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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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安全教育就是把安全科学文化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技能传授给员工,并通过生产实践,将员工培养成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知识型员工,并在保护自身或他人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和创造,实现自身的价值。员工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企业安全规章和安全措施的执行、落实程度和效果,影响着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好坏。通过近年来我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发生的事故近80%是由于职工自身“三违”原因造成的,人的安全可靠与人的安全意识、文化素质、技术水平、个性特征和心理状态都有关系,因此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预防事故最根本的措施,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教育的重要基础。现对我市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一分析和探讨,不尽完善准确,以供参考。

一、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市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未有效落实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不高、收效不佳,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提高不多,难以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主要表现为:

一是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较多从事加工、制造业等中小企业对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现象严

重,有的教育培训内容不全,特别是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有的教育培训时间不足,简单走过场;有的根本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等上岗前培训。

二是实施教育培训不规范。有的以操作技能培训代替安全培训教育、以一级培训代替三级教育培训等,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达不到应有效果;也存在个别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及考试统一签名、开展教育培训无被教育者实时签到等现象,难以反映真实情况,甚至是造假现象。另外,检验教育培训效果不严格,较多企业虽有一定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但对教育培训是否合格未经考试等形式有效确认,企业对培训效果心中无底。有的虽经考核,但流于形式,不能真正检测员工的安全技能水平。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坚持不经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缺乏经常化,既无计划,也无安排;有的断断续续,频率较低;有的甚至长期不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处于空位状态。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对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肯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花时、花钱,开展教育培训蜻蜓点水、敷衍了事;有的未有效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不可能有效、规范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有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不力,未形成工作制度化。如07年3月10日

某公司发生的机械伤害死亡事故中,该事故死亡人员进入公司不到一周时间,安全教育培训严重不落实,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理解、执行法律规定有偏差。企业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不够,对依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认识不足,想法简单,做法老套。如在09年会同劳动部门开展全市工伤事故多发单位安全生产督查中,发现有几千名员工的某大型民营机械企业三级教育培训统一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某安全管理人员一人实施,交流中该安管员还振振有词地认为其在企业多年,情况了解,由他培训最有效。尚且不论该公司做法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问题,一方面,现实情况是随着该公司的发展壮大,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越来越多,一线作业岗位越来越细化,安全技术要求不断变化,作为一名安管员不可能掌握全部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求,也就难以代替和达到车间、班组两级培训的效果,因为车间、班组对情况更了解,具体经验教训更多。另一方面,其“包办式”做法削弱了车间、班组两级的安全培训职能和责任,导致形成不良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实为“越俎代庖、狗拿耗子”。

三是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尚有不足。由于企业面广量大、监管力量又相对不足等,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专项性监督检查不够,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据初步统计,在近几年我市所有工矿企业死亡事故中,当事人未经有效安全教育培训的占百分之七十以上,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占全部事故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

员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则占全部事故总数百分之九十以上。可见,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导致的后果和危害是十分严重的。违章是事故之源,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不高则是违章之源,而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到位更是导致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不高的重要原因。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策、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外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原因,而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数量在事故总数红占有很大比重。其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措施。而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方法。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以使广大从业人员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认识和掌握生产中的危险因素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正确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加以治理和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可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预防为主”、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有效途径,是安全生产管理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作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一方面,《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方面专门在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三十六、五十等条作出规定,明确了岗前培训、“四新”培训等重点内容,特别强调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是上岗作业的前提。

另一方面,为加强培训、细化要求,国家安监督总局于2006年专门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又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第三章等作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特别对上岗前培训的时间、内容等予以进一步明确,可操作性强。最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也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予以特别强调。

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和基本义务,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员工的基本权利,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关键在企业。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进一步确立“企业最大的成本是没有培训好的员工”、“培训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工作”等新理念,明白“员工安全素质不提高就没有安全保障”的简单道理,形成一种“不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就是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共识,真正把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相应的教育培训师资队伍,通过积极参与目前安监部门组织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培训等途径,有效提高教育培训水平。要根据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特点和安全技术特性,明确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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