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浙江地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规范标准
附件一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5)防水卷材试验(6)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7)建筑门窗三性检测(8)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钻芯法)(9)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10)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压力机测试等)(1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法、破损法)(12)预制小构件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13)简易土工试验(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检测机构应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检测机构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因检测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检测机构应具有一定的检测历史和业绩,能够证明其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二、主要人员配备要求检测机构应配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关键岗位人员(如检测人员、项目负责人等)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测工作不少于五年;质量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经验。
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并熟悉相关检测标准和规范。
三、检测设备及场所标准检测机构应配备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并确保设备性能稳定、精度可靠。
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并保留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记录。
检测场所应符合检测工作的需要,包括足够的空间、适宜的环境条件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综合资质条件检测机构应具备开展综合检测工作的能力,包括材料检测、结构检测、设备检测等多个方面。
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不断适应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五、专项资质分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特点和需求,检测机构可申请以下专项资质:材料检测专项资质:包括水泥、钢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检测。
结构检测专项资质: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构件的检测。
设备检测专项资质:包括电梯、起重机械、消防设施等设备的检测。
检测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申请相应的专项资质。
六、资质不分等级说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不分等级,但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业绩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和认定。
评价过程中应重点考虑检测机构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业绩信誉等方面。
七、管理体系与要求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讨论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根据技术资源、检测能力和工作业绩,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其中综合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资质类别分为: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共7个专业。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如下:一、资质等级标准(一)综合甲级资质标准1.技术资源(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注册资本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4)机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10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检测管理的经历。
(5)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不少于1人。
检测人员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检测人员总数的15%;机构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等关键人员不得超过60岁。
(6)环境和设备:有独立的符合检测条件的实验室,试验场所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7)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2.检测技术能力至少取得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等全部专业中的5个专业甲级资质,满足附表《专业类检测机构基本技术能力条件》,满足相应项目工程验收需要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3.工作业绩:(1)每项申请专业近3年内每年完成单项合同额超过5万元的检测项目超过30个;(2)连续3年检测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3)机构具有10年以上从事检测经历;(4)主持过行业/省级相关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内容(见附件1: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2: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
(二)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1.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三)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
二、标准(四)综合资质1.资历及信誉(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均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2)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个专项资质。
(3)具备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名,且均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检测设备及场所(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管
理
制
度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岗位责任制,报
告的审批程序,试验操作及安全规程,仪器使用、维修、检
定、保养等制度;
2有齐全的现行试验检测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3有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制度。
(同左)(同左)
业务
范围
1 1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
2 1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试验;
3 1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电气指示仪表试验;
4 温度、压力、流量、物位、转速、分析等自动化仪表及
装置试验;
5 管道、压力容器的焊接、强度、疲劳、探伤试验;
6 管道、压力容器的理化分析试验。
1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
2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试验;
3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电气指示仪表试验;
4 温度、压力、流量、物位、转速等自动化仪表及
装置试验;
5 管道、压力容器的焊接、强度、探伤试验;
6 管道、压力容器的理化分析试验。
1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
2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试验;
3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电气指示仪表试验;
4 管道、压力容器的焊接强度、探伤试验;
6 管道、压力容器的理化分析试验。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背景建筑工程质量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
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检测机构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因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主要探讨浙江省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情况。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等级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定细则》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设三个资质等级,分别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甲级检测机构资质是一定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现场实验、检测、校准、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引进等业务的检测机构的最高资质等级。
•乙级检测机构资质是一定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现场实验、检测、校准、咨询和技术培训等业务的检测机构的一般资质等级。
•丙级检测机构资质是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现场实验、检测和校准等业务的检测机构的最低资质等级。
资质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申报需要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须提供申报材料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实验设备、检测范围、资质情况、质量体系和保密制度等情况。
•实验室建设与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购置、试验方法确定、标准起草等建设情况。
•资质认定申报表。
申请者还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和评测,最终才能获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要重新申报和评定。
浙江省资质情况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全省共有164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其中甲级检测机构资质15家、乙级检测机构资质128家、丙级检测机构资质21家。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水平,浙江省还在积极推进检测机构的认证工作。
截至2021年,全省已有多家检测机构通过了ISO 17025认证,达到国际认可的检测水平。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5)防水卷材试验(6)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7)建筑门窗三性检测(8)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钻芯法)(9)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10)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压力机测试等)(1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法、破损法)(12)预制小构件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13)简易土工试验(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与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与业务范围随着我国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质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其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相关资质标准以及业务范围。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1. 机构资质等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通常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资质标准会对机构的业务范围、实验室设施、从业人员等提出不同的要求。
2. 实验室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实验室设施是检测工作的重要支撑,其资质标准通常包括实验室的面积、装备设施、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3. 从业人员资质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是开展检测工作的关键,其资质标准通常包括从业人员的学位等级、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4.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其资质标准通常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内部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1. 结构工程检测包括建筑结构、桥梁结构、隧道结构等方面的检测工作。
2. 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地基基础、地下管线、沉降观测等方面的检测工作。
3. 施工工艺检测包括混凝土、钢筋、砂浆、沥青等方面的施工工艺检测。
4. 材料检测包括水泥、砂石、钢材、沥青等建筑材料的性能检测。
5. 室内环境检测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噪声污染、振动等方面的室内环境检测。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1. 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2. 保护检测数据的机密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检测项目的客户信息和检测数据,并依法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
3. 遵守检测规范和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工作,不得随意篡改检测结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和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资质条件。
1. 人员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技能等级,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经验。
2. 设备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具备完备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并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管理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标准要求。
1. 技术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服务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秉承客户至上的原则,提供及时、准确、专业的检测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3. 诚信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机构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四、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机构进行整改或者淘汰,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整体水平。
总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资质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才能健康发展,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附件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1.专项检测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基本条件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3.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
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经检测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该项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少于4人类别项目注册人员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四)钢结构工程检测10人4人10人10人4人4人(五)建筑智能工程检测6人其中1人应具各级别的油压千手顶、压力表、百分表、高压电动油泵、桩基动测仪、应备注册岩土工变测量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及自动采集分析系统或打桩分析仪、桩身完程师资格整检测仪、井经仪、测斜仪、沉渣测定仪、锚杆拉力计及长效传感器等;砼回弹仪、非金属超声检测仪、混凝土铅芯取样机、混凝土芯样切割、补其中1人应具平机、混凝土强度拨出仪、钢筋扫锚仪、加荷装置、位移传感器、百分表备二级注册结、砂浆贯入仪(或砂浆回弹仪)、扁式液压千斤顶(或原位轴压仪)、锚构工程师资格杆拉力计、等;建筑幕墙“四性”检测专用设备、紫外线辐照箱、拉伸实验机、邵氏硬度计、电热鼓风干燥箱等;其中1人应具超声波探伤仪、射线探伤仪、磁粉检测设备;钢结构涂镀层测厚仪、万能备二级注册结试验机、电测轴力计、油压轴力计、电阻应变仪、扭矩板手、激光铅垂仪构工程师资格、测距仪、水准仪等;数字万用表、数字频率计、便携数字兆欧表、直流电压表、直流电流表、音频信号发生器、数字化扫频仪、、照度计、自耦调压器、交流稳压电源、钳形电流表、手持式工程仪表、PSG微波信号发生器套件、频谱分析仪、便携探测器加烟试验器及加温试验器、压力计、声级计、便携式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光缆测试仪、多功能检测发卡器、摄像机色卡检测仪、硬盘录像机测试信号源、视频信号发生器、网络分析仪等;附件二(六)建筑安装工程功能性检测专项检测类(七)民用建筑节能检测6人3人3人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多参数通风测试仪、声级计、数字钳型电流表、照度计、光电转速表、数字式温度计、尘埃粒子计数器;接地电阻测试仪、远红外测试仪等;稳态热能传递性检测专用设备、导热系数测定仪、拉力实验机、覆层测厚仪、压力实验机、透湿系数测定仪、恒温箱、测微计、分析天平、氧指数测定仪、投影仪、混凝土收缩仪、电热鼓风干燥箱、憎水性测定仪、门窗保温性能检测设备、建筑门窗空气渗透性能现场检测设备、冰箱、建筑热围护构件(含屋面)K值现场检测专用设备等;有质量检测、化学分析(八)、民用经历,并经建筑工程室内检测培训合环境污染检测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是指对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机构进行评定和认定的要求和条件。
具体的资质标准通常由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标准制定组织制定并发布,以确保机构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可靠、准确地进行检测工作。
常见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机构和管理要求:包括机构的法定注册、组织结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机构有良好的组织和管理体系。
2. 人员素质和资格要求:包括机构人员的学历、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要求,确保机构拥有合格的检测人员,能够胜任检测工作。
3. 检测设备和条件要求:包括机构所拥有的检测设备、仪器和实验室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机构有必要的设备和条件来进行检测工作。
4. 质量管理要求:包括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措施等要求,确保机构能够进行规范、可靠的检测工作。
5. 经济实力和信誉要求:包括机构的经济状况、信誉度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机构具备稳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还存在一些特殊的资质标准,如
ISO国际标准、国家或地方标准等,需要按照具体的要求进行评定和认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其资质标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
具体来说,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具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检测能力和信誉度。
此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以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其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
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文件记录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机构应当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机构应当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最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检测工作,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或出具检测报告。
同时,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修订和制定工作,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符合管理要求和遵守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为我国建设工程的发展贡献力量。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应加强检测资料管理,建立台帐,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分类,连续编号,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数据不得随意抽撤、涂改。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检测机构资料归档保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检测机构承接检测业务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其内容包括委托检测的内容、执行标准、双方责任、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取得资质后降低资质条件,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因改制或者分立、合并,或因其他原因发生资质条件变化的,检测机构应根据变化后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资质。
第二十一条检测机构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向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检测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或因其它原因终止业务的,应当于15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二)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应于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字迹清楚、结论明确,经检测、审核、批准人等相关责任人签字;有注册专业工程师要求的专项检测报告,还应加盖注册工程师专用章。
(四)检测报告应加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专用章和检测机构的公章或报告专用章,多页检测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五)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进行抽样或现场检测,其检测报告应包含足够的信息,如工程概况、检测内容、检测依据、检测方法、取样方式、数量、部位及相应的规范要求、检测结果等内容及其它需要包含的内容。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浙建〔2023〕12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2023〕12号各市建委(建设局):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2月22日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检测机构资质管理(一)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二)检测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依据《办法》和《资质标准》取得相应的资质,其检测能力应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见附表)要求,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三)检测机构申请资质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设厅”)提出申请,依法提交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一、人员标准
1.教育背景要求:质量检测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建筑材料等专业。
2.专业能力要求:质量检测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能够独立完成质量检测工作。
3.职业资格要求:质量检测人员应该具备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等。
4.培训要求:质量检测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和标准。
二、设备标准
1.仪器设备的完备性: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仪器设备,能够满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需求。
2.设备仪器的准确性: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保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仪器设备的先进性:质量检测机构应不断引进最新的仪器设备,以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三、质保体系标准
1.质量管理责任:质量检测机构应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确保每一项质量检测都能够按要求进行。
2.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制定标准的操作规程,确保每一项质量检测都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
3.内部审核和监督:质量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监督,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4.外部认证或评估:质量检测机构应定期接受外部的认证或评估,检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
以上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一些基本要求,这些标准可以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申请资质的基本依据。
通过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合理资质要求,可以确保质量检测的专业性和可靠性,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其资质标准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
具体来说,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程;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记录等。
这些条件的具体要求可根据不同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类型和规模而有所不同。
其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在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时,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检测机构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接受社会和行业的监督。
此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保证检测过程的公正、公平和独立。
在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时,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检测过程的公正、公平和独立,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
同时,检测机构还应当保护检测结果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最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不断学习和吸收新的技术和理念,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检测过程的公正、公平和独立,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内容(见附件1: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2: 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
(二)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1.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 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三)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
二、标准(四)综合资质1.资历及信誉(1)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均具有15 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2) 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 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 个专项资质。
(3) 具备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 社会信誉良好,近3 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1)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8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 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 名,且均具有2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 技术人员不少于150 人,其中具有3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 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 人。
3.检测设备及场所(1) 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9 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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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5)防水卷材试验(6)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7)建筑门窗三性检测(8)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钻芯法)(9)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10)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压力机测试等)(1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法、破损法)(12)预制小构件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13)简易土工试验(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建筑材料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可不少于6人;(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含水率)(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7)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8)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9)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10)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11)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击实试验、液塑限)。
(12)砌墙砖、小型砌块、混凝土路面砖试验(抗压强度、抗拆强度)(13)路基路面工程检测(平整度测定、承载板测定土基回弹模量、贝克梁测定路基路面回弹模量、超声回弹法检测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土路基现场CBR测试)。
(14)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击实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检测的其它检测项目:(1)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2)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二、建设工程专项类检测机构资质(一)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结构力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2)从事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结构等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中级、高级职称、从事结构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3人,其中拥有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5)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钻芯法等)(2)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3)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轴压法等)(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检测)(5)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6)混凝土后锚固抗拔承载力检测(7)结构变形检测(倾斜、裂缝等)(8)混凝土外观质量与缺陷检测(超声波检测)(9)砌体结构变形与缺陷检测;(裂缝、风化、剥落、垂直度)(10)结构动力测试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和建筑结构的其它检测项目:(1)氯离子含量检测(2)钢筋锈蚀电化检测(3)木材缺陷检测、木材的连接与变形检测、木结构损伤检测(二)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机构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结构力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2)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钢结构等专业技术人员;(3)检测机构具有相关专业中级、高级职称、从事钢结构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其中拥有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5)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6)配备必要的钢结构力学计算分析软件。
3、必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钢结构材料物理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冲击韧性、硬度)(2)钢结构构件性能实荷载检验(3)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4)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防腐及防火涂层厚度检测)(5)钢结构的连接性能检测(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和预拉力检验、施工终拧扭矩检测)(6)钢结构变形检测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及建筑钢结构的其它检测项目:(1)钢结构材料化学分析:碳、硅、锰、磷、硫元素分析(2)钢结构的动力测试(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标准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岩土工程或结构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2)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岩土等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高级职称、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其中拥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5)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6)配备必要的分析处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