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

第九条煤矿复产复建达到临时验收标准后,可以申请正式验收。

第十条正式验收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对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

第十一条正式验收包括煤矿的设备、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验收。

第十二条正式验收合格后,可办理煤矿复产复建的手续,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验收要求第十三条煤矿的设备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第十四条煤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人员、物资、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十五条煤矿的技术应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保障生产的安全和效益。

第十六条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第十七条煤矿的安全设施应齐全,包括逃生通道、灭火设备、通风设备等。

第十八条煤矿的环保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煤矿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定期进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煤矿复产复建的过程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确保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开。

第二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建立煤矿复产复建的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二十二条煤矿复产复建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复产复建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二十三条相关部门对煤矿复产复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第二十四条煤矿复产复建期间,相关部门应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煤矿复工复产及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复产及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复产及验收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煤矿安全复工复产,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复工复产期间的各类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根据停工停产状态和性质不同分类实施。

二、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30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且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正常实施的煤矿,由煤矿自行负责验收,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出现以下情况,复工复产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验收。

1.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或封闭井口(采区)的煤矿;2.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煤矿;3.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4.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需要复工复产验收的其他煤矿。

三、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由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煤矿启封井口、或者停工停产时间30天及以上矿井排查事故隐患前,应先评估安全风险,制定井口启封、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井口启封等复工复产前期工作。

煤矿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必须划定作业范围,明确作业期限、限定作业地点和各工种作业人数,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由公安、国土、环保、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须在相关部门已同意恢复生产建设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产。

六、申请复工复产的煤矿,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建设煤矿建设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规定;2.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4.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5.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6.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7.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8.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但其开采与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安全风险。

为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对煤矿复产复建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十分必要。

因此,建立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将成为推动煤矿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验收前准备、验收组织、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验收结果。

一、验收前准备1. 制定复产复建工程评估指标在进行煤矿复产复建工程验收前,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从技术、经济、安全等角度对复产复建工程进行综合评估。

2. 确定验收组成人员验收组一般由煤矿监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煤矿企业等相关方组成,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要根据复产复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进度安排,确保验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验收组织1. 成立验收组煤矿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并确定组长和成员。

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准备验收材料煤矿企业应准备相关的复产复建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

3. 进行实地考察验收组要对复产复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和分析。

三、验收标准1. 技术标准根据煤矿复产复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包括工程结构强度、设备选型、安全设施建设等。

2. 安全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复产复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和管理符合要求,最大限度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

3. 环保标准煤矿复产复建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验收程序1. 材料审核验收组对煤矿复产复建工程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设计文件的合规性、施工图纸的正确性、相关许可证的有效性等。

2. 现场检查验收组对复产复建工程的现场进行检查,包括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安全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3. 听取汇报煤矿企业对复产复建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并根据验收组的要求进行补充材料和解释。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煤矿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益,必须加强对煤矿复工复产的验收工作,确保矿井设备能正常运行,各项生产指标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制度,确保矿井设备的安全性和生产能力达到预期标准。

二、制定验收标准1. 安全标准:对煤矿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包括火灾排雷、通风除尘等安全措施的完善程度。

2. 环保标准:对煤矿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煤矿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尘埃控制等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

3. 生产标准:对煤矿的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运行稳定性、生产效率和产量等指标。

三、建立复工复产验收机构1. 成立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由煤矿行业协会、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2. 培养复工复产验收人员:通过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复工复产验收队伍,对其进行持续的教育和培训。

四、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1. 联合检查: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共同进行煤矿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完善验收机制:制定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评估方法和标准,建立起科学、公平、有序的验收流程,确保验收结果可靠。

3. 制定修复计划:对于未达标的设备和环保设施,煤矿必须制定具体的修复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修复和改善,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 反馈意见和结果:验收专家组将对煤矿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评估,给予指导和建议,并将验收结果向煤矿和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1. 建立复工复产验收结果公示制度,及时公布验收结果,保障信息透明。

2. 增加复工复产验收频次,对关键煤矿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加强对煤矿复工复产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失职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复工验收是指煤矿在停产、停工期满后,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对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确认具备安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可以进行生产作业的活动。

第三条复工验收工作涉及煤矿的各个方面,包括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职工培训等。

具体内容和要求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二章复工验收程序第四条煤矿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停工期满前30天向相关部门申请复工验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五条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查,对煤矿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矿井、设备、矿井巷道、通风系统等。

第六条相关部门根据勘查情况,编制复工验收报告,对煤矿是否具备安全条件进行评定,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复工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复工验收证书,煤矿方可正式复工。

第八条复工验收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重新申请复工验收。

第三章复工验收核查第九条复工验收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核查,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持续符合要求。

第十条煤矿管理单位需配合相关部门的核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检查。

第四章复工验收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对未通过复工验收的煤矿,相关部门将依法停产停工并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煤矿经营管理单位对复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煤矿,相关部门有权采取临时停产、停工等措施,并进行整治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为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内容和要求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模板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模板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模板1.前言煤矿复产复建是煤矿企业紧要的一环,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制度以规范和管理煤矿复产复建的验收流程和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企业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煤矿复产复建的验收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煤矿复产复建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矿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3.管理标准3.1 申请料子准备1.煤矿企业申请复产复建的料子应包含:复产复建申请书、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工商登记证、环保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煤矿企业还需供应煤矿复产复建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承载力评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方案、职工安全培训计划等。

3.2 验收流程1.条件准备:煤矿企业应确保具备煤矿复产复建的基本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设备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完满、矿区环境符合要求等。

2.申请料子提交:煤矿企业应将复产复建申请料子提交至煤矿职能部门,并逐级审核,直至煤矿监察部门。

3.现场勘察:煤矿监察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对煤矿复产复建条件进行实地核查。

4.审核评估:煤矿监察部门将对煤矿企业的复产复建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包含技术方案、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评估。

5.报批审批:审核通过后,煤矿监察部门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复产复建事项。

6.复产复建方案实施:煤矿企业需依照批复的复产复建方案进行实施,并同步进行内部安全生产内部验收和外部监督验收。

7.成绩验收:复产复建完成后,煤矿监察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复产复建成绩进行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备运行情况、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员工培训情况等。

3.3 考核标准1.复产复建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3.煤矿企业是否依照批复的复产复建方案进行实施;4.煤矿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5.煤矿员工培训情况和安全意识;6.煤矿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验收结果和整改措施4.1 验收结果1.合格:经验收合格的煤矿将获得复产复建的批准,正式恢复生产。

2023年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对煤矿复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职工健康,制定本《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总则1.本制度是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煤矿的复工验收工作。

2.煤矿复工验收是指对煤矿进行复工前的综合验收,包括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等内容。

3.煤矿复工验收由煤矿企业向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复工申请和验收程序1.煤矿复工申请(1)煤矿企业在复工前,应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书面复工申请,包括煤矿基本情况、复工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等。

(2)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并向煤矿企业发放《煤矿复工申请受理函》。

(3)煤矿企业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完善申请材料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递交。

2.复工综合验收(1)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煤矿的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进行综合验收。

(2)综合验收包括对煤矿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完好性和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对煤矿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估等。

(3)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向煤矿企业提供综合验收意见和复工条件,要求煤矿企业解决问题并完善措施,达到验收要求后,发放《煤矿复工验收合格证书》。

(4)煤矿复工验收合格后,煤矿企业可在复工批准范围内恢复生产。

三、复工验收的内容1.设备安全验收(1)对煤矿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包括机电设备、通风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等。

(2)对设备的完好性进行评估,检查设备是否存在破损、老化、失效等情况,并要求企业采取措施解决。

(3)对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机械设备是否灵活可靠等。

2.安全生产管理验收(1)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等。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矿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依据《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中的各类设施、设备和工程项目的验收。

三、工作内容1. 验收前准备工作(1)煤矿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验收小组应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验收时间和人员,并通知煤矿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开展复产复建工作前,煤矿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矿井、设备和工程设施的检查和测试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 验收程序(1)验收小组按照计划和要求对煤矿复产复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矿井内外的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运输设备等。

(2)验收小组应对煤矿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比对,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3)验收小组应与煤矿方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对存在问题进行指导和纠正。

(4)验收小组应在完成验收内容后,及时整理和汇总相关信息和记录,形成验收报告。

3. 验收标准(1)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应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验收结果1. 验收合格若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验收小组应将验收结果告知煤矿方,并出具验收合格证书。

2. 验收不合格若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问题,验收小组应向煤矿方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3. 未达到验收条件若煤矿复产复建工作未能达到验收条件,验收小组应及时通知煤矿方,并说明原因和解决建议。

五、专家组织验收小组应由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如需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六、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对煤矿复产复建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生产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合党委或煤矿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职能的煤矿落地复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矿复工验收应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煤矿复工安全验收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确保复工的煤矿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煤矿复工验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程序规范、条件明确的复工验收机制。

第五条煤矿复工验收应当由联合党委或煤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形成复工验收报告。

第二章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煤矿在开展复工前,应当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复工能够顺利进行。

第七条煤矿应当组织开展复工前的安全自查,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和安全风险的评估。

第八条煤矿应当制定复工预案,明确复工的流程和各个环节的职责。

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复工验收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确保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复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十条煤矿复工验收的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保证程序的透明和公正性;(二)依法开展复工验收工作;(三)遵循验收程序,不得为特殊煤矿提供特殊受理;(四)验收结果应当依法作出,并及时公示。

第十一条复工验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煤矿的属地政府应当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初审;(二)经初审合格的煤矿应当进行现场复核;(三)复核合格的煤矿应当进行复核证明文件的准备;(四)属地政府应当根据复核结果做出复工验收决定;(五)复工验收决定应当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复工后的督查和评估第十二条复工后,煤矿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联合党委或煤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煤矿的复工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制,通过安全生产月度或季度的汇报,对复工以后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建设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根据停工停产状态和性质不同分类实施。

停工是指建设煤矿停止施工作业;停产是指生产煤矿停止生产作业。

(一)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30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且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正常实施的煤矿,由煤矿企业(煤矿)负责验收。

(二)下列煤矿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验收。

1.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或封闭井口(采区)的煤矿;2.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煤矿;3.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4.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需要复工复产验收的其他煤矿。

第四条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对复工复产煤矿实施分级验收。

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主要负责人签字;市(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煤矿,由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煤矿企业(煤矿)组织验收的,由煤矿企业(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煤矿启封井口、人员进入严重冲击地压矿井或者停工停产时间30天及以上矿井排查事故隐患前,应先评估安全风险,制定井口启封、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井口启封等复工复产前期工作。

煤矿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必须划定作业范围,明确作业期限、限定作业地点和各工种作业人数,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1. 引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复产复建的验收工作,保障煤矿的安全运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2. 术语定义•煤矿: 指煤矿企业的开采和生产场所。

•复产: 指煤矿因暂停或停产后,重新开始生产活动。

•复建: 指煤矿因事故、设备故障等原因停止生产,经修复后重新恢复生产活动。

•验收: 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等竣工后经过检查、检测、试验、鉴定等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管理标准3.1 复产复建前准备工作•煤矿企业在进行复产复建前,应编制详细的复产复建方案,包括工程建设和安全措施,提前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煤矿企业应进行消防设施、通风设备、安全出口等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并制定相关的检查和维护计划。

•煤矿企业应组织员工进行复产复建前的各项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煤矿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3.2 复产复建验收程序•煤矿企业在复产复建完成后,应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

•相关部门将组织验收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对煤矿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验收专家将根据煤矿的设备完好程度、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安全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验收专家将填写验收评估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将对验收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3.3 复产复建验收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复产复建,并取得相关证照和审批文件。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复产复建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煤矿企业必须对现有设备进行彻底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煤矿企业必须对新建设的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测,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煤矿企业必须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 考核标准4.1 考核内容•煤矿的复产复建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要求。

•复产复建后的设备和设施是否经过合格的维修和检测。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是针对煤矿在发生事故或停产后,进行修复和重新投产时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的一套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符合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保障矿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验收组织:成立专门的验收组织,由政府部门、专家和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2. 验收标准:制定煤矿复产复建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包括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和质量标准等。

3. 验收程序:明确煤矿复产复建的验收程序和流程,包括验收前准备、现场勘察、技术评审、数据分析和验收报告等。

4. 验收内容:对煤矿复产复建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矿山设备和管理等方面。

5.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煤矿复产复建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

6. 验收结果:根据验收结果,判定煤矿是否可以复产复建,提出整改要求或工程调整建议。

7. 验收记录:对煤矿复产复建的验收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留作后续监管和管理参考。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煤矿的安全和环保水平,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保护矿工和周边环境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一、引言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是煤矿重新投入运营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确保煤矿的安全、高效运营。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科学、规范、公正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的煤矿单位。

二、工作目标本制度的工作目标是确保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的公正、科学、规范进行,保障煤矿的安全运营,达到以下目标:1. 确保煤矿设备、工艺、安全措施等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 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与规模符合相关要求;3. 确保煤矿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符合相关要求;4. 确保煤矿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的要求。

三、主要内容1.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组织1.1 验收组织机构: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由煤矿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包括:行政审批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工会等。

验收组织机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1.2 验收组织责任:验收组织机构负责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进行。

验收组织应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工作的时间节点、验收内容和相应的责任部门。

2. 煤矿复产复建申请与资料准备2.1 申请材料:煤矿经过复产复建工作后,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包括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相关证明文件、环境评估报告、安全生产措施等。

2.2 资料准备:煤矿在申请前,应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复产复建工作的相关资料。

相关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以便于验收组织对煤矿进行全面审查。

3.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流程3.1 受理验收组织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应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申请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应向煤矿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验收组织机构召集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准备工作。

3.2 验证验收组织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在煤矿现场进行实地验证。

验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矿设备、工艺、安全措施、环保设施、生产能力等方面的检查与评估。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复工的质量和合规性,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包括《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复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煤矿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复工现场的验收和复工后的监督检查等。

三、责任和义务1. 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明确复工验收的重要性,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准备工作。

2.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管理制度,并对复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煤矿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复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监督部门要加大对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准备工作1. 煤矿企业负责人要及时召开复工验收准备工作会议,明确复工验收的任务和要求。

2. 安全管理部门要制定复工验收计划,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煤矿要组织人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确保矿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煤矿要清理和整理复工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并建立相关档案。

五、复工现场验收1. 复工现场验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验收组应按照煤矿复工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包括矿井的通风、水电设备的运行和矿井安全设施的完善等方面。

3. 验收组应认真记录验收情况,并及时向煤矿企业负责人汇报。

4. 如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验收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煤矿制定整改方案。

六、复工后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复工后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煤矿进行巡查和检查。

2. 监督检查应包括对矿井的通风、水电设备的运行和矿井安全设施的维护等方面的检查。

3. 如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监督部门要及时要求煤矿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七、违规处理对于复工验收中发现的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未按规定完成整改要求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67-88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强化煤矿安全生
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检查中责令停产停建以及自行
安排停产停建3天以上10天以内煤矿(或其他需由办矿主体企业验收的情形)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第二章复产复建领导组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复产复建领导组
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分管煤炭产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监局、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
基本建设部、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中心、地质与防治水中心、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并向领导组汇报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各涉煤二级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并报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复产复建验收相关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职责
领导组主要负责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安
排对通过二级公司复产复建验收的矿井进行现场抽验。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业监管、专业验收、专
业签字、专业负责”的原则参与审查二级公司上
报的验收资料、参与对已通过验收矿井的现场抽验工作。

第三章复产复建验收标准
第五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执行山西省煤炭厅制定的煤矿
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

(参见晋政办发[2016]12 号、晋煤安发[2016]98号)
各二级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公司实际,对煤矿复产复建验
收条件制定补充性规定。

第四章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
第六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
1、需复产复建的煤矿,首先制定复产复建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请
二级公司批复。

二级公司同意整顿方案后,必须在批复文件中明确整顿工作量、整顿时限、井下作业人数和作业范围等。

2、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顿,
同时严格按照复产
复建验收基本条件逐项自检,并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矿井各项安全条件必须全部符合相关规定。

煤矿自检合格后,向二级公司提出复产复建
验收申请。

3、二级公司接到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申请后,组织本级复产复建领导
组各成员部门组成验收组对煤矿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时严格执行复产复建验收标准,逐项签字把关。

验收合格后由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签
字,并下达同意复产复建通知书。

煤矿接到复产复建通知书后方可组织生产建设。

4、二级公司验收结束后,将复产复建验收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附表
1、2、3,二级公司同意煤矿整顿方案的批文,煤矿提请的验收申请,二级公司下达的复产复建通知书)报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5、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负责对二级公司已同
意复产复建的矿井
进行抽查。

抽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矿井,该二级公司已同意复产复建的煤矿全部停产整顿,重新履行验收程序。

第五章复产复建验收要求
第七条复产复建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验
收程序。

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对二级公司验收程序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二级公司组织复产复建验收、集团公司组织复产复建抽查
时依照专业职责分工,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验收标准严格把关。

二级公司在验收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煤矿必须全部整
改完毕,否则不予复产复建批复。

集团公司在抽查中发现煤矿有一项不符合验收标准,则该矿抽查不合格。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