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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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租赁房屋拥有出租权;

2、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铺面出租给乙方经营餐饮使用。

第二条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即为房租计算日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租金价格以市场行情或双方协商而定。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1、租金为每月元整,(大写)每次按季度交即(三个月一次)。第年起每月租金按上一年月租金的5%递增。即:年月日开始每月租金为元整,(大写)。铺面租金不含水、电、卫生、设备等费用和其他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乙方应按月交纳所使用水电费;(注:水费每度4元,电费每度1.2元)水电费价格有不定因素,跟着学校单位浮动。

2、租金的缴纳方式:本着“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应于每季度租金到期的当月15日前将下季度租金支付给甲方。

3、在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整,(大写),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届满后乙方退还租赁房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甲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应过户到乙方名下给乙方经营使用,如不能过户,则甲方提供证伯由乙方重新办证,甲方租给乙方的铺面乙方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经营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元整,(大写)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则须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含10天)不能缴足应缴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铺面装修后所有固定的财物不能拆除搬走,包括保证金不能退。合同解除后,乙方须在5日内将自己的私人物品搬出,将房屋交还给甲方,逾期不搬出或拒不交还的,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处置留在该房屋中的所有财物。

3、由于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垃圾费等费用,因此造成的罚款,违约金等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不承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的处理按本条第2点执行。

4、如乙方需将租赁铺面转租或转让于第三方需经得甲方同意,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转租或转让。

第六条甲方确保所承的铺面,手续合法完备,无债务债权纠纷。

在签署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场地原有合同复印件,如因场地使用权、地界或其它纠纷甲方必须负责解决。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安全问题,包括各种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甲方铺面租给乙方后,乙方有权对铺面进行装修改造,除主棚和厨房外其余部分乙方都有权拆除改造包括地面。甲方原有经营工具除了乙方需要留下的以外其余工具必须搬离铺面。

第九条乙方自承租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铺面承租给第三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无关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要维护好承包铺面上的水电设备和地下排水设施,由乙方造成的水电设备和地下排水设备不畅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十一条店面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店面本身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店面租赁期满之日起5日内,将承租店面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包括过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并负责清理房屋干净,留存物品不得影响店面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处置的支出由乙方负担。

3、若合同期满交还店面时设施、设备、物品有损坏,乙方须负责维修完好,无法维修的,乙方须按市场价的80%进行赔偿。赔偿金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在5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政策、单位的行政命令、单位自身建设等)需要拆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

双方互不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3、如遇城市规划需要对店面进行拆迁或单位自身建设需要甲方收回店面,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有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单位地址、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发生变更时,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甲方铺面原有物品清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店面租赁补充协议

为了更好理顺甲、乙双方的责任问题,防止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矛盾,现经双方协商补充以下内容:

一、如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在经营期间出现的任何纠纷如债务纠纷、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因素一概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经营期间每年要按时审好证件,审证的费用乙方自行解决。

三、甲方店面原有物品清单:

冰箱2台、冰柜1台、环保油炉1套、消毒餐柜2台、不锈钢水池9个、不锈钢按台2张、不锈钢架6个、厨房抽油烟机5台、大厅吊扇17台、大牛角扇2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税务登记证一本、餐饮服务许可证一本、发票领购本一本、发票税务公章一枚、POS1200打印机一台。

四、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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