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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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规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国家和政党主流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既是我国当今复杂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和灵魂,也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中形成的优秀文化传统与时代发展的先进文化的结晶。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能搞一种标准、一个模式,更不能搞“一刀切”、“一言堂”,要坚持软硬两手和奖惩结合。有的需要用政策、制度和法律来规范,有的则需要用灌输、普及的方式来引导、疏导。
●社会与学界要共同努力,找寻主流意识形态向下沉淀和民间伦理规范向上提升的现实通路,通过上下互动,凝练提升,交流共识,形成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建构。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文化精髓”,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决定作用”,其出现次数之多前所未有,表述语气之强也前所未有,立论定位之高更前所未有,可以说是自2006年党的文件首次出现这一词汇以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作的最系统、最全面、最精炼的表述。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从构成内容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表现为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伦理规范的统一,体现出内容的系统性和层次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了四个层面五大内容,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个表述既体现出系统性也表现为层次性,它表明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庞大的思想和价值系统,其中最高层次是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最低层次是社会主义荣辱观。
具体来说,处于第一、二层面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实际上是执政党的主流意识形态诉求,解决的是执政党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追求问题;处于第三、四层面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则是人们在继承历史传统、参与社会实践和经历具体人生中所习得、需遵守的思想观念和基本价值,解决的是普罗大众的基本人生追求问题。
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国家和政党主流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既是我国当今复杂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和灵魂,也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中形成的优秀文化传统与时代发展的先进文化的结晶。它的特色在于:初步确立了政党理念、国家体制、文化传统、时代精神和基本规范等在观念价值层面的统一,不仅凸显了当今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特征,而且也容纳了历史文化传统、鲜明时代精神和社会底线伦理,因而表现出逻辑上的完善性、内容上的包容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备了规范社会实践行为、进入大众精神生活的现实意义。
从传播路径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表现为政党推动、普及教育、社会实践和文化传播等多种途径的统一,体现出传播的多样性和实践性
首先,在核心价值体系前面加上“社会主义”就是一种旗帜鲜明的定性,表明了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主义本质,也标示了这种核心价值体系与其他社会制度下所建构的价值体系的不同,这说明核心价值体系不是空洞的普世臆想,而是立足于中国的特殊国情。
其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实际上是从教育路径、社会实践以及文化创造等多个方面确立了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性传播路径。从纵的方面看,国民教育是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代际相传、进入中华民族精神血液的根本途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是我们社会制度的基本属性,必须承载起传播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从横的方面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所有实践领域、精神文化生产的所有创新方向,都要体现和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存在和功能。这就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只是理论和口号的泛泛空谈,不是人们精神生活的自我娱乐,而是要进入火热的社会实践、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通过锤炼、打磨最终成为全社会遵循的价值标准。
最后,还要牢记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者和实践者,执政党和社会精英只能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但引领不是代替,导向也不是包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因此,既要从思想上、也要从实践上突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使人民群众主动参与、
自觉参与,这样才能汇集全民的智慧力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真正融入人们的思想观念,成为行为规范,发挥实际作用。
从现实功能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表现为国家意志、政党目标、社会思潮到基本规范的全方位覆盖,体现出功能的全面性和差异性
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在于引领社会思潮,目的是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和基本的道德规范,这四个功能的概括基本涵盖了从国家政党理念到个人精神准则等各个方面,可谓“修齐治平”,达到“独善其身”和“兼济天下”的自为境界。
目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出现深刻调整,带来了社会思潮的空前活跃,价值取向的复杂多样,没有指导思想、理想信念、精神支柱和道德规范的统一与共识,便不足以构建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不足以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不足以凝聚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另一方面,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结构层次和文化水平差距很大,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功能实现上的层次性和差异性,也就决定了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能搞一种标准、一个模式,更不能搞“一刀切”、“一言堂”,要坚持软硬两手和奖惩结合。有的需要用政策、制度和法律来规范,有的则需要灌输、普及的方式来引导、疏导。
换言之,要在制度规范和约定俗成的两个层面,明确需要弘扬的、必须要求的,厘清可以允许的、必须抑制的和取缔的,从制度建构、乡规民约、利益分配、荣誉奖惩等方面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多重功能。
从建构方式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打通主流意识形态与民间伦理规范的现实通路,表现出建构路径的通识性和包容性
目前,社会各方面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还停留在一个方向性的框架内,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究竟是什么?核心价值观到底包括什么内容?仍然众说纷纭,未成定见,尚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笔者认为,当下的切入点是探讨核心价值和核心价值观的凝练路径,除了强化教育引导、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制度保障之外,还需要通过建立社会共识来确立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换言之,社会与学界要共同努力,找寻主流意识形态向下沉淀和民间伦理规范向上提升的现实通路,通过上下互动,凝练提升,交流共识,形成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建构。
就一般意义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分为基本价值与核心价值两个层次。社会大众需要确立知荣辱守信用等底线伦理的基本价值,而从国家层面特别是执政党层面,更需要对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如何既吸取人类共性价值观中所包含的民主自由理念,也从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中寻找“和而不同”“中庸”“自强不息”等优秀的文化价值积淀,都是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的。此外,我们还需寻求主流意识形态和民间伦理规范相互融合、形成共识的路径。我们过去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方面曾采取过政策推广、政治运动、培训学习、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近几年逐渐兴起的“国学热”、“孔子学院”和“村治转型”“乡规民约”等,可以视为从传统和民间吸取价值精华的尝试,但在当前形势下还需要积极探索新的、有助于形成核心价值共识的路径与方法。
当下肇始于新闻界并逐渐扩展到社会各界的“走、转、改”活动,可以视为主流意识形态向下沉淀和吸收民间伦理规范精华以形成核心价值体系的一种新形式,当然,这个提炼提升的路径和真正社会共识的形成,其过程将是长期的、也可能是曲折的,还需要全社会在多个方面做出共同努力。(作者: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