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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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毒性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风险防控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 信息透明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不得隐瞒有关信息,确保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毒性药品的相关情况。

四、生产管理1. 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

2.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控到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

3. 生产单位必须落实相关生产记录和质量管理记录,确保质量可追溯。

4.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毒性药品进行全面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对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处置和通报,确保事故不扩大,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五、经营管理1. 经营单位必须落实药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毒性药品的经营规定,不得违法经营。

2. 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和销售记录,确保毒性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控。

3. 经营单位必须制定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制度,保证毒性药品的销售合法、安全、有效。

4. 经营单位必须对销售的毒性药品进行追溯管理,对发现问题的毒性药品,必须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5. 经营单位必须定期检查毒性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的毒性药品,杜绝使用过期或失效的毒性药品。

六、使用管理1. 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医师的处方和用药指导使用,严格遵守用药规范,不得擅自调整剂量和用药频次。

中药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中药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中药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毒性药品管理1、储存与保管:毒性药品应储存于专门的毒性药品柜内,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

储存环境要求阴凉、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电源等潜在危险源。

同时,要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2、领用与发放:领用毒性药品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由专人负责领取和发放。

领取时要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发放时要按照医嘱或处方进行,严禁私自调剂或滥用。

3、使用与监控:使用毒性药品前,医生要详细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等信息,确保患者无禁忌症。

在使用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不良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此外,要定期对使用毒性药品的患者进行监测,评估疗效和安全性。

4、使用管理的要点:(1)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国药典》和《炮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2)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只允许开制剂,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3)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和复核人员双签名,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4)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5)建立和完善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

5、目前包括毒性中药(指原药材及其饮片,不含制剂)27种,毒性西药(指原料药)11种。

(1)毒性中药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由于红升丹与红粉为同物异名,红升丹被去除,所以原来的28种毒性中药品种就变成27种毒性中药品种。

(2)毒性西药品种:去乙酰毛花苷C、阿托品(包括其盐类)、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包括其盐类)、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氢溴酸东莨菪碱、亚砷酸钾、士的宁(包括其盐类)。

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另外还有2种制剂(非原料药),亚砷酸注射液和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也属于毒性西药(非原料药)。

剧毒药品管理制度(5篇)

剧毒药品管理制度(5篇)

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剧毒药品是指能够引起严重中毒、病情危重或导致死亡的药品。

由于其毒性较强,对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所以对剧毒药品的管理尤为重要。

为此,制定一套严格的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剧毒药品的滥用和非法交易。

下面就是一份____字的剧毒药品管理制度,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剧毒药品的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进出口企业以及涉及剧毒药品的科研机构等。

第三条剧毒药品分为A类和B类两类,A类为最高毒性,B类为次高毒性。

剧毒药品的分类和销售范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四条剧毒药品的管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剧毒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管理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销售或使用剧毒药品。

第六条生产、销售剧毒药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核。

第七条生产、销售剧毒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包括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生产、销售剧毒药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剧毒药品的生产、销售监管。

第九条生产、销售剧毒药品的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条生产、销售剧毒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进出货台账,记录剧毒药品的进出数量、时间和去向,并保存相应的核查材料。

第三章剧毒药品的储存与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剧毒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场所的防火、防爆、防盗、防雷等设施的安装和使用。

第十二条剧毒药品的储存必须由专人负责,确保储存环境安全、温湿度适宜。

第十三条剧毒药品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使用数量的限制、使用时的保护措施等。

毒性药品按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按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按管理制度药品是人类保健的重要工具,但在一定条件下,药品也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特别是药品中含有毒性成分的毒性药品。

为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尤为重要。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地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下面总结了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毒性药品的定义毒性药品是指对人体有毒性作用,并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药品。

根据药理作用和毒性程度的不同,毒性药品在临床上的使用也有所不同。

毒性药品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 麻醉药品:如阿片类药物、麻醉药等,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失去知觉和意识。

2. 兴奋药品:如可卡因、安非他明等,可导致中枢神经兴奋,提高警觉性和兴奋性。

3. 肾毒性药品:如氟利昂、黄曲霉素等,可对肾脏造成损害。

4. 肝毒性药品:如乙醇、对乙酰氨基酚等,可对肝脏造成损害。

5. 心脏毒性药品:如地尔硫卓、多巴胺等,可对心脏造成损害。

二、毒性药品管理制度1. 毒性药品的分类管理毒性药品按照毒性程度和临床应用范围的不同,应进行分类管理。

通常根据毒性程度将药品分为非处方毒性药品和处方毒性药品两类,根据临床应用范围将药品分为全院毒性药品和专科毒性药品两类。

非处方毒性药品是指对人体有毒性作用,但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如某些镇痛药物、抗生素等。

处方毒性药品是指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如麻醉药、抗癌药等。

全院毒性药品是指所有科室共同使用的毒性药品,需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存储和配送。

专科毒性药品是指某些专科需要使用的毒性药品,需由专科医生负责使用和管理。

2. 毒性药品的审核审批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审核审批制度,对各类毒性药品的使用进行审核和审批。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生的开方习惯,对毒性药品的使用进行合理控制。

医生开具处方时,需注明用药目的、剂量、疗程和不良反应等内容,医院药剂科应对处方进行逐一审核,确保患者使用毒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毒性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店、药库等。

第三条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潜在毒性,可能对人体造成损害的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第四条国家将按照国家药典规定对毒性药品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毒性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六条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第七条毒性药品的生产必须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从事生产活动。

第八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合格的人员和设施,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毒性药品符合药典要求,并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性。

第九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确保每一批次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产品的质量追溯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第十一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与自己生产的毒性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第十三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药店或药库从事。

第十四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在合格的场所进行,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销售。

第十五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药店或药库必须保留好处方副本,并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销售。

药学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药学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药学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对人体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

为了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组织1.药学部成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2.药学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小组由药学部主任、采购员、储存员、配送员、临床药师等组成,药学部主任担任组长。

3.药学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成员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三、采购管理1.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采购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2.采购员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并向药学部主任报告。

3.采购员应当从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品生产厂家或者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医疗用毒性药品,并留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采购记录。

4.采购员应当定期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供应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四、储存管理1.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当储存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储存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2.储存员应当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储存医疗用毒性药品,并建立储存记录。

3.储存员应当定期对医疗用毒性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储存员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药品的泄漏和污染。

五、配送管理1.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配送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配送员负责,配送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2.配送员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合理制定配送计划,并向药学部主任报告。

3.配送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和运输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配送员应当及时将医疗用毒性药品送达临床科室,并与临床科室人员进行交接,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

六、使用管理1.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并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医药技术的不断发展,毒性药品的使用在医疗、研究等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毒性药品的特殊性质也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为了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立健全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毒性药品分类与等级根据毒性药品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控。

根据药品的毒性和危害特征,毒性药品可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 一类毒性药品:具有特别严重毒性和危害性的药品,包括致命剂量低、副作用大或易误用导致严重后果的药品。

2. 二类毒性药品:具有较强毒性和危害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潜在威胁的药品,但相对于一类毒性药品毒性较低。

3. 三类毒性药品:具有一定毒性和危害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的药品。

三、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为了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要求:1. 购买审批制度:所有购买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进行购买审批,必须提供相关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购买。

2. 存储及配送制度:毒性药品在存储和配送过程中需要符合特别的要求,必须存放在专门的药品柜或者药品仓库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毒性药品人员管理:对于接触毒性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了解毒性药品的特性、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4. 使用记录和报告制度: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建立健全的使用记录制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使用情况,以便监控和评估药品的使用情况。

5. 废弃物处理制度:废弃的毒性药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者泄露,以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四、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执法为了确保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与执法机制。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对于不遵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的执法行动。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3篇)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3篇)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根据中国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办法》,医院对于毒性药品使用需要进行以下管理:1. 定期更新毒性药品目录:医院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定期更新毒性药品目录,明确哪些药品属于毒性药品,并及时通知相关临床科室。

2. 药品使用许可:医院需要制定严格的药品使用许可制度,只有经过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的医生或护士才能使用毒性药品,确保使用毒性药品的医疗行为合理合法。

3. 毒性药品存储管理:医院需要设置专门的毒性药品存储区域,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并制定相关的存储管理流程,如分区存储、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等。

4. 使用记录和监测: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毒性药品使用记录和监测系统,每次使用毒性药品都要详细记录药品名称、剂量、使用目的、使用者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 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医院需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每例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6. 专业培训:医院需要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有关毒性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其对毒性药品的认识和安全使用能力。

同时,根据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医院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还需考虑以下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剂量使用。

- 对于有毒副作用的药品,需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和身体反应。

- 进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时,需严格遵循伦理和法律规定。

-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防止药品质量问题导致不良反应。

总之,医院使用毒性药品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管理和监测,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和报告不良反应情况。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2)是指医院内部针对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的一套规定、流程和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1. 采购规定:明确毒性药品的采购程序和要求,要求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严格把关产品质量、有效期等因素。

2. 储存要求:确定毒性药品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防火防爆等要求,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毒性药品的制度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的制度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的制度管理制度一、毒性药品的定义毒性药品指对人体有明显毒害作用的药品,包括剧毒、高毒、中毒和低毒药品。

二、毒性药品的管理范围(一)包括经批准上市的毒性药品、临床试验的毒性药品、输入/出口的毒性药品等。

(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毒性药品的监管和管理,包括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一)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资质和独立的生产场所,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生产。

(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合格。

(三)生产企业必须建立毒性药品的生产档案和质量记录,保证产品的溯源和追溯,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调查和追溯。

(四)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毒性药品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一)门店销售毒性药品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零售经营资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有效证书,了解毒性药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销售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出具药品销售凭证,确保毒性药品的流通环节畅通有序。

五、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一)储存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资格和储存条件,包括储存设施、储存温度、湿度及防火、防盗等措施。

(二)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并实施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制度,对不同毒性的药品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储存单位必须定期对毒性药品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六、毒性药品的运输管理(一)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运输资质和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二)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并实施毒性药品的运输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分类和包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

(三)运输单位必须对毒性药品的运输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确保药品的安全及追溯性。

七、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一)医疗单位在使用毒性药品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合理使用并监督药品的使用过程。

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四、使用与处方权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适用范围、剂量、疗程等。
2.医疗机构应严格处方权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权应限于具有相应资质的执业医师。
3.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合法、合规。
4.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的监管,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
3.医疗机构应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管理改进活动,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八、外部协作
1.医疗机构应与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共同打击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行为。
2.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跨区域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协作,共同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2.自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储存条件、处方管理、不良反应监测等。
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二、责任追究
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医疗机构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院。
十、信息管理
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用毒性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信息化监管。
2.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数据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为医疗机构提供决策支持。
3.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用毒性药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十一、监督检查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自查。

毒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用药安全,促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和《毒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毒性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毒性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药品GMP认证。

第四条毒性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保障用药安全。

第五条毒性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毒性药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毒性药品生产线,与普通药品生产线相隔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七条毒性药品生产线应当配备符合GMP规定的设备和工艺,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和安全。

第八条毒性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制备、包装、贮存等全过程记录,保留材料样本。

第九条毒性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第十条毒性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生产操作规范。

第十一条毒性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生产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合法取得相关药品经营资质,严格按照资质范围经营。

第十三条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进货、销售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和去向可追溯。

第十四条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对进货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第十五条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贮存和配送制度,确保药品贮存环境符合药品贮存管理规范。

第十六条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仓库设施,确保仓库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七条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开展用药指导和药品监测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毒性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内毒性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并保护员工和患者的健康,订立本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毒性药品的采购、确权、储存、使用、处理等相关方面,适用于全部医院内部人员。

第三条定义(一)毒性药品:指对人体具有高毒性、猛烈药理作用且易造成中毒的药品。

(二)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指负责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工作的专人或机构。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采购与确权第四条采购准则(一)医院采购毒性药品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采购部门应定期开展供应商的资质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高质量的产品。

第五条确权流程(一)医院毒性药品在采购后,应由毒性药品管理人员牵头进行确权登记。

(二)确权登记流程: 1. 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收到采购部门供应的采购清单; 2. 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核对清单并录入系统,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单位、生产厂家等信息; 3. 确权登记完成后,毒性药品管理人员保管相关书面料子,确保清楚记录。

(三)医院应订立相关政策,对于未确权的毒性药品禁止使用。

第六条毒性药品采购记录采购部门应做好毒性药品采购的记录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购日期;(二)采购清单;(三)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四)合同或协议文件;(五)确权登记信息。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储存与使用第七条储存要求(一)毒性药品应储存在特地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二)储存区域应标明“毒性药品储存区域”,并设有充分的标识和警示语。

(三)储存区域应设有温度、湿度等监测设备,保持适合的储存条件。

第八条储存管理(一)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无异味、无杂物,防止交叉污染。

(二)储存区域内应有特地的防火、防雾、防毒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中药中含有一定毒性成分的药品制定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公众安全,确保中药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药品分级管理:将中药毒性药品根据其毒性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通常将中药毒性药品分为安全类、低毒类、中毒类和高毒类等不同级别。

2. 生产和质量管理:对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原料药选择、工艺控制、生产设备和环境要求等。

同时也要对中药毒性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管,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包装和标签管理:中药毒性药品必须有明确的标示和警示,以提醒使用者注意药品使用方法、服用剂量和潜在的风险等信息。

同时,包装也必须符合相关的需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销售和配送管理:对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和配送进行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合法授权的药店或医疗机构才能销售和配送该类药品。

同时,对销售和配送中药毒性药品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管。

5. 临床使用管理:中药毒性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医务人员必须对药品的毒性有清楚的了解,并遵循正确的用药原则和剂量。

总之,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中药毒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以此为基础,公众可以放心使用中药毒性药品,医务人员可以安全地开展临床应用。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二)导言近年来,中药毒性药品在临床应用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中药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潜在毒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

由于其特殊性质,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中药研发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中药毒性药品管理的背景、现状和问题出发,探讨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中药毒性药品管理背景1. 中药毒性药品的定义和分类中药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潜在毒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

根据其毒性程度和临床应用情况,可以将中药毒性药品分为高毒性、中毒性和低毒性三类。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第二条管理品种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三条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给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并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计划,自行销售。

第四条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每次配料,必须经二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

经手人要签字备查。

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

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第五条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

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

第六条处方和调配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毒性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具开方医生姓名。

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第七条保管和储存毒性药品的保管应做到“二专”保管,即专柜加锁、专人保管,并建立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

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符合药用要求后,方可用于配方和中药制剂。

第八条配制含毒性药品的制剂配制含毒性药品的制剂,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进行,在质检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记录完整,保存两年备查。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篇)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篇)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1.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做到专柜加锁、专人保管,并建立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登记制度,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

其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3.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完整、清晰,每次处方不得超过____日极量。

处方应当留存____年备查。

4.毒性药品的供应、调配,必须有医生签全名的正式处方,并由配方人中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配制含毒性药品的制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确投料,记录完整。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

(二)麻醉药品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麻醉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

3.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____日用量,连续使用不超过____天。

处方实行专册登记应当留存至少____年备查。

5.癌症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凭市卫生局核发的“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并指定本中心供应者,从第二次起交回上次取药空安瓿取药(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发药部门凭处方与空安瓿到库房换取药品。

6.各病区存放的少量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保管登记。

药剂科有权不定期检查。

病房固定的麻醉药品换取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换取。

麻醉药品的采购,应持市卫生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麻醉药品购用限量的规定,在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毒性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各类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管理程序1. 药品使用前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毒性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存储情况良好。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对进货的毒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与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药品领用、使用和报销制度,确保毒性药品的使用符合医疗需要。

2. 药品使用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毒性药品的存储管理,将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医疗机构应当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医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毒性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和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毒性药品的使用记录和统计制度,及时了解毒性药品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次数较多的药品进行定期检查。

3. 药品使用后医疗机构应当对使用毒性药品的患者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跟踪,密切监测患者的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毒性药品的报告和异常处理机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正确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对毒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完善制度并及时调整,确保毒性药品的使用合理有效。

四、管理措施1. 药品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毒性药品的进货、存储、配送、使用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毒性药品的库存管理,及时盘点和更新存货,确保毒性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毒性药品使用档案,对每一次使用毒性药品的患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用药剂量、频率、疗效等。

4.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各科室的医护人员进行毒性药品使用知识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个医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毒性药品。

5.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健全毒性药品使用监督制度,对使用毒性药品的患者进行跟踪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毒性药品的医护人员,医疗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停职或开除处分。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3.结合国内外毒性药品管理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策略,推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持续改进。
二十二、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卫生行政部门。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应依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毒性药品管理档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3.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培训与宣传
1.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毒性药品管理知识培训。
2.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用药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毒性药品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十四、广告与宣传管理
1.加强对毒性药品广告的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夸大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
2.禁止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毒性药品广告。
3.对违反广告宣传规定的毒性药品,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
十五、科研与新技术应用
1.鼓励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开展毒性药品相关科研工作,推动新技术、新方法在毒性药品管理中的应用。
二十三、责任追究与奖励机制
1.对于违反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通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形成良好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氛围。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是我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本制度明确了管理机构与职责、采购与储存、调配与使用、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培训与宣传、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理、信息化管理、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国际合作与交流、评估与改进、人员资质与培训、质量控制、广告与宣传管理、科研与新技术应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档案管理与数据安全、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政策宣传与教育、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等多方面的要求和措施。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体系,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医药科技的进步,毒性药品的研发和应用日趋广泛。

这些药品在医疗和科研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它们的毒性和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

为了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毒性药品的定义毒性药品指的是在医疗和科研中可能带来毒副作用或潜在危害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致癌药品和可致畸形药品等。

这些药品的使用需要特殊的管理和操作程序。

三、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防止环境污染和危害。

四、毒性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是毒性药品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防止事故事先发生。

(三)综合管理原则:毒性药品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包括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漏洞排查等。

(四)全员参与原则:毒性药品管理是一个团队工作,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

五、毒性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一)采购管理:毒性药品的采购需要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和限制条件,确保毒性药品的合理使用。

(二)存储管理:毒性药品的存储需要专门的仓库和设备,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标识管理:对毒性药品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药品的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以便进行追溯和管理。

(四)使用管理:毒性药品的使用需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五)废弃物管理:废弃的毒性药品需进行专门的处理,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六、毒性药品管理的责任分工(一)领导部门:负责制定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和政策,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二)相关部门:负责采购、存储、标识、使用、废弃物等具体环节的管理。

(三)人员员工:需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培训和学习,积极配合毒性药品管理工作。

七、毒性药品事故的处理和应急预案(一)事故处理:一旦发生毒性药品事故,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包括隔离污染区域、提供急救措施、通知有关部门等。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中药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药毒性药品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人体具有较强毒性作用的中药药品。

第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科学、合理、安全”。

第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当注重科学性、预防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中药毒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药毒性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等级第七条中药毒性药品根据其毒性程度和使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和二级。

第八条特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须由专业医师按照临床需要开具处方并进行特殊管理。

第九条一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较广,使用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疗程和方法进行,并处方管理。

第十条二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较为安全,但仍需按照规定的剂量、疗程和方法进行,并建立使用登记,定期进行复核。

第三章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第十一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药品生产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十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自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保留生产记录和原始资料,备查和溯源。

第四章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第十六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售。

第十七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设立专门销售区域并标明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

第十八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向购买者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并保留购买记录。

第十九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定期进行库存检查和清理,确保产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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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医院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企业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和销售
四、责任:购进部门、销售部门、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1、中药饮片的采购:
(1)、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饮片。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销售
(1)、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售药。

(2)、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3)、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执行。

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5)、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6)、严格按配方、发药师规程操作。

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8)、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

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严格复核无误后签字后可发给顾客。

(9)、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况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0)、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11)、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12)中药饮片来料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3、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
(1)、中药饮片质量检查必须贯穿在门店饮片经营全过程中,任何与饮片流通有关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2)、中药饮片进货时,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接收应退回供货单位。

(3)、中药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检查一遍,并根据中药饮片的性质进行烘烤、翻晒等养护。

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中药饮片上柜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上柜。

(5)、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过筛后装斗,装斗前应复核,防止混装、错装,及时清理格斗,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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