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通用标准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通用标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通用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应当符合本标准要求。
第四条公众聚集场所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第五条公众聚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开业前条件第七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场所及所在建筑应当取得下列合法证明文件:(一)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且未进行改建、扩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法律文书的,应具有证明其投入使用时间和当时使用性质的房产证明文件;(二)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但1998年9月1日后进行改建、扩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以及1998年9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应具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三)2019年4月1日后投入使用,应当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承接机构依法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当保持完好、有效。
第九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门窗等附属设施和大型广告牌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第十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控制室值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根据场所实际制定,主要包括:建立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和安全防护救护等组织机构,确立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明确应急疏散的组织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确定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众聚集场所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影响愈发显著。
如商场、超市、影院、剧场、体育馆、会展中心等。
这些场所顾客繁多,如若发生火灾事故,将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因此,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
本文将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进行一番探讨。
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是一个完整的消防管理体系,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管理制度:消防工作组织、消防责任分工、消防管理制度、办公制度。
2、消防技术条例:包括建筑消防设计、消防设备技术规范、消防设施安装与验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3、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规程、消防演练计划等具体内容。
通过制定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意识,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实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要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也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可靠、光电迅速并且低误报率。
2、消防水源与灭火设备:包括水泵、消防栓、喷洒系统、灭火器等。
3、疏散安全设施:通风、照明、警报、疏散通道等。
4、设置应急疏散标志和标识。
5、建筑采光、通风、隔热、防排烟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6、对于复合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器复合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使用,必须满足特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以上这些消防设施能使公众聚集场所在寻找现场火源的同时,及早灭火,避免火势扩散,从而确保人员和物质的安全。
三、公众聚集场所建筑设计要求公众聚集场所建筑设计有如下要求:1、设计应注重不同场所的特点商场应该采用塔楼式建筑,如果商场设有楼梯,楼梯口应设置足够宽度的口的疏散通道。
而电影院应该采用半包围式建筑。
此外,大型剧场、体育馆等聚集人数多的场所建议不要采用棚式建筑。
2、容积应合理首先要选好场地合理,建筑面积与穿梭人口的数量应均匀,绿化率要达到一定标准。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一、物业管理要求
1、定期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检查、维修及试运行,确保完好状态;
2、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试运行、检查及月度演练的记录,以及每年定期消防检查情况的记录,并及时上报公安消防机关;
3、禁止改建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拆除及撤除;
4、检查并确保消防安全建筑结构,设施和要求的消防设备,确保完好和有效的运行;
5、定期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备,确保有效的运行;
6、定期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和设备,确保完好有效;
7、定期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物,确保它们没有发生隐患;
二、安全管理]
1、建立和实施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有效的实施;
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由消防安全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担任负责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4、制定安全管理规程,对公众聚集场所实施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
5、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分析避免火灾风险;。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首先,公众聚集场所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
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
这些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可以在发生火灾时迅速扑灭火源,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同时,公众聚集场所还应配备火灾报警设备,当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发出警示信号,引导人员疏散。
其次,公众聚集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人员疏散预案、消防设施操作规程等,明确员工和管理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应对措施,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疏散和扑救火灾。
组织机构应包括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值班人员等,负责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的日常巡查、检修和管理。
其三,公众聚集场所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所有在公众聚集场所工作的员工都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火灾扑救和疏散技术,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定期进行火灾演练,模拟真实火灾场景,让员工熟悉疏散路径和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增强应对火灾的能力和意识。
其四,公众聚集场所应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如电线老化、电器设备故障、堆放易燃物品等问题,确保场所没有存在明显的火灾隐患。
其五,公众聚集场所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疏散通道是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且标示清晰明确。
疏散通道两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免阻碍人员疏散。
同时,疏散通道的出口处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灯,以便于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找到疏散出口。
最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还需与消防部门进行紧密配合。
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场所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并落实消防部门的要求。
总之,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包括设施配备、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演练、火灾隐患排查、疏散通道畅通以及与消防部门的紧密配合等方面。
只有做好这些要求,才能保障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标准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标准公共聚集场所是指人员密集,日常活动频繁的场所,如商场、餐厅、影院、体育场馆等。
由于人员数量众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对于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标准,必须要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全。
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
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灭火,而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则能够帮助人员迅速疏散,减少伤亡。
这些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而且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
其次,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
消防通道是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一旦被堵塞,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消防通道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不能被用作存放杂物或者堆放货物。
此外,消防通道的标识必须清晰可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找到。
另外,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演练必须定期进行。
消防演练是提高人员自救和互救能力的有效方式,能够让人员熟悉火灾时的应急逃生程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因此,公共聚集场所管理者必须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让员工和顾客都能够熟悉应对火灾的方法和程序。
最后,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必须明确。
公共聚集场所的管理者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同时,员工也需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做到心中有责,时刻关注消防安全。
综上所述,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严格执行消防标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
希望广大公共聚集场所管理者和员工都能够重视消防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 国务院令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
一、引言
二、公众聚集场所的定义和分类
2.1 公众聚集场所的定义
2.2 公众聚集场所的分类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风险评估
3.1 火灾风险评估的意义
3.2 火灾风险评估的方法
3.2.1 定性评估
3.2.2 定量评估
3.3 火灾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
四、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
4.1 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要求
4.1.1 灭火设施
4.1.2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4.1.3 烟雾探测和报警系统
4.1.4 紧急照明和应急电源
4.2 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
4.2.1 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4.2.2 消防演练和培训
4.2.3 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
4.2.4 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问题与挑战
5.1 人员密集和疏散困难
5.2 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老化和维护不到位
5.3 消防安全管理的不规范
5.4 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足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改进措施
6.1 完善消防设施和设备
6.2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6.3 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6.4 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
七、结论
参考文献
1.张三, 李四.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研究[J]. 消防科学与技术,
20XX, XX(X): XX-XX.
2.王五, 赵六.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风险评估方法研究[J]. 消防技术, 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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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七, 钱八.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 消防管理,
20XX, XX(X): XX-XX.。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共场所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秩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和管理,规范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
以下是关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的细则。
一、火灾风险评估公众聚集场所应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整改工作。
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出入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有效。
二、防火措施1. 应设置灭火器材,并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易燃物品和电子设备接触良好,防范火源。
2. 应设置合理布局的疏散通道,并安装自动灭火系统和烟雾探测器,确保及时监测到火情。
3. 应设置消防水源,并有专人管理,确保消防水源不间断供应。
4. 应设置满足消防要求的通风系统,防止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隐患。
三、安全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的设计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耐火极限符合消防要求,且关键部位要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物品分类,使易燃物品不靠近昂贵和易燃物品。
安装防火玻璃或其他可燃材质的焦化层,消防门把手应设为具有自动关闭功能的把手。
四、疏散通道和灭火设备的设置疏散通道应符合防火建筑设计规定,以确保在火灾中尽可能快地、顺畅地疏散。
灭火设备的数量、型号和规格应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五、应急预案和演练公众聚集场所的企业或单位应有消防应急预案,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做好集中疏散和现场处置演练,提高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六、管理和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应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场所的负责人应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负责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监管机构应加强检查和督促企业和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总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是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它是提高公众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 国务院令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越来越多。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标准。
一、消防设施标准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灭火系统:公众聚集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相应的灭火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等。
3. 疏散设施: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并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1. 消防安全责任制: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任务。
2. 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标准1. 火灾应急预案: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火灾事故。
3. 火灾事故调查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制度,及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消防安全文明标准1. 禁止吸烟: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禁止吸烟,设置吸烟区域,并加强巡查,防止吸烟引起火灾。
2. 禁止乱扔烟蒂: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加强宣传,禁止乱扔烟蒂,设置烟蒂桶,保持场所的清洁卫生。
以上是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好各项措施,保障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众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合理设计、使用及维护消防设施是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第一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一、建筑设计要求在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设计中,要考虑消防安全的因素,并尽量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建筑物必须按照规划图进行建设,适当增加消火栓、消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数量,并保证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不受障碍物的影响。
同时,在建筑设计中还要注意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建材,以及建造符合受灾人员最大避难需求的隔离区域。
同时,建筑物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识,以便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确有序地撤离。
二、设备管理要求公众场所的消防设备是关键的一环,如果出现设备故障或设备缺失,那么在火灾发生时就会增加防灾的难度。
因此,设备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公众场所需要定期对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等设施进行检查和保养,以确保其工作正常。
如果发现设备故障或者设备缺失,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同时,在重要场所的设备位置处要明显标示,便于人员查找和使用。
三、人员培训要求对于公众场所的员工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来说,消防安全的培训也是非常关键的。
在发生火灾时,员工必须知道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疏散人员,并知道紧急出口位置等。
因此,在公众场所中,必须定期举行消防安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
培训可以通过举办消防演习、讲座、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
四、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公众聚集场所还需要配备一系列基础设施,如监控摄像头、警铃警报器等,从而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避免火灾蔓延,并有效疏散人员。
此外,在场地布置上也要注意,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证电线电缆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电路、燃气管道等,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总之,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从建筑设计、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灭火器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灭火器公共聚集场所是指人们聚集进出的场所,例如商场、酒店、剧院、电影院、体育馆等。
这些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对于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技术标准尤为重要。
其中,灭火器作为最常见的灭火设备之一,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中具有重要地位。
本文将围绕灭火器在公共聚集场所中的消防技术标准要点展开探讨。
消防技术标准要点一:灭火器的种类和数量在公共聚集场所,根据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的不同,需要配置不同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一般商场、酒店、剧院等场所应配备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其中,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各类可燃固体火灾、油类火灾和气体火灾;而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器设备火灾和易燃液体火灾。
此外,根据建筑设计的消防安全等级要求,还需要根据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确定灭火器的具体数量,并合理分布在各个区域,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使用。
消防技术标准要点二:灭火器的放置位置在公共聚集场所,灭火器的放置位置至关重要。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灭火器应该放置在易燃物品附近和人员密集区域的出口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大厅等易燃物品和人员密集的区域。
并且在灭火器的放置位置上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便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找到并使用灭火器,抑制火势蔓延,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技术标准要点三:灭火器的定期维护灭火器作为重要的灭火设备,在公共聚集场所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根据《灭火器维护规范》的要求,灭火器的维护除了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和内部情况外,还需要进行定期换新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剂。
同时,还需要定期进行灭火器的压力测试和重量检查,确保灭火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此外,还需要对灭火器进行定期的定期清洁和保养,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使用。
消防技术标准要点四:公众使用灭火器的培训在公共聚集场所,为了保障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确、迅速地使用灭火器,需要进行相关的使用灭火器培训。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是指在公众聚集的场所中,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出的相关技术标准。
这些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消防设施1.灭火器材:应根据场所的特点,合理地配置红色灭火器,保证其数量、种类应符合规定。
2.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系统应配置在建筑物正门附近,应保证全面覆盖建筑物每个区域和角落,同时也要确保其易于取用和维护。
3.喷水灭火系统:根据场所的特点,酌情设置喷水灭火系统,保证其覆盖范围,同时也需求适当的维护和更新。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场所的需求,酌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障在火灾发生之际,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报警信息,及时进行处理。
二、逃生通道1.逃生通道的路径:逃生通道应尽量缩短路径长度,通道必须连通,同时也需设置不少于2条以上的逃生路线,一旦出现问题,多条逃生通道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2.通道的宽度:逃生通道的宽度应保证人员紧急时能够顺畅地通行,对于人口密集场所,逃生通道的宽度需略大于普通建筑物。
3.通道储物品:不得在逃生通道设置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品,以免影响人员的逃生速度和安全。
三、消防安全标识1.标识的设立:应在公众聚集场所中的各个明显位置,合理地设置消防安全标识,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找到消防设施。
2.标识的颜色:消防安全标识所用的颜色应符合国家统一规定,以便对于色盲或者文字不精通人员,也能够快速地辨认标识的意义。
四、消防演练1.消防演练计划:应根据场所状况,设立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
2.演练频率:针对不同场所,制定适当的演练频率,确保人员能够在及时发现火灾之际,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设施,并避免发生人员越来越混乱、恐慌等问题。
3.演练模拟:在演练中,应模拟各种火情,真实地模拟人员在火灾中的逃生过程,以便演练效果更为真实。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消防安全管理要点学习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首先呢,我理解人员培训这一块特别重要。
公众聚集场所人多呀,像商场、电影院这些地儿,人来人往的。
工作人员必须得清楚消防知识,比如灭火器怎么用,疏散通道在哪。
我之前就困惑,怎么能保证这么多人都记住呢?后来我总结了个小方法,就像背单词一样,不断重复强调呗。
可以定期搞个小培训,考考大家。
比如说我们这的一个小商场,以前工作人员好多都不清楚灭火器使用,搞了几次培训和小考核后,大家就都记住了。
这可关系到关键时候能不能保命呢!还有哦,消防设施的维护。
我觉得这就像汽车要定期保养一样。
灭火器不能过期,消防栓得有水,应急照明要正常。
我有一次去一个公共场所,发现消防栓的门都破了,这要是着火了可咋弄?这就说明管理人员没有定期检查维护呀。
我理解这检查得形成制度,负责人得有清单列表,一项一项检查打勾,这样才能保证设施的完好性。
疏散通道也是一大要点。
这相当于着火时的救命通道。
有些地方为了多摆点商品或者桌子啥的,把疏散通道占了,这可不行啊。
我想起一个例子,一家KTV通道堆了很多杂物,结果真着火时,人疏散起来特别困难。
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无阻,还要明显标识出来,让人一眼就能看见。
防火分隔也不能忽视。
这就好比是给火灾划个界限。
不同区域之间要有防火分隔措施,比如说防火墙、防火卷帘这些。
我想,如果没有这些的话,一旦一个小角落着火,很快就会蔓延到整个场所。
对了,还有个要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这就是个纲领性的东西,大家得按照制度来行动。
可不要让制度成为墙上的摆设。
我见过有些场所制度写得很好看,挂在墙上,实际根本没人执行。
这怎么能行呢?我知道我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理解可能还有局限性,但这些都是我学习过程中的实在体会。
我还会继续学习,参考很多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资料,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里就有很多相关的基础规定,大家都可以去看看,这样才能把这个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得更好。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公共聚集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应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志,提醒顾客注意消防安全。
3.公共聚集场所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六、火灾应急处置
1.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现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初期火灾扑救。
3.公共聚集场所应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报警,争取救援时间。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
1.商场/购物中心
-条款:增加关于商场内餐饮区域的安全要求,包括厨房油烟排放和易燃液体储存的规定。
二、消防设施设备要求
1.公共聚集场所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消防设施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影响使用。
三、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要求
1.公共聚集场所应设置明显且易于识别的消防通道标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
-详细说明:学生宿舍应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检查电线路,并教育学生不私拉乱接。实验室应配备专门的消防设施,针对不同化学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并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问题: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成本较高。
解决办法:合理规划预算,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得到保障。同时,可通过政府补贴、商业保险等方式减轻经济负担。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标准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标准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及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2、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道
(1)安全疏散: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2)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3、消防器材配备要求
(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具: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墙面或地面上,间距不应大于20m。
(2)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配备数量需结合场所危险等级及面积规模等套用公式计算。
(约每75㎡需配备2具4KG干粉灭火。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一)建筑、场所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后应重新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须经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二)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五)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还应符合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六)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严禁在地下建筑内设置的公共娱乐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
(七)严禁场所内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内燃放烟花爆竹。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明火照明。
(八)营业期间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并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九)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与具有符合消防技术服务从业条件的企业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十)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各类规章制度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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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本标准所列要点为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中具有普遍性的规定,除本要点外,公众聚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其他具体防火要求详见现行消防技术标准。
公众聚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采取特殊消防设计时,其防火要求可按特殊消防设计确定的相关技术措施执行。
一、总平面布局(一)防火间距1.为防止着火建筑的火势向相邻建筑蔓延,两幢高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高层建筑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包括高层建筑裙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m;两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包括高层建筑裙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建筑周边扩建附属用房不应占用防火间距,两幢建筑之间不应存在扩建屋顶、雨棚、围栏,堆放可燃物,设置封闭连廊等改变或占用防火间距的情况。
(二)消防车道1.为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建筑火灾的需要,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2.消防车道路面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泊位、路桩、隔离墩、地锁等障碍物,并设有“严禁占用”等标志。
3.消防车道两侧、上方不应有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的电力设施、架空管线、广告牌、围墙、栅栏、树木等障碍物。
4.回车场地面及周围不应设置有妨碍消防车回车操作的障碍物。
5.控制车辆、人员进出的栅栏、栏杆等应具有紧急情况下开启的措施。
(三)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1.为满足扑救建筑火灾和救助建筑中遇困人员需要,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2.为方便消防救援人员进入建筑内部实施灭火救援,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位置,每层均应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间距不宜大于20m,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
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3.为使消防救援人员能尽快安全到达着火层,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直通室外的楼梯或者直通楼梯间的入口不应被占用、堵塞、封闭,并应设有警示标志。
4.不应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或改变用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二、平面布置(一)一般要求1.不得在公众聚集场所(宾馆、旅馆除外)的经营、储存等区域设置人员居住场所。
2.为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众聚集场所内严禁附设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等。
3.除为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附属库房外,公众聚集场所内不应设置生产场所和其他库房。
4.液化石油气火灾危险性大,为防止燃气积聚在室内产生火灾或爆炸隐患,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娱乐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5.为减少气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因素,位于高层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6.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
7.冷库应设置在地上,确需设在地下时,只允许设置在地下一层。
冷库的隔热材料应为不燃材料,采用难燃材料时应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气线路应采取金属管保护。
(二)商店1.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耐火性能较低,商店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2.为便于人员快速疏散,营业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3.为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和便于火灾扑救,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4.商店的附属库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与营业、办公部分分隔,通向营业厅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三)儿童活动场所1.儿童的行为能力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为便于火灾时快速疏散人员,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2.为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四)剧场、电影院、礼堂1.剧院、电影院和礼堂人员密集,需重点考虑安全疏散,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2.剧院、电影院和礼堂内人员通常集中精力于观演等某件事情中,对周围火灾难以及时知情,在疏散时与其他场所的人员存在混合的情况。
因此,要采用防火隔墙将这些场所与其他场所分隔,疏散楼梯尽量独立设置,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3.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且观众厅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为方便灭火救援和人员安全疏散,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4.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5.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为提高场所的消防安全性,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五)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人员密集,人员组成复杂,为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3.为避免火灾在不同厅、室之间或在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蔓延,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六)餐饮场所1.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
2.供厨房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其储罐应布置在建筑外,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应大于1m3,并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内,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中间罐下部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3.厨房区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m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三、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一)一般要求1.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为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为保证防火分区的完整性,不应破坏防火分区,擅自拆除防火墙及墙上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等围护构件或改变其位置及类型。
3.防火门开启方向上不应有影响开启的障碍物,常闭型防火门门扇不应使用插销、门吸、木楔等物件保持开启状态,常开型防火门不应采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
4.防火卷帘导轨应无变形、轨道内无阻碍卷帘下降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方不应有影响卷帘正常下降的障碍物,地面应标注明显的警示标志。
5.不得采用夹芯材料为易燃、可燃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构)筑物。
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采用金属夹芯板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要求。
(二)防火分区1.为将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建筑应划分防火分区,高层建筑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单、多层建筑,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单、多层建筑,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m2;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单、多层建筑,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00m2;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根据使用功能及消防设施和建筑装修情况对其防火分区大小作适当调整,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3.考虑到安全疏散和扑救问题,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0m2;当总建筑面积确需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将商店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
相邻区域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三)防火分隔及封堵1.建筑内上、下层之间不应开设连通的开口,当确需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且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后大于单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划分防火分区;当设置中庭时,开口周围应设置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等,且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2.为防止火灾通过各类竖井垂直蔓延,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防火封堵组件不应开裂、脱落。
3.不应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内堆放可燃物。
四、安全疏散(一)一般要求1.为使人员在建筑着火后能有多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可供选择和疏散,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而且为避免两个疏散出口之间距离过近,在火灾中实际上只能起到1个出口的作用,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为保证人员疏散的可靠性,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3.为方便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窗口、阳台等部位宜根据其高度设置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4.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但为避免烟气或火势通过门洞窜入疏散走道内,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5.为避免在火灾情况下人员因为疏散门而出现阻滞或无法疏散的情况,除允许开启方向不限的疏散门外,其他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