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提升医院运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定义1.机动车辆:指由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各类机动车辆构成的车辆;2.使用人员:指医院内具备机动车辆使用资格的人员;3.驾驶员:指经过合法培训并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员。
第二章使用资格和申领手续第四条使用资格医院内的机动车辆使用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驾驶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 驾驶员在岗期间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良好驾驶记录; 3. 使用人员必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认定,具备机动车辆使用资格。
第五条申领手续1.使用人员必需向医院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机动车辆,并提交以下料子:–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文件;2.申领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经医院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相应的机动车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六条驾驶员责任1.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医院内的交通管理规定;2.驾驶员必需妥当保管机动车钥匙,确保机动车辆的安全;3.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必需遵守医院内指定的交通路线。
第七条车辆使用1.使用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使用机动车辆;2.使用人员离开车辆时,必需检查车辆是否上锁,关闭车窗,防止被盗或发生意外事故;3.禁止使用机动车辆参加非医院相关的活动,禁止私自装载非医务人员;4.使用人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期间,必需保持车内乾净,不得乱扔垃圾。
第八条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刻停车,并确保车辆安全,采取必需的救助措施;2.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并及时通知医院交通管理部门,搭配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若事故对患者或他人造成损害,驾驶员应负责帮助医疗救治和赔偿工作。
第九条违章处理1.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2.若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将由医院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违章行为将影响驾驶员的工作考核和晋升。
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车辆使用管理遵循节约、安全、便捷、合理的原则,保证车辆得到充分利用,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包括救护车、医生用车、护士用车、行政用车等。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医院所有车辆的使用需在事先预约的基础上才可使用,不得私自使用或借用他人车辆。
第五条车辆使用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使用。
第六条车辆使用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在行驶途中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司机及乘客的出行安全。
第七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将车辆归还,保持车辆整洁,并进行车辆巡视,确保车辆完好无损。
第八条若车辆出现故障或者需要维修,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和台账,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出险记录等信息。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每月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十三条医院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每天对车辆进行一次简单的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里程数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在日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者需要维修时,应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每月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使用效率低下或者出现问题的车辆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进行培训和再考核。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一、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办公室按先领导后科室、工作先急后缓的原则,统一平衡。
凡区内用车,需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各科室到区政府大楼开会、办事等原则上步行,不派车。
区外用车,实行派车登记备案制,由出车驾驶员填写登记表,每月结束后由办公室在登记表上复核签字。
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应当封存停驶。
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
乘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超速行车。
二、停车管理。
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办公室指定的位置。
如擅自外停出现事故,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因违规停放造成车辆重大损失或盗窃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驾车管理。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管理,其余公务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车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驾驶员当月出差补助。
若由此发生意外事故,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责任后果。
四、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工作时间无出车任务应在司机室坐班,严禁串岗。
驾驶员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把安全行车作为首要职责;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主动搞好车辆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整洁状态,提供优质用车服务。
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处罚,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严禁擅自出车,由此而发生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视情节通报批评或处分。
关心驾驶员的生活和休息,在节假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办公室一般不派车。
长假期间实行驾驶员值班制度,原则上每人安排一天值班。
五、保养维修。
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单,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车辆保养维修由驾驶员填写维修单,办公室主任初审后,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内的,请示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上的,请示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卫生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车辆停放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卫生院车辆安全,提高卫生院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私家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卫生院车辆停放规范,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域划分第四条医院车辆停放区域分为以下几类:1. 公共停车区:供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如门诊楼前、住院楼前等;2. 员工停车区:供医院内部员工车辆停放,如员工宿舍楼前、行政楼前等;3. 特殊车辆停放区:供救护车、警车等特殊车辆停放,位于医院明显位置,便于快速识别和调用;4. 临时停车区:供特殊情况下的车辆停放,如维修车辆、接送病人等。
第五条车辆停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车辆停放方向、时间限制、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职责第六条医院成立车辆停放管理小组,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车辆停放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 负责车辆停放区域的划分和标识设置;3. 负责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4. 负责处理车辆停放过程中发生的纠纷;5. 定期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八条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车辆停放管理小组的工作,共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
第四章车辆停放规定第九条车辆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车辆停放区域的标识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2. 车辆停放应保持整齐,不得随意停放、乱停乱放;3. 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等;4. 车辆停放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5. 员工车辆应按照规定时间停放,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6. 特殊车辆停放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停放,不得擅自移动。
第十条车辆停放费用:1. 公共停车区:根据实际情况,可收取一定费用;2. 员工停车区:员工可免费停放,但需遵守相关规定;3. 特殊车辆停放区:免费停放;4. 临时停车区:根据实际情况,可收取一定费用。
医院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属各类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工作车辆、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2. 合理使用: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3. 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成本,降低医院运营成本;4.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登记与档案管理1. 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行驶里程、维修保养记录等;2. 车辆管理部门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车辆使用与调度1. 医院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2. 部门(科室)因公用车,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出车,不得擅自改变车辆使用范围;4. 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先公后私的原则。
第六条车辆维修与保养1. 车辆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不得擅自维修车辆;2. 车辆维修保养应选择具备资质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3.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七条车辆保险与年检1. 医院车辆应购买全险,确保车辆安全;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车辆年检手续,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选拔与培训1. 驾驶员需具备与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且实际驾龄五年以上;2. 驾驶员应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3. 驾驶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驾驶资格。
第九条驾驶员职责与纪律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3. 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与指挥;4.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和医疗安全,维护医院周边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医院内部车辆:包括公务车辆、救护车辆、职工车辆等。
2. 医院外部车辆:包括社会车辆、接送患者车辆等。
三、车辆进出规定1. 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 社会车辆进入医院,需按照医院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占用急诊通道、消防通道等。
3. 救护车辆进出医院,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应主动避让。
4. 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5. 送接患者车辆,应按照医院指定的临时停车点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
6. 医院内部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医院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四、车辆停放规定1. 医院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辆停放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2. 车辆停放时,应按照指示牌指示,依次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4.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锁好车门,确保车辆安全。
五、车辆管理制度1. 医院内部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由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审批和调度。
2. 医院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医院内部公务活动,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
3. 救护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由医院指定驾驶员负责驾驶。
4. 医院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主动接受检查,配合车辆管理。
5. 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事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
2. 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驾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车辆损坏、丢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5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一、进入医院的车辆,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进入后按指定车位停车,锁好车门车窗或在指定地点卸货。
车内严禁留人或存放贵重物品,违者责任自负。
三、严禁在停车位内修车。
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保安人员同意,并按指定地点,限时完成。
四、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医院非指定地点停放。
如不按规定停放,经保安人员多次劝导不听者,将禁止其进入医院。
五、进入医院车主必须注意清洁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不得把车内杂物清扫在停车位内。
违者必须将垃圾清理干净。
六、进入医院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因此而引发的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进入停车位泊车时,行驶不当造成其他车辆损坏的,由泊车者负责赔偿。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停放区域划分: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将车辆停放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如医生专用停车位、员工停车位、急诊专用停车位、病人家属停车位等,确保不同车辆有专属的停车位。
2. 车辆停放权限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停车权限,分配专用停车位给医院内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员工,并设置停车证、电子标识等身份识别方式,防止非法停车。
3. 车辆停放规范:医院要制定相关规定,规范车辆的停放行为,如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辆整齐、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不得阻塞通道等,以确保车辆停放的有序性。
4. 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医院需要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处理违规停车和纠纷等问题,并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员工和患者的投诉。
5. 车辆停放管理巡查:医院应组织定期巡查车辆停放区域,确保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和停车秩序,并及时处理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投诉。
6. 外部车辆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外部车辆停放规定,限制外部车辆进入医院停车区域,或者提供有限的外部停车位,避免外部车辆占据医院停车位。
7. 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如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增加照明设施、加强安全巡逻等,预防车辆被盗或损坏。
医院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机动车辆管理,确保医院车辆使用安全、高效,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机动车辆,包括公务车、租赁车、借用车等。
第三条医院机动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医院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二)负责车辆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三)负责车辆保险、年检、驾驶证等手续的办理;(四)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五)负责车辆调度、使用、回收等工作;(六)负责车辆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负有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部门车辆的使用、调度和回收;(二)确保本部门车辆安全、环保、节能;(三)对本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医院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务车主要用于医院行政、业务、公务等事项;(二)租赁车、借用车主要用于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公务活动;(三)车辆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申请单》。
第七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二)爱护车辆,不得损坏车辆设施;(三)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营运、非法载客;(四)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
第八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关闭电源、门窗,确保车辆安全。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医院机动车辆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驾驶员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按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二)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三)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章车辆安全与环保第十条医院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达标。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医院机动车辆应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使用环保型车辆,减少污染排放。
医院院内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院内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高效、合理,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工作车辆及特种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车辆行驶安全;2. 合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3. 节约成本,降低车辆运营成本;4. 规范管理,确保车辆使用有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院内车辆的管理工作。
车辆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1. 制定、修订和完善医院车辆管理制度;2. 负责车辆登记、档案管理、调度、维修保养等工作;3. 负责车辆使用审批、监督、考核等工作;4. 负责车辆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5. 负责车辆保险、年检等手续办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五条车辆使用范围:1. 医院行政、后勤、医疗、科研等部门因公外出用车;2. 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3. 医院邀请专家、学者等进行的学术交流活动用车;4. 医院特殊时期(如疫情防控)的应急用车。
第六条车辆使用申请:1. 需使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院车辆使用申请单》;2. 车辆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车辆使用合理、安全;3. 经审核同意后,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车辆使用。
第七条车辆使用规定:1. 驾驶员须具备相应驾驶证,且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3. 车辆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4. 车辆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车辆,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要求如下:1.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2. 发生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3. 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车辆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7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
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
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
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
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
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二)公司各部室: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车辆使用原则1、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医院车辆配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车辆配置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降低运行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工作车、救护车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配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确保车辆满足医院业务需求;2. 优化结构,提高车辆使用效率;3. 安全可靠,保障行车安全;4. 节约成本,降低运行费用。
第二章车辆配置第四条医院车辆配置应根据医院规模、业务范围、人员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以下要求:1. 公务车:根据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职务和工作需要配置;2. 工作车: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科室工作需要配置,用于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3. 救护车:根据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的救治需求配置,用于紧急医疗救援;4. 其他车辆:根据医院特殊需求,如工程车、清洁车等,按照实际情况配置。
第五条车辆配置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车辆类型:根据车辆用途、性能、载客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车型;2. 车辆数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车辆数量,避免浪费;3. 车辆品牌: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车辆品牌;4. 车辆购置费用:在保证车辆性能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购置成本。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医院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调度;2. 车辆使用范围包括:公务出行、会议、培训、医疗救治、应急响应等;3.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驾龄和行车技能,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4. 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完好,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维修。
第七条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信息、购置日期、维修记录、保险信息等;2.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3. 加强车辆运行监控,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车辆报废或转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8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医院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应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一、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部门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_______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二、医疗急救用车,由急救中心管理,院办公室应优先保证。
三、各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派车申请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通知出车司机;超出本县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
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四、医院职工私人用车不予安排。
五、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发现私自出车的,对司机严肃处理,发生交通意外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医院指定地点,并将钥匙统一交院办公室保管(120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六、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七、医院车辆设专职司机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八、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
救护车司机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九、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车辆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十一、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司机申请,经院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
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及时按照上述程序申报申请。
医院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单位车辆管理,加强车辆使用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单位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医疗单位车辆管理原则上应当以公开、公平、公正、文明、规范为原则。
第四条医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规定车辆的申请、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管理程序,明确职责,严格执行。
第五条医疗单位车辆管理应当充分发挥车辆的效益,提高服务效率,保证车辆安全。
第二章车辆的配置第六条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车辆,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第七条医疗单位应当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科学评估车辆配置方案,制定车辆配置计划。
第八条车辆配置应当满足医疗工作需要,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医疗单位应当根据车辆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管理人员,明确车辆管理职责。
第十条医疗单位应当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基本信息、购置情况、使用年限、维修保养等相关信息,随时更新。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与保养第十一条医疗单位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填报车辆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才能使用。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和目的地行驶,不得私自改变。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熟悉车辆使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行驶。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车辆功能、调整机件、破坏设备,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修。
第十五条医疗单位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车辆保养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包括定期更换机油、检查轮胎、制动系统、照明设备等。
第四章车辆的维修与报废第十七条车辆出现故障或有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报告管理人员,并送修车辆。
第十八条车辆维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选择合格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九条车辆维修应当及时、有效,保证车辆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费用由医疗单位承担,不得由车辆使用人员私自支付。
医院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用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运营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救护车、后勤保障车等。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三条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统一管理、调度、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科室需合理使用公用车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规定第五条车辆使用范围:1. 医院行政、业务、后勤等部门因公外出;2. 医院组织的集体活动;3. 应急救援、抢救病人;4. 医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因公出行。
第六条车辆使用流程:1. 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填写《医院公用车辆使用申请单》;2.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并通知申请人;3. 申请人领取车辆后,需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4. 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5. 使用完毕后,将车辆送回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归还手续。
第七条车辆使用注意事项:1. 驾驶员需具备合法驾驶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2. 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3.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4. 严禁私拉乱运、非法营运;5. 严禁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需配合完成以下工作:1.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2. 按时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3.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五章车辆安全与责任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第十条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需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事故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因车辆管理不善导致事故,车辆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_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我院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我院车辆分为公务用车、行政用车、120急救车、特种车辆等,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车辆购置、报废、转让、出租、出借等事项,需经医院领导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车辆使用前,须进行登记、编号、拍照,建立车辆档案。
第七条车辆档案应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行驶里程、维修保养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第八条车辆定期进行年检、保险、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车辆维修保养由医院指定的维修单位负责,维修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驾驶员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具备相应驾驶技能。
第十一条驾驶员上岗前,需参加医院组织的驾驶技能、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车辆。
第十三条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驾驶。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告。
第四章车辆使用第十五条车辆使用实行审批制度,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时间、路线、用途应合理规划,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七条 120急救车、特种车辆主要用于医疗急救、运送病人等任务,不得用于非医疗用途。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确保乘客安全,不得超员、超速行驶。
第十九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对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车辆的停放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停车秩序,确保医院安全和员工顺利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停放的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车辆停放场所。
第三条医院车辆停放实行有限时长和有偿停车制度。
第三章车辆停放的管理和监督第四条医院车辆停放管理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车辆停放工作由停车管理员负责。
第五条停放的车辆必须有有效的停车证明,并按照规定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上。
第六条车辆停放期间必须按照停车区域的要求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辆的停车位,并保持停车位的整洁。
第七条车辆停放期间禁止在车辆周围堆积杂物,禁止非法占用停车位。
第八条车辆停放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停车位置,如需更换停车位置,必须向停车管理员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车辆停放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停放违规行为。
第十条停放车辆底盘高度高于3.5m的,需提前告知停车管理员,协商寻找合适的停放位置。
第四章租赁和维护第十一条医院为职工提供带收费的停车场,职工可选择是否租赁。
停车租赁费用按照规定收取。
第十二条租赁车位的使用范围仅限于职工本人,不得转借或转租他人。
第十三条租赁车位的使用权有效期一年,到期需及时续租,逾期未续租的车位将被收回。
第十四条租赁车位使用期间,发生车位损坏情况需及时报告,由管理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租赁车位使用期间,如需更换车位,需提前告知并经过准许。
第十六条被停放车辆在医院停车期间发生损失或者遭受盗窃,医院不负责保管和赔偿。
第五章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车辆停放期间违反本制度的,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指导正确停放。
2.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
3. 第三次违规:停车场禁止该车辆停放。
4. 严重违规行为: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委员会和责任第十八条设立停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停车管理问题,定期组织停车管理会议。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工作用车、应急用车等。
第三条医院公务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使用、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务车辆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购置、调配、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使用申请、审批、报销等工作。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调配第八条医院公务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辆购置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性能优良、经济适用的车型。
第十条车辆购置需经医院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车辆调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进行调配。
第十二条车辆调配需填写《公务车辆调配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调配。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报销第十三条医院公务车辆使用实行审批制度,使用部门需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驾驶公务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或处理事故,并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在使用公务车辆后,应及时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报销单》,并附相关费用票据,经审批后报销。
第五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条车辆保养费用纳入医院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服务车、救护车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理使用、节约开支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车辆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使用、维护、保养、保险等。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汽车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车辆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三章车辆配备与调配第七条医院车辆配备应根据医院规模、业务需求和车辆使用频率合理配置。
第八条车辆调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车辆使用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
第九条车辆调配应优先满足医疗救治、紧急公务、重要会议等需要,兼顾其他公务活动。
第十条车辆调配应实行登记制度,使用人需填写《医院车辆使用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应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改变车辆结构、标识和配置。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擅改路线,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归还车辆,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档案,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应如实填写《医院车辆使用记录单》,包括行驶路线、时间、里程、油耗等。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与报销第十九条车辆费用包括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过路费等。
第二十条车辆费用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应在报销单上注明行驶路线、时间、里程、油耗等,并附上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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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一、急救用车由"120"调度室派车,按顺序出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
行政用车由用车部门填单,领导批准后再出车。
二、车辆修理按本院车辆管理办法,到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时,由司机本人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由驾驶班长审核签字,车辆管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理。
三、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报驾驶班长,确保车辆完好,提高出车率。
四、建立车辆各种表格(公里、安全、修理情况、车辆检查、业务学习等),做好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完善车辆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奖优、罚劣。
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和整洁,保证随车物品的完好,是否紧固和安全。
六、做好车辆的交换工作,车辆牌、证、车载电话、警报器等随车物品的登记和移交,及时进入车辆档案。
驾驶员值班制度一、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严禁24小时疲劳驾驶。
二、值班驾驶员不得随意换班。
因事变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值班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调派任务,接“120”派车指令后,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
四、在急救病人时气温在30℃以上必须打开空调,气温在15℃以下时必须打开暖气。
五、完成任务后认真填写出车记录格及票据。
车辆交接班制度1.本院车辆管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
2.每车设一主驾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3.所有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
接车驾驶员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作好登记。
6.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7.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8.车辆因未交接班发生擦碰、物品丢失,接班人员应及时向急救中心领导和车管办汇报,责任由前班人员承担。
未按规定交接班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车辆交接班检查登记制度1、车辆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灯光、刹车、转向、机油、水、外观等进行检查。
2、做好车辆内外清洁工作。
车头必须朝外停放。
3、备用电瓶必须经常进行充电,保证电瓶完好。
备用电瓶在不充电时必须关闭开关,以免耗电。
4、每次出车回院检查氧气储存量,不足的及时补充;5、分管班长每天对所属车辆检查一次,并做登记;6、车管办安全员每天对车辆不定时抽查。
7、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每次进行车辆检查必须认真在保养、工作情况表上记录。
120急救驾驶员职责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
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服从120调度指挥,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3、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4、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5、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6、正确使用GPS、电台和警报器,以免GPS放电。
7、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发票存根与医疗收据一并上交。
8、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9、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和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10、上班期间严禁钦酒,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11、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一、驾驶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2次的安全学习,每次不少于1学时。
二、每月单周星期一下午六点为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顺延)。
三、所有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四、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进行补学。
五、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照脱岗一次处理。
驾驶员培训制度一、新进入驾驶班的驾驶员必须接受48小时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二、新进入车管办的驾驶员,必须接受不低于一星期的车况,路况熟悉,以及相应医疗技能知识的培训。
三、每月定期组织驾驶员对车管办管理工作和驾驶技术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商讨改进措施。
四、每半年组织驾驶员对驾驶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
五、上述培训的内容包括:交通规则,驾驶技术,工作程序,职业道德,驾驶安全等。
驾驶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制度一、驾驶员执行任务必须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牌。
二、工作牌不得转借,丢失必须报告,及时补发。
三、驾驶员必须保持仪表整洁,严格按照季节着装,各季服装不得混穿。
救护车清洁、消毒制度一、执行任务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医疗仓、警报器、随车物品的干净整洁。
二、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除医疗仓外其他部分的清洁工作。
三、下班时要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四、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车辆保养制度一、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认真填写车辆保养维修情况表,并上报驾驶班。
二、车辆行驶5000~8000公里时,主车驾驶员应主动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由车管办安排保养。
三、车辆年检时必须进厂进行二级保养,合格后方可参加年检。
四、汽车轮胎应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五、按保养规定按时更换正时皮带。
六、柴油车行驶5万公里必须清洗,调试喷油嘴。
七、120车辆每月进行不低于两次强制保养.八、驾驶员下班后必须清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车辆运行统计制度车辆运行统计分为,公里,出车次数,完好率,用油,维修保养次数,维修费用,其它费用,行车安全,营业收入和分析十项:每月底统计车辆路码表总数,算出当月车公里数。
急救出车必须经过120调度室,行政车必须填写登记表,月底统计。
减除维修,保养天数得出车辆每月完好率。
根据车型标准,结合车辆实际用油,定出车辆用油标准(平时,夏季)。
如实记载车辆每月的维修,保养时间,次数。
每月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进行统计,随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
统计车辆每月保险费,停车费,补助费,过路(桥)费等。
对每个驾驶员违章、事故进行统计。
对每辆急救车全月运行收入进行统计。
⑴运行分析分为,车辆实际用油和标准差异,用油占收入的比例,维修保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每次车的平均收入。
每行驶一公里的综合收入部分。
⑵对上述六部分进行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并同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找出问题为后期工作找出切入点。
⑶如实保留统计资料,利于从新车到报废整过运行过程的成本核算。
车辆事故处罚办法发生事故要立即向车管办报告,车管办应该马上进行处理。
车管办在事故处理后要进行通报,并在一周内召开事故分析会议100元以内按事故损失的100%接受处罚。
100元以上-500元以下按20%接受处罚。
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按15%接受处罚。
1千元以上-7千元以下按10%接受处罚。
7千元以上-1.5以内按7%接受处罚。
发生事故在一万元以上者为大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的5%处罚,并按院内规定接受处理。
经交警认定无责任的免除以上处罚驾驶员安全奖惩办法奖励办法:全年无责任事故奖励1200元/人,连续年度无责任事故的递增200元/人/年;惩罚办法:1类:100元以内按事故损失的100%接受处罚,100元以上500元以下按20%接受处罚。
并扣除当年30%安全奖,发生2起甲类事故的扣除60%安全奖,发生3起甲类事故的扣除当年安全奖;2类: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按15%接受处罚。
并扣除50%安全奖,发生2起乙类事故的扣除当年安全奖;发生1起甲类和1起乙类事故的扣除70%安全奖;3类:1千元以上-7千元以下按10%接受处罚。
7千元以上-1.5以内按7%接受处罚。
并扣除当年安全奖;4类:发生事故在一万元以上者为大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的5%处罚,扣除当年安全奖,并按院内规定接受处理。
经交警认定无责任的免除以上处罚,此办法同样适用于肇事后自行赔付的驾驶员。
5类:维修费用1000元以内,满足以下任何条件的扣除当年50%安全奖:1,责任心不强,处理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坏的;2,车辆有故障不及时报修的,带病车行驶的;3,车辆损坏经相关部门鉴定认定属人为因素的;6类:满足第5类条件,且维修费用1000元以上的扣除全年安全奖。
车辆事故处理程序车辆无任发生任何事故,有无责任,必须及时向车管办,120急救中心汇报。
车管办安全员接到信息,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当事司机要如实汇报全过程。
车管办安全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协助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勘察及各种材料的收集,及时索赔。
车管办主任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大小,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到达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
车辆发生事故,车管办要组织驾驶员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帮助肇事本人,教育全体驾驶员。
发生事故不报和私了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并要根据车管办相关规定处罚。
驾驶员招聘规定一、招聘原则:招聘计划以发展需求为依据,由院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
坚持双向选择,公开、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务的原则,既注重个人业务技能,也注重招聘人员品德、修养、敬业精神合作精神。
二、招聘条件:热爱驾驶工作能吃苦耐劳,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社会上无不良表现。
男性,年龄22岁至3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地方B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审验合格。
具有8年以上驾龄(领证之日算起),且正从事驾驶岗位,安全行驶5万公里以上。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车辆的疾病。
两眼视力必须在1.2以上。
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考虑。
三、招聘程序:应聘者向重庆三峡中心医院车管办提供本人驾驶证正副本、身分证复印件,个人履历(所开车型、时间等)各一份。
进行道路驾驶考核和体格检查。
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理论考核。
由人力资源部签订驾驶员岗位聘用合同书,服从车管办分配。
四、培训要求:进行院前急救程序和急救知识培训。
进行车辆管理制度及驾驶员工作职责培训。
进行各类车型驾驶技术培训。
培训工作由车管办全面负责,有关部门负责协调。
驾驶班节假日安全工作制度一、加强节日期间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落实到位,驾驶班班长参加节日值班,对值班期间发现各种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加强节日期间医疗工作安全。
认真落实医院下发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位驾驶员节前必须进行自查,对氧气,随车工具补充配足,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节日期间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节日期间车辆安全工作。
节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尽快报领导解决,节日期间必须保证车况良好。
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严禁疲劳开车、酒后开车,对长途出车严格按有关报批程序执行。
四、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和其他安全工作。
五、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
节日期间,车管办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个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招聘驾驶员担保书为了保证我院汽车驾驶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招聘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特别是在车辆发生各类事故上的处罚存在很多困难,根据此情况,要求凡来我院工作的临时驾驶员必须有相关担保,当违规处罚及其他经济问题不能到位时,由担保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