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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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务员的交流

第七章 公务员的交流

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二、公务员交流的意义
4.能够帮助公务员解决一些个人的实际上
或困难,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使他 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 地发挥作用。
二、公务员交流的意义
5.公务员的交流有助于加强政府各部门之
间、中央和地方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 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促进相互协调 合作。
的实践经验,更新公务员的知识,提高 公务员的管理水平。
二、公务员交流的意义
2.可以对公务员的工作和职位进行必要的
调整,达到人与事的最佳结合,提高工 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
二、公务员交流的意义
3. 有助于实行公务员的回避制度,加强公务员 队伍的廉政建设,防止公务员久居一处而形成 各种关系网。同时还可以避免因公务员长期在 一处任职而易出现的因循守旧、封闭僵化现象, 以利于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进取心,更好的
《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
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 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 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调任
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
第七章 公务员的交流
一、公务员交流的含义
我国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各级机关根据工作
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法定形式,
在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职位,或者把公务
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以外任职,或者将公务员 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公务员机关担任公 务员职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一、公务员交流的含义
( 1)公务员交流的形式法定的,每一
机关内进行,也可以在行政机关外部企、事业

11 中国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11 中国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五、任职回避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中共 中央办公厅2006年制定) 第四条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 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 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 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 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六、地域回避
第六十九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 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 第八条 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的, 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 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 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检机关、组织 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地域回避按照有 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二、非公务员调入机关任职
第六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 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 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 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 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 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三、转任的条件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 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 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 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 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 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我国公务员交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公务员交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公务员交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张清源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摘 要:公务员交流制度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实施好公务员交流制度,有助于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助于合理配置人才,加强公务员廉政建设。

本文分析了我国交流制度在交流人员自身和制度本身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细化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和觉悟、建立健全交流制度这三个角度详细阐述了如何解决我国公务员交流制度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公务员 交流 问题 对策建议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法定形式,在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将其调出国家机关任职,或者将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和过程。

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完善,能够使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保持公平性,提高自身素养,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提升政府的工作效能,改进政府的工作环境,保证公务员制度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一、公务员交流制度存在的问题1.交流人员自身思想认识不够。

第一、注重个人利益,忽视群众利益。

从目前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看,公务员在自身和法律方面认识和观念的缺失,致使大部分公务人员抛弃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各自的利益,因担心即将交流的岗位能带来收益变少而不愿意去交流。

第二、固守原有岗位,缺乏创新精神。

由于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公务员个人与周围环境已经达成了某种和谐,比如良好的人际关机、舒适的工作环境、满意的工资薪酬等等,加上岗位性质的变换和自身素养以及实际处理事务能力的有限,造成公务员对原有岗位的留恋而不愿意交流到另一个岗位去开拓创新新事业。

第三、抬高自身定位,忽略交流本质。

当前我国政府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当部分公务员从国家行政机关调出的同时,其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就不复存在,这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如果把这种抵触、埋怨的情绪带到新的工作环境中,不利于新工作的展开,也与交流轮岗的本质相违背。

浅析我国基层公务员交流制度

浅析我国基层公务员交流制度

浅析我国基层公务员交流制度作者:贡世康杜晓辉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5期摘要从任官回避制度以及人文关系纽带在内的我国传统文化中不难看出,对公务人员的管理很大程度决定了国家的兴衰。

我国现阶段基层公务员交流制度是当代公务群体政治生活的生动体现,是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以及培养通才的重要手段,然而现实中却出现了交流制度缺位、交流形式固化、交流意识畸形等状况。

为切实改善这些状况,本文将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以探求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且从完善交流制度、探索交流形式、重视交流意识等方面提出一些简单构想,以期对当下基层公务员交流制度的研究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基层公务员交流制度作者简介:贡世康,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环境资源与保护、文书与痕迹鉴定、中西方政府与政治;杜晓辉,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民商法、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9.056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可以看作是我国封建官僚政治下的一个缩影,传统文化即是官方正统文化,居主流,成大统。

从制度上来讲,无论是选贤举能的科举制还是官员交流的任官回避制,都是围绕着选人用人为中心而展开,统一于管理,服务于政治,政兴则国富,国富则民强。

文化能够传承,制度也在发展,在当代四个全面思想的指导下如何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如何更好地处理好政治文化制度尤其是公务员交流制度便凸显的尤为重要。

一、现行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一)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内涵及意义公务员交流制度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人事管理活动或制度。

一般分为公务员的内部交流和外部交流两种,并且伴有广泛性、计划性、多样性的基本特征。

通过全方位广泛的开展计划性公务员交流,从国家层面来讲通过交流可以完成对通才的培养、对政策的扩散以及对人才的优化配置;从个人层面来讲有益于交流干部自身争先创优、有益于增长才干、有益于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2,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含义
A,交流的法定形式三种: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B,交流是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
C,交流原因两种:工作需求;照顾公务员个人愿 望。其中工作需求是第一位的。
D,交流的范围:有内部交流,外部交流,也有 混合型交流。 E,交流一般是平级调动,有时也与提拔和降职 结合进行,不过要履行相应升降的程序。
十八大后13省换纪委书记 6人空降6人异地调入 十八大以来,已有13个省份更换了省级纪委书记,包括天 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福建、广西、重庆 、西藏、云南、新疆和四川。其中广西的纪委书记两度易 人。 省级纪委 “一把手” 异地交流任职成趋势 《川报观察》发现,上述13个省份涉及14人次的省级 纪委书记调整中,6人属于中央“空降”,6人是异地调入 ,仅有2人由当地在职官员出任。
199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既包括“调 入”,也包括“调出”。 2006《公务员法》中调任只包括“调入”,不 包括“调出”。
3,调任的特点
外部交流; 通过调入,获得公务员身份和相关职务。
3,调任的程序
A:提出拟调入人员的要求和资格条件,确定报 名范围; B:在确定的范围内通过考核或考试进行选拔; C:考察、审核,确定资格; D:报任免机关进行任命,培训,任职。
王小东不再担任中共北海市委书记职务 我要评论2015年05月26日 14:16:2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派,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喻云林26日上午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免去王 小东北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同时, 王小东不再担任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法律规定 程序办理,报自治区党委备案。 王小东,男,汉族,1962年1月生,山西灵丘人, 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 委组织部副部长;广西北海市委书记、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党组书记等。2013年12月,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 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冯抒敏)

1第一节 我国公务员交流制度

1第一节 我国公务员交流制度
新提拔县级以上地方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部门、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领导成员一般应易地 交流任职。副职领导成员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满10年的, 应当交流。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执纪执法、干部 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在同 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
2008-《公务员调任规定》。2014-《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 伍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 定》等。2019-《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 一线流动的意见》。
二、公务员交流的原因、对象、范围
(一)公务员交流的原因 (二)公务员交流的对象 (三)公务员交流的范围
2.挂职锻炼的对象——领导/非领导;后备干部。
(三)公务员交流的范围
1.机关内部交流:地区之间民团体、 群众团体之间。
调任与转任时,地厅级干部一般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交流(也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处级干部一般在本 市、地、州、盟范围内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县(市、区、 旗)委书记、县(市、区、旗)长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 市)范围内交流。
(二)公务员交流的对象
1.调任与转任的对象——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 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 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中央纪委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副职领导成员及其机关 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 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 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 纪委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 构的领导干部;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正 职领导成员及其他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

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交流制度

干部交流制度存在弊端将使官官相护局面更普及?有必要从整肃吏治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发挥出其应有的积极作用“这个职位还没坐热,下面情况还没摸清,又得交流到其他地方,无法真正安心做点事。

”日前,本刊记者一位在南方某县干部交流任期将满的朋友,显得困惑和无奈。

据介绍,我国干部交流制度,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调任、轮换、转任、挂职等形式,对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交流。

“实施干部交流制度的初衷,除培养、锻炼干部外,还在于防止出现任人唯亲、用人失误、考察失真、官官相护的腐败现象。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龚维斌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在调查中却了解到,近年来,干部交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不该有的一些负面效应,其“派生”的某些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

交流力度在不断加强中央1990年发布的《关于实行党和国家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规定》,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1994年,在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再次重申了干部交流的重要性,并从多个层面完善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2002年7月9日,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回避交流制度,其中对任职回避分为事务回避、亲属回避和地区回避等三种,其中以地区回避面最广,影响也最大。

2006年8月6日,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领导干部交流规定方面又作了细化和完善,而其中的“交流、回避”,在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中,已成为第十一章的条文内容,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目前,干部交流制度主要是在上下级机关之间、地区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之间以及沿海与内地、经济比较发达与相对落后地区之间进行交流。

”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对本刊记者介绍道。

据了解,在以往各地干部交流中,实施对象基本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制度(3篇)

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务员轮岗交流,是指公务员在同一机关内不同职位或者不同机关之间的职务变动,旨在促进公务员能力提升、拓宽视野、增强工作活力。

第三条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2. 按需调配原则;3. 依法合规原则;4. 稳妥有序原则。

第二章轮岗交流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公务员轮岗交流的范围包括:1. 同一机关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轮岗;2. 不同机关之间的轮岗;3. 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挂职;4. 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跟班学习。

第五条参加公务员轮岗交流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工作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 符合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要求;5. 经所在单位同意。

第三章轮岗交流的程序第六条公务员轮岗交流的程序如下:1. 公务员本人提出申请或者所在单位推荐;2. 单位党组织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3.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4. 确定轮岗交流对象和岗位;5. 办理调动手续。

第七条公务员轮岗交流的审批权限如下:1. 同一机关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轮岗,由所在单位审批;2. 不同机关之间的轮岗,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3. 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挂职,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4. 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跟班学习,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第四章轮岗交流的期限和管理第八条公务员轮岗交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务员轮岗交流期间,原单位应当保留其编制和工资待遇。

第十条公务员轮岗交流期间,应当遵守轮岗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公务员轮岗交流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轮岗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公务员制度第九章

公务员制度第九章

领导干部转任的要求
1、在领导干部转任的问题上,公务员法充分吸收了《党政领导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成果。 2、公务员法特别强调领导成员交流的重要性,专门规定了领导成 员转任的要求; 3、领导成员转任指“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这是因为国家副 职一般不存在跨地区和跨部门转任的问题; 4、领导成员转任是“跨地区”和“跨部门”进行的,并且强调有 计划有重点地实行。
【重难点知识】
第九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回避的含义与意义
公务员交流制度与回避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两个重要部分 [多选]
一、公务员交流与公务员回避的含义 [简答] 公务员的交流(识记),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 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 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与过程。把这一活动与过程的有关事项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 保证贯彻实施,就形成了公务员的交流制度。
公务员回避的提起有两种情形: [多选] 一是公务员本人主动申请回避; 二是利害关系人发现公务员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提 出要求公务回避。
易出题目
201504案例题 201404 公务员转任的一般要求 201304:简述公务员挂职锻炼的特点。p182 201204:试述公务员交流的意义与公务员回避的意义。P172-174
调任的程序
调任机关要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调任范围和条件,对调任人选进行 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必要时还可以对调任人选进 行考试。
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更加严格保障了调任人选的素质。
转任的一般要求
1、转任公务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3、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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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第四次教学辅导第七章交流与回避一、基本概念1、公务员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法定形式,调整公务员的工作职位,形成机关内部、机关之间以及机关与外界的人员流动,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2、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3、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它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的平级调动,既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也包括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4、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5、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持公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等因素影响工作,而对公务员在担任职务、任职地域和执行公务等方面作出的限制性规定的法律制度.6、任职回避: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7、地域回避: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务,对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务作出的限制.8、公务回避:是指遇到涉及公务员本人或者与本人有某种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而对其执行相关公务作出的限制.二、重点与难点问题解析(一)公务员交流制度需要遵循哪些基本的原则交流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在整个公务员管理体系中发挥着其他管理制度无法取代的独特作用.为了更好的达到预期目的,实施公务员交流制度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合法性与合理性兼顾的原则.公务员交流的方式、条件、程序、要求等,都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在开展公务员交流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办事.公务员的交流,直接关系到机关工作的效能和公务员本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效益合理也是交流的目的.国家公务员的交流,既要注重严格依法办事,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也要因势利导,注重效益合理,以有利于人才发展.2、优化配置与适才适用的原则.在机关中,现有职位上的公务员存在多种情况,有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新录用人员,有通过调任新调入人员,有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人员等等.来源的多样化、能力素质的差异、专长业务的不同就可能出现与职位要求的错位.这样既不利于国家机关的高效原则的实现,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因此,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交流,就要努力实现优化配置,适才适用.3、严格管理权限与个人服从组织原则.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交流分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三类,分别适用不同的对象,在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机关和部门负责组织.公务员对于交流安排应该服从,按期到任就职;如果有不同意见,可向组织提出,不能拒不服从或无故拖延.(二)公务员交流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哪几个方面交流制度在整个公务员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促进公务员的培养锻炼,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的作用.从公务员个体来看,公务员的成长进步取决于内因和外因两个因素的综合作用.内因是公务员成长进步的根据,外因是公务员成长进步的条件.因此公务员的成长一方面要通过自身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也需要组织上为他们提供健康成长所必要的外部条件.组织人事部门应遵循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为公务员提供多职位的锻炼机会.实施公务员交流制度,可以有计划地进行上下级之间、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以及系统与系统之间的交流,使公务员相互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方法,还可以密切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系统之间的关系,促进相互协调与合作,相互取长补短.同时,实施公务员交流制度还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促进年轻公务员的快速成长,加快对公务员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使用.从全局的角度来看,我国虽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人才的分布也不平衡,这种现象也突出表现在公务员队伍中.从公务员内部来看,公务员队伍和领导班子存在着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个性结构的搭配不合理的问题.通过实施公务员交流制度,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配一定领导职务的高层次公务员,实现以强扶弱,又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务员队伍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结构不合理、内部不团结和“近亲繁殖”等弊端,使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组合得到优化,实现优势互补,使公务员实现组织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和个人价值的最大化.与此同时,通过交流,可以使公务员队伍吐故纳新,焕发旺盛的生机与活力.扩大公务员交流,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健康成长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实现公务员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优化.2、有助于实行公务员回避制度,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公务员的交流和回避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两个重要制度,交流制度的发展,能够促进回避制度更好的实行,防止公务员久居一处而形成各种关系网,促进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这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政治问题.建立公务员交流制度,结合回避制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消除公务员的腐败行为,克服人际关系的“板结化”,打破公务员长期在同一个工作单位形成的人为阻力和沟通障碍,确保公务员在组织与执行公务过程中坚持公正,秉公办事.因此,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除了要靠教育、监督和严厉的制度约束之外,还要靠公务员交流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交流来保证.(三)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有哪些我国公务员交流包括三种形式:调任、转任、挂职锻炼.1、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2、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它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的平级调动,既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也包括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3、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四)转任区别于调任和挂职锻炼的特征体现在哪里一是转任只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是在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可以是同一部门、地区,也可以是不同部门、地区,与调任这种形式有明显的区别.二是转任作为公务员的内部交流,虽然不涉及身份的变动,但人事管理关系必须转移,这是与挂职锻炼的本质区别.(五)实行挂职锻炼有何意义挂职锻炼是在我国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培养、锻炼和考察干部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交流制度.挂职锻炼这种公务员交流制度对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本人的成长都非常有意义.1、可以培养锻炼公务员.通过挂职锻炼的方式,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可以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相接触,直接体验社会生活,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掌握各项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增加基层工作阅历,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在回到原单位岗位后能更好地指导基层、服务基层.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公务员,通过派他们到条件艰苦或工作难度大的岗位上挂职锻炼,可以磨练他们的意志,丰富他们的工作经验,增长他们的才干,为进一步提拔使用他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可以考察干部.考虑到公务员领导岗位的极端重要性,对一些拟任命到新的领导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在对其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人品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可以在正式任命之前安排其到某基层单位挂职锻炼,通过挂职锻炼的具体表现来决定任命情况,这不失为一种稳妥的方法.(六)挂职锻炼的情形有哪几种挂职锻炼主要有三种情形:1、进行使用锻炼.对拟提拔使用或者拟离开公务员队伍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一般先要安排到相应岗位挂职锻炼,待挂职锻炼结束后,根据锻炼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决定是否任命以及任命到何职位.2、进行培养锻炼.对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综合素质比较高,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但缺乏领导经验的中青年公务员,一般安排到下级部门相应的领导岗位进行挂职锻炼,以增长经验,锻炼能力.3、进行实践锻炼.对市(县)级以上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凡是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一般都先安排到市区街道、乡镇或企业等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以丰富工作经历.此外,挂职锻炼还有一种不太常用的形式,就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借调公务员.这种方式主要是上级机关在人员缺编的情况下,对拟调入的公务员进行考察使用,这里拟调入的公务员可能年龄并不只是中青年.(七)回避与交流两者存在哪些明显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两者目的各不相同.交流的目的相对比较宽泛,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公务员的培养使用;而回避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朋好友谋私利.二是涉及的范围不同.从管理的对象来看,交流涉及的人员很多,除特殊情况外,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是潜在的交流对象;而回避涉及的人员很少,只有情况比较特殊的少数公务员需要回避.三是管理的方式不同.交流是一种灵活性很强的管理措施,除少数情况外,对时间、人员的要求是非强制性的,可根据具体地方和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而回避则是一种刚性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对时间、场合和人员的要求都带有强制性,机关必须履行公务员回避的职责,公务员本人必须服从回避的规定.(八)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有哪些积极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对促进机关的廉政建设,帮助公务员摆脱各种亲属关系的羁绊,公正履行职责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社会的公正、公平、正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一,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积极导向作用.公务员的职责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履行职责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为此,除了要进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之外,还应当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腐败行为.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的制度设计,就是在公务员任职或执行公务之前,将一些可能影响公务员公正行使权力的隐患予以根除,对公务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第二,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社会监督作用.公务员回避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必须回避的适用范围,使公务员可以避开涉及本人及亲属利益的工作活动,脱离各种关系的干扰,减少了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的可能性,使其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于克服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等不正之风起到防范于未然的积极作用.同时以法律形式确立回避制度,就是要将公务员的任职和执行公务情况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即使本人没有自觉提出回避申请,也会被知情人或者公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回避,这就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作用.第三,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制度保护作用.在我国,人们历来重视血缘关系和准血缘的亲朋关系,这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十分重视家庭、亲属关系,直到今天它也并未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淡化.虽然我国的公务员是在党和国家培养下成长起来并经过严格选拔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是秉公办事,遵纪守法的.但每个公务员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不可能保证每个公务员在私利、亲情、乡情面前都能公正地履行职责.通过实施回避制度,就可以有效地回避因亲缘、地域等问题给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履行职责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公务员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帮助公务员排除复杂社会关系的干扰,保证公务员的健康成长.第四,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组织建设作用.公务员回避制度有利于加强机关管理,提高机关行政效率.事实证明,在亲属关系较多的单位,人际关系都比较复杂,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往往难以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从管理科学的角度来讲,非组织活动的大量出现,对正常组织活动往往会产生一定的抵消和破坏作用.公务员若存在大量的亲属关系,就容易在机关中形成某些非组织活动,它对机关的正常组织管理是十分有害的.实行回避制度,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机关内在的非组织活动,从而便于管理和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八)公务员回避有哪几种类型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三种类型.1、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2、地域回避,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务,对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务作出的限制.3、公务回避,是指遇到涉及公务员本人或者与本人有某种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而对其执行相关公务作出的限制.(九)公务回避的特点是什么公务回避是一种防范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因私情而不能公正履行职责时采取的带有强制性、预防性的措施.这一措施有以下几个特点:1、随机性.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什么时候或什么环节碰到需要自己回避的情形,是有很大的偶然性的,它的出现不以公务员的意志为转移.2、公正性.凡是出现需要公务员回避的情形时,公务员本人可以主动提出回避,组织和当事人也可以根据事实向公务员管理机关提出公务员进行公务回避的申请,公务员管理机关也可以直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回避决定.3、自律性.在执行公务时,有些需要回避的情形别人可能不知道,只有公务员本人和当事人心知肚明.因此,要求公务员本人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凡是出现需要回避的情形时,要有自律意识,自觉要求回避.4、时限性.公务回避只针对某项具体公务所涉及的对象,要求公务员进行暂时回避.公务回避时公务员的任职关系不发生任何改变.第八章工资、福利与保险一、基本概念1、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2、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维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或者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或者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而采取的一些措施.3、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因年老、患病、伤亡、生育、失业等原因,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4、津贴: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5、补贴:是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对公务员进行的适当弥补.6、奖金:是对劳动者超过定额劳动或者做出显着成绩的物质奖励,是作为工资补充的劳动报酬形式.7、工时制度:是国家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而制定的工作时间的规定.二、重点与难点问题解析(一)什么是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与保险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都是公务员依法享受的待遇,其中,工资是公务员最基本的收入,保险是风险保障性的收入,福利是提高性和弥补性的收入.1、公务员工资的涵义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公务员工资具有以下三层涵义:(1)公务员工资是公务员为国家服务的劳动所得,必须由国家财政支付;(2)工资只能以法定货币形式出现,不包含其他物质和非物质形式的权益;(3)工资是公务员收入中最基本的部分,具有决定性地位.2、公务员福利的涵义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维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或者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或者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它具有三层涵义:(1)与工资一样,公务员福利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2)是公务员工资、保险之外的收入,主要作用是弥补公务员部分额外支出,保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或者通过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以维护公务员身心健康;(3)福利措施形式多样,既有货币,亦有其他形式,如休法定假、年假、探亲假,获得某些物质、文化娱乐享受等等.3、公务员保险的涵义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因年老、患病、伤亡、生育、失业等原因,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它具有三层涵义:(1)作为一种法定的强制性的保险,保险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2)公务员的保险,必须是公务员因年老、患病、伤亡、生育、失业等原因,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而得到国家的补偿和帮助.对于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公务员而言,保险措施并不自动发生作用.(3)获得的保险利益形式多样,既有货币形式,也有其他形式,但是以货币形式为主.(二)保障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的原则有哪些1、工资、保险、福利法定原则.公务员的工资、保险、福利政策由国家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任何机构不得擅自违反规定.2、按时足额发放原则.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强调公务员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3、财政保障原则.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均由各级财政负担.(三)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哪些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分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务员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2、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既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又体现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要求,体现了公务员个人劳动贡献的大小.3、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职务、级别体现了公务员劳动贡献的差别,是按劳分配的依据;此外也体现了工资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四)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有何意义第一,是宪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贯彻落实.在公务员制度中规定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制度,将公务员视作劳动者的一员,充分肯定和承认公务员为国家提供服务是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因此,保障了公务员的基本权利.第二,为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依据.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工资、福利、保险的保障、激励与调节功能,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廉洁和稳定,又有利于工资、福利、保险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制度的严肃统一,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第三,促进公务员各项经济权利公开化,有利于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方面保障了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并且还保证公务员的收入可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得到提高,从而能够吸引素质较高的人才投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公务员的收入公开化、透明化,将公务员收入的具体项目和数量水平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保障公务员队伍的廉洁产生了积极作用.(五)公务员的工资由哪些部分构成我国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几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是公务员工资的最主要部分,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津贴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

公务员交流有哪几种形式

公务员交流有哪几种形式

第六十三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解读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总体规定,共分为三款,规定了交流范围、基本方式、种类等。

第一款,是对公务员的交流在制度上加以确定。

这一规定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基本相同,这也是对公务员交流制度实施十几年来经验的总结和继续肯定。

第二款,规定的是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包括内部交流和外部交流两种。

内部交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交流。

外部交流,是指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

这里所称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以及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法学会等群众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等。

规定公务员可以与公务员队伍中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充分体现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第三款,规定了公务员交流的形式分为调任、转任、挂职锻炼三种。

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交流的方式由过去的四种变成了三种,把原来的轮换(轮岗)并入了转任。

以前,根据交流目的的不同,将内部交流分为转任和轮换(轮岗)两个形式。

但在实践中,转任和轮换这两种交流形式实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分开后反而造成了概念上交叉重复。

因此,公务员法在总结公务员交流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将两者合二为一,用转任来代表所有的内部交流的形式,从而使各种交流形式的概念明确,界限清晰,便于实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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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公务员的交流与回避制度

第八章  公务员的交流与回避制度

第二节 回避制度(68——72条) 回避制度( 条
一、含义、意义 含义、 指为了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不因亲属关系或其 他利害关系等因素对公务员活动产生不良影 而在公职人员所任职务、 响,而在公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 行公务等方面作出一定的限制性规定的制度。 行公务等方面作出一定的限制性规定的制度。
(三)转任的条件和要求
1、公务员在不同职位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间转任, 职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2、公务员在不同职位间转任,必须在规定的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间转任, 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四)两类特殊公务员的转任制度
1、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的转任制度 、 65条第二款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 条第二款 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 跨部门转 跨地区、 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 任 注意:领导成员指机关的领导人员, 注意:领导成员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 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3、回避的内容 68条第 款 、 条第1款 条第 回避内容的确定, 回避内容的确定,主要考虑职务间 是否具有命令服从关系或相互监督 关系。 关系。
4、任职回避的变通规定 68条第 款 、 条第2款 条第
因地域或工作性质特殊,需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 因地域或工作性质特殊,需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 由省级以上的公务员主管机关作出具体规定。 由省级以上的公务员主管机关作出具体规定。
(四)两类特殊公务员的转任制度
2、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 、 殊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转任制度( 殊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转任制度(属《暂 行条例》中的轮换) 行条例》中的轮换) 65条第三款: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条第三款: 条第三款 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当 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这种转任, 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这种转任,可以 为公务员的晋升创造条件, 为公务员的晋升创造条件,可以开阔公务员 的视野,丰富其领导经验,使其具有较强的 的视野,丰富其领导经验, 专业领导能力。 专业领导能力。

第十四章 公务员交流制度

第十四章  公务员交流制度

•第十三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第一节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一、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概念•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产生、变更或消灭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把这一活动与过程的有关事项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保证贯彻执行,就形成公务员的交流制度。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一)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四种。

•(二)交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

•(三)公务员交流的原因:一是工作需要;二是照顾公务员个人愿望。

•(四)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包括在机关内部的交流;也包括进、出机关的交流。

不同范围的交流,在法律上产生不同的后果。

•(五)公务员的交流,基本上都属于平级职务之间的横向平行调动,一般不涉及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升、降问题。

•二、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原则•(一)依法进行的原则;•(二)适才适用(科学性)的原则;•(三)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四)合理的原则;•(五)稳定性原则。

•三、交流意义•1、做到部门内人于是的最佳结合;•2、增加公务员的阅历和提高行政效率;•3、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4、防止腐败;•5、利于领导班子的建设。

•第二节公务员交流方式•一、调任•(一)含义•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

它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并分别是我国公务员队伍的一个“进口” 和“出口”。

•(二)、调任的适用对象和条件要求•1、调任的适用对象•通过交流调入机关的人员,必须是已经在国家机关、党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在职人员,而且在一定情况下其在原机关、原单位就已经具有进人行政机关后准备担任职务的德、才条件。

•通过交流调出机关的公务员,从适用范围上讲是没有限制的。

论述题·公务员制度

论述题·公务员制度

论述题·公务员制度40。

试述公务员交流的原则及范围。

9-175\176答:一、公务员交流的原则:1、依法进行原则。

在公务员交流制度中,交流的各种形式及其适用的情况,各种交流形式的程序、条件及要求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2、适才适用原则。

适才适用是交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3、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公务员是国家公务的具体执行者,是为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服务的,听从组织的安排是其应尽的义务。

4、合理原则。

公务员交流制度有利于锻炼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防止腐败,提高机关的工作效能。

二、公务员交流的范围:1、内部交流,是指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内部交流,既可以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也可以在同一部门的不同职位之间交流:既可以在同级国家机关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上下级国家机关之间交流,包括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交流。

2、外部交流,是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

外部交流的范围限定于这些部门和单位,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的交流是一种特定的组织行为,而公务员与这些部门和单位内的人员流动,比较容易通过沟通协商来实现.从事公务的人员同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这种国家人事管理结构内的人员流动,比较容易通过沟通协商来实现。

3、不同范围的交流,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不同。

41。

试述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含义、依据与最终要求。

3—48答:(1)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含义:职位设置是指对机关职能进行逐层分解的基础上,根据编制限额等要素确定具体职位的工作。

(2)依据:主要有四大要素,一是职能.职位是机关职能的微观载体,是人和事有机结合的基本单元,机关的取能要分解落实到各个职位上去,这样也就是赋予每个公务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二是规格。

机构规格限定了职位的最高职务层次。

三是编制限额。

编制限额决定了职位数量,编制数量就是职位数量。

四是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3)最终要求:一是明确各个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二是要确定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

第十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第十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 区委对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和使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挂
职锻炼时间为一年;二是挂职干部保留原单位编制和职务,
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变,不享受所在企业的福利待遇,
不给企业增加任何负担;三是挂职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
接收企业管理为主,区委每半年对挂职干部考核一次,干
部本人每季度向区委汇报一次在企业工作情况;四是挂职
(2)明确回避级别层次
• 在我国,实行地区回避的是县乡两级机关
3.实及施其地有区关部回门避中应担注任意一的定问职题务的公务员。
(1)要处理好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
(2)要善于搞好人员的调整。
第十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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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第十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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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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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 1.范围宽泛
• 2.身份发生变更
第十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4
2.公务员调任的原则
• 依法原则 • 计划原则 •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5
3.公务员调任的条件与程序
•(1)调符入合的编制条和件职与数的程要序求。
• 调入的公务员必须符合回避的规定。 • 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公务员,必须经过严
在挂职期间,这些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管理,并以挂职 单位管理为主。该市要求对挂职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 挂职单位要合理确定他们第的十职章责公分务员工交,流使与其回有避职、有权1、3有责,得到比
3.实施挂职锻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1.加强对锻炼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 2.掌握好挂职锻炼的时间 • 3.要使锻炼工作落到实处
• 2.可以对公务员的工作和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达到人与事的最佳结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2.公务员交流制度

12.公务员交流制度

调任制度 调任制度是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将国有企 制度是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将国有企 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 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制度。在公务员法中, 调任只有调入 调任只有调入一种形式。 调入一种形式。
调任的原则
七、国外公务员交流制度
国外交流制度 系统内的流动 跨系统的流动
1.事务官的平级跨职类调动 事务官的平级跨职类调动 2.公务员职位轮换式的交流 公务员职位轮换式的交流 3.竞职式流动 竞职式流动 4.异地交流 异地交流
八、公务员交流的三种基本形式
• 调任 • 转任 • 挂职锻炼
1.公务员调任(调入) 1.公务员调任(调入)制度 公务员调任
四、公务员交流的作用
1、有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丰富公务员的实践经验,更新公 务员的知识,提高公务员的管理水平。 2、可以对公务员的工作和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达到人与事的 最佳结合,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有助于实行公务员回避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 防止公务员久居一处而形成各种关系网,同时还可避免因公务员 长期在一处任职而易出现的因循守旧、封闭僵化现象,以利于增 强公务员的责任感、进取心,更好地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4、能够帮助公务员解决一些个人的实际生活困难,解除公务员 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任程序代替公务员的职务升职程序,不能通过转任随意地提拔或降 低公务员的职务。
4 必须符合规定的编制员额和职位结构要求。 5 必须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转任的原因
对超编人员的调整和空缺职位的补充
有组织、有目的选调人员充 实或加强某一方面的工作。
原因

第12章 公务员交流

第12章 公务员交流

三、转

(一)、转任的含义 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转任,是指国 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 由在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 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 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二)、转任的条件与要求
1、转任必须在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进行,
在法律规定的公务员范围之内进行。 2、转任必须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规定的条件 要求。 3、转任是一种平级调动,只能在相同级别 的不同职务 之间进行,不能以转任程序代 替公务员的职务升降程序,不能通过转任 随意地提拔或降低公务员的职务。
(二)调任的原则
1、依法的原则
2、计划的原则 3、严格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官员提拔也应该谁提名谁担责.doc
(三)调任的适用对象

通过交流调入行政机关的人员,必须是 已经在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 党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职 务的在职人员,而且在一定情况下其在原 机关、原单位就已经具有进入行政机关后 准备担任职务的德、才条件。通过交流调 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从适用范围上讲是 没有限制的。
1、因为工作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
4、为满足公务员的自身发展,更好地
发挥公务员的作用而进行调整。
事业有成与合作共事.doc
5、通过转任帮助公务员解决个人、家
庭的实际困难。
四、轮

(一)轮换的含义 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轮换,是指国 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 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有计划、有组织地调换职位任职。 国家自然科基委会计挪用两亿公款贪 污上千万.doc
一、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
(一)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概念

所谓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 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 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 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产生、变更或消灭 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 理活动与过程。把这一活动与过程的有关 事项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保证贯彻 执行,就形成公务员的交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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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
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
(一)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制度
调任是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具体方式之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
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
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人事行为。

调任是取得或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一条途径。

不具有国家
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调动,可以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经培训合
格后,任职,但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不能调任。

同时,国家公务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

一般职务不得以调任方式补充,而
对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不加职务限制。

调任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调入行政机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国家规定的编制空额。

每个国家行政机关都有编制限额,任何人无权超编补
充人员,只有当国家机关出现编制空缺时,才能可能以调任方式补员。

这是调任(调入)
的首要条件。

第二,符合回避规定。

《国家公务员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公务员实行回避制度。

调入
时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即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
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
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三,调入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具备的政治思想水平。

调入人员是充实到领
导职位上的,职责重大,必须具备较高政治思想水平,才能适应岗职的要求,保证其政治
上的可靠性,达到调任目的。

第四,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

即有政治思想水平权是一个方面,还要
有相应的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同时,根据职位对任职资格的要求,还要符合诸如年龄、
职级、学历等资格条件。

第五,健康的身体。

第六,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调出行政机关而言,必须是工作不受影响,本人同意,有关组织批准。

调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第一,由国家行政机关按比例预留相应职位,编制年度国家公务员调入计划。

第二,国家行政机关以外单位推荐或自荐,或政府人事部门选调。

第三,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第四,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审批调入。

第五,到行政学院或其他指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

培训是调入人员任职的一个重要程序。

第六,经培训合格后的被调人员,由任免机关正式任职,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

不合格者,另行安排。

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如属国家行政机关主动提出,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办理调出手续;如属国家公务员主动提出调离国家行政机关,应提前一定时间向其所在单位提出调离申请,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报请任免机构批准。

经批准同意的,办理调出手续。

这两种方式离开国家公务员队伍均不再保留其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国家公务员转任制度
转任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公务员系统内的流运。

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置。

国家公务员的转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调动。

只有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通过转任方式转换到另一工作职位上。

二是符合回避规定。

即国家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的配偶的父母)关系,不得通过转任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监察、审计、人事、财力工作。

三是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

转任是一种内部流动制度,可跨地区、跨部门流动。

由于每个职务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任职人员有特定的条件,因此,必须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这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连续性的必要条件。

四是必须有编制空额和职位空缺。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接受转任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员额限制内,同时还要符合该单位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结构的要求等。

五是具有正当理由。

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国家行政机关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和职数;本人难以胜任现任职位如专业知识欠缺;解决个人生活困难(如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等)等。

无正当理由不得转任。

转任程序。

转任是一种行政行为,基本程序是:
行政机关要求国家公务员转任时,必须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当事人转任意向,说明拟任职务的具体情况,并征求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意见;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免机关解除原职务,由新单位任免机关办理任职手续。

个人申请转任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理由和拟转任单位,交任免机关审批。

(三)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轮换制度
职位转换又称轮岗,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

轮换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一是轮换对象为担任领导职务或在某些工作性质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公务员。

只有属于这个范围的国家公务员才能够通过轮换变更工作岗位。

二是必须是计划内的轮换对象。

三是必须符合轮换年限规定。

四是必须符合编制和职位数额的规定。

不得超编轮换和无空缺职位轮换。

五是符合回避规定。

六是具备拟轮换职位所要求的业务能力和任职资格。

同转任一样,国家公务员进行职位轮换时,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应提前一定时期告知拟轮换国家公务员,说明拟轮换职位的具体情况,并征求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意见;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分类进行审批。

职位轮换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轮岗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

(四)国家公务员的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

是国家公务员内部交流方式之一。

其特点计划性,时限
性,到基层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任职。

挂职锻炼是我党培养青年干部的优良传统和作法,我国公务员制度也将其列入交流形式之一,是对其制度化和经常化的肯定。

挂职锻炼的基本内容包括,挂职锻炼的范围,即确定哪些公务员必须要进行挂职锻炼,哪些不需要进行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时间,即挂职时限。

挂职锻炼的程序。

挂职锻炼的待遇。

挂职锻炼的监督与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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