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草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指数”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指数”评估指标体系两山指数”是量化反映两山”建设水平,表征区域生态环境资产状况、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程度、保障程度,服务两山”基地管理的综合性指数。
两山指数”作为两山”基地后评估和动态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主要包括构筑绿水青山、推动两山转化、建立长效机制三方面。
两山指数”用于引导两山”基地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建设方向,相关指标及指标目标值不作为两山”基地遴选门槛。
省生态环境厅另行发布两山指数”评估技术导则,具体明确两山指数”评估方法、指标权重、等级划分等,规范引导两山”基地评估管理。
"两山指数”评估指标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计算公式: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天)= X100%全年有效监测天数(天)注:行政区域内完成国家、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改善目标。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川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川类标准的水源地个数占水源地总个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川类的水源地个数(个)= X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个数(个)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千吨万人以上规模的水源地。
可提供详实的监测分析报告和有关基础数据,并由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供证明或意见,以剔除地质因素、调水因素等影响。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
3.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川类水的比例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国、省、市控考核断面(具有责任归属的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川类比例是否达到考核要求。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是用来评估和监测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发展状况和成效的重要工具。
该指标体系的建立旨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推动各地区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进行有效的改革和创新。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包括大气质量、水质量和土壤质量等方面的指标,用于评估示范区生态环境的状况和改善程度。
2.生物多样性指标:考察示范区内各类生物的数量、种类和分布等情况,评估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和物种保护工作的成效。
3.资源利用效率指标:评估示范区内资源的消耗情况和利用效率,包括能源、水资源和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指标。
4.环境治理效果指标:考察示范区环境污染治理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情况,评估环境治理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效果。
5.生态经济发展指标:评估示范区的经济增长水平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GDP增长率、绿色产业占比和环境税收等方面的指标。
6.人民生活质量指标:考察示范区内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包括居民收入、就业率、医疗保障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该体系可以提供科学的评估和监测方法,为示范区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其次,通过创新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可以帮助各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进行经验交流和共同发展。
最后,该体系可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目前,我国已经在一些地区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开始试行指标体系的评估和监测工作。
随着经验的积累和研究的深入,该指标体系将不断完善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综上所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是评估和监测示范区发展状况和成效的重要工具,它的建立和运用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该指标体系,我们可以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生态建设示范区申报考核指标
生态建设示范区申报考核指标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考核方式:查阅统计部门的统计资料。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生活饮用水质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计算公式: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村域内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全村总户数包括外来居住或临时居住的户数(下同)。
考核方式:查阅全村总户数名册和饮用水达标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1)建有卫生公共厕所且卫生公厕拥有率高于1 座/600 户,公共厕所落实保洁措施;(2)卫生厕所应保证通风、清洁、无污染,包括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栅格化粪池厕所、沼气厕所等多种类型。
各地可根据改水改厕要求,选择适宜类型;(3)草原牧区经其省级卫生部门或环保部门认可的其它不污染环境的各种方式也可算作卫生厕所。
考核方式:查阅卫生厕所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1)有固定的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桶(箱、池);(2)定期清运并送乡镇或区县垃圾处理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3)有卫生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全村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河道清理等日常保洁工作。
(4)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指,在开展垃圾“户分类”的基础上,对不能利用的垃圾定期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其他垃圾通过制造沼气、堆肥或资源回收等方式,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得到及时清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全村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全村生活垃圾资源利用量/全村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草案).doc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草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草案)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和推动各地以市、县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是国家生态县、市的“升级版”,是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本指标以国家生态县、市建设指标为基础,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原则,充分考虑发展阶段和地区差异,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以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为导向,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分别设置38项(示范县)和35项(示范市)建设指标。
本指标是衡量一个地区是否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标准的依据。
(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三、指标解释(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1.生态保护红线指标解释: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指标是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落实情况的综合评定。
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进行严格管理。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2.耕地红线指标解释:本指标是对国家耕地保护制度执行情况的综合评定。
耕地红线遵守情况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地方政府确定的有关耕地保护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
数据来源:国土、农业等部门。
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解释:指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面积占辖区国土面积的百分比,上述区域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为维护生态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划定的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保护意义的区域。
为了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制定具体的指标体系工作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标通过监测、评价和考核,全面了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开展,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有效发挥。
三、工作内容1. 指标体系制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结合县域内的生态环境特点,制定适合的监测、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
这包括气候、土地利用、水资源、空气质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健康等方面的指标。
2. 监测网络建立在县域内建立监测网络,包括气象站、水质监测点、空气质量监测站等,并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
确保监测点布局合理、密度适宜,能够反映出县域内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3. 数据收集和处理定期收集监测点的数据,包括气象数据、水质数据、空气质量数据等,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和数据管理系统。
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评价和考核根据指标体系,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评价和考核,制定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
通过对指标的分析和比较,评估县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5. 信息公开和宣传将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1. 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 建立指标体系和监测网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指标体系和监测网络布局,确保监测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同建立监测网络。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6•【字号】衢政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衢政发〔202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16日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18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特色优势,推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重重落地,使全市经济结构更为合理,物质和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生态空间安全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优良,人和自然的关系更为和谐;现代生态文化得以弘扬,建成具有衢州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城乡统筹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将衢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标杆。
(一)近期目标(2018—2021年)。
空间发展布局总体合理,生态保护格局基本确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发展迈入良性循环提升轨道,环境质量进一步稳固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大幅提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基本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是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绿色发展程度的标准和指标,它涵盖了许多方面的考核指标,包括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生态修复、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则是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标准和指标,它主要关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建设等方面。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1. 环境质量。
衡量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状况,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量指数、土壤质量评价等。
2. 资源利用效率。
衡量资源利用效果和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指标包括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物资利用率等。
3. 生态修复与保护。
衡量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情况,包括湿地保护面积、森林覆盖率、生物多样性维护等。
4. 低碳经济。
衡量低碳经济发展程度,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比重等。
5. 循环经济。
衡量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包括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循环经济产值占比等。
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1. 生态环境质量。
衡量生态环境的质量状况,包括生态系统健康度、水土保持状况等。
2. 生态保护与修复。
衡量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措施,包括湿地保护面积、生物多样性维护等。
3. 生态建设。
衡量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包括生态城市建设、生态园区划定等。
4. 生态公益性工程。
衡量生态公益性工程的开展情况,包括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5. 生态经济。
衡量生态产业的发展情况,包括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
这些指标和标准被用于评估一个地区或国家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表现,可以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参考,指导他们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保目标的实现。
同时,这些指标体系和考核目标体系的制定和应用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变化。
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通过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可以有效地衡量和评估一个地区或国家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水平和进展情况,为政府和企业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指导。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一、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含县级市、区)建设指标(一)基本条件1.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领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 4 年以上;国家和上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实施系列区域性行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和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生态文明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2.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
所辖乡镇(涉农街道)全部获得国家级美丽乡镇命名。
辖区内国家级工业园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50%以上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建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县级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总量控制考核指标达到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
矿产、森林、草原等主要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安全监管等达到相应考核要求。
严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生态红线。
4.环境质量(水、大气、噪声、土壤、海域)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
当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解决,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区域环境应急关键能力显著增强,辖区中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无害化处理。
新建化工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
生态灾害得到有效防范,无重大森林、草原、基本农田、湿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海岸线等人为破坏事件发生,无跨界重大污染和危险废物向其他地区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好转。
5.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并严格遵守。
严格执行规划(战略)环评制度。
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产业结构及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
附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二〇一五年六月为指导和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本《指南》。
一、规划编制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规划编制应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环发〔2014〕12号,以下简称《指标》)为导向,优化乡镇空间布局、发展特色生态产业、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文化制度,推进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
(二)基本原则——明确定位,做好衔接。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是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升级版,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细胞工程。
规划指标要与《指标》衔接。
——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简化规划编制程序,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达性。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
规划编制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以创建目标为导向,明确规划重点任务。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
依据各地的自然、社会、经济、资源等条件,尊重农村乡土文化,尽可能保留乡村的自然风貌。
二、规划编制工作程序(一)确定任务乡镇人民政府可委托相关单位,或组织自身技术力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具体编制要求。
(二)调研与资料收集规划编制单位应收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背景或现状资料,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及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行业发展规划。
(三)规划编制按照规划编制提纲(附后)所列内容编制规划。
(四)规划审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或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审查。
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报批稿。
(五)规划报批和实施规划报批稿报乡镇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报规划审查单位备案。
三、规划内容与要求(一)总则说明规划的任务由来、编制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时限等。
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方案
六部委联合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2013-12-13 1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字号:1214发改委网站12月13日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不超过2个地区,并排出顺序,超过2个的不予受理),做好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14年2月17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确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名单。
以下为方案全文: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的要求,为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现有法律、制度、政策尚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不够严格,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也亟待加强。
选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环境禀赋、不同主体功能要求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总结有效做法,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实践经验,提炼推广模式,完善政策机制,以点带面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于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评价重点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
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1次。
第二章评价第五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年度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第三章考核第九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以下简称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指对于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的一套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指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监测数据来进行评价。
二、资源利用效率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资源利用效率,包括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统计数据来进行评价。
三、生态经济发展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经济发展情况,包括生态产业的发展情况、生态旅游的发展情况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经济数据来进行评价。
四、生态文明教育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文明教育情况,包括生态文明教育的普及率、生态文明教育的质量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教育数据来进行评价。
五、生态文明法制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情况,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环境执法的力度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法律数据来进行评价。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可以全面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解读
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解读强化顶层设计体现提档升级考虑区域差异——《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解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态⽂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和推动各地以市、县为重点全⾯推进⽣态⽂明建设,2016年1⽉28⽇,环境保护部正式印发《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以下简称《指标》),打造区域⽣态⽂明建设“升级版”。
《指标》从⽣态空间、⽣态经济、⽣态环境、⽣态⽣活、⽣态制度、⽣态⽂化六个⽅⾯,分别设置38项(⽰范县)和35项(⽰范市)建设指标,是衡量⼀个地区是否达到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标准的依据。
《指标》体现了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要求,尤其是⼗⼋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五⼤理念。
《指标》编制过程中,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原则,以国家⽣态县、市建设指标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发展阶段和地区差异。
《指标》以促进形成绿⾊发展⽅式和绿⾊⽣活⽅式、改善⽣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内容侧重于优化国⼟空间开发格局、全⾯促进资源节约、加⼤⾃然⽣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度、加强⽣态⽂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
《指标》体现了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态省建设以来,环境保护部⼤⼒推动,各地积极响应,⽣态⽰范建设已经成为各地改善区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
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态县、⽣态市、⽣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各地按照指标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前全国已有福建、浙江、等16个省(区、市)正在开展⽣态省建设,超过1000多个市、县、区⼤⼒开展⽣态市县建设。
114个地区取得⽣态市县的阶段性成果、获得命名,涌现了⼀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
随着⽣态⽂明建设⽇益深⼊和各地⼯作的深⼊开展,原有指标体系与⽬前⼯作现状已不太适应,不能完全有效指导各地⼯作深⼊开展,迫切需要按照中央关于⽣态⽂明建设的最新要求进⾏提档升级。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5.23•【文号】环发[2003]91号•【施行日期】2003.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2日)废止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环发〔2003〕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示范区建设,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的实现,我局组织制订了《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继续和发展,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
已批准的试点地区,要按照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条件较好的地区,可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创建工作。
二、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的创建,坚持国家指导、地方自愿的原则。
拟开展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的地区,应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生态县(市、省)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开展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的地区,应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组织编制生态县(市、省)建设规划,通过有关专家论证后,由当地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论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组织;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论证,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同组织。
四、经过一段时期的建设,达到指标体系要求的地区,可申请考核验收。
5.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知识竞赛题
1、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建设五位一体,同时还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和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概念。
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2、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生态文明3、农村生活污水在没有很好治理的情况下,会出现污水横溢、(),影响农作物的灌溉及生长,影响人类的身体健康。
河道黑臭、鱼虾死绝、污染地下水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共有()项内容。
385.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
85%6.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要求村镇饮用水合格率达到()。
100%7.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8.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要求近()年内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3年9.新环保法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保护红线,首次将()纳入立法。
生态保护红线10.在垃圾分类时把废纸放入()颜色的垃圾桶中。
绿色11.解决好环境保护问题要坚持污染防治与()并重。
生态保护12.以下不属于常规能源的是()风能13.()气体是导致地球问世效应最主要的原因二氧化碳14.《节约能源法》明确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5.我过能源发展的战略()节约与开发并举,将节约放在首位16.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的消费方式。
节约型17.“低碳”是指()B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我国使用的能源以()为主煤19.地球表面虽然约70%被水覆盖,但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的生活的淡水不到( ) 1%20.在猪舍中,对猪的生产性能影响最大的气候因子是()温度21.房屋的外墙色彩越深越容易吸热,夏天光照强烈,室内温度容易升高,增加冷气电耗,所以,相对更节能的住宅应该是()颜色与节能没有关系22.依照我国《森林法》规定,依法转让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使用权的限制条件是()补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3.下列不属于“乱污”行为的是()工业废水达标排放24.下列利用秸秆的方式,对大气环境危害较大的是()露天焚烧25.下列水资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地球上的水总储量很大,但可利用的淡水资源很少26.人类赖以生存的淡水资源()主要分布在冰川、永久积雪、河流、湖泊和地下水中27.我过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上即为不均衡,预计集中旱涝并存:在地域上的分配规律是()南方多,北方少:山区多,平原少28.天然水体最大的污染源是什么?()工业污水生活污水29.那种污染被成为“世界头号杀手”?()A水污染30.( )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
2023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情况汇报
写一篇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情况汇报1000字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在国家提出推动绿色发展、创建生态文明的新时代背景下,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努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一、基本情况地理位置:我县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连奉化市,西接镇海区,南隔江与象山县相望,北枕杭州湾,总面积661平方公里。
产业结构:我县的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工业、服务业相对较弱。
农林渔业、轻工医药比重较大。
资源丰富:我县地处东海沿岸,拥有丰富的陶瓷、海鲜等资源,同时还拥有壮观的湿地、山峦等自然资源。
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1. 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我县陆续推出十项生态保护措施,通过建立岸线保护和海岛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开发规模和建设范围,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长期有效的保护。
2. 推行清洁能源我县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利用新能源发电装置,全面提高新能源利用率,促进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园区我县积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引领当地产业结构改变,实现生态、经济的双重转型。
4. 加强环境监管我县加强环境监管,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为当地民众提供更加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示范建设目标1. 建设示范县示范区,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2. 推动形成创新的绿色发展模式,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 形成全民参与,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局面。
四、下一步计划1. 继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实行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
2.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推广。
3.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工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作为一名参与者,我深感责任重大。
我和全县上下将一起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示范县的道路上扬帆起航!。
什么是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标准
什么是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标准在当今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
一个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不仅仅是拥有美丽的自然景观和清新的空气,更是在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达到了一种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状态。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城市才能称得上是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呢?以下几个方面或许可以为我们勾勒出一个大致的标准。
首先,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应该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这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肥沃的土壤以及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城市的空气质量要达到优良标准,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让居民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水资源的保护至关重要,城市的河流、湖泊和地下水应该保持清澈、无污染,并且能够满足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需求。
土壤质量要得到保障,避免过度开发和污染导致的土地退化。
同时,城市应该注重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为各种动植物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其次,合理的城市规划是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重要特征之一。
城市的布局应该充分考虑生态因素,避免过度密集的建设和无序的扩张。
要合理规划城市的功能分区,将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交通拥堵和能源浪费。
在城市建设中,要注重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公园、绿地、湿地等,增加城市的绿色空间,提高城市的生态容量。
此外,城市的交通规划也应该以绿色、低碳为导向,鼓励居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再者,生态文明示范城市需要有高效的资源利用体系。
能源的利用要实现清洁、低碳和可持续。
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同时,要加强能源的节约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建筑、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
在水资源的利用方面,要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对于废弃物的处理,要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体系,减少垃圾的产生量,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变废为宝”。
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还应该有繁荣的绿色产业。
X县2023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X县2023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X县2023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了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重要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X县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特别是在产业结构调整、环境治理等方面存在瓶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建立完备的生态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X县决定在2023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本方案旨在明确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工作措施等方面的要点,为创建工作提供指导,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创建目标1.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成为生态环境优美、自然生态完整、绿色发展的样板县。
2. 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高质量跨越,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提升转型能力,成为山地可持续发展的代表县。
3. 全面推动网络化智慧管理模式在公共服务、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
4. 完善生态文明体系,在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良性互动和统筹协调。
5. 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全县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生态文明氛围。
三、实施内容1. 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隐患,对污染企业进行整改或关停,加强水质、大气、土壤等方面的环境监管,全面修复受损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努力实现绿色发展目标。
2. 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加快产业链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列出优势产业和招商引资清单,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高效节水、盐碱地治理等技术和模式推出,实现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和高端品牌效益。
3. 网络化智慧管理: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加速推进5G网络覆盖,推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紧密结合,发挥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的作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行社会治理、政务服务、公共安全和智慧交通等领域的信息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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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草案)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和推动各地以市、县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是国家生态县、市的“升级版”,是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本指标以国家生态县、市建设指标为基础,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原则,充分考虑发展阶段和地区差异,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以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为导向,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分别设置38项(示范县)和35项(示范市)建设指标。
本指标是衡量一个地区是否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标准的依据。
二、建设指标(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生态空间(一)空间格局优化1.生态保护红线- 执行约束性指标2.耕地红线- 执行约束性指标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丘陵地区平原地区%≥33≥22≥16约束性指标4.规划环评执行率% 100 约束性指标生态经济(二)资源节约利用5.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0.70且不超过总量控制目标约束性指标6.单位GDP水耗立方米/万元≤指标值尚未确定且区域用水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目标参考性指标7.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万元/亩≥80≥65≥50参考性指标(三)绿色产业发展8.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参考性指标9.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95 参考性指标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参考性指标11.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50 参考性指标生(四)12.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完成约束性指标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态环境环境质量改善13.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严重污染天数% ≥85基本消除约束性指标14.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山区丘陵区平原区劣V类水体%≥85≥75≥70基本消除约束性指标15.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完成约束性指标(五)生态系统保护16.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55 约束性指标17.森林覆盖率山区丘陵区平原地区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60≥40≥18≥70参考性指标18.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执行不明显参考性指标(六)环境风险防范19.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约束性指标20.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建立参考性指标21.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未发生约束性指标生态生活生态生(七)人居环境改善22.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约束性指标23.城镇污水处理率县级市、区县% ≥95≥85约束性指标2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95≥90≥85约束性指标2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5 参考性指标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活26.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80≥65≥55约束性指标27.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50≥40≥30参考性指标(八)生活方式绿色化28.公众绿色出行率% ≥50 参考性指标29.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80≥70≥60参考性指标30.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80 参考性指标3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实施约束性指标3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20 约束性指标33.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100 参考性指标3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80 约束性指标生态文化(十)观念意识普及35.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100 参考性指标36.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80 参考性指标37.环境信息公开率% ≥80 参考性指标3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80 参考性指标(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生态空间(一)空间格局优化1.生态保护红线- 执行约束性指标2.耕地红线- 执行约束性指标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丘陵地区平原地区%≥33≥22≥16约束性指标4.规划环评执行率% 100 约束性指标生态经济(二)资源节约利用5.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0.70且不超过总量控制目标约束性指标6.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立方米/万元≤18且区域用水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目标参考性指标7.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万元/亩≥85≥70≥55参考性指标(三)绿色产业发展8.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100 参考性指标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参考性指标10.第三产业占比% ≥40 参考性指标生态环境(四)环境质量改善11.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完成约束性指标12.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严重污染天数% ≥85基本消除约束性指标13.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山区丘陵区平原区劣V类水体%≥85≥75≥70基本消除约束性指标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14.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不降低参考性指标15.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不降低约束性指标16.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完成约束性指标(五)生态系统保护17.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55 约束性指标18.森林覆盖率山区丘陵区平原地区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60≥40≥16≥70参考性指标19.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执行不明显参考性指标(六)环境风险防范2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约束性指标21.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建立参考性指标22.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未发生约束性指标生态生活(七)人居环境改善2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100 约束性指标24.城镇污水处理率% ≥95 约束性指标2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95≥90≥85约束性指标26.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13 参考性指标27.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50≥40≥30参考性指标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八)生活方式绿色化28.公众绿色出行率% ≥50 参考性指标29.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80≥70≥60参考性指标30.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80 参考性指标生态制度(九)制度机制完善31.生态文明制度创新项≥3 参考性指标32.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制定实施约束性指标3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20 约束性指标34.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100 参考性指标35.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占比% ≥80 约束性指标生态文化(十)观念意识普及36.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80 参考性指标37.环境信息公开率% ≥80 参考性指标3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80 参考性指标三、指标解释(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1.生态保护红线指标解释: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指标是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落实情况的综合评定。
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进行严格管理。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2.耕地红线指标解释:本指标是对国家耕地保护制度执行情况的综合评定。
耕地红线遵守情况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地方政府确定的有关耕地保护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
数据来源:国土、农业等部门。
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解释:指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面积占辖区国土面积的百分比,上述区域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计算公式:%100⨯=(平方公里)国土面积辖区面积(平方公里)受保护地区例比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注:原则上按区域主要地貌类型对应的目标值进行考核;当辖区内平原、丘陵及山地面积占比相差不超过20%时,按照平原、丘陵及山地加权目标值进行考核。
数据来源:统计、环保、林业、国土、住建、农业、园林等部门。
4. 规划环评执行率指标解释:规划环评执行率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是指区域近3年实际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数占应该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总数的百分比。
其中,应该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各类开发利用规划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应当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
计算公式:%10033⨯=发利用规划数量(个)年应开展规划环评的开近利用规划数量(个)年开展规划环评的开发近规划环评执行率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 单位GDP 能耗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量,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
要求地方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国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关于区域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
计算公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总量(吨标煤能耗单位)(GDP GDP =注:GDP 与能源消耗同步核算,GDP 按可比价计算。
数据来源:统计、经信、发改等部门。
6. 单位GDP 水耗指标解释: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耗水量。
数据来源:水利、经信、环保、农业、统计等部门。
7.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单位面积工业用地产出的工业增加值,是反映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指标。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越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越高。
其中,工业用地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统计,工业增加值采用不变价核算。
计算公式:工业用地总面积(亩))年度工业增加值(万元值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数据来源:经信、统计、国土、发改等部门。
8. 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解释:指辖区内综合利用的秸秆量占秸秆产生总量的比例。
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包括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质化等。
计算公式:%100⨯=秸秆产生总量(吨))综合利用的秸秆量(吨秸秆综合利用率 数据来源:农业、统计、环保等部门。
9. 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指标解释:指辖区内畜禽养殖场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占畜禽粪便产生总量的比例。
有关标准参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