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二氧化氯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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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环境风险评价

3.1 风险识别

3.1.1风险物质识别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规定,本项目净水工艺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品为液氯。其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分析如下:

理化性质: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熔点-101℃,沸点-34.5℃,相对密度(水=1)1.47,相对密度(空气=1)2.48。易溶于水、碱液。

健康危害: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

侵入途径:吸入。

危险标记:6(有毒气体)

3.1.2 风险单元的识别

在整个加氯过程中大多数设备都是在部分真空下工作的,一般情况不易产生氯气的泄漏。根据类比调查,氯气泄漏的原因主要是换瓶时操作不当,管道使用时间过长而破损,阀门连接部件垫圈受损及阀门质量不高等引起,其中较为常见的是在换瓶时,由于操作失误引起紫铜管中留有的少量液氯的泄漏。

一般的加氯消毒工艺如图3。

3.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2.1 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加氯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报警系统,配备自动喷水系统等应急预防设施,一旦发生事故性泄漏,报警系统即会自动报警(报警浓度为1ppm(0.3158mg/Nm3)),并可开启机械通风设备,抽取含氯空气,再经喷淋设备处理后排空。

自动喷水池的废水需进行单独处理,经中和处理,沉淀后排放。在厂区四周种植一些常绿高大抗性树种,形成绿色屏障。

3.2.2事故应急措施

①泄露: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米,大泄漏时隔离450米,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废弃物处置方法:建议把废气通入过量的还原性溶液中(亚硫酸氢盐、亚铁盐、硫代亚硫酸钠溶液),中和后用水冲支下水道。废水中的氯气和氯化铝电解中氯气回收。

②消防: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处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③急救: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④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3.3 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本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于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突发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纲要,见表10,供项目决策人参考。

表10 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工业园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工业园区,包括:分布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工业园区。

本导则不适用于分布有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单位的工业园区。

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

环境应急救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求实求严的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园区内外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稳定。

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救援活动的基本原则为: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快速反应、救援高效。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4.1 危险物质

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4.2 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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