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可行性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执行。
2、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 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60%+费。
3、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4、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
6、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举例:
例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
500 X 4.3 %。
=2.15 万元;
(1000-500) X 3.8 % = 1.90 万元;
(3000-1000) X 3.3 %=6.60 万元;
(5000-3000) X 3.1 %=6.20 万元;
(6000-5000) X 2.8 %=2.80 万元
合计收费:
2.15+1.90+6.60+6.20+2.80=19.65 万元。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2〕24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详见附表),价格浮动幅度不超过30%。
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收费,由基本费和追加费两部分组成.基本费以”送审工程项目造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追加费以”项目核减(增)额”为基数按5%的费率计算.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等事项。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2012】72号文,
《2012》72号文-----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说明: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可行性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执行。
2、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60%计费。
3、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4、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
6、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举例:
例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
500×4.3‰=2.15万元;
(1000-500)×3.8‰=1.90万元;
(3000-1000)×3.3‰=6.60万元;
(5000-3000)×3.1‰=6.20万元;
(6000-5000)×2.8‰=2.80万元
合计收费:2.15+1.90+6.60+6.20+2.80=19.65万元。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费率
序号 1 2 3 咨询项目 编制设计概算 审核设计概算 编制预算、标 底(含清单编 制) 清单 规范 单独编制工程 计价 量清单 法 编制投标报价 (不含清单编 制) 编制预算、标 底、投标报价 计价 (不含编制工 表计 程清单) 价法 单独编制工程 量清单
4
2.0
1.8
1.6
1.4
1.2
1.0
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费率:‰
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概算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的 编制包括编制价格、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 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2、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
3、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 节省费用的建议;
1.6审核标底费用占编制标底费的15%-25% 1.2 1.2 1.0 1.0 0.9 0.9 5% 12.0 10.0 9.0 7.0 5.0 4.0 0.8 0.8 0.7 0.7 0.5 0.6
注: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文件执行。
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划 分 标 准 收费基数 100万元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万元 1亿以上 以内(含) 万元(含) 万元(含) 万元(含) -1亿(含) 1.8 1.5 1.2 1 0.7 0.4 概算价 1.1 0.9 0.7 0.6 0.4 0.2 概算价 建安工 程造价 建安工 程造价 建安工 程造价 建安工 程造价 3.8 3.4 3 2.4 1.8 1.4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费)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费)
说明:.工程结算审查项目的计费方式按()+()计算;
.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元吨,别计收费;
.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
.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号《建设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个人总结,仅供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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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造函[2007]8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建标造函[2007]8号
附件1: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费)
2.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2元/吨,别计收费;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
5.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6.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工程造价法规]关于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号:新计价房[2002]866号时间:2002/06/26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物价局)、建设局,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及建设部有关规定,我区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已完成了脱钩改制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自治区计委、建设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以下达,请各地贯彻执行。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委托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委托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新规定施行后,原自治区物价局、计委新价非字[1994]30号文件及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附件: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及收费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境内依法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其它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根据服务内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底价、投标报价的审核以及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第三条中的其它服务内容实行市场调节价。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陕价行发[2012]72号
附件: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基数收费费率(‰)备注≤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3000万元3001—5000万元5001—8000万元8001—10000万元>10000万元1 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审核)项目总投资 1.5 1.4 1.2 1.0 0.9 0.8 0.72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工程造价 4.3 3.8 3.3 3.1 2.8 2.6 2.33 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含清单编制)工程造价 2.0 1.8 1.6 1.5 1.3 1.2 1.04 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造价 3.2 3.1 2.5 2.3 2.1 2.0 1.65 预︵结︶算审核︵查︶(1)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3.8 3.4 3.0 2.7 2.4 2.2 2.0(2)效益收费核减(增)额5%6 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10 9 8 7 6 5 47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鉴定标的额10 8 8 8 6 6 58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 项目总投资 2 1.8 1.8 1.8 1.5 1.3 1.29 单独计算钢筋或铁件钢筋、铁件量10元/吨61说明: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可行性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执行。
2、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60%计费。
3、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4、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
6、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举例:例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500×4.3‰=2.15万元;(1000-500)×3.8‰=1.90万元;(3000-1000)×3.3‰=6.60万元;7(5000-3000)×3.1‰=6.20万元;(6000-5000)×2.8‰=2.80万元合计收费:2.15+1.90+6.60+6.20+2.80=19.65万元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物价局、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现将《陕西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2]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计算公式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算)
说明:1.工程结算审查项目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其中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
2.凡要求计算钢筋精细计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4-16元∕吨,另计费用;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
5.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增加20%;
6.没胆咨询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3500元计取咨询费用;
7.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费用,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
报告,以及其他与建设型目前其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
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及《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京价
(房)字[1999]第487号)》的相关规定及取费用;
8.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定额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按照本表所对应的咨询项
目编制费率的90%及取费用;
9.此表格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20%。
陕价行发2014年88号文附件
附件:陕西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基数收费费率(‰)≤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3000万元3001—5000万元5001—8000万元1 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审核)项目总投资 1.5 1.4 1.2 1.0 0.92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工程造价 4.3 3.8 3.3 3.1 2.83 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含清单编制)工程造价 2.0 1.8 1.6 1.5 1.34 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造价 3.2 3.1 2.5 2.3 2.15 预︵结︶算审核︵查︶(1)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3.8 3.4 3.0 2.7 2.4(2)效益收费核减(增)额5%6 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10 9 8 7 67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鉴定标的额10 8 8 8 68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 项目总投资 2 1.8 1.8 1.8 1.59 单独计算钢筋或铁件钢筋、铁件量10元/吨说明: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60%计费。
2、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
5、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举例:例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 500×4.3‰=2.15万元;(1000-500)×3.8‰=1.90万元;(3000-1000)×3.3‰=6.60万元;(5000-3000)×3.1‰=6.20万元;(6000-5000)×2.8‰=2.80万元合计收费:2.15+1.90+6.60+6.20+2.80=19.65万元。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1 / 2
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服务费不足的,按元收费。
例如:某项目审核竣工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为万元,服务费为׉(-)׉十(-)׉(-)׉(-)׉(-)׉万元。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收费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
新计价房[]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计委(物价局),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现对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厅《关于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新计价房[]号)中的有关规定做如下修订,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程造价服务收费标准中第、项服务项目(见附表)的收费基数“建安工程费”,是指委托方提供的送审建安工程费,其具体收费额按此基数计算。
二、附表中的第项服务项目由“审核竣工结(决)算”修改为“审核竣工结算”。
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提供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等服务时,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2 / 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市场指导价标准
3.水电安装工程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4.当咨询收费金额在2000元以下时,可按2000元收取。
5.本计费标准按单项工程计价。
工程造价
审核标底费用占编制标底费的15%—25%
6
工程结算编制
单 项
工程造价
6
4.5
3
1.5
0.3
0.1
7
工程竣工
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
工程造价
6
4.5
3
1.5
0.3
0.1
8
追加收费
核减额
8%
9
施工阶段全过程
工程造价控制
单 项
工程造价
12.0
10.0
9.0
7.0
5.0
4.0
注: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单 项
工程造价
7.2
5.3
3.8
2.5
1
0.5
2
单独编制
工 程 量
清 单
单 项
工程造价
4.0
3.2
2.2
1.5
0.8
0.4
3
编制投标报价
(不含清单编制)
单 项
工程造价
3.5
2.6
2
1
0.2
0.1
4
预算定额
计价法
编制、概算、
预算、标底、
投标报价
单 项
工程造价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收费规范
欢迎阅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布、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3〕4号文件转发
新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
附件一: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534
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苏价服(2004)483号
二、咨询类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费率:‰注: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江苏省价格鉴证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1)167号、苏财综(2001)87号]。
3、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的费率不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如需计算钢筋及预埋件则按12元/吨另行计算。
4、水电安装工程含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5、计价表计价法编制预算、标底、投标报价(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的费率为第6项的两项费率之和。
6、当咨询收费金额在600元以下时,可按600元收取。
一、设计概算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2、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3、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4、根据需要出席有关工程投资、设计标准、进度安排的协调会议;5、体现控制设计概算的方法和途径。
二、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相关的计价表、工程量计算规则、各种措施费、市场要素价格等编制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三、编制工程结算根据合同价包干以外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增加的工作量进行结算编制。
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
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业主归档;8、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国家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费)
说明:1.工程结算审查项目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
2.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2元/吨,另计收费;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
5.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6.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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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差额累进计算方法举例
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法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通常指的是根据不同的收费档次和对应的费率来逐段计算费用的方法。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举例说明:
假设有一个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制计费,其费率档次如下:
•中标金额或造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
•100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一个档次,费率递减。
例如,若某工程的造价为6000万元,则其造价咨询费的计算步骤如下:
1.对于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100万元× 1.5% = 1.5万元;
2.对于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500 - 100)万元× 0.8% = 32
万元;
3.对于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1000 - 500)万元× 0.5% = 25
万元;
4.对于1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部分,收取(6000 - 1000)万元×相应的
费率(这里未给出具体费率,假设是0.2%)= (5000 × 0.2%) = 10万
元。
将上述各段费用相加得到总咨询费:1.5 + 32 + 25 + 10 = 78.5万元。
实际计算时需要依据具体的费率档次来确定每个阶段的收费金额,最后汇总得出总的造价咨询费。
如果还有更高的档次和对应费率,则继续按照相应档次进行累进计算。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8 16 8 16 1.8 3.6
7 14 8 16 1.8 3.6 10元/吨
6 18 6 18 1.5 4.5
5 10 6 12 1.3 2.6
4 5 1.2
备注
1 2 3 4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送审工程造价
预(结)算 审核(查) 效益收费 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 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 单独计算钢筋或铁件 核减(增)额 工程造价 鉴定标的额 项目总投资 钢筋、铁件量
6 7 8 9
10 5 10 5 2 1
9 4.5 8 4 1.8 0.9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序号 收费项目
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审 核)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含清 单编制) 施工图预算编制 基本收费 5
6
计费基数
≤500 万元
1.5 0.75 4.3 2.15 2 1 3.2 1.6 3.8 1.9
501~1000 万元
1.4 0.7 3.8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9 1.8 0.9 3.1 1.55 3.4 1.7
收费费率(‰) 1001~3000 3001~5000 5001~8000 8001~10000 >10000万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1.2 2.4 3.3 6.6 1.6 3.2 2.5 5 3 6 1 2 3.1 6.2 1.5 3 2.3 4.6 2.7 5.4 5% 0.9 2.7 2.8 8.4 1.3 3.9 2.1 6.3 2.4 7.2 0.8 1.6 2.6 5.2 1.2 2.4 2 4 2.2 4.4 2 1.6 1 2.3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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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详见附表),价格浮动幅度不超过30%。
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收费,由基本费和追加费两部分组成。
基本费以"送审工程项目造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追加费以"项目核减(增)额"为基数按5%的费率计算。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等事项。
委托方应按咨询合同约定及时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开展咨询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提供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质量合格的服务,满足委托人的技术、质量、时间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咨询工作内容、工作深度的,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能权限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20日起施行。
附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一、设计概算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概算文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2、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
3、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4、根据需要出席有关工程投资、设计标准、进度安排的协
5、体现控制设计概算的方法和途径。
二、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各种措施费、市场要素价格等编制预算或工标底、投标报价。
三、编制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