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资源质量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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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调查评价与对策

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调查评价与对策

・水质分析与监测・
CITY AND TOWN WATER SUPPLY
表1 水质平均污染指数(WQI)分级表
级别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污染分类 清洁 较清洁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水质综合污染指数(WQI) ≤ 0.1 0.1~0.3 0.3~0.5 0.5~1.0 1.0~5.0 > 5.0
主要污染物 CODMn、BOD5 CODMn、BOD5 CODMn、BOD5、粪大肠菌群 CODMn、粪大肠菌群 CODMn、BOD5、粪大肠菌群 氨氮、TP、T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河流型
东升水厂 东海水道 新涌口水厂
水库型
长江水库
分析评价结果(表 4)可知,河流型饮用水源 的水质综合污染指数 WQI 值为 0.15~0.28,水质状 况都属于较清洁。但相比较其他水源地,东海水道 的 WQI 值较高,存在受轻度污染的风险 ; 河流型饮 用水源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污染物和粪大肠菌群。 水库型饮用水源的 WQI 值为 0.36,表明水质已受 到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营养型物质。 3.防治对策 从以上分析可知,河流型饮用水源地的主要污 染物为有机污染物和粪大肠菌群,水库型饮用水 源地的主要污染物为营养型物质。分析污染原因, 河流型饮用水源除了受流经的沿途部分工业企业 排放的生产废水影响外,主要受水产养殖与农业种 植等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源影响 ;而水库型饮用 水源主要受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和林业种植过程中 使用的底肥影响, 经过雨水的淋淋冲刷, 水土流失, 底肥中的氨、磷等污染物进入水库,导致水体的 富营养化。 针对以上污染原因,建议采取以下污染防治对 策: 3.1 建立长效的水源地保护机制,政府及相关 职能部门除一如既往的坚持水源地保护区政策,严 格审批制度外,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内河涌的日常监 管,继续加大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完善 市政污水管网。 3.2 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水源地保护机构,定期 召开联席会议,实施更严格的水源地保护责任制 度, 加大日常排查监管力度, 加大水源地监测频次, 对部分水源地建立监控预警系统,杜绝环境污染 事故。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1997年修正)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1997年修正)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199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09.22•【字号】•【施行日期】1997.09.22•【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修正)(1991年1月10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26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9月22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东江水系水体的水质,防治污染,保障水系沿岸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及对香港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东江水系(以下简称“水系”)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东省东江流域(以下简称“流域”)内的干流、支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水质保护。

流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条例。

第三条对水系的水质要求,执行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本省《DB4426━89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和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制订水质保护目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实现该目标负主要责任,并督促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使水系水体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在流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护水系的水质,制止和检举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

造成水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责任,负责治理。

对保护水系水质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和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省和流域内市、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是对水系水污染防治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暂行)

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暂行)

附件一: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暂行)2011年1月目录一、评估范围 (1)二、评估内容与要求 (1)(一)水质状况评价 (2)(二)环境管理状况评估 (6)三、评估方式 (12)(一)报送数据 (13)(二)撰写报告 (13)(三)征求意见 (13)四、评估结论 (14)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在《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暂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城市1集中式2饮用水水源(简称“城市饮用水源”),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简称“地表饮用水源”,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水源)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简称“地下饮用水源”)。

地级以上城市(含)饮用水源评估依据本方案;地级以下城市(不含)饮用水源评估工作参照本方案。

当城市饮用水源发生变化时,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变化情况报环境保护部,经环境保护部备案后于次年调整水源名单。

二、评估内容与要求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包括水质状况评价和管理状况评估2项内容。

1 本技术方案所指的城市,包括县级以上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的镇。

2 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水源。

—1—— 2 —(一)水质状况评价1.指标定义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以饮用水源达标率和水量达标率分别表示。

%100⨯=城市饮用水源总数用水源之和全年水质达标的城市饮水源达标率 %100⨯=量城市饮用水源年供水总源供水量之和水质达标的城市饮用水水量达标率 2.评价标准及指标(1)评价标准地表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要求,基本项目表1中的Ⅲ类标准、补充项目表2和特定项目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地下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的要求,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标题】深度解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需要饮用水来满足身体的需求。

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就是保障我们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标准之一。

今天,我们将深度探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一重要的保障性标准。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概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是指针对供应城市居民饮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对水质指标和水质标准进行限定和规范的标准。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卫生和健康,防止水质污染对居民健康造成危害。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主要内容1. 水质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指标的要求,比如水中各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微生物指标等。

2. 水质标准:针对不同的水源地类型和水质情况,针对水质指标进行了相应的标准限定,保证了供水水质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3. 检测与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还包括了对于水质的检测与监管的要求,确保了标准的执行和水质的持续稳定性。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重要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它可以防止水源地遭受各种污染源的侵害,确保饮用水的干净和健康。

它可以促使供水企业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和治理,提升供水设施和技术水平,提高供水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通过实施水质标准,还可以加强对于水质的公开透明,让居民有权知晓饮用水的质量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结语通过本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深度解读,相信大家对这一重要的保障性标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关注自身饮用水的来源和水质情况,同时也要加强对饮用水安全的监督和保障。

只有不断加强对饮用水安全的重视和保障,我们才能确保健康的饮用水源,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个人观点: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

本规定所称的饮用水水源,是指集中取水进入城镇供水管网供饮用的江河、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等水资源。

第三条【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本市饮用水取水口所在地和相邻的地级市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污染,影响本市饮用水安全的相关城市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一体化政策制定、联防联治、执法协作、环境监测合作、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部门职责】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具体协调工作。

水务、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镇街职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以及将其纳入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等工作。

第六条【河长湖长制管理】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应当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内容Q各级河长、湖长应当按照规定履行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职责。

第七条【资金保障】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提高饮用水水源质量。

第八条【宣传教育和投诉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拓宽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渠道。

潮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潮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潮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潮州市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方面也有了较大的突破性进展,人口也在迅速增长。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尤为突出。

现状潮州市现有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右水源地和左水源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水源地周边的环境问题逐渐显现。

水体污染水体污染是目前潮州市水源地环境问题的主要来源之一。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污水处理设施的缺乏和管理不规范,一些污水被直接排入河流,导致水体污染严重。

水源地的另外一个污染问题则来自于大气沉降。

难以避免的是,空气中悬浮的颗粒物和气体等物质会随着自然降水的形式沉降至地表,影响水体水质安全。

水土流失潮州市水源地的降雨量逐年下降,同时,水土流失问题也在逐年加重。

由于水土流失导致水源地地表土壤的减少,水土流失不仅影响了土壤保水、保肥的功能,也会进一步导致土壤流失和水体浑浊。

绿化覆盖率不足水源地的周边地区,绿化覆盖稀疏,许多地方已经成为了在野外开垦的农田。

这使得河流上游的草木海拔降低,土壤的保存能力降低,降雨能力会进一步下降,从而会影响集水区的水量和质量的安全。

解决方案面对这些环境问题,政府和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护水源地环境和优化城市环境:治理污水政府和业主需要共同治理污水。

在处理污水方面,政府的责任在于加强环保法规,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建造更多的污水处理设施,来降低城市污水废弃物的排放量。

而企业则需要加强自身的污染物处理能力,遵循国家环保法规。

加强保护政府和业主则需要更加注重水源地和附近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保养。

部分地区需要在附近植树造林,提高地表覆盖率。

同时,需要采取措施加强河道清理工作,减少沉积物的堆积。

加强监管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源地的监管,实现对水源地区的严格管理和有效监视。

并且时刻关注水源地周边的环境变化,尽早发现环境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4.12•【字号】粤环发[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39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为进一步深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于2010年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动态更新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主要环境信息数据,重点调查评估部分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

我省为试点省,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要求,需同期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

现将我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加强领导与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我厅报告进展情况。

附件: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二○一○年四月十二日联系人及电话:刘红卫************张永波************罗莉020-********;传真:************附件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二O一O年四月目录一、背景情况二、目标与主要内容(一)总体目标(二)基准年(三)工作范围(四)工作思路(五)主要任务三、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一)进度安排(二)组织方式(三)预期成果一、背景情况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水源水质环境安全受到威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

2006年2月28日,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饮用水安全问题,形成了《研究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6〕22号),要求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改善水质。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指南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指南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指南一、背景为了确保全国范围内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制定本指南。

二、监测目的本指南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全国范围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指导,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三、监测事项1. 监测对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的水质。

2. 监测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水温、pH值、浑浊度、化学需氧量、总大肠菌群等。

3. 监测频率:视地区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每季度进行监测。

4.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水质监测。

5. 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监测责任1. 监测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工作。

2. 监测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水质监测。

3. 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报告。

五、监测结果处理1. 监测结果正常:继续按照监测频率进行水质监测。

2. 监测结果异常: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排查原因并进行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六、监测文件管理1. 监测资料:监测结果、报告等监测相关文件应妥善管理并留存备查。

2. 监测期限:监测文件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的期限进行保存。

七、监测评估组织专家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定期评估,优化监测方案,提高水质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监测宣传开展水质监测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水质监测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九、监测培训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水质监测技能和意识。

十、总结本指南提供了全国范围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有助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水质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并建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协调领导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使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项目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应当符合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饮用水源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质保护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鼓励清洁生产,削减污水排放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水、公安、海事、渔业、农业、林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反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的义务。

第二章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第九条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依法在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的水域和陆域。

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应当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十条饮用水源保护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划定,并予以公告。

2014广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环境规划院

2014广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环境规划院

诸河 练江 练江排水通道 练江
汕头、揭阳
黄冈 河
饶平排水通道
黄冈河饶平县城以下河段
潮州饶平
漠阳 江
阳江排水通道
漠阳江阳江市区下游至入海口
阳江
粤西 诸河
鉴江
小 道





小东江
鉴江入海河段 鉴江吴川下游河段
湛江、茂名 湛江
九洲 江
廉 道





廉江河
湛江(廉江)
供排水相对分离,构建安全供水格局
供排水相对分离,构建安全供水格局
全面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
•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 1998-1999年,省政府批复了全省所有城市、县级饮用水
源保护区 • 2015年,我省率先完成了全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区划分工作 • 省财政还前后连续2年共下达8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镇
水源保护区建设。
全面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
广东省饮用水源 保护工作情况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
主要内容
1
基本情况
2
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3
存在的问题
4
下一步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建议
主要内容
1
基本情况
2
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3
存在的问题
4
下一步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建议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是中国大 陆南端的沿海省, 全省陆地面积 17.97万平方千米, 其中岛屿面积 1448平方千米。
供水通道
流域 水系名称
主要供水通道
主要服务区域
西江
西江干流、西 磨刀门水道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2008年5月1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 (3)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4)2.1 指导思想 (4)2.2 总体目标 (4)2.3 调查基准年 (4)2.4 调查范围 (4)2.5 调查与评估内容 (5)第三章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5)3.1. 总体思路 (5)3.2. 技术路线 (6)第四章任务分解和工作内容 (8)4.1专题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 (8)4.2专题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 (9)第五章组织方式及预期成果 (11)5.1进度安排 (11)5.2组织方式 (12)5.3预期成果 (12)2第一章项目背景《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明确要求,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006年以来,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下,广东省开展了44个县级以上城市(含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讨论稿)》。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战略思想的总体要求,重点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关于饮用水安全保障目标的实现,国家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08〕28号),要求对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和评估,进一步摸清底数,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饮用水水源地研究环境对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2.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为指导,科学调查与综合评估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保质保量,把调查评估与推进水源地环境管理相结合;把调查成果与水源地污染防治相结合,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

广州市优质饮用水技术指引要点

广州市优质饮用水技术指引要点

广州市优质饮用水技术指引要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越来越紧张,提高饮用水的质量成为了各地政府的重要任务。

广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自然条件复杂,污染源众多,提高饮用水的质量成为了保障市民健康的重要任务。

以下是广州市优质饮用水技术指引的要点。

一、理清水源广州市饮用水的主要水源分为珠江和黄埔江两个水系。

珠江水源地分布在肇庆、韶关等地,水质清洁,自净能力较强;黄埔江水源地分布在广州、佛山等地,接收重金属、农药等污染物的排放,水质较差,需要经过深度处理后才能作为饮用水。

因此,对于珠江水源地的水,应采取简单的处理方式,如过滤、消毒等;而对于黄埔江水源地的水,则需要进行深度处理,如沉淀、过滤、消毒、反渗透等。

二、标准化管理广州市的饮用水生产厂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如《饮用水卫生标准》、《广州市饮用水标准》等。

在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如管控原水、加药量、管道条件等,并对每一步的处理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此外,生产厂家还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措施,如备用设备、备用水源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科学的处理方式广州市的饮用水处理方式一般都采用多重工艺结合的方法,如砂滤法、活性炭吸附、反渗透等。

不同的处理工艺可以有效地去除原水中的不同种类的污染物。

其中,砂滤法主要用于去除悬浮颗粒,活性炭吸附可以去除大部分的有机物,反渗透则可以彻底去除水中的离子和无机物。

生产厂家应根据原水的水质,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确保水质达标。

广州市的大部分饮用水都经过了消毒处理,以去除水中的细菌、病毒等微生物。

消毒方式包括氯消毒、二氧化氯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其中,氯消毒是最常用的消毒方式,可以在水中形成次氯酸、次氯酸钙等消毒剂,对水中的细菌、病毒有较好的灭菌效果。

但是,氯消毒也存在一些缺点,如会产生有害物质卤代烷等。

因此,生产厂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消毒方式。

五、完善的管网系统饮用水的管网系统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卫生安全,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网系统。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及对策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及对策

第41卷第2期2019年3月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Vol.41,No.2Mar.,2019收稿日期:2018-06-05基金项目:生态环境部重大环保专项资金“区域和行业重大发展战略环境评价———珠三角地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2110203)作者简介:龙颖贤(1981—),女,广东广州人,高级工程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水污染与水环境管理、规划与战略环境评价,E-mail :longyingxian@scies.org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及对策龙颖贤,吴仁人,徐敏,余晓东,江燕云(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55)摘要:通过对水质、水量及应急能力等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因素的识别,辨识影响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风险种类和主要风险因子,分析区域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面临的问题及其成因,并从饮用水水源地空间管控、供水水源布局优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水源地水质保护、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区域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给出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珠江流域;珠江三角洲;风险;保障DOI :10.14068/j.ceia.2019.02.009中图分类号:X8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444(2019)02-0036-04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Drinking Water SourceProtection in Guangdong ProvinceLONG Yingxian ,WU Renren ,XU Min ,YU Xiaodong ,JIANG Yanyun(South China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Guangzhou 510655,China )Abstract :By identifying the risk factors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such as water quality ,water quantity and emergency capacity ,the risk types and main risk factors affecting drinking water source safety in Guangdong province are identified in this paper.The problems and causes of regional drinking water source security are also analyzed.In view of the safety status of regional drinking water ,conservation strategy is given from spac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 ,optimization of water supply source layout ,construction of emergency reserve water source ,water quality protection of water source ,use of unconventional water sources and construction of regional management mechanism.Key words :drinking water source ;Pearl River basin ;Pearl River Delta ;risk ;protection广东省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实验区和排头兵,是我国参与国际合作的重要区域和前沿地带。

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 知识问答

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 知识问答

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知识问答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广东省饮用水源的重要生态环境,划定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下面将就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展开知识问答,带您深入了解。

1.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如何划定的?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手段,结合地理、水文、水质、生态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通常,首先会确定饮用水源地的位置和范围,然后根据水源地的地形、石质、土壤类型、降水条件、水体特点等因素进行划分。

2.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是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区,它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它是保障广东省居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有效地防止水源污染。

-它有助于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系统。

-它促进了饮用水资源合理利用,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

3.在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可以进行哪些活动?在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些有益于饮用水源保护和生态恢复的活动是可以进行的,比如:-严格控制和管理污染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强农业和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控制化肥、农药、养殖废水等的使用和排放。

-开展植被恢复和保护工作,提高水土保持能力。

-加强治理和防治水体中的非点源污染。

-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源保护区内的问题。

4.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会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吗?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会对当地居民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影响通常是为了保护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健康而进行的。

比如,可能会对某些污染源进行限制和整治,可能会实施严格的土地利用管控,可能会对某些农田和养殖场进行搬迁或整改等。

但同时,也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当地居民的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

5.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有哪些?广东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和挑战:-多个行政区域的协同治理难度较大,需要加强协调和合作。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目前,我国对水资源的保护措施的制定基本是建立于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对排入不同功能水域的污染物实施不同的排放标准,水源保护区必须执行严格的水质保护措施。

下文是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欢迎阅读!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保护珠江三角洲的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地表水体水质保护。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以下简称区域)的范围按《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规定确定。

区域沿海海域水质保护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区域内市(地级和地级以上市,下同)、县(县级市、区,下同)和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实行水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从财政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水污染治理和水质保护。

第五条区域内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质保护的情况。

第六条省和区域内市、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水质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参与水质保护规划制订和主要江河、湖泊、水库的水质监测。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卫生监督,协同调查处理饮用水源污染事故。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航政、港务监督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船舶污染和港区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药、化肥、除莠剂的使用管理,减少农业生产对水环境的污染。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水质保护规划的制订,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防止水质污染。

公安、市政、环卫、国土、规划、供水、经济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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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资源质量
摘要:为满足公众及时了解饮用水源质量状况,唤起全社会关心、重视和保护水资源,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水资源保护工作。

关键字: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资源质量
一、发布目的
为满足公众及时了解饮用水源质量状况,唤起全社会关心、重视和保护水资源,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水资源保护工作。

二、发布范围、频次
全省21个地级市和顺德市的主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状况,每月发布一次。

三、水量监测与评价
每月取水量由调查取得。

水源地水量测验采用《水文测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部分根据有关产汇流原理进行分析计算。

水量类别分为5类:1类属水量充沛;2类属水量比较充沛;3类属水量正常;4类属水量比较紧缺;5类属水量紧缺。

水源地水量类别计算分河道和水库两种进行。

水源地为河道:1类、2 类、3类、4类、5 类水的月平均流量分别不小于频率P=10%、P=25%、P=50%、P=75%、P=90%的多年同期平均流量。

水源地为水库:1类水的水库水位不小于正常高水位;2类、3 类、4 类水的月平均水位对应的有效库容分别不小于75%、50%、25%的调洪库容;5类水的月平均水位对应的有效库容小于25%的调洪库容。

四、水质监测
(一)监测点位布设
水源地为河流的,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左右处设置监测断面;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且取水口之间无污染源排放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左右处设置监测断面。

水源地为湖泊、水库的,监测点位至少应在2个以上。

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附表1。

(二)采样频次
城市饮用水源每月上旬(10日前)采样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加密采样。

(三)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29项,其中化学需氧量适用于污染较重水体的评价,不适用于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故总监测项目共28项。

其中水温、pH、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和氨氮共10个项目每月监测,硫酸盐、总氮(湖、库)、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物、铁、锰、硝酸盐氮、铜、锌、硒、砷、镉、铬(六价)、铅、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和硫化物共18个项目每年1月和7月各监测1次,共测2次。

对于一年监测2次的项目,凡超过地表水Ⅱ类标准的项目每月监测。

(四)采样和分析方法
采样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和《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执行。

分析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的方法执行。

(五)评价标准
地表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

(六)评价项目
1.除水温外的所有监测项目均参与评价。

必测项目用当月监测值评价,选测项目用半年监测值评价。

2.参与评价的项目分为三类,即第一类——对人体危害程度严重且经水厂处理后难以消除的污染指标,第二类——经自来水厂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达标的污染指标;第三类——除第一类、第二类以外的其它参加评价的污染指标(详见表1)。

表1 评价指标分类表
(七)评价方法
采用水质指数法评价。

1、水质指数计算方法
水质指数的计算分三个步骤:
(1)单项指数(I i):计算方法为:当实测值C i处于C iok≤C i<C iok+1时,单项指数
式中: C i:i项评价项目的实测浓度。

C iok:i项评价项目的k级标准浓度.。

C iok+1:i项评价项目的k+1级标准浓度.。

I iok:i项评价项目的k级指数值。

(2)分类指数(I L):在单项指数的基础上计算分类指数。

① 对第一类项目(IⅠ)取单项指数最高者为该类的分类指数,即:
IⅠ=(IⅠ)max
② 对第二、三类项目(IⅡ、Ⅲ)均取各单项指数和的均值。

即:
(3)水源地水质指数(WQI):水源地水质指数取上述三类分类指数中的最高者,即:WQI=(I L)max
2、水源地水质指数计算中某些细节的处理
(1)关于pH的指数计算:
当pH值处于6~9范围内时,其指数以0记;当pH超过上述范围时,其指数计为100。

(2)未检出值的处理
未检出项目指数可简单的计为零。

(3)两级或多级值相等的处理
当标准中两分级值或多分级值相同时,单项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即:
式中,n:相同标准值的个数。

(4)C i≥C io5时的处理
当C i.>C io5时,为超5级水,其水质指数一律计为I i>100。

(5) GB3838-2002中补充项目的计算方法
GB3838-2002中共有5项补充项目,即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 这5项只有一个标准值。

其单项指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即:
3、水源地水质评价
根据WQI值,按下表评价水源地水质状况
水质评价优良尚好较差差极差
WQI ≤2021~40 41~60 61~80 81~100 >100
五、发布方式
按表2格式发布。

表2 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状况月报年月
城市名称水源地名称本月取水总量
(万立方米)
水量类别
水质指

水质状

主要超标
项目
广州
西村水厂 38 比较充沛 73 较差氨氮、总磷
新塘水厂 20 正常 29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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