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教案
证据法学教程教学设计
证据法学教程教学设计一、教学背景和目标1.教学背景本教学设计是为了适应法学专业本科生在证据法学习中的需要,帮助学生掌握证据法的基本理论、证据的种类、证据调查、证据认定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使其能够在相关领域中熟练应用所学知识,适应社会需求。
2.教学目标本教学设计旨在通过培养学生的相关能力和技能,达到以下目标:•熟悉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范。
•熟悉与证据法相关的法律实务操作和程序。
•掌握证据的种类、允许性、举证、证明等基本概念。
•掌握证据的调查和收集方法。
•掌握证据的认定原则和方法。
二、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1.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范。
•证据种类及其允许性。
•举证和证明。
•证据的调查和收集方法。
•证据的认定方法。
2.教学方式本课程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综合讨论、实践操作等多种教学方式,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具体教学方式如下:•通过教师讲解,使学生了解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范,掌握证据种类及其允许性等基本知识。
•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深入了解证据法的实际应用情况,分析证据的权力和责任等问题。
•通过综合讨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发言,分享自己的见解和分析,提高课堂效率。
•通过实践操作,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实际证据调查和认定的常用方法,提高实际能力和技能。
三、教学时间和进度本课程总共12周,每周三个课时。
具体分配如下:1.第1周: 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范•第1节:证据法的产生和发展•第2节: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范2.第2周:证据种类及其允许性•第1节:证据的基本种类及其允许性•第2节:证据中的不当证据3.第3周:举证和证明•第1节:举证原则和方法•第2节:证明的原则和方法4.第4周:证据调查和收集•第1节:证据调查和收集方法概述•第2节:证据调查和收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5.第5周:证据的认定方法•第1节:证据的认定在诉讼中的地位•第2节:证据的认定原则和方法6.第6周-第12周:案例分析、综合讨论、实践操作(几个环节可以适当安排,视具体情况而定)四、教学评估及考核1.教学评估通过课堂-课中互动、出勤率、小组讨论和作业评分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评估。
《证据法学》教案(本科)
《证据法学》教案(本科)《证据法学》教案(本科)第一部分说明一、课程概述: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解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即如何借助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主观认识如实地反映和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
证据法学的特点是由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特有任务所决定的,主要是:(一)证据法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它不仅是部门诉讼法学的交叉学科,而且还处于法学与哲学的交汇点上。
即它在处于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证据制度研究的交汇点的同时,并不仅仅是将哲学的一般原理用于证据法学的研究上,而是要突破一般的哲学规则,建立其特有的诉讼证明规则、证明方法及证明标准。
(二)它是应用法学部门,其生命力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
作为研究对象的证据制度主要规定在诉讼法之中,证据法学只有不断深入和渗入到诉讼案件之中,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并不断发展自身学科。
(三)证据法学既要研究证据法的法律规则,同时也要研究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认识方法的某些规则。
研究证据法学,不仅应具有法律和法学知识,也应具有相当的自然科学知识,这是因为证据本身有些是社会现象,有些是自然现象。
(四)证据法学既要研究不同诉讼的特有证据制度,也要研究诉讼的共同证据规则和原理。
部门诉讼的证据制度可以在各该诉讼法学中加以研究,共同的证据规则和理论必须在更高层次上才能深入研究,证据法学使证据制度和理论的研究上升到证据的理性高度,使诉讼证明的理论统一起来。
二、教学目的:我国目前的证据制度还很不完善,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和使用证据时还有一定的混乱性和盲目性。
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证据规则、证据种类、证据的审查判断以及证明制度等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较好地理解掌握证据法学的核心问题,培养学生良好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促进证据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学生将来从事各项法律实践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证据法学教案(学生用)
证据法学教案(The Law of Evidence)证据法学专题•证据法学概述•证据的概念与特征•证据的法定种类与学理分类•证据规则•证明概述及证明对象•证明主体、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应用论(取证、举证、质证、认证)七大专题,涉及四块内容,即证据法学概述、证据论、证明论、应用论。
其中核心是证据论与证明论两块。
证据是证明的基础与手段,证明是证据的必然结果与要求。
专题一证据法学概述第一章证据法学基本概念辨析第一节证据法学概念及研究对象一、证据法学的概念证据法学是以有关证据的取得与运用的法律规范、立法与司法实践、规律、方法和规则、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以及自然科学、其他社会科学中对证据和运用有重要影响的成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一)与证据取得和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证据法(静态的研究对象)1、证据法的含义证据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证据法,是指所有涉及证据及其证据取得、运用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诉讼证据法(民事诉讼证据法、刑事诉讼证据法、行政诉讼证据法)和非诉讼证据法(仲裁证据法和公证证据法等)。
►狭义的证据法仅指诉讼证据法,也即是专门订立的证据法典以及诉讼法中与证据有关的各种具体规定。
2、证据法的性质(1)证据法具有独立的性质,因为其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属性,应独立于实体法与程序法之外存在。
(2)通说的观点,证据法系程序法采取程序法说的观点,这种观点并不否认证据本身和证据法的某些规则包含实体法的内容。
事物的性质由主要方面决定,主要体现程序的内容。
3、证据法的内容证据法的内容按照涉及的诉讼阶段来分,包括庭审前阶段证据取得的法律规范和庭审阶段证据运用的法律规范。
庭审前阶段:围绕证据取得——谁有权从何处以何种方式取得证据?这主要涉及到证据的特征、证据的具体种类、证据的收集方式(如扣押、搜查、勘验检查、询问、讯问等等)庭审阶段:围绕证据运用——谁有责任证明何种事实到何种程度?这主要涉及证明的内容,包括证明责任、证明对象、证明标准、推定、司法认知等。
证据法教案
第一章证据学概述一、教学目的及要求:1.了解证据学的体系、证据法学与邻近部门法学的关系;2.领会证据学的研究方法;3.掌握证据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二、重难点问题:1.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2.证据学的研究方法。
3.证据法的体系。
三、教学时间:3课时。
四、教学方式:以讲授为主,适当的进行一些提问和讨论。
五、教学内容:第一节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学是研究诉讼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规范的学科,又称为证据法学。
运用证据进行证明的活动和证据法规范,曾长期是诉讼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立法的发展,研究的深入,把有关证据的内容从各诉讼法学中划分出来,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是学术界一个普遍的倾向,也是法学不断深入发展的一个体现。
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诉讼中的证明活动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要依法进行,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因此有关证据的法律规范及其证明规则是我们首要的研究对象。
在这里我们不仅要研究我国的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也要研究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以吸取其有益、先进的成分,为我所用。
二、证据本身在诉讼活动中,能否搜集到证据以及搜集到什么样的证据不仅决定着当事人的诉讼主张能否成立,而且决定着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共识。
因此证据学的第二个研究重点就是证据本身。
具体包括证据的种类、分类、各种证据的特点、证据的资格及证明力等问题。
三、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也是证据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面。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形式和内容是辩证统一的一对矛盾范畴。
从证据的内容和形式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实行证据形式法定主义,即哪些事实可以作为证据是由法律规定好的。
这样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制定统一的证据规则。
虽然证据的内容千差万别,但在统一证据形式的制约下,各种证据的特点、运用、审查判断就能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有利于在诉讼中实现法律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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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
第二节 证据种类
要求:掌握每一种证据形式的涵义、特征、分类、 适用规则、收集运用及作用。 物证 书证 人证 笔录证据 科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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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法学本科教育课程
证据法学
(三)特征 证据信息少、且无逻辑性 间接证据 (四)适用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五)作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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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
评价: 神示证据制度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是一种落后、愚昧的制度。 案件事实不可能查清。
EVIDENC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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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证据制度 概念:是指对于什么是证据及证明力大小,由法 律预先规定而不允许法官自由判断的证据制度。 特征:不同种类的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以及它们的 取舍和运用,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法律对证据 证明力和运用规则的规定,主要是根据证据的形 式,而不是证据的内容。 内容:对证据按其形式进行分类,把证据分成完 全的和不完全的。
物 证
物品
非人体物品 人体痕迹
痕迹 非人体痕迹
枪弹痕迹 整体分离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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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证 (一)含义 是指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 的证据。 (二)分类 中外立法分类:原件与复制件,公文书与私文书, 完整文书与瑕疵文书。 理论分类:原件与复制件,公文书与私文书,传 统文书与科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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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结构
证据学教桉
二、证据的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刑事证据按不同标 准分类,为了研究各类这个证据运用规律,便于指导办 案工作。下边重点讲三种证据的划分: 1、以证据来源分: 原始证据:直接来源案件事实。如物证的原件、书证的原 本直接目击犯罪的证人证眼言、被告人陈述、被告人口 供等。 传来证据:经复制等环节形成的证据。如:书证的副本、 物证的复制品、物证的照片、录象。 2、以表现形式分: 言词证据:即人证,“是物证”的对称。凡是和案件有关 的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证明)。包括:证人证言、 被告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鉴定结论。辨认笔录。 实物证据(即物证)是广义上的物证,包括物证和书证。 包括:物证、书证、音像证据、勘验笔录。
教学重点: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教学要求:1、了解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以及证
据的意义临;2、掌握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
第四章
证据的种类
教学内容: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的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供述和辩解;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结论; 八、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笔录;九、视听资料; 教学重点:本章所列各种法定证据的概念、范 围及对案件事实证明价值和作用,证明力的特点。 教学要求:1、了解各种诉讼证据的法定形式、 概念、意义。2、领会各种证据在诉讼中大运用 及调查、审查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3、 掌握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对案件实事的证明价 值和作用,并结合案件能较熟练的运用。
而万妻、女的陈述不能与此吻合,宋否认此情节, 且有证据证明宋未接触过欠条原件。经查: 2001年10月8日前,宋与万吵过架,他有不可能 独自上万家。另外,在收回欠款时直接退还欠条 的做法是与财务制度不符。 问: 1、本案原、被告双方的举证那份有效? 2、按照程序,法院应当怎样判决? 3、就本案的事实与最后处理结果对你有何启 示? A、本案的事实是什么? B、本案的最后处理结果怎样? C、对你的启示
证据法教案3
证据法教案延边大学法学院徐炳煊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证据法学,是研究在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其他法律事务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学科。
证据法学可以分为狭义证据法学和广义证据法学。
狭义证据法学,又称为诉讼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实践的学科。
诉讼证据法学是证据法学的核心部分。
广义的证据法学,除了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比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检查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有人也称之为法律证据学。
研究对象有:一、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证据规则有两类:一类是诉讼证据规则;另一类是非诉讼证据规则。
前者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运用证据的规则;后者包括各种行政执法、仲裁等活动的证据运用规则。
证据规则一般包括采用证据的规则、排除证据的规则、举证和质证的规则、证据价值的规则等等。
上述规则有的时候相互兼容。
二、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力证据和证据力和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
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他可以使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实物和可以是复制品。
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所以只有具备证据合法性条件的证据,才能有证据力。
所谓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证明作用。
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三、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电大教材5页)四、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五、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第二节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电大教材16页)1、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2、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3、系统和全面研究的方法4、比较研究的方法5、实证研究的方法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电23)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是有关证据制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证据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证据法2、课程类别:法学专业核心课程3、课程学分:X学分4、课程总学时:X学时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一)课程性质证据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相关理论的学科。
(二)课程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运用证据法的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进一步学习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任务1、使学生了解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让学生掌握证据的种类、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的方法。
3、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一)知识要求1、学生应熟悉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
2、掌握各类证据的特点、收集方法和审查判断规则。
(二)能力要求1、能够运用证据法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中的证据问题。
2、具备收集、整理和运用证据的实践能力。
(三)素质要求1、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证据意识。
2、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四、课程教学内容(一)证据法概述1、证据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证据法的定义和内涵证据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2、证据法的历史发展外国证据法的发展历程我国证据法的发展沿革3、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自由心证原则(二)证据的概念和特征1、证据的定义和内涵2、证据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证据的种类1、物证物证的概念和特点物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2、书证书证的概念和特点书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3、证人证言证人的资格和义务证人证言的收集和审查判断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的特点和作用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和分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审查判断6、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特点和分类当事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7、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的概念和特点鉴定人的资格和权利义务鉴定意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8、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各类笔录的概念和特点各类笔录的收集和审查判断9、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概念和特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四)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五)证据的收集与保全1、证据收集的概念和原则证据收集的定义和内涵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等2、证据收集的主体和方法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的收集证据的职责和权限证据收集的各种方法和注意事项3、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条件证据保全的定义和内涵证据保全的条件和程序4、证据保全的方法和措施证据保全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六)证据的审查判断1、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和内容证据审查判断的定义和内涵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包括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审查2、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和步骤证据审查判断的各种方法,如个别审查、综合审查、比对审查等证据审查判断的步骤包括审查证据的来源、审查证据的内容、审查证据的形式等3、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的证明力的概念和影响因素证据能力的概念和判断标准(七)证明对象1、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证明对象的定义和内涵证明对象的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和证据事实2、无需证明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推定的事实预决的事实(八)证明责任1、证明责任的概念和性质证明责任的定义和内涵证明责任的性质是一种法律责任2、证明责任的分配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3、证明责任的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的概念和情形证明责任倒置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九)证明标准1、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证明标准的定义和内涵证明标准的意义在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2、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定罪的证明标准量刑的证明标准3、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优势证据标准4、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清楚而有说服力的标准实质性证据标准(十)证据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的概念和范围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后果2、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的概念和特点传闻证据排除的理由和例外3、最佳证据规则最佳证据的概念和要求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和限制4、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的概念和分类意见证据排除的理由和例外五、课程教学方法(一)课堂讲授通过课堂讲授,向学生系统传授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使学生对证据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证据法实践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证据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证据法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证据收集和运用能力。
本文将从证据法实践教学的意义、内容、方法及评价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证据法实践教学的意义1. 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证据法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树立证据意识,认识到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
通过实践,学生能够深刻理解证据在案件中的价值,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
2. 提高学生的证据收集和运用能力证据法实践教学使学生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掌握证据收集和运用的技巧,提高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对能力。
通过实践,学生能够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收集证据、如何分析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进行辩护或诉讼。
3. 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证据法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了解我国证据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提高其法律素养。
通过实践,学生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证据法的相关规定,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基础。
4. 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证据法实践教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检验所学知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这对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我国法学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三、证据法实践教学的内容1. 证据法基本理论教学包括证据法的基本概念、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证据的运用等方面的知识。
2. 案例分析教学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证据法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3. 实践操作教学包括模拟法庭、法律援助、实习实训等,使学生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掌握证据法的相关技能。
4. 实证研究教学通过实证研究,使学生了解证据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提高学生的实证研究能力。
四、证据法实践教学的方法1. 案例教学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证据法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2. 模拟法庭教学法通过模拟法庭,使学生亲身体验法庭审判过程,掌握证据法的相关技能。
证据法学电子教案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
04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证据法学的基本原则
01
合法性原则: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
02
客观性原则:证据必须真实、客观,不得伪造、篡改
03
关联性原则: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关联,具有证明力
04
充分性原则:证据必须充分,足以证明案件事实
学生发表观点,教师进行点评和引导
03
2022
教师总结讨论内容,帮助学生加深理解
04
实践教学法
01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证据法学的应用
Hale Waihona Puke 02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03
实践实习:安排学生到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实习,了解证据法学的实际应用
04
课堂讨论: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
04
证据的运用:在法庭上运用证据进行证明,以支持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主张
证据的证明责任
3
2
4
1
证明责任:指在诉讼中,当事人承担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证明责任的转移:在某些情况下,证明责任可能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证明责任的分配:根据案件性质、证据类型等因素进行分配
证明责任的承担: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证据的种类
01
物证:实物证据,如物品、文件等
02
书证:书面证据,如合同、信件等
03
证人证言:证人提供的证词
04
鉴定意见:专家对证据进行分析和鉴定的结果
05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资料
06
证据法学教学设计
证据法学教学设计一、教学目标本次教学旨在让学生了解证据法的基本概念、证据类型及其证明力、证据来源与收集、证据排除和证明方法,掌握证据的主要规则和适用原则,并能够在实际案例中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证据分析和评价。
二、教学内容1.证据法的基本概念1.1 证据的含义1.2 证据的类型1.3 证据的证明力2.证据来源与收集2.1 证据获得的渠道2.2 证据收集的方式2.3 证据保全的基本知识3.证据排除3.1 证据排除的情形3.2 证据排除的适用条件4.证明方法4.1 证明方法的种类4.2 证明方法的适用条件4.3 常见证明方法的优缺点5.证据的评价5.1 证据评价的基本准则5.2 证据评价的具体方法5.3 证据评价的实践案例分析三、教学方法本课以案例分析为主,讲解和讨论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每个教学环节都设置了充足的问答时间,以促进学生的思维活动和课程参与度。
四、教学时长本课程为期三周,每周两次课,每次课为90分钟。
五、教学评估方式本课程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包括考试成绩、作业质量、课堂表现和参与度等方面。
其中考试占总评成绩的50%,其余各项占总评成绩的50%。
六、参考教材1.《证据法学》(第二版)/ 余强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证据学》/ 丁雪岗,法律出版社3.《证据: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汤一介,中国法制出版社七、教学步骤第一周第一次课1.开班典礼和介绍教学计划2.证据法概述3.证据的含义和类型第二次课1.证据的证明力2.证据的来源、收集和保全第二周第三次课1.证据排除的情形和适用条件2.证明方法的种类第四次课1.证明方法的适用条件2.证明方法的优缺点第三周第五次课1.证据评价的基本准则2.证据评价的具体方法第六次课1.实践案例分析2.课程总结和总评八、教学效果分析经过三周的教学,学生们对于证据法的概念、规则等方面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能够熟练地运用证据法理论知识进行案件分析和评价,同时提高了学生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标。
证据学教案
教学重点: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教学要求:1、了解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以及证
据的意义临;2、掌握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
第四章 证据的种类
教学内容: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的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供述和辩解;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结论; 八、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笔录;九、视听资料;
2、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情的人向办案人员陈述。 也就是证人所讲的话,其讲话内容必须是与案体 有关的事实。我目击或有别人转告,但不是道听 图说。证人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一般具有客 观性。
3、被还人陈述和当事人陈述:
无论是刑事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还是民事双 方 当事人,因与案件都有直接利害关系,其陈 述均可能具有二重性。
下面请看案例:
一、个体户万明山于2002年2月25日向某公司贸易货栈 借款四万元,同年3月30日归还32597.41万元,对尚欠 的7402。59元出具欠条交给货栈。2001年11月货栈以 万明山出具欠条为证据,诉请法院判令万明山还欠。在 诉讼中,万出示存贸易货栈处的欠条原件为证据,称欠 款已经还清。对此,货栈辩称:在起诉前,由公司丁主 任从货栈取出原件交孙律师去复印。孙律师复印后将原 件与复印件交丁主任带回,由于不慎将此件遗失,此件 如何到被告手中我们不得而知。万明山则称:此欠款是
证
证据法及证明规则
据
证据力和证明力
学
的
内容和形式的一致性
研
究
证据制度及文化背景
对 象
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关系
运用证据的理论
借鉴、创新方法
证
据 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学
的 研
系统、全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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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教案
云南警官学院课程教案
课程名称:证据法学
课程类型:
开课系部:
主讲教师:金学艳
教师职称:
开课时间:二○一二年三月至二○一二年六月月
二○ 10 年 8 月编
第 1 次(2课时)教案
第 2 次(2课时)教案
第 3 次(2课时)教案
第 4 次(2课时)教案
第 5 次(2课时)教案
第 6 次(2课时)教案
第 7 次(2课时)教案
第 8 次(2课时)教案
第 9 次(2课时)教案
第 10 次(2课时)教案
第 11 次(2课时)教案
第 12 次(2课时)教案
第 13 次(2课时)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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