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停车设备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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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1-2004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
与定期检验规则
(征求意见稿)
Regulation for Installation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Periodicity Inspection of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5年0月00日
目录
前言 (Ⅱ)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
(1)
附件 1 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检测必备仪器设备表 (6)
附件2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
附件 3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16) 附件 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28)
前言
本规则是为了加强对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制定。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
与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安装监督检验是指机械式停车设备在安装(包括易地重新安装,下同)、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直至上述施工完成后,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条例》及本规则规定对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的强制性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条例》及本规则规定,按照规定期限对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的强制性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水平循环类、垂直升降类、简易升降类、汽车专用升降机类等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开展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从事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及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使用单位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规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1999)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
(一)安装后拟投入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按照本规则对安装监督检验
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
(二)改造和重大维修后拟投入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按照本规则对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改造和维修项目以及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其他项目按照本规则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
(三)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再次使用前,必须经全面检查和维修确认其安全状况,如需对其实施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检验;否则,应当按照本规则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
(四)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按照本规则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每2年进行一次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从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至少应当配备《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检测必备仪器设备表》(附件1,以下简称《仪器设备表》)所列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七条检验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有关规定,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相应项目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实施检验时必须佩戴检验人员资格证胸卡。
第八条检验机构应根据本规则规定,结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影响安全的异常或者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批准,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第九条安装监督检验由施工单位按照《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履行告知行为后,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由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日常
维护保养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
提出检验申请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2,以下简称《检验内容与方法》)中的规定,在提出检验申请时或在检验实施过程中,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通报自检工作中载荷试验的安排计划,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在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定期检验。施工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十一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当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一)《检验内容与方法》中规定的,需要报检时提供的技术资料已经检验机构审核合格;
(二)室内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环境工作温度应为-5~+40ºC,室外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环境工作温度应为-15~+40ºC,相对湿度应不大于95%;
(三)海拔高度2000m以下,相应的大气压力为86~110Kpa;
(四)电源:380V、50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在尖峰电源时,从电网变压器至本设备总进电端的电压损失不超过10%,电压正向波动量不大于5%;
(五)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六)检验现场应清洁,不应有与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如所检验设备允许超出本条第(二)至(五)款要求,则必须有制造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方能实施现场检验。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和申请单位的相关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检验人员不得从事受检设备的修理、调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