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一般纳税人申报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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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案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案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案例
爱华商贸公司位于郑州市,是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份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购进货物取得2张专票,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本月处置一辆2008年购买的丰田轿车,收取现金20600元,请计算2017年10月9日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请大家计算以下各税,并填制申报表:
A 增值税
B 城建税
C 教育费附加
D地方教育费附加
9月份的销项=500000*17%=85000元
9月份的进项=400000*17%=68000元
9月份处置固定资产,实行简易计税=20600/(1+3%)*3%=20000*3%=600元,其中1%的部分,减征200元。

应纳税额=85000-68000+400=17400元。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的涉税处理:
借:银行存款20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00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0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金200
期末9.30日,将应交税费贷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7000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7400
10月10日交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7400贷:银行存款17400。

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业务示例

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业务示例

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业务示例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业务示例河南某大酒店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业务如下:业务1:对外提供餐饮服务共开具普通发票1060万,外卖收入35.1万,所属停车场收入10.5万,所属经营部对外销售烟酒百货23.4万并开具普票,处理2021年1月份购进的办公用车一辆,取得收入10.3万。

业务2:5月共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开具普票(收购)金额200万、从超市购进鲜活肉产品取得普票金额150万、购买烟酒百货10万取得专票、食用植物油30万取得专票,取得某公司法律咨询费专票金额20万,购进办公产品一批专票金额60万。

业务3:购买税控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2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700.85元,税额119.15元。

上述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认证相符。

综合上述业务,该企业2021年6月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情况如下:一、填写附表1《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业务1中,对外提供餐饮适用税率6%,销项税额=1060÷(1+6%)×6%=6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应填入附表1第5行第3、4、9-14列相应栏次;外卖及烟酒百货销售收入适用税率17%,销项税额=(35.1+23.4)÷(1+17%)×17%=8.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应填入附表1第1行第3、4、9-14列相应栏次;停车场收入按不动产经营租赁处理,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为5%,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应填入附表1第9b行第3、4、9-14列相应栏次;车辆处理收入按处理固定资产处理,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10.3÷(1+3%)×3%=0.3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应填入附表1第11行第3、4、9-14列相应栏次;二、填写附表2《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论是否允许抵扣,均应先进行认证,再根据不同情形相应填写附表2。

法律税务案例(3篇)

法律税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一家具有多年经营历史的企业,主要经营电子产品销售。

近年来,该企业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开发票等手段,采取隐瞒收入、少计成本等手段,恶意逃避国家税收。

在税务机关对其连续多年进行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

二、案件经过1. 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企业进行税务稽查。

2. 专案组通过查阅企业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发票等资料,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虚构销售业务,少计收入。

企业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销售发票等手段,将销售收入转入关联公司账户,从而达到少计收入、逃避税收的目的。

(2)虚开发票,少计成本。

企业通过虚开发票,将部分采购成本计入非应税项目,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隐瞒资产,少计税基。

企业通过隐瞒部分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降低计税基础,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 专案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负责人与税务机关存在不正当关系,试图通过关系干扰调查。

税务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排除干扰,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4. 经过调查,税务机关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理:(1)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2)对偷税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3)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追责。

三、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偷税漏税案件,企业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手段,恶意逃避国家税收。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2. 案件原因(1)企业内部管理混乱。

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企业内部出现偷税漏税行为。

(2)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

企业负责人对税收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企业采取偷税漏税手段。

(3)税务机关监管不到位。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对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得以长期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3. 案件启示(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2)提高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doc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doc

HENANSHENGZENGZHISHUINASHUISHENBAOCAOZUOANLI河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案例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目录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3)二、一般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 (4)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6)(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基本业务) (6)(二)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7)(三)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9)(四)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12)(五)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14)(六)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16)(七)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8)四、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19)(一)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务(基本服务) (19)(二)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21)(三)基本服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23)(四)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25)(五)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27)(六)融资租赁 (29)五、混业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30)(一)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30)(二)混业经营(期初有留抵) (32)(三)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35)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二、一般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纳税申报表包括: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列资料。

按照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15日内申报纳税。

(一)纳税申报表主表(文化事业建设费套表除外)部分数据根据附列资料数据自动生成,小部分数据需要根据业务和税收政策规定填报;(二)附列资料一填报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包括:17%货物、17%应税劳务、17%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货物、11%应税服务、6%应税服务,6%、5%、4%、3%简易征收项目,即征即退、免税项目,出口退税业务等;(三)附列资料二填报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进项转出明细、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包括: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运费结算单据,根据业务和税收政策规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辅导期纳税人及先比对后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四)附列资料三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由涉及有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填报,其他一般纳税人填报空表;(五)附列资料四填报应纳税额税额抵减情况,只填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情况,其他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在主表23行;(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填报进项税额中属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情况;(七)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填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需填报。

【老会计经验】混合销售行为税务筹划案例

【老会计经验】混合销售行为税务筹划案例

【老会计经验】混合销售行为税务筹划案例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

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在税收筹划时,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只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

也就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

某建筑材料公司,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

假定该公司某年度混合销售行为较多,当年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额为200万元,购进项目金额为180万元,增值税税率和进项税率均为17%,取得施工收入180万元,营业税税率3%,那么该公司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该公司实际增值率=(200-180)/200×100%=10%,而D(注:D为增值率,增值率=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00%)=3%/17%×100%=17.6%公司实际增值率<D,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可以节税:(200+180)×3%-(200×17%-180×17%)=8(万元)。

反之,如果该公司实际增值率大于D,则就选择缴纳营业税,设法使营业额占到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

上述是企业可以通过变更“经营主业”来选择税负较轻的税种。

但在实际业务中,有些企业却不能轻易地变更经营主业,这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来调整经营范围或核算方式,规避增值税的缴纳。

立新锅炉生产厂有职工280人,每年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600万元。

该厂除生产车间外,还设有锅炉设计室负责锅炉设计及建安设计工作,每年设计费为2200万元。

另外,该厂下设6个全资子公司,其中有立新建安公司、立新运输公司等,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厂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涉税法律案件案例(3篇)

涉税法律案件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该公司在市场上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但与此同时,该公司也因涉嫌偷税问题被税务机关调查。

经过调查,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方式,隐瞒收入;2. 通过虚假申报、未按规定计提增值税等方式,逃避税款;3. 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房产税等地方税费。

二、案件调查1.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2. 企业自查在税务机关调查期间,该公司也进行了自查,承认存在偷税行为,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整改。

三、案件审理1. 税务机关审理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该公司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税务机关认为该公司涉嫌偷税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决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2. 行政复议该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经过审理,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合法、适当,驳回了该公司的复议申请。

3. 行政诉讼该公司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合法、适当,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案件判决1. 税务机关判决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以下处罚决定:(1)对该公司偷税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2)对该公司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纠正;(3)对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的地方税费,依法补缴。

2. 法院判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合法、适当,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五、案例分析1. 案件特点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涉税法律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涉及金额较大,影响恶劣;(2)违法行为复杂,手段隐蔽;(3)企业主观故意明显。

2. 案件启示本案对企业和税务机关都具有以下启示:(1)企业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纳税;(2)税务机关要加大税收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3)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标准范本_2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标准范本_2

报告编号:LX-FS-A71419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标准范本The Stage T asks Completed According T o The Plan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In The Work And The Lessons Learned In The Work, So As T o Obtain Further Guidance From The Superior.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报告资料适用于按计划完成的阶段任务而进行的,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的汇报,以取得上级的进一步指导作用。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XXXX市国税局南山分局:我公司是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我公司于20XX年9月28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XXXX年月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号为:国税XXXXXXXXXXXXXXXX 号,电脑编码:XXXXXXXX ;生产经营所为XXXX市龙岗区布吉百合星城A-C栋C栋星雅阁XXXX(办公住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生产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我公司已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设立了会计账簿,包括总帐壹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各壹本、销售明细帐壹本、其他明细帐贰本。

我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会计核算体系,能够按增值税会计核算要求正确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并已购置专门放置专用发票的保险柜,设专人领取、保管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我公司设立了财务部门,其中设财务主管1人,出纳1人。

【免费下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免费下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建筑业】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一、营改增业务描述
2016 年 5 月份,某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发生如下业务: 1.提供建筑服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开具专票取得收入 222 万元; 2.跨县承包建筑劳务(甲供材)合同价值 300 万元,分包给乙公司 50 万元,选择按简易 计税方法,开具普票,项目完工并结算; 3.出租本年 5 月份购买的脚手架一台,取得收入 2.34 万元; 4.购买混凝土价值 4.68 万元(含税); 5.支付电费,总价值 5.85 万元, 6.购买办公用房一套,取得专票,销售额 100 万元,税额 11 万元。 7.购买挖掘机一台,取得专用发票,销售额 50 万元,税额 8.5 万元。 8.购买防伪税控设备支付 490 元,支付一年的设备维护费 330 元,均取得专用发票。
第 2 行:金额:590000(40000+50000+500000),税额:100300(6800+8500+85000)。
【第九步】
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一般项目本月数:
第 1 行:2020000,(2000000+20000); 第 5 行:2427184,(2500000÷1.03) 第 11 行:223400,(220000+3400); 第 12 行:166300; 第 17,18 行:166300; 第 19 行:57100; 第 21 行:72816; 第 23 行:820; 第 24 行:129096; 第 28 行:72816; 第 34 行:56280。 【第十步】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2)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2)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一、背景介绍在我国的税收制度中,一般纳税人是指具备一定税收实施能力和纳税信用度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享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并且需要履行一定的纳税义务。

因此,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来说,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本文将介绍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报告以及相关事项。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的内容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的文件。

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2.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括纳税人经营的行业、产品或服务。

3.纳税人的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包括纳税人的注册资本金额以及经营场所的地址信息。

4.纳税人的税收实施能力和纳税信用度:包括纳税人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其他的相关材料,如工商注册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三、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的填写要求在填写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1.准确无误:在填写报告时,纳税人需要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填写错误或遗漏关键信息。

2.全面详细:报告需要提供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详细信息,确保完整展示纳税人的情况。

3.附加材料准备: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纳税人需要准备一些附加材料,并在报告中明确提及,并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4.材料复印件准备:在提交报告的同时,纳税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报告中注明复印件的真实性。

四、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的提交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税务机关提交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1.在线提交: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支持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告的提交,纳税人可以登录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在线填写报告并上传相关材料。

2.纸质提交:纳税人还可以亲自前往税务机关所在地,将填写好的报告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3.邮寄提交:纳税人可以将填写好的报告和相关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税务机关,确保报告能够及时送达。

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商品混凝土纳税评估案例一、基本情况湖北某商品混凝土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7月在我局办理税务登记。

该企业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销售,型号有:C1,C15,C20,C25,C30,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征收率为6%,该企业由东西湖区局流芳税务所管辖。

二、疑点问题分析(一)商品混凝土纳税人生产情况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商品混凝土的工艺流程是:生产商品混凝土的主要是将原料:水、水泥、石料、砂、粉煤灰加减水剂、膨胀剂进行搅拌形成商品混凝土,由于税法规定生产商品混凝土企业采取简易方法征收,尽管生产混凝土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但不允许对购进的原材料进行进项抵扣,所以生产商品混凝土企业不需要在原料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了解,混凝土的生产流程一般如下:原料配比混合——搅拌——送工地浇灌全部原料为:水泥、石料、砂、减水剂、膨胀剂加水动力:电。

成品不能久放,一般不超过5小时,所以不存在有存货,但有损失的现象。

不同产品的电耗基本相同,不同产品的直接人工工资基本相同。

(二)行业生产相关指标分析根据对商品混凝土生产行业的生产情况了解,每生产一立方商品混凝土的原料配比稍有不相同,采取模型分析法对采集该企业基础数据归纳汇总,运行投入产出比进行测算与运用电耗、水、直接人工工资等数据进行分析,初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不同品种的商品混凝土所耗用的水、电、直接人工工资基本相同,上下浮动10%左右。

二是原材料与销售数量难以监管。

三是每一型号之间的价格基本相差10元。

鉴于以上情况,确定以上水耗、电耗、直接人工工资为主来测算生产量核实销售收入。

(三)以水电费缴费凭证、工资进行分析1、评估期生产(销售)量(立方)=评估期间用电量(或金额)/生产每立方所耗用电量(或金额)。

评估期生产(销售)量(立方)=评估期间用水量(或金额)/生产每立方所耗用的水量(或金额)。

2、直接人工工资核定法以评估期直接人工工资额为依据进行测算。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第二步】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第二行:第1列:20000;
第2列:3400;
第9列:20000;
第10列:3400;
第11列:23400,
第12列:0,
第13列:23400,
第14列:3400。
第四行:第1列:2000000;
第2列:220000;
第9列:2000000;
第10列:220000;
第2列:0;
第3列:500000;
第4列:500000;
第5列:500000;
第6列:0
【第五步】
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第一行:第1列:0;
第2列:820;
第3列:820;
第4列:820;
第5列:0。
第三行:第一列:0;
第2列:72816;
第3列:72816;
第4列:72816;
第5列:0。
【第六步】
第23行:820;
第24行:129096;
第28行:72816;
第34行:56280。
【第十步】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说明:
纳税人同一应税服务适用不同征收率或税率的,应区分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分行填写;如果纳税人同一应税服务在征收营业税时适用不同营业税税率,也应分行填写。本例属于前者,区分不同税率和征收率分行填写。以适用一般计税方式为例
一般计税方法:
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为业务1开专票不含税收入2000000元;
第2列:销项税额220000元;
第3列价税合计2220020000元;
第6列:销项税额220000元;
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应纳税额(申报表主表19行“应纳税额”)×(业务1销项税额÷申报表主表11行销项税额)=57100×(220000÷223400)=56231元

纳税人的法律案例(3篇)

纳税人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某某,男,35岁,某市一家民营企业老板。

2018年,李某某因涉嫌偷税漏税被某税务局调查。

税务局认为,李某某在其企业2017年度的税务申报中存在虚假申报、少申报等行为,涉及税款金额较大。

李某某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其企业并未偷税漏税,而是由于对税法理解不够准确,存在申报错误。

双方就此事产生争议,李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1. 企业基本情况李某某经营的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7年度,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利润总额200万元。

2. 税务局调查情况税务局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某企业在2017年度税务申报中存在以下问题:(1)虚列成本:企业在申报时,将部分不属于成本的支出计入成本,导致少缴税款。

(2)少计收入:企业在申报时,未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3)未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在申报时,未申报缴纳应缴纳的增值税,导致少缴税款。

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某企业作出以下处罚:(1)补缴税款:补缴税款100万元。

(2)滞纳金:滞纳金10万元。

(3)罚款:罚款50万元。

3. 李某某的申诉李某某认为,其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1)对税法理解不够准确,导致申报错误。

(2)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未能准确把握税法规定。

(3)企业存在部分业务流程不规范,导致申报时出现遗漏。

李某某请求法院判决税务局对其企业的处罚决定予以撤销。

三、法院审理1. 审理过程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税务局的调查材料、李某某企业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据。

2. 审理结果法院认为,税务局对李某某企业的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决定合法。

李某某企业存在虚假申报、少申报等行为,导致少缴税款。

因此,法院判决:(1)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2)维持税务局对李某某企业的处罚决定。

四、案例分析1. 税法知识普及本案中,李某某企业因对税法理解不够准确,导致申报错误,被税务局查处。

混业一般纳税人申报案例doc

混业一般纳税人申报案例doc

“一般货物+一般应税服务”兼有的申报案例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假设该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

2012年11月份发生如下业务:一、期初留抵税额★业务一:2012年10月30日,“一般货物或劳务”列第20栏“留抵税额”100万元。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业务二:2012年11月10日,销售PC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

★业务三:2012年11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三、进项税额的情况★业务四:2012年11月15日,购进PC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业务五:2012年11月15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1、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02、期初挂帐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业务一=10000003、销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170000+60000=2300004、进项税额=业务四+业务五=17000+34000=510005、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进项税额=0+51000=510006、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7、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170000÷230000×100%=73.91%8、未抵减挂帐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230000-51000)×73.91%=132298.909、期初挂帐留抵税额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未抵减挂帐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比较,取小值=132298.9010、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230000-51000-132298.90=46701.1011、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51000=012、期初挂帐留抵税额期末余额=期末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1000000-132298.90=867701.1013、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46701.10-0=46701.10计算过程:货物的本期应补(退)税额=货物的应纳税额占全部应纳税额的比例×本期应补(退)税额={【(230000-51000)×73.91%-132298.90】÷46701.10×100%}×46701.10=0%×46701.10=0应税服务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货物的本期应补(退)税额=46701.10-0=46701.10表格填写参考第2页-第6页1231451-36。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填报案例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填报案例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填报案例例1.2016年5月,某自来水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自来水实现收入60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自来水实现收入80000元。

该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3%。

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该自来水公司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3%。

报表填写:1.将60000元销售收入和对应的应纳税额1800元、80000元销售收入和对应的应纳税额2400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行1至4列,销售收入合计和应纳税额合计分别填入第11行9、10列。

2.将销售收入合计140000元和应纳税额合计4200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21、24、32、34行“本月数”栏。

例2.2016年5月,某建筑公司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建筑服务收入60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实现建筑服务收入80000元。

该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3%,没有支付分包款。

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七)规定,该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表填写:1. 将60000元销售收入和对应的应纳税额1800元、80000元销售收入和对应的应纳税额2400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2行1至4列,销售收入合计和应纳税额合计分别填入第12行9、10列。

2.将销售收入合计140000元和应纳税额合计4200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21、24、32、34行“本月数”栏。

混营一般纳税人示范 (1)

混营一般纳税人示范 (1)

混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示范某企业既从事货物销售业务,又兼有仓储服务业务,2012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假设12月底留抵税额为100000元)1、销售货物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70000元;取得仓储服务费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360000元,并取得仓储分包方(非试点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5张,金额300000元;出租企业以前购入自用小汽车一辆,取得租赁收入,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150元;出售职工食堂用拖车一台,取得销售收入,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600元。

2、购入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价税合计585000元;购入用于运输的货车一台,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张,价税合计为234000元;2013年1月申报表填报分析:1、购入货车属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填写234000÷1.17×0.17=34000元,“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填写累计抵扣税额。

2、进项税额抵扣为119000元(585000÷1.17×0.17+34000)。

《附表二》第1、2、12栏“份数”填写2份(1+1),“金额栏”填写700000元(500000+200000),“税额”栏填写119000元。

3、由于发生了营业税差额征税项目,因此应在《附表三》“6%税率的应税服务”栏“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列填写136000元,“应税服务扣除项目”列“期初余额”填写0,“本期发生额”填写300000元,“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300000元,“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300000元,“期末余额”填写0元。

销项税额230000元【1170000÷1.17×0.17+(1360000-300000)÷1.06×《附表一》第1栏“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销售额”填写1000000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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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701.10 13、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46701.10-0=46701.10 计算过程:货物的本期应补(退)税额=货物的应纳税额占全部应纳税额的比例×本期应补(退)税额={【( 230000-51000)×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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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98.90 9、期初挂帐留抵税额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未抵减挂帐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比
较,取小值=132298.90 10、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230000-5100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2298.90=46701.10 11、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51000=0 12、期 初 挂 帐 留 抵 税 额 期 末 余 额 = 期 末 留 抵 税 额( 本 年 累 计 )= 上 期 留 抵 税 额( 本 年 累 计 )-实 际 抵 扣 税 额( 本 年 累 计 )= 1000000-1322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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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货物+一般应税服务”兼有的申报案例
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2012 年 11 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期初留抵税额 ★业务一:2012 年 10 月 30 日,“一般货物或劳务”列第 20 栏“留抵税额”100 万元。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二:2012 年 11 月 10 日,销售 PC 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100 万元,销项税额 17 万元。 ★业务三:2012 年 11 月 16 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 106 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100 万元,销项税额 6 万元。 三、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四:2012 年 11 月 15 日,购进 PC 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 10 万元,税额 1.7 万元; ★业务五:2012 年 11 月 15 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 20 万元,税额 3.4 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0 2、期初挂帐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业务一=1000000 3、销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170000+60000=230000 4、进项税额=业务四+业务五=17000+34000=51000 5、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进项税额=0+51000=510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 7、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170000÷230000×100%=73.91% 8、未 抵 减 挂 帐 留 抵 税 额 时 ,货 物 的 应 纳 税 额 =【 销 项 税 额 -实 际 抵 扣 税 额( 本 月 数 )】×货 物 的 销 项 税 额 比 例 =( 230000-51000)×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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