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基地管理制度为了积极参与临沂市高校毕业生见计划的实施,拓宽高端人才队伍、中低端人才队伍的培育渠道,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规范对见生的招募、培训、考核、录用,努力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技能的人员。
依据XXX等六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和XXX《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09】25号)。
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成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工作小组,集团人力资源部为见生归口管理部门,实行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分级管理的模式。
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就业见工作会议,规范管理,加强管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见生招募、甄别;见指导老师指派及管理;见生培训监督、考核和见补贴确定;职业见表格统计和费用申请;见生期中考核、期末鉴定;见基地的考核、年检。
招募条件为年龄在16~30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就业愿望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公司见职位要求。
见生来源包括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集团公司及分公司自行招募;员工推荐、介绍;上述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荐联系。
见职位由集团公司经上级及见管理单位协商后确定。
见生应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学校介绍信、报名照片等见凭证,先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申请表》,由见生和监护人亲自签字,经XXX、见部门甄别后,参加就业见,见期一般为2~6个月。
每年由各分公司推荐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操作技能,并能认真负责对见生传授技艺的优秀技术业务人员,报XXX审核批准后聘任为见生的专职指导老师。
被聘任指导老师,由XXX安排指导见生,并与见生签订协议。
指导老师按照集团公司统一指导见计划,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实施带教指导。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概述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就业见习和职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树立学校良好的就业见习品牌,制定并实施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依法、科学、规范地管理学校就业见习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专业学生的就业见习工作。
第二部分见习基地管理1. 见习基地的申请与审批1.1 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应具备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条件,并提供合格的见习实习岗位。
1.2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评审审批,符合要求的基地将被纳入学校的就业见习基地库中。
2. 见习基地的管理与监督2.1 就业见习基地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见习内容和要求,指导学生进行见习工作。
2.2 学校将派遣专门的教师或指导员对见习基地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见习情况,并对见习基地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部分学生见习管理1. 见习计划及安排1.1 在学生就业见习前,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际情况,制定见习计划,并进行安排。
1.2 学校将根据见习基地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相关的见习工作,并协助解决在见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见习期间的行为规范2.1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当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2.2 学校将对学生见习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见习成果评价3.1 见习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见习成果进行评价,评定见习结果。
3.2 学校将根据评价结果,向学生发放相应的证明和记录,并将成绩反馈给见习基地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就业见习管理效果评估1.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见习基地的管理、见习计划的安排及学生的见习情况。
2. 学校将依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以提高学生就业见习的管理效果。
第五部分效果评价学校将定期对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进行评价,不断完善与提升,确保学生的就业见习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成功率。
医院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见习基地的管理,规范见习生实习工作,提高见习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设立的各类见习基地,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检验学等专业的见习生。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见习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见习生的实践操作能力;3. 坚持规范化管理,确保见习工作的有序进行;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见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监督和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工作;3. 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4. 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见习基地办公室负责见习基地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见习生的报名、选拔、分配和管理工作;2. 负责见习生的实习计划、培训计划和考核计划的制定和实施;3. 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请假、纪律等;4. 负责见习生的实习总结和评价工作。
第三章见习生管理第六条见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实习工作。
第七条见习生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安排;2.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3. 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4. 积极参与临床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第八条见习生的考核分为实习期间考核和实习结束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实习期间的表现;2. 知识掌握程度;3. 技能操作水平;4. 综合素质评价。
第四章培训与指导第九条见习基地应制定见习生培训计划,内容包括:1. 专业知识培训;2. 临床技能培训;3. 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培训;4. 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以后往高目标举步前行,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注重人才培养。
为此,企业需实行见习基地管理制度,进而在不断招聘各种类型的人才的同时,培养和发掘潜在的人才,以适应企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
二、政策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新进、未分配人员进行见习,包含实习生、毕业生和转岗人员等。
三、见习基地管理要求1.见习基地的确定(1)见习基地的确定需经过企业领导层的提出和部门负责人的认可,才可确定见习基地。
(2)具体确定的见习基地要考虑到企业发展的需要及人员分配情况。
为了更好的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作为见习基地,首先应该是工作量大、岗位稳定、需要人才的岗位。
2.见习期的确定(1)见习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实习期结束后,如需调入其它部门或岗位,建议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转岗手续。
(2)见习期内不享有正式员工的权利,即不享有社保、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不可与正式员工混淆。
3.见习人员的管理(1)见习员工应参照公司正式员工进行签订见习劳动合同,且应在合同内注明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见习工资、见习规定等。
(2)见习员工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心态健康、自我控制能力强。
能够全身心地参与工作,且必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由于见习员工缺乏经验和技能,此时培训是非常必要的,部门负责人应该向见习员工传授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让见习员工不断成长进步。
尤其是新上岗见习员工,要充分了解和学习企业文化和理念,为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见习员工工资的福利待遇(1)根据见习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劳动贡献,可按企业薪资聘用标准给予不同等级的工资待遇。
(2)见习期内,如见习员工的表现优异,企业可考虑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
5.保护个人权益(1)针对新进员工的情况,企业应提供详细的员工手册,全面解释企业的各项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免得新进员工产生误解,甚至是逃避自己的责任。
(2)见习员工勤工俭学,兼顾实践与理论,在工作的同时加强自己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企业应予以鼓励和支持。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见习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地接收的见习生、见习基地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见习基地的运作,确保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同时提高见习基地的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见习生管理第四条见习生选拔1. 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 具备见习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
第五条见习生培训1. 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生的专业背景和岗位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2. 培训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
第六条见习生考核1.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对见习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见习生是否留用的依据。
第三章见习基地管理第七条见习基地设立1. 见习基地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内部管理规范。
2. 见习基地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八条见习基地职责1. 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明确见习生的权利和义务。
2.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见习指导人员,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和培训。
3. 为见习生提供安全、健康的见习环境。
4. 按月发放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九条见习基地与高校合作1. 见习基地应与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见习生培养工作。
2. 定期邀请高校教师或专家对见习生进行指导。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条政策支持1. 见习基地享受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扶持,包括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
2. 政府部门对见习基地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见习基地规范运作。
第十一条安全保障1. 见习基地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见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见习基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见习基地管理,提高见习效果,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见习基地。
第三条见习基地应当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和较好的条件,确保学生的实践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第四条见习基地的选择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方向和实践需求,确保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到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学校教师、见习基地负责人和见习学生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是见习基地管理的机构,负责见习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向各见习基地通知。
第二章见习基地的选择第八条学校应当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和实践需求,制定见习基地选择的相应规定。
第九条见习基地的选择应当根据以下要求进行:1. 让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充分掌握和应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设备,满足学生实践活动的需要;3. 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质量;4. 能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条学校应当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见习学生的管理第十一条见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见习基地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纪律和形象。
第十二条见习学生应当遵守见习基地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见习基地负责人和导师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见习学生在见习基地的实践活动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
第十四条见习学生应当按照实践要求认真完成实践任务,不得懈怠和敷衍。
第十五条见习学生应当尊重见习基地的客户和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见习学生在实践中要注意保护见习基地的财产,不得损坏或盗窃。
第十七条见习学生在实践中应当积极参与工作,虚心向导师学习,并及时反馈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八条见习学生在实践结束后应当撰写实践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交给学校和见习基地。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一、引言见习基地是指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加强实践教学的场所。
对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做好规范,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保证教学质量。
二、见习基地的建设为保证见习基地的管理效率,需要全面规划、充分设计见习基地的建设,包括场所区划、设施配套、场地规划等。
(一)场所区划见习基地的场所应充分考虑学生实习的具体内容,为了保证学生实习的体验与效果,可以设置多个区域,如训练区、实践区、会议区以及休息区等。
在训练区,可以设立与实践教学相关的训练场地、仓库等。
实践区则可以设置与实践教学相关的设备、仪器、工具等。
会议区可以设置讨论区、会议厅等。
至于休息区,则可以根据实习生的实际情况,设置休息室、洗手间等。
(二)设施配套为了更好地完成实验室实践课程的教学要求,应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包括电源、电气线路、检测设备、信息系统等。
(三)场地规划场地规划涉及到人员流动、设施布置等问题。
要细致地考虑急救设施、疏散通道、安全标识等问题,容积率应符合规定标准,且交通可以顺畅到达或离开。
三、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设计与实施,首要任务是利用有限的资源,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和教学质量。
(一)场地管理基地的场地管理应该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要有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程,在管理中注重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等环节,同时要推行先进的管理模式,建立全程跟踪、检查制度,使场地的设施、设备未发现问题的时间最短化。
(二)制度管理见习基地的制度管理是保障管理效率、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要注意加强对实习生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基地的了解,对实习生的行为作出规范,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安全管理安全是见习基地管理工作的核心之一。
基地应先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案,保证实践过程的安全性。
要对实习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让实习生知悉各种安全风险,清醒地认识到危险,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同时要加强全方位的监控,及时进行预防和隐患排查,确保实践过程中的安全真正可靠。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一、引言见习是一个重要的培养人才的阶段,对于实习生的有效管理将对其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的管理,提升实习生的培养效果,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概述1. 目的: 规范见习基地的管理,确保实习生的培养质量和效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见习基地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等。
三、见习基地申请与认证1. 资格要求: 见习基地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源,拥有合格的导师队伍和实习项目。
2. 申请流程: 资格审核→申请材料评审→现场考察→认证结果通知。
3. 认证有效期: 见习基地的认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重新进行认证。
四、实习生招募与选拔1. 招募渠道: 通过学校、招聘平台、社会资源等多渠道进行实习生的招募。
2. 选拔标准: 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学习成绩、能力素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3. 公平公正: 实习生选拔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任何非法或不当的方式干扰选拔结果。
五、导师队伍建设1. 导师选拔: 按照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条件选拔导师,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
2. 导师职责: 导师应对实习生进行指导和培养,提供学习和发展机会,协助实习生解决问题。
3. 导师制度评估: 定期评估导师的工作表现,积极改善导师制度,提升指导效果。
六、见习项目设计与实施1. 项目制定: 见习项目应根据实习生的专业需求和培养目标进行制定,确保实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
2. 实施计划: 制定每位实习生的具体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目标等,确保实习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3. 实习报告: 要求实习生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验和收获,反馈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
七、见习基地管理与监督1. 见习基地评估: 定期进行见习基地的评估,包括实习生满意度调查、基地设施评估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监督见习基地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按照制度规范进行管理。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4)剖析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见习基地作为一个能够提供学生实践锻炼机会的重要平台,对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见习基地的有效管理,提升见习效果,制定一套科学的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目标1. 提供良好的见习环境:确保见习基地的设施设备完备,满足学生实践学习的需要。
2. 规范见习行为:制定明确的见习流程和要求,引导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
3. 加强见习指导: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促进他们的职业成长。
三、具体制度1. 见习基地申请与审批制度- 学生个人或学院提出见习基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申请理由、见习计划等。
- 见习基地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基地资源和学生需求进行安排和调配。
2. 见习基地入场制度- 学生在见习基地入场前,需进行入场手续办理,包括填写入场申请表、签署保密协议和安全责任书等。
- 基地管理部门核实学生身份和必要资质,确认资料无误后方可准许入场。
3. 见习基地行为准则- 学生在见习基地内需遵守相关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服从管理、尊重他人、保护环境等。
- 违反行为准则的学生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止见习等。
4. 见习基地指导制度- 每个见习基地配备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指导、培训和评估。
- 指导教师与学生保持定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并进行学习成果的评估。
5. 见习基地安全管理- 见习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设备、应急预案等。
- 学生在见习过程中遇到危险或安全事件,应立即上报基地管理部门,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6. 见习基地评估与反馈机制- 基地管理部门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评估,包括基地设施、指导效果、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 学生在见习结束后需填写反馈调查表,对基地的管理和指导进行评价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
四、管理责任与措施1. 见习基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指导各基地开展管理工作。
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2)
见习基地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1. 本办法依据实习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旨在规范实习基地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实习生的权益。
2. 所有实习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公司审核认可,方可作为实习基地使用。
3. 实习基地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实习环境和条件,保证实习生的安全和学习效果。
二、实习基地的资质要求1. 实习基地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
2. 实习基地必须拥有一支专业的师资队伍,保证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实习指导和教学。
3. 实习基地必须具备安全和卫生保障设施,确保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实习基地的管理要求1. 实习基地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实习生的权责和管理流程。
2. 实习基地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供实习生的相关信息,如实习成绩、考勤等。
3. 实习基地必须定期组织实习生进行实习总结和交流,帮助他们提高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4. 实习基地必须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电脑、实验仪器等。
5. 实习基地必须切实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
四、实习基地的监督和评估1. 公司将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实习基地,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
2. 实习基地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各项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实习基地资格的重要依据。
3. 实习基地需配合公司进行实习效果的评估和跟踪,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实习基地,公司将采取下列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给予口头警告。
2. 处罚款:对一般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给予相应的处罚款。
3. 取消资格: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并通知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实习基地。
2. 对于尚未有详细管理办法的情况,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制定相应的办法。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一、引言见习基地是指在企业、机关、学校等组织内,为见习人员提供实践学习机会的场所。
为了确保见习人员能够有序参与见习活动并获得有效的培训和指导,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见习基地的管理目标是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规范的管理流程,使见习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实际工作情况,提高实践和应用能力,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管理责任见习基地的管理责任由以下主体承担: 1. 见习基地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
2. 见习基地导师:负责指导见习人员的学习和工作,并评价其表现。
3. 见习人员:需遵守基地管理制度,积极参与见习活动。
四、管理流程见习基地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见习招聘:见习基地管理部门与招聘部门共同制定见习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岗位和要求。
2. 见习入职:见习人员通过招聘程序顺利入职,并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和工作要求。
3. 见习培训:见习人员参加基础培训和岗位培训,了解企业文化、团队合作和岗位职责等内容。
4. 工作实践:见习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参与实际工作,接受导师指导并不断总结经验。
5. 评价与考核:见习人员根据见习期间的表现,由导师进行定期评价和考核,并记录相关数据。
6. 结业与晋升:见习期满,导师评估见习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结业意见,并为优秀者提供晋升机会。
五、管理要求为了保证见习基地的管理效果和质量,以下是管理要求的基本内容: 1. 严格遵守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修改、篡改。
2. 见习基地导师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培训能力,能够有效指导见习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3. 见习人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和工作,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并完成岗位任务。
4. 见习基地管理部门需组织定期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 见习基地管理部门应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学习条件,确保其参与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见习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立在我单位的就业见习基地,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职责、见习生的权益与义务,确保见习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就业见习基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见习计划、组织实施见习工作、监督见习过程、评估见习成果等。
第五条就业见习基地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1. 制定见习计划,明确见习内容、时间、考核标准等;2. 选择合适的见习岗位,确保见习内容与专业对口;3. 对见习生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岗位适应能力;4. 建立见习生档案,记录见习过程及成果;5. 监督见习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确保见习期间的安全;6. 定期组织见习生进行考核,评估见习成果;7. 做好见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见习生权益与义务第六条见习生享有以下权益:1. 接受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参与见习工作;2. 获得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3. 享有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障;4. 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5. 对见习基地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见习生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认真完成见习任务,努力提高专业技能;3. 积极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4. 保守见习单位的商业秘密;5. 在见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离职。
第四章考核与评估第八条见习基地应定期对见习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见习生在岗位上的表现;2. 见习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3. 见习生的团队合作能力;4. 见习生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九条见习基地应建立评估机制,对见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包括:1. 见习生在岗位上的表现;2. 见习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3. 见习生的职业素养;4. 见习生对见习基地的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就业见习基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5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一、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二、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三、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
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
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
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六、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七、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
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八、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院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实训中心同意。
电力工程系实训基地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实训质量,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实训基地管理部门负责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包括实训课程的设置、实训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实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等。
2. 实训基地负责人负责对实训基地的整体管理和运营,包括人员的配备、培训与考核、实训项目的设计与评估等。
3. 教师团队负责具体的实训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材的选择、实习指导、学员评估等。
三、基地设施1. 实训基地必须具备适用于实训的各类设施和设备,包括实训教室、实验室、工作室、实训设备等。
2. 实训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桂平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一、见习基地认定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进行评审和认定。
经评审合格后,单位将获得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资格。
二、见习对象1. 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2.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3. 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见习岗位及名额根据桂平市就业见习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见习岗位及名额,如综合文员、工程建设交易服务岗位、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岗位等。
四、报名及选拔1. 报名时间:根据不同单位的具体公告,确定报名时间;2. 报名地点:桂平市相关单位或人才市场;3.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等;4. 选拔方式: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
五、见习协议及补贴1.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2. 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时长根据岗位需求及见习人员实际情况确定;3. 财政补贴:1500元/月;4. 生活补助:600元/月;5. 保险: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见习期间管理1. 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和工作指导;2.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不得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七、见习期满后的就业服务1. 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向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见习人员就业情况;2.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见习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以上为桂平市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节以各见习基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管理,加强对见习实习生的管理,提高见习实习生的素质和能力,促进见习实习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见习基地管理遵循均衡、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见习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保证实习生的安全和利益,维护见习基地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见习基地管理应当注重对实习生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实习生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实习生解决在实习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见习基地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实习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见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二章见习基地的管理组织机构第八条见习基地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为见习基地提供指导和监督,保障实习生的权益。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由见习基地的负责人、教育培训专家、心理辅导人员等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第十一条见习基地应当设立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见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实习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需要。
第三章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见习实习生的招聘标准和程序,确定实习生的招募条件和数量,公开招聘信息,确定实习生的选拔办法和程序,保证实习生的选派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见习基地应当为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时长、实习内容和实习安排,保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能够接受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实习生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实习生的岗前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实习生在实习岗位上能够胜任工作。
见习就业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就业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见习就业基地管理,规范见习工作,提升见习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就业基地是指为提供学生实习实训机会,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见习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见习就业基地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倡导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理念。
第四条见习就业基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见习机会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等。
第五条见习就业基地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见习报名、见习实施、见习评价等环节。
第六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见习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见习管理工作,确保见习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双向评价,推动见习活动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见习就业基地的选择第九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能够提供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
第十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与学校签订见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负责为见习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指导。
第十二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定期评估见习学生的表现,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积极开展见习活动,为见习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十四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见习管理制度,确保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见习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三章见习就业基地的管理第十六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见习计划,明确见习内容和要求。
第十七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对见习学生进行培训,提高见习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十八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定期组织见习活动,评估见习学生的表现。
第十九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及时反馈见习学生的表现,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做好见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重视见习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见习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四章见习就业基地的评价第二十二条见习就业基地应当按照学校和社会的要求,对见习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见习质量,确保见习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见习基地,包括校内外的实习、实训、见习等实践基地。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见习基地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等功能,满足见习生的实践需求。
2. 安全性原则:见习基地应确保见习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3. 严谨性原则:见习基地管理应严格规范,确保见习质量。
4. 持续改进原则:见习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高见习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 组织开展见习基地的评估和考核;3. 负责见习基地的招生、选拔、分配和管理;4. 协调解决见习基地运行中的问题;5. 组织开展见习基地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六条见习基地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见习基地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见习计划;3. 确保见习生的安全和健康;4. 建立见习基地档案,及时更新见习信息;5. 配合学校进行见习基地的评估和考核。
第三章见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第七条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 设施完善,能够满足见习生的学习和实践需求;2. 有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设备,且运行良好;3. 有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能够为见习生提供专业指导;4. 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见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见习基地的合法性;2. 加强见习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提升见习条件;3. 建立健全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规范见习生行为;4. 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见习生管理第九条见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工作。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就业见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就业见习基地是承担企业实践教学任务,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和技能培训的单位,是学校和企业、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根据专业要求和实践教学计划,合理确定见习学生数量,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见习工作。
第四条学校和就业见习基地依法履行见习合同,明确见习学生在基地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见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和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提高见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见习基地的选定和评估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专业需求和教学计划,确定见习基地的范围和数量,建立见习基地库,并定期更新和调整。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基地的性质、规模、实力和设施条件等,进行评估和排查,确定并选定合格的见习基地。
第八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正规的注册资质和经营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威望。
第九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制度,能够为见习学生提供合适的实践环境和优质的技能培训。
第十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具有稳定的就业人员队伍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见习学生提供导师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见习效果。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基地的工作情况和见习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基地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见习学生的选派和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专业要求和教学计划,选派合适的见习学生到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和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见习学生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基地导师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完成见习任务和学习计划。
第十四条见习学生应当按时按量完成见习任务和学习计划,认真记录见习工作和学习成果,对照教学目标和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学习成绩。
第十五条见习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见习时间和地点进行见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基地导师请假并报备学校。
见习基地规章制度
见习基地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见习生的学习行为,确保见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见习基地接受实习培训的见习生,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应届毕业生等。
第三条见习基地应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为见习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
规章制度第二章见习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见习生有权获得基地提供的必要培训,并按要求参与相关学习活动。
第五条见习生有权要求基地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并保护其个人隐私。
第六条见习生应遵守基地的规章制度,尊重基地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学习和实践活动。
规章制度第三章见习基地的管理第七条见习基地应明确见习生的管理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和学习指导。
第八条见习基地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见习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见习基地应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规章制度第四章见习生的行为规范第十条见习生应遵循基地的安全制度,注意安全防范,严禁进行危险行为。
第十一条见习生应与基地的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学习情况和问题。
第十二条见习生应尊重他人,与同伴和睦相处,维护基地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见习生应保守基地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并遵守基地的保密规定。
规章制度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见习生如违反基地的规章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并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见习生表现优秀者,基地将予以奖励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规章制度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归见习基地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见习生。
以上即为《见习基地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希望所有见习生能够认真遵守并按规定行事,共同创造良好的见习环境。
见习基地将竭力提供最佳的学习条件和指导,促使见习生取得更好的发展。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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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培养见习学员尽快适应其岗位,现结合我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见习基地所有见习学员。
3、管理规定
3.1 见习学员考勤制度
3.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班:9:00
下班:17:30
午餐和午休:30分钟
3.1.2网上考勤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网上考勤制度。
全体学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考勤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考勤一次,下午下班考勤一次。
3.1.2.3考勤时间:上午9:05分之前,下午17:30之后;
3.1.2.4因公外出不能考勤:因公外出不能考勤应填写考勤页面中“日程安排”栏,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电脑及网络故障未考勤的学员,
当天须在恢复正常后在考勤页面填写“情况说明”栏,并由带教老师点击确认当日的出勤状况。
3.2请假制度
3.2.1学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2.2学员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带教老师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3.2.4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带教老师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带教老师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人事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2.5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2.6《请假申请单》需总经理审批的,由本带教老师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通知本人并交由人事管理部备案。
3.2.7学员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学员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事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2.8 每月月初我们将根据学员考勤情况填写考勤表,并呈报给区见习管理单位。
3.3 见习学员培训制度
3.3.1 新进学员培训
3.3.1.1新进学员在上岗前必须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进学员岗前培训,未经过统一岗前培训的新学员不能上岗。
3.3.1.2 人事负责对新聘学员进行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3.3.1.3新进学员所在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新学员岗前培训,由其带教老师负责组织对新学员进行部门职能、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业务规范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训。
3.3.1.4新进学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
3.3.2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
3.3.3培训实施的运行规则
3.3.3.1实施规则
①人力资源部应按期实施并负责全部培训事宜,如场地安排,有关教材分发、教俱借调,通知受训单位。
②如有补充培训教材应于开课印刷完成,以便带教老师上课时发给学员。
③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核测验,由带教老师负责监考,考核测验题目由带教老师于开课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特殊专业培训应安排有关专业人员协助、配合。
④对受训学员应有签到记录,以便人力资源部检查上课人员出席状况。
⑤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⑥人力资源部定期召开检查会,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效果,并记录评估内容,递交各有关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⑦各项培训考核测验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测验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计算成绩。
⑧培训测验成绩列入考核标准。
3.4 考核制度
3.4.1 考核时间为三个月一次。
3.4.2 考核内容包括公司制度和工作职责,请带教老师根据学员具体表现填写见习学员考核评价表,该表将作为学员录取与否的重要指
标。
3.4.3 综合考核评分两次成绩均高于70分则予以录取,若第一次考核分数高于90分则予以提前录取。
若第一次考核分数低于60分将慎重考虑取消其见习资格。
3.5 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3.5.1 带教老师应认真填写其带教学员的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3.5.2 带教老师要关心学员的工作适应情况,并定期对其带教学员进行面谈,了解其想法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5.3 若学员无故缺勤,带教老师应及时了解情况。
3.5.4 在工作上带教老师应给予学员认真的指导,并按照培训计划教授学员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