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实验中学2017年省海中推荐生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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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实验中学2017年省海中“推荐生”推荐方案
一、“推荐生”计划
县局根据我校今年的报考人数,分配给我校的省海中推荐生数为81人,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数为243人。
二、“推荐生”必备条件
“推荐生”候选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我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全年在读。
2.综合素质评定以初三年级综评结果为准。其中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级,其余一项达B级。
3.地理、生物以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准,为1A1B以上。
4.凡自愿作为省海中推荐生的学生均须向学校推荐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
三、学业水平状况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初三年级部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组员的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将在符合省海中推荐生必备条件的学生中,依据初中三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等)学业水平状况确定“推荐生”候选人。
2.学业水平状况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如下:
初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以学年末考试成绩计算,占10%;
初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以学年末考试成绩计算,占10%;
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成绩以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第二学期全县调研考试成绩计算,各占40%。
初三年级学校报县的体育综合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
初一、初二仅有一年成绩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若仅有初二成绩的,初二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以20%计算,物理学科成绩以10%计算。
若仅有初一成绩的,初一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以20%计算,再加初一数学成绩10%计入。
四、推荐工作纪律
推荐委员会严格按照省海中“推荐生”必备条件和学生学业水平状况择优推荐,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接收与推荐工作有关的吃请,不得接受任何人情拜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效能督查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所有推荐材料档案一律封存备查(含公示小样和公示照片)。
海安县城南实验中学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