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管理细则修改版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本(4篇)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制定本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二条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文件管理、档案整理、档案查询、档案保管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要求第三条按考核内容划分,每个方面的考核要求如下:一、文件管理:1. 文件管理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不能出现随意更改、丢失、遗漏等情况;2. 文件编号要清晰明了,归档准确;3. 文件归档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且能够及时找到;4. 文件装订、背标签、封面齐全,不得出现破损、污损的情况;5. 文件的传递、流转要记录,准确无误。
二、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整理后的档案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2. 档案整理要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不得破坏、遗失档案;3. 档案盒的摆放要整齐,名称标签要清晰,不得出现错乱、纠缠的情况;4. 档案分级、分类要准确无误,不得混淆档案的归属和内容。
三、档案查询:1. 档案查询要快速、准确,能够有效满足工作需求;2. 档案查询要遵循相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不得泄露涉密信息;3. 档案查询要记录查询结果,不得有遗漏、错误的情况;4. 档案查询要及时反馈查询结果,能够有效支持工作。
四、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档案安全、完整;2. 档案保管要符合防火、防潮、防蛀、防霉的要求,档案室要保持整洁;3. 档案保管要定期检查、盘点,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 档案保管要定期备份,确保档案的可靠性和可恢复性。
第四章考核方法第五条考核方法主要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绩效评定等方式。
具体考核方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考核结果与奖惩第六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优秀者予以表彰,符合要求者进行褒奖;差距较大者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六章改进措施第七条根据考核结果,总结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要及时响应,落实改进措施。
中学档案、信息管理与使用细则
中学档案、信息管理与使用细则
中学档案是学校对学生信息的管理和记录,包括个人信息、学业情况、奖惩记录等。
下面是中学档案、信息管理与使用的细则:
1. 学生档案管理
- 学生档案由学校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安全性。
- 学生档案应包括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联系方式)、入学材料、学籍信息(如就读年级、班级)、考试成绩、奖惩记录等。
- 学生档案应当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学生和教师有权查看自己的档案,家长有权查看自己子女的档案,但不得修改档案内容。
2. 档案使用
- 学生档案仅供校内使用,不得向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除非得到学生或家长的明确授权。
-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查阅学生档案,以了解学生的学业情况和特殊需求,但需要保密学生信息,不得滥用或泄露。
- 学生档案也可以作为学校管理和决策的依据,但需确保学生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3. 信息保密
- 学校应制定信息保密制度,保护学生档案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 学校工作人员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保证处理学生档案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泄露学生信息。
- 学生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服务器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获取。
4. 档案保管期限
- 学校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保留学生档案的时间,不得过期丢弃或随意销毁档案。
- 毕业或离校学生的档案应至少保存一定时期,以备后续教育、证明和查询需要。
总之,中学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保证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
同时,学校应加强档案管理和保密意识培训,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档案是一个组织或个人活动的历史记录和信息载体,是重要的知识资源和历史遗产。
如何管理好档案,成为不少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学术机构的重要课题。
档案管理制度作为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档案管理的目标、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
它是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也是档案管理的重要保障。
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参照《档案法》、《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1. 领导重视:档案管理制度是领导重视档案工作的重要表现。
各级领导应该明确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领导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支持,要保证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施性。
2. 参照法律法规: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参照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上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必须做到符合要求、完整详实、可行可操作。
3. 员工参与: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要靠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也要吸收基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在制度贯彻过程中,应该强调员工参与,使制度执行更加规范化和高效率。
二、档案管理的目标档案管理主要是为了保证档案安全、便于查询和应用,为业务和科研工作提供准确、全面、可靠的历史信息,同时维护组织隐私和知识产权,维护公共利益。
1. 档案安全:档案安全是档案管理的首要任务,不仅包括档案的物理安全,还包括档案信息的安全。
如何保证档案的安全是档案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严格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
2. 档案查询和应用:档案管理的另一个目标是让档案具有便于查询和应用的特性。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合理的查询制度,以便用户可以在适当的条件下查询到有用的信息。
3. 维护组织隐私和知识产权:档案管理责任人要切实维护组织隐私和知识产权,使组织隐私和知识产权得到严格保护。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完整准确,安全可靠;(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所有业务领域和活动;(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化: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标准化:按照档案标准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要求:(一)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整理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三)对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科学保管: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利用;(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本(三篇)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本一、背景分析档案管理是组织内部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保证组织的信息安全、便于查找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二、考核目标1. 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达到合规要求。
2. 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 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4. 促进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1. 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指标:- 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与组织实际相匹配。
- 员工是否熟悉并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 是否进行定期的档案管理制度宣传和培训。
2. 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指标:- 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档案管理。
- 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并存放在规定的位置。
- 档案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和销毁。
- 档案是否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如篡改、遗失等。
3. 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指标:- 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是否及时完成。
- 档案的分类和编目是否合理,并易于查找和利用。
- 档案的借阅和归还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4. 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指标:- 档案存储设施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 档案的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 档案的备份和恢复措施是否有效。
5. 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利用指标:- 档案信息是否能够提供给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查询和利用。
- 档案信息是否可以进行合法的转移和共享。
四、考核方法1. 定期检查定期抽查档案管理工作,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
2. 定期考核设立档案管理考核小组,制定相关考核计划,组织专门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 问题整改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跟踪并督促问题的整改。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1. 奖励机制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优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2. 调整和完善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监督和督促对考核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和督促整改。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政治思想、工作经历、学习成果、奖惩情况等信息的文件材料,是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退休待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档案信息,防止泄露。
(三)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抽换、毁损。
(四)及时性原则:档案管理应及时、高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
(二)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四)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工作,具有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等基本信息。
(二)工作、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材料。
(三)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材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准确,条理清晰。
(二)编排有序,便于查阅。
(三)装订整齐,保护完好。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做到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查阅、借阅、转递等手续应规范办理。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有序。
(二)保护档案信息安全。
(三)及时提供利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实施细则,旨在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为组织人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一、背景在当代社会中,每个组织或个人都会产生大量的档案和文档,这些档案和文档的管理对于组织和个人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
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提高组织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安全,促进知识共享和传承。
因此,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础。
二、档案管理的目的1.维护组织的知识产权和历史资料。
2.保护组织合法权益。
3.提高组织工作效率。
4.促进信息共享和传承。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三、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1. 档案的分类和归档•档案应根据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建立明确的归档体系。
•各类档案应设置统一编号和索引,方便查阅和管理。
2.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按照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确定存储和保管措施。
•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的利用和处置•提供必要的档案查询和借阅服务,保证档案的及时利用。
•根据规定的保管期限和流程规范处理档案的销毁或归档。
4. 档案管理责任•设立档案管理和监督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保障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1. 档案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培训•向全体员工宣传档案管理政策和制度,提高员工的档案意识。
•对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档案管理规定。
2. 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定期组织对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建立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组织和个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能够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其次,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信息检索的时间和成本。
再次,档案管理制度能够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传承,加强组织内部协作与沟通。
总的来说,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是现代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组织的发展和运作至关重要。
六、结语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是组织管理的基础,它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组织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门档案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部门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是本部门档案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档案的组织和管理应遵循分类、整理、装订、标记、存放、保管的原则。
第五条档案应根据其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分为行政、人事、财务等不同类别,并按照部门内部流程规定的编号进行整编。
第六条纸质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装订,装订后应在封面上标明档案名称、编号、页数等信息。
第七条电子档案应按照规定归档保存,存储的服务器和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档案的存放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借阅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档案信息时,应严守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外部人员申请借阅档案时,应提供有效的借阅证件,并填写借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可申请延期或续借。
第十五条借阅的档案应登记,包括借阅时间、借阅人、借阅目的等信息,并保留借阅人的签名。
第十六条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档案,借阅结束后及时归还。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与销毁第十七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调查、排序、清理、编目和装订等环节。
第十八条档案的调查工作应了解档案的来源、数量、完整性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档案的排序采用逻辑顺序和时间顺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第二十条档案的清理应根据存期和价值进行筛选,将不具备继续保管价值的档案进行淘汰和销毁。
2024年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2024年档案管理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考核的目的是评估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绩效,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第四条档案管理考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第五条档案管理考核的内容包括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遵守情况、档案材料的整理和保管情况等。
第六条档案管理考核的结果作为人员晋升、聘任、奖惩以及培训选拔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考核第七条档案管理考核应评估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组织和实施能力,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工作任务的分配与完成、工作流程的操作等。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能够按时完成任务。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准确掌握档案工作的流程和操作方法,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效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管理档案借阅、调阅和借出,确保档案材料的合法使用。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和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遵守情况考核第十三条档案管理考核应评估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遵守情况,包括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执行等。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归档、整理和保管档案材料。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进行档案的排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安全保密,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密;(四)方便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二)分类应当便于查找、利用和保管;(三)分类标准应当统一。
第五条档案编号应当采用系统编号方法,编号应当清晰、规范。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及时收集,防止档案的遗漏;(三)依法收集,尊重档案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的分类和编号要求进行整理;(二)保持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修改、删减;(三)对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复制。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的来源、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二)档案的编号、分类、整理方法等;(三)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密级、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存放;(二)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三)对重要档案应当采取特殊保管措施。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尊重档案的知识产权;(二)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当办理以下手续:(一)查阅档案应当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二)查阅档案应当遵守档案查阅规定;(三)利用档案应当保证档案的保密性。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十二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二)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实现档案的资源共享。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第一条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由公司行政部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
公司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1.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3.财务管理、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4.政府、项目批文、合同;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6.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7.公司及各部门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8.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9.公司有效证件、印章;10.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2.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条部门档案管理范围,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文书管理,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公司备案留底。
如工作完成后,原件移交公司管理。
部门级档案文件如下:1.各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简报;2.部门例会会议纪要;3.各部门与其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4.招投标文件管理;5.人事劳资档案及信息管理;(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6.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资料;7.客户、特约商家资料及信息管理;8.公司的媒体宣传资料、销售报表;9.财务会计凭证、帐册、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三章公司档案管理体制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由行政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的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流程,保证档案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组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公文、资料、文件和其他记录材料以及电子档案的总和。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全面、高效、便捷。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以及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应与公司工作流程相结合,确保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合理、高效。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程序包括:文件收集、整理、编排、保管、检索、利用和销毁。
第七条文件收集应定期进行,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汇总,将其按照文件类型和文件编号进行分类。
第八条文件整理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文件编制标准,将文件归档,确保文件的结构和层次清晰,提供方便的检索途径。
第九条文件编排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文件编号,为文件的检索提供便利。
第十条文件保管应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对文件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文件检索应通过系统化的检索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查询服务。
第十二条文件利用应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档案信息和统计报表等,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文件销毁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销毁,防止信息外泄。
第三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专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十六条每个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并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员完成档案的交接。
第十七条任何员工在涉及档案管理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档案安全保密第十八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档案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九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和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严守档案的保密义务。
2023年档案整理细则范本
2023年档案整理细则范本一、引言档案整理是对组织或个人产生的各种档案文件进行管理、整理和归纳的工作。
2023年,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源,制定本档案整理细则范本,以规范档案整理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对2023年产生的各类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可读性和易查性。
2. 原则:- 规范性:整理过程要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 完整性:要确保整理档案的完整性,不遗漏或遗失任何重要档案资料。
- 时效性:按照档案鉴定、选编和销毁的时限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工作。
- 统一性:整理工作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责任和分工1. 责任:- 局领导:负责档案整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整理操作和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分工:- 设立档案整理小组,负责具体的档案整理工作,包括整理、分类、编目等环节。
- 指定专人进行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类,确保整理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四、工作流程1. 档案整理前的准备工作:- 确定档案整理的范围和目标,明确待整理的档案种类和数量。
- 制定整理计划和时间表,安排人员和物资的调配。
- 准备必要的整理工具和设备,如文件柜、标签、纸张等。
2. 档案整理的具体步骤:- 档案检索:按照档案的类别和属性,查询档案清单和档案目录,确定整理的档案。
- 档案分类:按照档案种类和内容,对待整理的档案进行分类,便于后续的整理和编目工作。
- 档案归类:按照档案的组织结构和主题,将分类好的档案进行合理的归类和排序。
- 档案编目:对归类好的档案进行编目工作,分别标示档案的档号、年代、保管期限等信息。
- 档案整理:对编目好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仔细清理和整齐摆放,确保档案的完好和可读性。
- 档案装订和封存: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和封存,保证档案的安全和易查性。
- 档案登记和上架: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登记和上架,确保档案的档案位置和存放位置清楚明确。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单位的档案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监督执行。
2、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其职责包括:1、按照规定做好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2、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档案分类及编号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行政管理类:包括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
2、人事管理类:包括员工的个人档案、招聘、培训、考核等资料。
3、业务管理类:包括业务项目的合同、方案、报告、成果等。
4、财务管理类:包括财务报表、账目、审计报告等。
档案编号应遵循唯一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原则。
采用分类号和流水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号,确保每一份档案都有唯一的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档案收集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齐全完整、及时准确的原则。
1、各部门应定期将本部门产生的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应主动收集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外部档案资料。
3、收集的档案应经过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分类方案进行,遵循规范化、标准化原则。
1、对收集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2、对档案进行分类、组卷和编目,使其条理清晰、便于查找。
3、填写档案封面、目录等相关信息,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
六、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具备良好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
1、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以下简称“”)档案工作,有效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档案是维护本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是企业发展的真实历史记录,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的、文书、会计和声像等档案是发展中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信息依据和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全省各分要按照统—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本单位档案完整、安全、便于利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四条档案工作是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必须加强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计划和管理制度,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把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纳入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并接受上级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本部各部门、各分配专兼职档案员,档案工作由综合部统一领导。
综合部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部的档案,负责对全省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分应自行管理本单位档案,并配备责任心强、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具有档案专业和业务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专(兼)职的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档案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档案机构的基本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的档案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立卷、整理和归档,并为企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
(三)参加企业的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科研成果鉴定、设备开箱验收工作,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应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并负责验收。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构内的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内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和可靠性。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安全、实用、公开、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归档与整理第五条本部门应制定档案建立和归档的标准和程序,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档案建立和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
第六条档案应当按照制定的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归档,不同类别的档案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于已经建立的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修复,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与保管第八条档案的保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档案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合适的保存期限。
第九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检查档案的状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可采用数字化保存等方式提高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采取相关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共享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不损害涉及个人隐私及机构利益。
第十二条本部门应建立档案共享的机制,促进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第十三条对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档案请求,本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督导与评估第十四条本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职责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
第十五条本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部门或机构。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涉及重要档案的疏忽或失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损毁、篡改或泄露档案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档案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工作,对于一个单位的顺利运转和信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便于全体员工遵守和执行。
一、基本原则1.法律遵守: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
2.规范性: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档案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3.权责明确: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准确划定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力范围。
4.工作流程化: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档案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档案的归档与整理1.档案的归档:所有单位内产生的档案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归档,确保易查找、易取用。
2.档案的整理:定期对存放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管理性。
三、档案的保管与借阅1.档案的保管:制定严格的档案存放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无损坏。
2.档案的借阅:设立专门的借阅室,接收来自各部门的借阅申请,并及时审核和分发。
四、档案的销毁与转移1.档案的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或无需保留的档案,制定明确的销毁程序,并严格执行。
2.档案的转移:对于需要转移的档案,制定详细的转移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踪性。
五、档案的数字化管理1.档案的数字化:对于重要的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便于查找和管理。
2.档案的电子存储:采用先进的电子存储技术,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各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定期评估: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宣传与培训1.宣传活动:开展档案管理的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档案意识和管理水平。
2.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培训计划,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八、附则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经验后修订生效,并代替之前的相关规定。
总之,档案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而繁琐的工作,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高度重视。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机关档案的保存、利用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及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保密、公开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存第五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收集、整理与保存的制度,对机关工作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及其他与机关职能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
第六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依据所属行政机构的文件收集规定及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完备性、真实性和可信性。
第七条机关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与排序体系进行,确保档案的清晰、完整和便于管理与利用。
第八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保存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编号、盒装等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存与保护。
第九条机关应当制定定期清点、整理和转储档案的计划,确保档案的持续保存。
第十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档案的合法借阅与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利用与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利用和管理的范围、方式与程序。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对外部单位、研究机构和个人的档案借阅工作。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复制、转载、传递的管理制度,确保对档案的复制、转载和传递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第四章档案的保密与公开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公开制度,主动公开依法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档案信息。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公开申请受理与处理制度,依法处理社会各界对档案公开的申请。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对需要公开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编目、发布,建立完善的公开渠道,便于社会各界的获取和利用。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加强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部门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2.本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对于本部门管理档案活动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适用。
3.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管理、服务管理和协调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二、档案管理职责1.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确保档案工作的持续进行。
2.档案管理员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存储、借阅、销毁等工作,并保证档案的有效运作。
3.部门各个单位负责提交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并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部门要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档案工作流程和档案收集流程,确保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归档。
2.档案管理员要制定档案收集标准和流程,及时收集各类与部门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并按照文件分类、编号和档案组织原则进行整理。
3.档案要按照不同的密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和存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如防火、防潮、防虫等。
四、档案的编目与检索1.档案管理员要通过档案编目标准和方法,为档案建立清晰的目录和索引体系,确保档案的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检索。
2.档案要及时进行编目和标注,包括档案名称、档案号、责任者、日期等基本信息,以便于档案的区分和查找。
3.档案管理员要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明确档案的借阅权限和使用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合理利用。
五、档案的存储与销毁1.档案存储要遵循保密、安全、有序和易于管理的原则,建立档案存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档案的保护措施和维护工作。
2.档案管理员要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价值,制定档案销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档案销毁。
3.档案销毁要明确责任,确保档案销毁的全程可追溯,并记录销毁的档案信息,以备后续查阅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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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信息流管理 (1)4.1信息流来源及分类 (1)4.2信息流通方式及程序 (3)4.3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定 (5)4.4信息文函、表格的编码方式 (6)4.5文函处理时限 (7)4.6信息整理及归档 (7)5. 附表 (10)1 编制目的为规范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特编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鹤壁段工程信息档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 编制依据(1)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鹤壁段工程合同文件;(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验收规程》(SL223-199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5)《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汇编》。
(6)《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鹤壁段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汇编(试行)》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鹤壁段工程Ⅰ、Ⅱ、Ⅲ标段承包商与监理部间和监理部与代建部间的来往文函处理以及监理部内部的档案管理。
4 信息流管理4.1 信息流来源及分类4.1.1业主信息(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复函等。
4.1.2设计信息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代)通知等文件。
4.1.3施工信息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
(1)施工合同管理信息。
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
(2)施工质量信息。
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
4.1.4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1)综合管理类信息。
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2)组织协调类。
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质量控制类。
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综合记录报告类。
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验收总结类。
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报告。
(6)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
4.2信息流通方式及程序4.2.1信息流通方式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主要可分为两类:(1)表格式(分为两类)①承包商提交的申请表格样式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另行制定并适时修正。
②监理部用表暂列如下,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监理工程师通知》;《批复表》;《开工通知》;《单位工程开工通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许可证》;《会议纪要》;《监理机构工作联系单》;《设计文件(图纸)签审单》;《工程变更通知单》;《工程暂停指令单》;《工程复工指令单》;《工程返工指令单》;《施工违约警告通知单》;《施工违规警告通知单》;《交工证书》;《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2)表格以外的其它形式,包括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
4.2.2信息流通程序图4.2.2-1 承包人申报信息流通程序框图图4.2.2-2 发包人发布信息流通程序框图4.3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定(1)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凡送监理单位的文件,都必须经监理机构综合办签收,统一填写收文处理单。
填写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和签收日期等。
该处理单连同文件交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批转至监理机构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文件的收、发应录入存档。
(3)有关参建单位发送的文件,按文件去向分成:1)送往业主有关部门的文件。
2)送往施工承建单位的文件。
所有正式文件在总(副总)监审查批准后,由监理部综合办负责拟稿、登记和发送。
(4)各单位不负有信息管理职能的个人或业务部门之间传递的信息,不能视为代表单位的正式传输信息。
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由个人或各单位业务部门间直接传输信息时,事后应尽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补传该信息。
(5)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业主各部门对承建单位有关质量的指示、规定和要求等,都应经由监理机构转发至承建单位。
(6)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承建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表报和要求,都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转发,一般情况不得跨越。
(7)监理机构在收到业主转发的设计文件后,应尽快指派监理工程师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处理。
(8)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的四方中,不管谁先发现,都不得隐瞒,应尽快通知其他各方。
不管何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都应尽快报送事故情况报告或缺陷报告,为事故类型、原因的分析判断,处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9)为确保信息质量,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报告、文函及各种报表等,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监理细则以及业主单位的规定、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整理、编制。
若文件编制粗糙、资料不全,信息不准或重要内容欠缺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补充、增加信息数量,直至将其退回,重新报送。
(10)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做好监理日记、现场值班记录,全面收集现场环境条件、承建单位资源投入(注意各级责任人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施工质量、进度的其他事项等信息,并做好必要的分析、加工、交流和存储工作。
(11)凡需要存储的信息,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按工程信息编码建档存储。
已存储的信息,应管理有序,便于检索。
4.4 信息文函、表格的编码方式承包人报送监理部的文件,采取按标段归口,将文函表格统一排序,按年管理的编码方式,编码由年号/年度大流水/分项流水框架构成。
例如: 2009/026/G005,其内涵是:该文件是2009年该标段报送的第26个文件,2是施工技术方案类的第5个文件,其中:2009——代表年份;026——代表该标段发出所有信息的总年度流水号;G———代表该类信息代码;2005——代表该标段发出该类信息的分年度流水号。
信息流结构分类编码代号见表4.4-1。
表4.4-1 信息流结构分类编码代号4.5文函处理时限(1)凡加盖急件章的文函在当日内处理完毕并转相关单位,回复后即刻转给信息发出方。
(2)验工计价、施工月报、统计月报、进度计划等,相关项目工程师及副总监处理后,当月28日前转综合办。
(3)监理部对承包商的文件批转时间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4.6 信息整理及归档4.6.1整理及归档原则(1)监理信息的整理、立卷和归档,是在总(副总)监领导下,由监理部综合办主任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助执行,并接受业主单位的归口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
(2)归档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分类整理、立卷,以及签字、盖章等手续,应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有关规定和监理细则执行。
(3)监理信息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料,它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是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必须严格防止损毁涂改、泄密等,不允许有虚假现象发生。
(4)凡需要立卷、归档的各种监理信息,都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图像清晰、信息载体能够长期保存。
(5)每年度的档案按存档立卷标准分标段归类整理。
工程竣工后,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和鹤壁段代建项目部下发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汇编》的要求组卷。
4.6.2整理及归档方法(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做好对各分项工程的批准开工,完成检验和材料试验结果记录,特别是重要部位或隐蔽工程检验记录及隐蔽工程照片、录象的妥善保存。
监理部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包括项目工程师和各专业工程师),每月26日将上月声像材料移交综合办存档备案。
(2)《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使用材料、测量放线、水准点、检测设备等审查合格后批准开工申请批复单。
(3)《监理日志》: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监理日志内容填写,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作为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各监理分站的《监理日志》由各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志》由本部门主任负责审核,每年的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监理日志》统一移交综合办存档备案。
(4)《检验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完成每一分项工程后填报的检验申请批复单进行检验,签认合格后,承包人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可作为支付依据,填写《中间计量表》。
(5)《工作指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检验工程质量等问题向承包人下达指令,要求承包人按照规范纠正质量缺陷或停止施工,工作指示同时报上级监理部门。
(6)《工程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批准的变更申请单,填报工程变更令.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
(7)《会议纪要》: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有关工程师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地方政府有关人员参加。
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分送各有关单位。
(8)《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格式向业主和上级监理部门报告。
月报所陈述的问题包括已存在的或将对工程费用、质量及工期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件,报告使业主及上级监理部门能对工程现状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
报告书中对进度比原定计划落后的分项工程和细目,应说明延迟原因以及为挽回这种局面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措施。
月报还应报告承包人主要职员和监理工程师职员的变动情况,已完成的主要工程分项和细目等。
(9)《工程大事记》由综合办根据每期《监理月报》的内容负责编写整理,按年存档备案。
(10)承包商报监理部的所有报审文函和表格,除支付和索赔类的上报6份外,其它类的均报5份,审批后至少返给承包商2份正本以留作竣工存档。
(11)承包商在上报文函、表格的同时,随即提供电子文档。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应同时归档,内容需保持一致,并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