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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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抽血前必须两人核对病历医嘱、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输血前5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及条形码。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二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采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两人血时,应分别执行。
4、抽血时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有无溶血、血凝块)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袋号、血型、血液种类、输血数量,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三、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血液取回后在30分钟内输用)。
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血型,查看床头卡、腕带,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二人)、并作好相关护理记录。将血袋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查对人(二人)签名入病历保存,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备必要时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