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精选3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精选3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精选3篇)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功能与任务,为学生实训及教学、科研、生产、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内涵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学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行业、企业社会相结合,逐步开发实训基地的生产性功能,通过产品生产、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生产性过程,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一种校内实训基地。

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合作,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引入企业相关资源,不仅可变消耗性实习实训为创造效益的生产性实训,降低实验实习教学成本,还可通过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生产、加工、设计、科研、培训等业务来创造学校的社会效益,提升学校社会竞争力。

第二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是给学生提供一个更真实、更有效、更接近于未来实际工作岗位的学习环境和过程,确保专业课程的设置符合企业实际工作需要,使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岗位的要求相吻合;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为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提供平台和途径。

第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校企共同制定实训课程标准,开发实训项目,编写实训教材等教学文件。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表,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

3、按照实训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实训工作。

4、建立和完善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5、依据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变化,更新和开发新的实训项目。

6、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7、在保证教学实训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第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1、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内容要求。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第二条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第三章实训基地建设第十一条实训基地主要由学校或社会投资,主要面向本校师生,在技术和管理上具有学校性质和专业特色.专业实训基地主要是针对某一专业特殊需要,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的实训基地。

第十二条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学校发展和海宁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学校自筹、实训基地自筹、校企共建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四章实训基地组织与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对实训基地的领导和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要根据实训基地的特点和需要建立既具有教育教学特征,又具有社会专业实际工作特征的强有力的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

要选派数量适当、思想品质好、专业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

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及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第十五条实训基地要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有落实的培养师资计划和实施措施,实训基地人员,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十六条实训基地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设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一、引言实训基地是高等教育机构为学生提供实践性教育的场所,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和就业竞争力的提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实训基地的有效管理和规范运营,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实训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2. 规范运营:实训基地的运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安全可靠: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实践导向:实训基地的目的在于提供学生实践机会,教育教学的目标应得到充分实现。

三、基地申请与审批1. 学校内部部门或学生组织对于基地的申请需向学校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包括基地名称、用途、预计使用时间等内容。

2. 学校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方。

3. 外部单位或个人对于基地的使用申请需向学校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 学校管理部门将对外部单位或个人的申请进行严格评估,并与申请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再行审批。

四、基地使用规定1. 基地的使用者应遵守学校和基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基地用途或转让基地使用权。

2. 基地使用者应遵守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 基地使用者应遵守实训基地的规范操作流程,不得进行违法违纪行为。

4. 基地使用者应遵守实训基地的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学习或工作。

五、基地管理与维护1. 基地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基地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基地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的管理指导和培训,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基地设施设备。

3. 基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基地日常运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及时报告学校管理部门。

4. 基地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使用者进行交流与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六、违规处理1. 对于基地使用者的违规行为,基地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暂停使用权、取消使用权等。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提高实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训基地是指用于学生实践教学的场所,包括实训实验室、工作坊、实践基地等。

第三条实训基地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安全和有效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四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第五条实训基地的管理职责由学校实训管理部门负责,并委托相关教师和辅导员具体管理。

第六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实训基地的使用由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实践活动。

第八条学生在实训基地的使用前,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进入实训基地。

第九条实训基地的使用时间由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必须按时进入实训基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任务。

第十条实训基地的使用过程中,学生必须按照实训基地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实践活动,不得私自更改实验设备和实验方案。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训基地使用期间,必须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实训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学生在实训基地使用期间,必须服从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违反实训基地的规定。

第十三条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对学生在实训基地的使用过程中的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错误操作。

第十四条学生在实训基地使用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操作,一旦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由实训基地管理人员负责,他们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实训基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实训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七条实训基地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器材,以确保学生实践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在实训基地使用期间,必须穿着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实训基地的安全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三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三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一、实训基地管理目标和原则实训基地是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实践教学的场所,为了保障实训教学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促进实践能力的提升。

实训基地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安全可靠、便于管理。

二、实训基地管理的基本要求1. 实训基地应具备必要的实习设施和装备,满足学生实践教学的需求。

2. 实训基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安排学生的实训课程和指导学生的实习活动。

3. 实训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训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 实训基地应建立健全的考评制度,对学生的实训表现进行评价。

5. 实训基地应保持与相关单位和企业的联系,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更新实训内容。

三、实训基地管理的内容和措施1. 实训基地的设施和装备管理:a. 实训基地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装备,包括实验室、工作间、仪器设备等。

b. 实训基地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c. 实训基地应建立设施设备借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存放。

2. 实训基地的教师管理:a. 实训基地应聘请专业教师负责实训教学,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b. 教师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实训课程,讲解实训内容,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活动。

c. 实训基地应建立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3. 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a. 实训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实验环境安全等。

b. 实训基地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障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的安全。

4. 实训基地的考评管理:a. 实训基地应建立学生实训表现的考评制度,评价学生的实训成绩和实践能力。

b. 实训基地应及时发布学生实训成绩和评价结果。

5. 实训基地的对外联系:a. 实训基地应与相关单位和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行业发展动态。

b. 实训基地应定期进行实训交流活动,邀请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参与实践教学。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校内实训基地的任务,为实训教学、教研、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内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实践教学场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管理。

第二条校内实训基地是中等职业教育机构中教学实体之一。

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为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服务。

第二章校内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第三条根据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实际,不断完善校内实训基地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组织制定和实施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汇总和评估各实训基地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耗材等的采购计划,为学校的决定提供数据支持及可行性建议。

第五条协调各专业学生的职业资格培训及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校内职业技能大赛,协调各专业参加校外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准备工作。

第六条配合教务处,为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第七条在保证完成教学和教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学术、技术等交流活动。

第八条负责实训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实训教学顺利开展。

第三章校内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第九条校内实训基地必须引入企业真实的工作情境、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设备配置和布局应尽量贴近企业的真实生产场景,教学环境按照企业生产工序流程设计;实训基地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等规章制度参照企业规章制度设计。

第十条校内实训基地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校内实训基地应有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及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校内实训基地的管理第十二条校内实训基地实行两级管理模式,由实训处和使用实训场室的教学单位(专业部)共同管理,实训处负责统筹协调,教学单位(专业部)负责使用过程的管理。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 引言2. 实训基地的管理体制2.1 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设立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相关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

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训基地的运营规划、管理政策和标准。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2.2 实训基地管理员每个实训基地指定一名实训基地管理员,负责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实训基地管理员需具备相关实训基地的管理经验和技能,能够独立运营实训基地,并协调解决实训基地管理中的问题。

3. 实训基地的使用规定3.1 实训基地的开放时间实训基地的开放时间应符合学校教学计划和学生需求。

实训基地应在校内开放的时间内提供充足的开放时间段,确保学生可以方便地使用实训基地进行实践学习。

为了提高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学生应当提前预约实训基地使用时间。

预约制度可以通过学校的在线预约系统、移动应用程序等形式实现。

实训基地管理员应及时核实预约信息,并对预约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合理安排实训基地的使用。

3.3 实训基地的使用须知•学生需携带学生证或相关身份证件,并在进入实训基地时进行登记。

•学生须保持实训基地的室内外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学生应爱护实训基地的设备和器材,不得损坏或私自带出实训基地。

•学生应遵守实训基地的使用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1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实训基地管理员应定期对实训基地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对于损坏的设备和设施,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实训基地管理员还应建立设备台账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充足供应。

4.2 安全管理•实训基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实训基地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实训基地应设立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4.3 实训基地的整体管理实训基地管理员应建立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一、熟悉实训基地内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基本的维护方法;设备维护。

一般性故障由实训基地管理员负责维护,特殊问题由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共同负责维护。

二、及时测试设备性能,发现并排除故障,尤其是一些易出问题的器件。

三、实训基地的所有设备统一管理。

财产保管员负责所有财产账目及用于添补配件的管理(专房专柜)。

实训基地管理员具体负责所分管的实训基地财产设备管理,实行财产分管负责到人。

四、实训基地设备严格履行转借登记制度,凡新购设备必须先由财产保管员登记入账,所有设备和配件进出实训基地或财产保管室必须进行登记。

五、及时备份重要的软件系统或数据。

六、实训基地内各项物品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情况,报专业主任批准,并做转借登记后方可外借。

七、教学人员因教学或竞赛等情况确需使用磁盘的,在同意并确定磁盘无病毒及其它问题后方可带入使用。

八、每天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加好锁,做好实训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遇到偶然事件,及时与专业主任联系解决。

九、管理人员根据教学需要提供实训设备,无设备应尽力与学校联系帮助解决。

十、该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学校定期检查,并专人负责、职责到人。

十一、实训基地内卫生坚持经常小扫和定期大扫的制度。

十二、由各上机班级及学生轮流小扫和指定班级统一大扫。

十三、严禁乱丢乱扔、随地吐痰,严禁在桌面上刻画、涂写,严禁携带任何食品机其他不许携带的物品进入实训基地。

第二篇: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主任岗位职责主任负责实训基地的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负责编制实训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实训基地就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就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必须重视与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第二条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第三章实训基地建设第十一条实训基地主要由学校或社会投资,主要面向本校师生,在技术与管理上具有学校性质与专业特色。

专业实训基地主要就是针对某一专业特殊需要,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的实训基地。

第十二条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学校发展与海宁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学校自筹、实训基地自筹、校企共建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四章实训基地组织与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对实训基地的领导与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要根据实训基地的特点与需要建立既具有教育教学特征,又具有社会专业实际工作特征的强有力的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

要选派数量适当、思想品质好、专业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与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与指导教师。

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及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五条实训基地要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与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与奖惩制度,有落实的培养师资计划与实施措施,实训基地人员,特别就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与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与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十六条实训基地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设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

建立健全规范且能严格执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规程等教学文件。

要建立职业技术技能、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实训教学体系,并具有组织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

要建立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并具有规范的教学过程运行管理制度。

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七条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

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建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与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第十八条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与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与文明生产措施。

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九条校外实训基地要签有合作协议,其管理按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但必须要有保证教学任务完成与教学质量提高的制度与措施。

校外实训基地的调整与撤消,应经合作双方同意。

第五章实训基地检查第二十条要建立实训基地检查、验收制度。

实训基地基本建成之后,要依据实训基地建设方案与有关规定对各实训基地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对实训基地运行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实训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训设备的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即在实训处领导下,实行教学部、实训室负责人的两级管理。

第三条实训设备的管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防止发生盲购、积压、损坏、丢失等事故。

管理与使用人员要爱护设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训设备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实训设备的管理,要选派专人担任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第二章管理的范围第五条凡单价5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并构成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列为固定资产。

第六条有些不满500元的两用(公、民用)实训设备,如电风扇、计算器、搅拌器等,虽不属固定资产范围,为便于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运杂费、安装费、管理与修理等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内。

第八条凡自制、捐赠、无价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

第九条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

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时,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的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十条实训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教学实验内容与科研任务等方面的需要与财力的可能,分轻重缓急制订年度购置计划。

年度购置计划应在每年度六月份申报第十一条实训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应由教学单位本着既保证需要,又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经费与物源情况提出申请,经系主任审查按使用方向报实训中心,实训中心进行筛选与平衡,提请分管院长批准后,由实训中心按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精密贵重仪器与大型设备(单价在五万元以上)的购置、使用单位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以及经费来源等,经使用单位、实训中心及专业人员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管理第十三条我院实训设备由实训中心按批准的计划统一采购,各单位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验收入帐。

如因技术上的原因,在取得实训中心同意后,可自行采购,或派人与实训中心协同采购,但均须同实训中心一起验收入帐。

第十四条申购的实训设备,必须将品名、规格、型号、用途、制造厂商、可代用或通用的设备名称、规格填写清楚,以免错购、误购造成损失。

特别就是价格在伍千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申购单位必须提供市场价格与质量的报告,实训中心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同意后,方可购买。

实训中心尽可能提供有关仪器设备的信息资料供申购单位参考。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国家政策法令、财经纪律与市场管理条例,廉洁奉公,力争少花钱,办好事,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第十六条凡增添的实训设备,都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入帐、制卡,然后调给申购单位使用。

第十七条验收的基本要求就是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与订购单相符;质量性能指标合格;零配件、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齐全。

验收时如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技术管理第十八条实训设备的管理与使用,都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定操作规程,健全使用维修保养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第十九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进行管理与技术指导。

对上机操作人员必须分别情况进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条做好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正本存在院档案室,复印本留在仪器保管使用单位。

第二十一条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做到随时保养与维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与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并做好使用与维修记录。

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时,需经系主任同意,并报实训中心备案。

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拆改,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第六章仪器设备登记、调配、报废管理第二十二条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都要建立帐卡,实训中心设立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每件固定资产都要制定固定资产登记卡,存实训中心。

第二十三条设备科固定资产帐每年核对一次,要帐帐相符。

实训中心、系、实验室三级对帐核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要求帐、卡、物三者相符。

第二十四条要努力避免实训设备的积压与浪费,对长期不使用的实训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做好这些设备的调拨使用工作。

第二十五条的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

报废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由实验室提出,系主任组织技术鉴定,报实训中心审核,送分管院长批准。

第二十六条实训设备的变价收人,有偿调拨收人,统一由实训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处收款,并作主动增加“拨入经费”处理,不得转作预算外收入,实验室对外开展技术服务与开发、创收等收入,亦应作主动增加“拨入经费”处理,留实验室使用。

1.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已执行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方针,加强我院的实验材料、低值品与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防止积压与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加强物品管理。

第三条建立严格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与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准确,进出手续清楚,帐目记录清楚,定期核对检查,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四条院、系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物品,反对一切浪费行为。

第二章物品的范围、分类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物品,主要包括教学、科研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1)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2)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而又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

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3)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第六条物品的分类按国家与院财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库存物品的记帐价格,按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物品的计划购置第七条物品的购置必须有计划。

各实训单位应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分别于每年6月份制定学期物品需求计划,经系(部)汇审报实训中心,实训中心汇总平衡后按物品用途分类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采购。

第八条采购物品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

采购工作原则上由实训中心统一组织办理,急需的、零星的、专用物品经实训中心同意,可由实验室自行采购,到实训中心登记后经费由各单位审批,否则,实训中心不予验收入帐。

第九条物品入库前必须认真办理验收,验收时注意质量与数量的检查,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四章物品的管理第十条库存物品应按实际需要与严格控制的精神,逐步做到库存物品定额定量合理储备。

第十一条库存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

对于贵重稀缺物品加强集中保管,精确计量与记载,并定期进行查对,外人不得随意进出仓库。

第十二条物品的领发按计划发放。

实验室计划应按实际需要,认真核算,并按计划领用。

更新的低值品,领用时应退旧领新。

第十三条实验室因特殊情况对多余不用的库存物品,应按调出价退回实训中心,实训中心应积极组织回收,调拨使用或变价出售,变价收人归实验室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物品必须用于教学、科研工作,不能挪为家用与创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