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在校期间不饮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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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禁两不”规定

学校“三禁两不”规定

学校“三禁两不”规定1.严禁饮酒酗酒: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严禁学生酒后进入学校、教室、寝室等集体活动场所。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饮酒酗酒未对学校、他人造成影响或影响较轻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若对学校声誉、他人造成较大影响或第二次饮酒酗酒,则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2.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或棍棒)进入学校,严禁购买、佩戴、隐藏管制刀具。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在未造成任何影响的前提下,主动交给学校者,可免于处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在未造成任何影响的前提下,经他人举报或被学校查实,主动上交者,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在未造成任何影响的前提下,经他人举报或被学校查实,拒不交出者,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自己使用或借给他人使用,尤其在打架中使用,对别人实施威胁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者,借出人或使用人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上报国家司法机关。

3.严禁抽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及社会公共场所抽烟。

抽烟严重形象学校形象、自身形象和身体健康,因此学校严禁在校园内以及社会公共场所抽烟。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第一次抽烟发现者,书面做出检讨,学校通报批评;第二次抽烟被发现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抽烟被发现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四次抽烟被发现者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不准结伙抱团:要求学生必须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倡导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准结伙抱团,拉帮结派,惹是生非,打架斗殴。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团伙、帮派的参与者,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影响较小者,并在学校老师的教育下积极退出者,给予记过处分;团伙、帮派的组织者,未照成任何不良影响或影响较小者,并在学校老师的教育下主动解散团伙或帮派,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团伙、帮派的参与者,给学校声誉或他人身心造成较大影响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况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团伙、帮派的组织者,给学校声誉或他人身心造成较大影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宿舍喝酒处罚制度范本

宿舍喝酒处罚制度范本

宿舍喝酒处罚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宿舍管理,维护宿舍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住宿舍的学生。

三、处罚规定1. 严禁学生在宿舍饮酒。

一经发现,首次违规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第二次违规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第三次及以上违规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2. 严禁学生在宿舍酗酒。

一经发现,首次违规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第二次违规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第三次及以上违规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 学生在宿舍饮酒或酗酒,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4. 宿舍管理人员发现学生饮酒或酗酒,未及时制止或报告的,给予相应处分。

5. 学生违反本制度,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处罚程序1. 宿舍管理人员发现学生违反本制度,应立即制止,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核实。

2. 核实确认后,宿舍管理人员应将违规情况报告给学生工作部门。

3. 学生工作部门对学生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分。

4. 处分决定应在校内进行公示,并送达被处分学生。

5. 被处分学生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工作部门。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希望能加强宿舍管理,杜绝宿舍喝酒现象,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希望全体同学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宿舍秩序。

学校禁酒管理制度

学校禁酒管理制度

学校禁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健康氛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学楼、宿舍、教学区、运动场等任何校园范围内。

第三条学校禁酒管理制度是基于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的管理要求,不仅是对校园秩序和学风的保障,更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关爱和责任。

第四条学校对违反禁酒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

第二章禁酒规定第五条学校内禁止任何形式的酗酒、饮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酒精饮料、兴奋剂等。

第六条学校对违反禁酒规定的师生员工,将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学校对于酗酒、饮酒行为引发的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将报警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罚。

第八条学校将在特定场所设置专门的监督检查点,进行定期的抽查和检查,发现违规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条学校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品德,对于发现有酗酒问题的学生将进行及时的教育、帮助和引导,并进行心理辅导和治疗。

第十条学校将加强禁酒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校园活动、宣传栏、讲座等,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禁酒意识和行为规范。

第三章管理机制第十一条学校将设立禁酒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禁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禁酒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禁酒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保卫部、学生处、医务室、心理咨询中心和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立专门的办公室。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禁酒管理制度的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禁酒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将对每年的禁酒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禁酒教育第十五条学校将在入学教育中加强对学生禁酒知识的教育,进行反复宣传和强调,让学生树立正确的酗酒观念。

第十六条学校将设置禁酒教育课程,由专业老师进行讲解,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酒精对身体和心理的危害,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关于严禁饮酒的通知

关于严禁饮酒的通知

关于重申严禁饮酒的规定
农医班全体同学:
为了维护农医班健康、和谐的学习氛围,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根据《湖南省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工作管理文件汇编》第三部份《学生管理》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暂行条例》,经研究,对农医班同学在校期间严禁饮酒作如下规定,请全体同学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体同学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到不喝酒、不喝酒滋事;
二、在校期间严禁全体同学在校内外饮酒;
三、在校期间严禁学生到歌舞厅、娱乐性酒吧等场所喝酒;
四、凡在校期间参与聚会喝酒者,一经查处,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不得享受任何奖、助学金,是学生干部的立即撤职,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正式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五、凡因喝酒而违反校纪校规,造成打架斗殴、闹事、破坏公物者,按照《学生手册》中《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之有关条款严肃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触犯刑律的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凡组织及参与喝酒者,同样按违反《规定》对待;
六、对喝酒及组织者处理流程:
1、通知其所属卫生主管部门,通知其家长(家属)来校;
2、家长(家属)带回家实行家教,停课反省(写500字以上反思材料);
3、认识态度好者,给予警告以下处分;认识态度不好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技学院农医班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学生在校期间饮酒等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22

关于学生在校期间饮酒等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22

关于学生在‎校期间饮酒‎等违纪行为‎补充处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同时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努力构造一‎个舒适、文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学生手册》及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补‎充处理规定‎。

一、学生在校期‎间,明令禁止的‎行为。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饮酒‎。

严禁学生周‎末及正常上‎课期间在校‎内外饮酒、抽烟,或以各种理‎由饮酒、抽烟。

2、严禁学生在‎任何时间、任何理由向‎楼梯、走廊(教室、宿舍走廊)等区域倾倒‎水、生活垃圾等‎,严禁学生向‎窗外抛洒生‎活垃圾等物‎品。

(防止冬季因‎结冰导致意‎外伤害)3、学生在校期‎间应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禁学生留‎怪异发型、纹身、烟燎烫胳膊‎皮肤等及侮‎辱他人;严禁拉帮结‎派打架。

二、违纪行为的‎处理1、学生在校期‎间饮酒(或周末在校‎外饮酒后归‎校)视违纪行为‎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并缴纳跟班‎就读费)、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2、学生在任何‎时间、任何理由向‎楼梯、走廊(宿舍走廊)等区域倾倒‎水、生活垃圾,或在走廊向‎窗外抛洒生‎活垃圾等物‎品,一经查实视‎违纪程度和‎次数分别给‎予警告(一次性扣个‎人量化管理‎分15分,通知家长带‎回家反省)、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3、学生在校期‎间若出现顶‎撞老师,学生留怪异‎发型、语言侮辱他‎人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视‎违纪程度和‎次数分别给‎予警告(一次性扣个‎人量化管理‎分15分,通知家长带‎回家反省)、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对纹身、烟燎烫胳膊‎皮肤等现象‎新生不予录‎取,老生予以劝‎退;若出现拉帮‎结派打架等‎现象,根据《关于在校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临建校〔2012〕20)的规定从重‎处理。

本补充规定‎自2013‎年11月1‎7日开始执‎行。

学校违规吃喝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违规吃喝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违规吃喝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条为维护校园环境秩序,加强学生的文明素质教育,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携带酒类饮料和香烟等烟草制品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

第三条学校禁止学生在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随意吃喝,不得在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吃零食、喝饮料。

第四条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学生应按规定到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教室等地方摆设灶具、做饭。

第五条学校对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记过处分,累犯者将被记大过处分。

第六条学生违反本规章制度,应按照学校规定接受批评教育,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学生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增强自身的文明素质,配合学校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关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学校违规吃喝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全体学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校园环境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7.中小学学生在校园内吸烟、饮酒的专项治理规定

47.中小学学生在校园内吸烟、饮酒的专项治理规定

涞源职教中心关于学生在校园内吸烟、饮酒的专项治理规定为了减少吸烟、喝酒对青少年造成的危害,让学生养成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

根据教育部在全国各学校创建“无烟校园”和“严禁学生喝酒”通知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将在校园内全面开展禁止学生吸烟、饮酒专项治理。

重点检查地点:厕所、宿舍等公共场所,重点检查时间:课间、晚寝、课外活动。

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吸烟、饮酒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校园内一律禁止学生吸烟,经监控检查、突击检查,查到学生吸烟,检查出学生身上携带香烟、烟盒、打火机等烟具,则被认为违反吸烟规定。

学生一旦违反禁烟规定,每次都在校园广播站广播曝光。

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班级量化2分。

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班级量化3分,并同时通知家长。

第三次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扣班级量化5分,并同时要求家长到学校与学校签订保证书吧,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次家长到校签退学申请,学生给于劝退处理。

凡有吸烟开除的学生记录的本学期取消评模选优及扶贫资助资格。

走读生携带香烟现象颇多,严重违反我校校规校纪,第一次查出给予记过处分,扣班级量化3分,并同时通知家长。

第二次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扣班级量化5分,并同时要求家长到学校与学校签订保证书。

第三次家长到校签退学申请,学生给于劝退处理。

2、各班主任为本班禁烟工作第一人,负责本班禁烟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管,确保本班学生无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教室、寝室做到无烟味、烟头、香烟、烟盒、打火机等。

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学校查实班级学生每学期吸烟、喝酒达4人次退学,取消本学期班级评模资格,并在班级量化中扣罚相应的分数。

3、各班要认真组织学生并教育其认识到青少年饮酒的危害性,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不带酒回宿舍或在校外饮酒,更不能饮酒滋事斗殴。

一旦发现有饮酒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制止并教育,按照学校有关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通报学生家长。

学生第一次饮酒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扣班级量化5分,通知家长。

两禁三不准

两禁三不准

宁南县竹寿中学2011-2012学年下期“三禁两不准”教育一、教育指导思想为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努力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校开展了“三禁两不准”教育专项治理工作。

二、教育具体内容(1)“三禁”1、严禁饮酒酗酒: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严禁学生酒后进教室、寝室等集体活动场所,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出售各类酒品。

2、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下同)进入学校,严禁购买、佩戴、隐藏管制刀具,严禁任何人向学生非法销售、贩卖、邮寄管制刀具。

3、严禁在校内抽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及社会公共场所抽烟,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售卖香烟。

(2)“两不准”1、不准结伙抱团: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提倡同学之间友爱互助。

不准结伙抱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拉帮结派。

2、不准不假外出:学生外出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准私自外出、逾假不归,严禁翻墙翻门出校。

三、工作要求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班会、黑板报、家长会等形式让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2.加强教育,自查自纠。

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十不准”纪律规定和内务管理条例。

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告别陋习;限期上交携带或隐藏的管制刀具,自觉做到不饮酒酗酒,不吸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3、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确保实效。

○1.班级、宿舍开展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物品的清理、收缴工作,建立定期不定期清理清查制度。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学校对有不良记录的学生要重点帮助教育管理。

班主任、学生管理员、值班人员要准确把握课堂、就寝、周末、节假日等时间段学生去向情况,对不明原因未上课或未就寝以及请假外出逾期不归的学生要立即查明情况,及时教育处置。

○3.发动学生积极开展劝导、帮助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

学校十禁实施方案

学校十禁实施方案

学校十禁实施方案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决定严格执行十项禁令,具体方案如下:
一、禁止吸烟。

学校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吸烟行为,包括电子烟等。

二、禁止酗酒。

学生在校期间严禁饮酒,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三、禁止赌博。

学校内禁止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包括扑克、骰子等赌博游戏。

四、禁止暴力。

学校绝不容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言语暴力和身体暴力。

五、禁止校园欺凌。

学校将严厉打击校园欺凌行为,保障每个学生的安全。

六、禁止传播淫秽信息。

学校内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保护青少年
的健康成长。

七、禁止携带危险物品。

学生不得携带任何形式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包括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八、禁止破坏校园设施。

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随意破坏校园设施。

九、禁止违规骑车。

学生在校园内骑车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规骑行。

十、禁止违反校规校纪。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校规校纪。

以上十项禁令将严格执行,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违反禁令的学
生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学校严禁饮酒制度

学校严禁饮酒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酒文化在我国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饮酒过量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我校特制定严禁饮酒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预防因饮酒导致的身体损伤、精神疾病等。

2. 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 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4. 增强学校管理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三、制度内容1. 学生在校期间严禁饮酒,包括白酒、啤酒、红酒、果酒等酒精饮料。

2. 学生不得携带酒精饮料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饮酒。

3. 学生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包括生日聚会、节假日聚餐等。

4. 学生不得在校外饮酒,不得在饮酒后进入校园。

5. 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得在校园内饮酒。

6. 学生发现他人饮酒,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四、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

3. 对违反本制度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4. 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学校有权通知其家长,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五、宣传教育1. 学校通过班会、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约束意识。

2. 学校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饮酒观念。

3. 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六、监督与执行1.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学生举报违规饮酒行为。

2. 学校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

3. 学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总之,我校严禁饮酒制度旨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秩序。

全体师生应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禁止喝酒制度规定

学校禁止喝酒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教职工及来访人员。

三、禁止行为1. 学生不得携带、储存、饮用酒精饮料,包括白酒、啤酒、红酒、洋酒等。

2. 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得在校园内饮酒。

3. 来访人员不得在校园内饮酒。

四、监督管理1. 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饮酒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学生饮酒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2. 教职工管理部门负责对教职工饮酒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教职工饮酒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 校园保卫部门负责对校园内饮酒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饮酒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处理措施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2)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4)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2)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4)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来访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离开校园等处理。

六、宣传教育1. 学校将定期开展饮酒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饮酒危害的认识。

2. 学校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xx学校关于严禁学生酗酒的通告

xx学校关于严禁学生酗酒的通告

××学校关于严禁学生酗酒的通告本学期开学以来,已连续发生两起学生酗酒事件,这不仅损害了学生本人的身体健康,对我校良好风气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健康文明教育,维护校园环境的长治久安,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禁止学生酗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饮酒,严禁学生酗酒。

(酗酒即过量饮酒)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聚众饮酒,不得对他人进行劝酒,拼酒,灌酒。

三、各班各级同学要积极响应校园严禁酗酒的要求,发现酗酒事件要积极联系领导举报,我校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知情不报者,发现后将给予批评。

四、对酗酒者,一经发现,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的评奖评优资格,不得担任学生干部,取消入党资格,本学年尚未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不再发放,屡教不改,累犯者,给予严厉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酗酒后有打架,寻衅滋事的违纪行为,从重处分。

违法者,移送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六、酗酒者事后接受批评,认错态度良好,有悔改的表现,可酌情上给予从轻处理。

特此通告。

××学校
××年×月×日。

宿舍喝酒规章制度内容

宿舍喝酒规章制度内容

宿舍喝酒规章制度内容宿舍喝酒规章制度内容1.引言宿舍作为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之一,在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宿舍内的安全、健康和和谐,学校制定了宿舍喝酒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探讨宿舍喝酒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大家全面了解和遵守该制度提供指导。

2.宿舍喝酒规章制度的内容2.1 不允许酒精饮料进入宿舍在宿舍内饮酒是严重违规行为,学校规定学生不得携带任何酒精饮料进入宿舍,包括啤酒、白酒等,并且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或私藏酒精饮料。

此举旨在避免酒精引发的不良事件,保证学生在宿舍内的安全、健康与和谐。

2.2 禁止在宿舍内饮酒为了避免酒精引发的各类问题,学校要求学生不能在宿舍内进行饮酒活动。

这不仅包括日常的平常饮酒,还包括举办派对、聚会等活动。

如有需要,学生可以选择外出或参加校际合作的校外活动场所进行饮酒。

禁止在宿舍内饮酒的规定,可以有效地控制宿舍内的噪音、酒精闻味和损坏宿舍设施等潜在问题。

2.3 严禁在宿舍内制造酗酒事件宿舍喝酒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在宿舍内出现酗酒现象是严重违规行为。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饮酒过量、醉酒,并且不能因酒精引起争吵、打闹、打架等不良行为。

此项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宿舍内的秩序和学生的生活质量,减少酒精引发的纠纷和安全事故。

2.4 严禁在宿舍内储存非法酒精制品除了禁止酒精饮料的存放外,学校还明确规定学生在宿舍内不能储存任何非法酒精制品,如私酿酒、高度酒等。

此项规定旨在打击非法制售酒精行为,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3.个人观点和理解宿舍喝酒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学生的安全、健康和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而设立的。

我认为这些规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禁止酒精饮料进入宿舍可以减少酒精引发的各类问题,如意外伤害、损害共享资源、扰乱他人学习等。

禁止在宿舍内饮酒和制造酗酒事件可以避免扰乱宿舍生活秩序,防止酒精导致的纠纷和安全事故。

禁止非法酒精制品的储存可以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避免非法制售酒精的风险。

学生禁酒规定

学生禁酒规定

关于在全院学生中进行“禁烟、禁酒”的决定各系(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周济部长[2005]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我院制定的《学生必读》等一系列规定,为树立良好的校风,使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吸烟引发火灾、喝酒导致犯罪等事故隐患,确保全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实行“禁烟、禁酒”制度(简称“双禁”)。

一、凡属于我院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论在任何时间(包括双休日)、任何场所,一律禁止吸烟、饮酒。

凡出现吸烟、饮酒均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予以相应处分。

二、凡出现吸烟、饮酒行为者,取消其本学年各类评先资格,取消其享受奖、助学金的资格,取消其担任各类学生干部资格(含社团)。

出现饮酒现象的班级,不得评先进班集体。

三、酒后寻衅滋事、违法乱纪者,将从重处分,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对吸烟、酗酒滋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并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五、成立“双禁”领导小组为确保“双禁”任务的圆满完成,学院决定成立以副院长王峰为组长的“双禁”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处、保卫处、院团委、公寓处和各系(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负责“双禁”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指挥和督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双禁”指挥部,办公地点在学生处,主要负责“双禁”计划的安排、进度的掌握、落实情况的收集和“双禁”成果的考核以及“违禁”典型的查处。

其他各处、室、系(部)均应同心同德、主动配合,共同为“双禁”工作出谋划策,积极工作,人人在“双禁”中经受考验、建功立业,争取在暑假前取得“双禁”工作决定性胜利,使我院成为名副其实的文明、平安、卫生、和谐校园。

六、此决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商丘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学生有抽烟饮酒规章制度

学生有抽烟饮酒规章制度

学生有抽烟饮酒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校学生,所有学生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和校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抽烟和饮酒行为,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开展抽烟和饮酒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学生的抽烟和饮酒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校园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抽烟和饮酒情况,应主动向学校报告,并按照学校的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七条学校将对发现有抽烟和饮酒行为的学生进行严格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

第八条学校对于抽烟和饮酒情况严重的学生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课直至开除学籍等严厉的处罚。

第九条学校将对于发现有抽烟和饮酒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十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学校将通过开展各类主题班会、公益讲座等形式,对抽烟和饮酒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将利用校园媒体、校园广播等宣传方式,向全体学生宣传抽烟和饮酒的危害,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十三条学校将通过组织各类健康运动、文艺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学生的抽烟和饮酒行为进行严格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将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人员,负责监督学生的抽烟和饮酒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第十六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抽烟和饮酒情况的学生将进行专门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抽烟和饮酒情况,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学校处罚。

第十八条学校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学生的抽烟和饮酒行为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提供协助。

中小学戒烟戒酒规章制度

中小学戒烟戒酒规章制度

中小学戒烟戒酒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中小学学生。

第三条中小学严禁在校内或校外的一切场所饮酒和吸烟,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戒烟戒酒规定。

第四条学校将组织开展吸烟、饮酒的危害性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抵制尝试的能力,引导学生远离烟酒等有害物质。

第二章戒烟规定第五条学生严禁在校内或校外吸烟,一经查实,将被视为违纪行为。

第六条学校将设立“戒烟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向学生宣传吸烟的危害,并开展相关禁烟知识的教育。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吸烟举报制度,鼓励学生主动揭发身边吸烟的同学,对揭发者将给予奖励。

第八条学生意外吸烟的,学校将进行记录,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章戒酒规定第九条学生严禁在校内或校外饮酒,一经查实,将被视为违纪行为。

第十条学校将开展“拒饮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学生对饮酒危害的认识,引导学生形成拒绝饮酒的观念。

第十一条学校将实行严格的酒精检测制度,对学生在校内或校外饮酒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测。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学生参加饮酒活动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学校将对违反戒烟戒酒规定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戒烟戒酒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进行停课留校、劝退等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将严格执行“一违一警示”的原则,对于违反戒烟戒酒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改正不良行为。

第五章教师责任第十六条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应该以身作则,不得在校内或校外吸烟和饮酒,并应该对学生进行戒烟戒酒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识别戒烟戒酒的危害。

第十七条学校将对于在校内或校外吸烟和饮酒的教师进行处理,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学校将建立戒烟戒酒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学生和教师遵守戒烟戒酒规定。

中学生规章16不准

中学生规章16不准

中学生规章16不准1. 不准携带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在校期间,中学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平板电脑、游戏机等。

这是为了保证学生专注学习,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和课堂秩序的维护。

2. 不准穿着违反校服规定的服装中学生在校期间应该穿着整洁、统一的校服,不得穿着违反校服规定的服装,包括但不限于短裙、短裤、露脐装等。

这是为了维护校园的整体形象和学生的文明形象。

3. 不准在校内吸烟、饮酒或使用毒品中学生严禁在校内吸烟、饮酒或使用毒品。

这是为了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预防不良习惯的形成,以及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秩序。

4. 不准打架斗殴或进行欺凌行为中学生不得打架斗殴或进行欺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上的欺凌、身体上的欺凌等。

这是为了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5. 不准在课堂上睡觉或玩手机中学生在课堂上不得睡觉或玩手机,应该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这是为了提高学习效果,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并尊重老师和同学的劳动成果。

6. 不准在校内乱涂乱画中学生不得在校内乱涂乱画,包括但不限于墙壁、课桌、椅子等。

这是为了保持校园的整洁和美观,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

7. 不准擅自离校或旷课中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或旷课,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课程和活动。

这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纪律性和责任感。

8. 不准在校内吵闹或大声喧哗中学生不得在校内吵闹或大声喧哗,应该保持安静和秩序。

这是为了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能够集中注意力,有效地学习和交流。

9. 不准携带违禁品或危险物品中学生不得携带违禁品或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刀具、火柴、打火机等。

这是为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 不准在课堂上吃零食或饮料中学生在课堂上不得吃零食或饮料,应该保持课堂的整洁和安静。

这是为了避免垃圾产生和食品过敏等问题,以及维护良好的学习氛围。

11. 不准在校内迟到或早退中学生不得在校内迟到或早退,应该按时到校和离校。

关于学生在校期间不饮酒的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期间不饮酒的规定

农安高级中学关于学生不饮酒的规定
为了加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进一步将学生教育管理和创建文明校园的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学校稳定;杜绝学生因喝酒发生违纪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的身心健康;激励学生发扬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学生文明形象,更好地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农安高级中学关于学生不饮酒的规定》。

1.严禁学生酗酒,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在校内外喝酒。

个别学生确需参加重大庆祝庆典宴席等,应经班主任批准,但不得过量饮酒。

批准者应负教育监督责任,学生应保证不因喝酒引发违纪违法问题。

2. 禁止校内商店、餐厅等向学生销售酒类商品,违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学生不得从校外带酒进入校内饮用。

3.学生未经批准的喝酒一经发现,取消其学年的各类三好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的评选和各类困难补助、减免缓交学杂费、勤工助学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对酗酒者和酒后肇事者加重处分,并取消所在班集体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对触犯法律的,要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
置。

5.学生在校期间禁酒工作实行分管学生工作政教校长领导、学生科监督实施、学生科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制。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农安高级中学
2009年9月2日。

中学关于饮酒管理制度

中学关于饮酒管理制度

中学关于饮酒管理制度
1.禁止携带和饮用酒精饮品。

中学校园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地方,学生应当以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为主导,酒精饮品作为一种成熟和有害的物质,不应该出现在校园内。

因此,学校应当严格禁止学生携带和饮用任何酒精饮品。

2.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应当通过心理学课程和心理辅导等形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从而减少他们对酒精的依赖和滥用。

3.加强家长的监督和教育。

学校和家长应当共同合作,定期开展家长会和家访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饮酒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孩子的不良饮酒行为。

4.设立专门的饮酒管理小组。

学校应当成立专门的饮酒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饮酒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们的饮酒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的违规行为。

5.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

学校应当通过宣传横幅、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对不良饮酒行为的认识和警示,提高学生们自我保护及自我管理水平,正确处理和应对他们的饮酒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中学校园的饮酒管理制度将更加科学合理、严格规范,能够有效遏制学生的不良饮酒行为,保障学生们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积极向上的成长。

希望每一位学生都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远离酒精,健康成长。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期间酗酒的通知(意见征集)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期间酗酒的通知(意见征集)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期间酗酒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文明纪律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防范安全事故,使全体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禁止高校学生酗酒的通知》教政字【003】号(1988年11月21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禁止学生在校期间酗酒二、以下情形的一律视为酗酒(一)酒后滋事者;(二)酒后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包括对自身伤害等。

三、学生酗酒的危害大学生酗酒,严重危害身心健康,主要危害有如下方面:(一)过量饮酒可能导致肝脏伤害,引起胃出血,昏迷窒息,影响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二)酗酒后,情绪易激动,乱发脾气,判断力和控制力不佳,易与人发生冲突,对外界刺激敏感,神志不清,会引发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等刑事案件发生。

(三)精神恍惚,影响学习和工作效率。

过量饮酒,酒精严重刺激大脑会导致记忆力下降,影响学习成绩。

四、严禁学生在校期间酗酒,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学生不得有酗酒行为。

《云南工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对酗酒者或酗酒后滋事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有关要求及措施(一)各二级学院院务必组织所带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引导、教育学生深刻认识到酗酒的严重危害性,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禁各类人员携带任何酒类饮品进入学生宿舍。

(三)学校不提倡学生聚餐饮酒。

同学们聚餐,应坚持饮酒自愿的原则,绝不能发生劝酒、拼酒、强行灌酒等行为。

同桌吃饭者负有相互监督和相互照料的义务。

凡因饮酒引起学生患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除当事人要承担责任以外,参加组织饮酒、劝酒的学生将被追究校纪和民事责任。

(四)各二级学院密切关注平时“有饮酒习惯”的学生,重点加强对他们的引导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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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高级中学关于学生不饮酒的规定 为了加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进一步将学生教育管理和创建文明校园的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学校稳定;杜绝学生因喝酒发生违纪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的身心健康;激励学生发扬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学生文明形象,更好地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农安高级中学关于学生不饮酒的规定》。

1.严禁学生酗酒,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在校内外喝酒。

个别学生确需参加重大庆祝庆典宴席等,应经班主任批准,但不得过量饮酒。

批准者应负教育监督责任,学生应保证不因喝酒引发违纪违法问题。

2. 禁止校内商店、餐厅等向学生销售酒类商品,违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学生不得从校外带酒进入校内饮用。

3.学生未经批准的喝酒一经发现,取消其学年的各类三好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的评选和各类困难补助、减免缓交学杂费、勤工助学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对酗酒者和酒后肇事者加重处分,并取消所在班集体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对触犯法律的,要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5.学生在校期间禁酒工作实行分管学生工作政教校长领导、学生科监督实施、学生科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制。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农安高级中学
200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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